承包地

  • “消亡户”的认定及其承包地规范化处置研究
    空间位置的数块承包地。20世纪90年代,我国开展了农村第二轮土地发包工作。按照法律规定,农户对承包地享有物权性质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且期限为30年。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应坚持延包原则,不得将承包地打乱重分,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继续保持稳定。”这意味着到2028年前后为期30年的

    中州学刊 2023年11期2023-11-24

  • 农业农村部负责人就《关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答记者问
    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解决农村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有哪些要求?如何维护好广大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农村部负责人。问:此次出台《指导意见》的考虑主要是什么?答: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平原地区,细碎的承包地越来越不便于农户等耕种经营。当前,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已经具备切实可行性,一是农民有期盼,据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调查,有76.2

    农村经营管理 2023年8期2023-09-06

  • 解决承包地细碎化问题 切实提高耕地利用效率
    于稳妥开展解决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对解决农村承包地细碎化试点工作有哪些要求?如何维护好广大农户的土地承包权益?记者就此采访了农业农村部负责人。问:此次出台《指导意见》的考虑主要是什么?答:近年来,随着农业机械化水平提高,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平原地区,细碎的承包地越来越不便于农户等耕种经营。当前,解决承包地细碎化已经具备切实可行性。一是农民有期盼。据国家统计局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电话调查,有76.2

    中国食品 2023年15期2023-08-10

  • 浅谈三种情况下农村妇女土地权益的保护
    丧偶农村妇女原承包地的处理,各地做法无外乎有三种:一是有的村硬性规定,妇女一旦出嫁、离婚或丧偶再婚,户口必须限期迁走,到期不论户口迁走与否,承包地一律收回。二是妇女出嫁、离婚或丧偶再婚,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保留其原承包地;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的,集体收回其原承包地。三是妇女结婚出嫁、离婚或者丧偶,不管其是否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原居住地都保留其原承包地不动。那么,这三种做法是否正确妥当?笔者认为,需要同时从两方面进行分析考量。一方面,从落实国家法律法

    农村经营管理 2022年9期2022-11-25

  • 宁海县承包地管理工作再思考
    需要进一步加强承包地管理,完善承包地管理政策,推动基层承包地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矛盾纠纷和行政诉讼时有增加。随着宁海县土地确权工作推进,承包地新老矛盾交织叠加,给后续承包地管理工作带来新的压力和挑战。比较常见的问题有:因地证不符引发的矛盾、因确权方式变化引发的纠纷、因农户日常变更的合理需求和日常变更管理体系没能正常运行而引发的矛盾。特别是对于以虚拟还原、按序排位和确权确股不确地等方式确权的农户来说,承包地登记的空间位置与1999年二轮土地承包时

    农村经营管理 2022年5期2022-11-23

  • 流出地“三权”对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合的影响效应研究
    权拥有情况以及承包地收益、宅基地收益和集体分红收益等收益大小对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合的影响。研究发现:一是在户籍地拥有承包地和宅基地显著阻碍农业转移人口融入所在城市,而在户籍地拥有集体收益却能显著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所在城市;二是在拥有“三权”前提下,承包地收益、宅基地收益和集体分红收益均能显著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所在城市。据此提出,应进一步完善承包地和宅基地退出机制、完善承包地和宅基地价值实现机制以及优化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机制,以更好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融入城市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2022-11-16

  • 非农就业、所有权认知与农户承包地退出
    程,政府逐渐将承包地退出议题纳入政策考虑范围。2015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意见》中指出“在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和充分长期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在农村改革试验区稳妥开展农户承包地有偿退出试点,引导有稳定非农就业收入、在城镇居住生活的农户自愿退出土地承包经营权。”2018年12月修正的土地承包法中也明确提出“承包期内,承包农户进城落户的,引导支持其按照自愿有偿原则依法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

    中国农业大学学报 2022年8期2022-11-14

  • 确权颁证让农民放心流转土地
    找村民协商流转承包地。李某问,去年他们村刚进行土地确权颁发了新证,如果现在将他的家庭承包地流转出去,他对承包地还有哪些权益,承包地会不会就归外地种植户所有了。◎处理结果李某如果将他的承包地流转给外地种植户,他对他的承包地仍保留承包权,并可以因为流转了承包地经营权而获得土地租金等权益。◎案例分析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转移进城,相当一部分农户将土地流转给他人经营,承包主体与经营主体分离,顺应这样一个发展现代农业的趋势和农户保留承包权、愿意流转经营权的需要,中共中央

    农家致富顾问·上半月 2021年6期2021-12-26

  • 承包地退出意愿与宅基地退出意愿关联性研究* ——以黑龙江省海伦市为例
    集约利用、实现承包地资源规模化集中经营成为急需解决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张秀智等,2009;张忠明等,2008)。尽管中央及各地方政府出台了有关承包地流转及闲置宅基地盘活的政策措施,但并未取得实质性成效(罗必良,2017;吕军书等,2019)。引导有意愿的农户有序退出宅基地和承包地是有效利用闲置宅基地资源、优化承包地资源配置及布局的重要举措。目前,有关承包地、宅基地退出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法理分析(郭晓鸣,2018;刘卫柏等,2012)、退出动力研究(谢正峰,20

    农业经济与管理 2021年4期2021-12-21

  • 承包地调整的制度逻辑与解释适用*
    标和制度规范、承包地“三权分置”等一系列改革成果已经被《农村土地承包法》《民法典》所确认。在此背景下,如何深刻理解承包地调整的制度规范,需要特别思考如下问题:承包地调整的制度逻辑是什么?承包地调整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之间是何关系?如何理解承包地“三权分置”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关系?如何结合中央的改革精神,对现行立法中的承包地调整规范进行解释适用?本文拟围绕上述疑惑展开探讨,以深刻揭示承包地调整的基本制度逻辑,为承包地调整规范的

    法治研究 2021年5期2021-12-06

  • 承包地不得随意调整或收回
    ,在一些地方,承包地占有量出现“苦乐不均”的现象。那么,在出现农户人口数变动、土地撂荒等情形下,村委会有权收回、调整承包地吗?妇女虽离婚,仍有权在嫁入地继续承包土地案例:俞某从外乡嫁入某村后,正好遇上有户人家自愿交回承包地,俞某婆家就以人口增加为由要求承包其中的2亩,村委会经研究后,满足了俞某婆家的要求。后来,俞某因和丈夫李某感情不和,经法院判决离婚。村干部认为俞某作为外乡人应返回娘家去,遂收回了当初分给俞某婆家的2亩地。俞某表示自己将继续在该村生产生活,

    农业知识 2021年22期2021-11-29

  • 农地收益如何影响农民工留城意愿
    键词:宅基地;承包地;农地价值;留城意愿中图分类号:F323.6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8-2697(2021)04-0020-09一、问题提出非永久性迁移成为中国劳动力流转的鲜明特征[1]。一方面,为突破农村农地、资金及技术的重重约束,农村家庭往往倾向去寻找最适合的劳动力外出务工,以寻求更为丰厚的收入来源[2],2018年中国流动人口已经达到了2.41亿人;另一方面,流动人口向城市集聚,特别是向大城市集聚,其低廉的劳动力成本,为中国经济发展注入

    南方农村 2021年4期2021-09-11

  • 承包地“依法交回”条款的司法适用:规范表达与逻辑展开
    保国摘  要:承包地“依法交回”条款16年的司法适用对当下建立承包权退出法律制度仍有諸多启示,其在规范表达和逻辑展开两个方面存在的诸多内在矛盾,在司法实践中造成了诸多困惑,彰显了各方主体在其中的不同立场和利益关切点,体现了政策与法律、逻辑与经验之间的双重张力关系。当下我国承包权退出机制的建构完善需要因应强制退出到自愿退出的转变,将自愿退出权利化、程序化。关键词:承包地;依法交回;司法适用中图分类号:D922.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20年6期2020-12-23

  • 易地扶贫搬迁农户原承包地经营意愿及其影响因素 ——基于民乐县集中安置模式的实证分析
    安置区后,由于承包地的时效性,集中安置区很少为其配置土地,这使得搬迁农户不得不即使相隔几十公里也要耕种原承包地,导致搬迁农户强烈要求将原宅基地保留,房子不拆,用于存放肥料、种子、农具等生产资料与工具,这就导致搬迁农户成为农忙时住“老屋”,农闲时住“新宅”的“两栖”农民[5]。这不仅阻碍“建新拆旧”政策的执行,也导致搬迁贫困户“稳不住”“富不起”。此外,一部分稳下来的搬迁农户因宅基地复垦和生产距离上的障碍,难以再回村耕种自己的承包地,不仅大量的有耕种条件的农

    国土与自然资源研究 2020年4期2020-08-09

  •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研究进展与经验深化
    革成果,在农户承包地制度、农村宅基地制度和集体建设用地制度试点探索方面取得了有效的突破。习总书记在多个公开场合宣传、推广和号召学习浙江经验,下一步,全国其他地方可在借鉴浙江已有经验的基础上,继续深化农户承包地制度改革,推进宅基地“三权分置”制度改革,加快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改革,提升农村土地制度变革的制度化能力。[关键词]浙江;农村“三块地”改革;承包地;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0461(2020

    当代经济管理 2020年2期2020-04-20

  • 发包方能否收回连续两年抛荒的承包地
    连续两年抛荒的承包地的规定。【评析】该案例反映的问题具有典型性,焦点是发包方能否依据《土地管理法》第37第3款的规定收回连续两年抛荒的承包地。这涉及我国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演变过程和《土地管理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以下简称《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几次修订。1986年,我国出台了《土地管理法》,并于1998年进行了第2次修正,在第37条第3款增加了禁止闲置、荒芜耕地的规定,即:“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

    湖南农业 2020年6期2020-01-09

  • Palabras claves de China
    ción.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El sistema de separación de los derechos de propiedad, de contratación y de gestión de las tierras contratadasAl iniciarse la Reforma y Apertura, se fue aplicando gradualmente en las zonas rurales el sistema de r

    今日中国·西班牙文版 2020年6期2020-01-02

  • 土地经营权制度与民法典物权编编纂
    地利用关系。在承包地“三权分置”所引发的承包地产权结构调整之中,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是相互独立的两个权利,各有其主体资格和权利内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互换和转让不发生派生土地经营权的效果;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所享有的利用承包地从事农业生产的权利也不表达为土地经营权。土地经营权在性质上属于债权,但不同类型的土地经营权所受保护的程度存在差异,其中经登记者具有类似于物权的效力。土地经营权的不动产利用权性质,决定了其为不适于出质的财产权利,其上所设定的担保物权应属

    现代法学 2019年5期2019-11-11

  • 毕节市农村承包地确权存在问题及对策
    已基本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阐述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的重要性,分析了毕节市确权基本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相应对策,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宅基地确权等提供参考。关键词:土地;承包地;确权文章编号:1004-7026(2019)06-0080-01         中国图书分类号:F321.1        文献标志码:A承包地确权是全面深化改革中土地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

    山西农经 2019年6期2019-09-23

  • 浅析新时代背景下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
    述新时代背景下承包地“三权分置”土地改革制度社会逻辑。[关键词]承包地;“三权”分置 ;土地改革[中图分类号]F321[文献标识码]A我国自古以来就是农业大国,老百姓非常重视土地生产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所以老百姓对土地政策非常敏感,原因在于土地政策变更直接关系到他们的生存、养老保障利益,关系到他们子孙后代的生存发展。从这个角度而言,土地就是他们的命根子。自建国以来,我国就十分重视老百姓土地权益保障,并一直不断探索土地政策改革。1980年初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

    农村经济与科技 2019年13期2019-09-19

  • 农民进城落了户 土地权益受保护
    包经营权或者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也可以鼓励其流转土地经营权。对比之前的规定,新法删除了“特定情况下要求进城农户交回承包地、不交回就收回”的规定。 尽管原有法律已对农村妇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保障,但现实中仍然存在着侵害农村妇女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现象,尤其表现在部分外嫁女难以获得承包地的问题。对于外嫁女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新修改的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了充分保障。农业农村部政策与改革司副巡视员孙邦群说,妇女结婚,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能收回其原承包地,妇女离

    文萃报·周五版 2019年2期2019-09-10

  • 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的开展与思考
    段英摘要: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是新时代土地改革工作的基础,也是推进农村经济改革、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但是,根据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推进的实情来看,目前还存在很多问题。因此,及时有效地解决好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中的问题,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才能保障土地制度改革、农村基本经营制度顺利推进。文章以资中县明心寺镇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入手,提出简单的解决对策,为正在开展承包经营确权登记工作的乡镇提供参考。关键词:农村;承包地;确权;农户;测绘;培训实行农村承

    中国集体经济 2019年21期2019-08-04

  • 浅析中国土地制度改革的发展历程及启示
    度 改革历程 承包地 “三权分置”土地制度改革包括土地使用制度,土地税收和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等。由于中国农业一直在社会和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与农民最为紧密的土地问题也一直是中国农村的核心问题。回顾我党发展历程,我们可以发现,党的发展历史其实也是一部领导广大农民进行土地革命和改革的历史,每个历史时期的土地革命和土地制度改革都代表着劳动人民的群众根本利益,推动着革命事业和国民经济不断向前发展。中国农村的土地制度历经了土地改革、农业合作、人民公社运动和家庭承

    祖国 2019年1期2019-02-22

  • 农村承包地流转把五关
    、村、社以农村承包地流转为基础,培育出更多的农村新型农业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殖大户等)来推动乡村的振兴。明心寺镇距资中县城5km,321国道、成渝高速公路、成渝铁路均横贯全镇境内,交通优势十分明显,是发展水果采摘、旅游休闲、垂钓、农家乐等产业的好地方。加之近年来,在国家大力扶持农村发展政策的背景下,到农村流转承包地发展种植、养殖、休闲等产业的成功人士越来越多,明心寺镇得天独厚的条件就成了很多业主的首选。目前,明心寺镇通过镇、村、社3级的共同

    四川农业科技 2019年5期2019-02-12

  • 村里收回的地,合法吗?
    由于种种原因,承包地没有调整。今年6月,旧的机井突然坏了,要打新的机井。经过村民小组代表商议:按人摊钱、按钱分地的打井办法,重新承包土地,并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投票表决方式,取消了5个新嫁娶闺女的承包地资格。现在这5个闺女的户口仍然在娘家本村,在婆家没有承包地,新农合、新农保、计划生育等关系也在本村村委会管辖之内。经过乡镇的管理区领导多次调解,到现在两个多月的时间,仍然没有结果。我想问一下:这几个闺女没有迁走户口,婆家没有承包地的闺女有没有资格在本村享有承包地

    今日农业 2019年1期2019-01-03

  • 城镇化进程中农村承包地退出选择:以上海郊区为例
    城农民退出农村承包地是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一方面,土地的不可移动性决定了城镇化必然伴随着进城农民与农村土地的“人地分离”。另一方面,人均一亩二、户均不超十亩且地块分散的传统小农户经营方式不利于现代农业发展。为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国家“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提出支持引导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农村土地承包权等权利。2016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 《全国农业现代化规划(2016—2020年)

    重庆社会科学 2018年10期2018-10-31

  • “三权分置”下推进农村承包地法律制度改革的思考
    摘 要:我国承包地法律制度在改革开放之初建立。但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农村人口逐渐涌入城市,农村里的承包地被大量荒废着。国家对此探索分离农地的承包主体和经营主体,在承包地上新设一种经营权进行流转,提出“三权分置”的改革。“三权分置”即将农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进行分离。“三权分置改革”有助于推动农业发展。然而,我国现有承包地制度在立法和实践上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农地经营权流转的方式规定得不明确;关于承包地的法律规范不完整;农村集体成员资格权的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8年5期2018-09-20

  • 农民迁户入城,村委会能否收回其承包地
    出流动变化大,承包地占有量早已出现“苦乐不均”的情况。为此,村委会专门召开两委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对村里的承包田进行一次调整。其中的一条方案是:凡把户口迁往城镇落户的,一律由村里收回其承包地,另行发包给未分得土地的农户及新出生人口。该决定经广泛征求村民意见并获得通过。受这一调整方案影响,李宝军老两口因早在2009年秋就迁往县城投奔儿子,并于当年将户口迁出落户到县城,所以,村委会决定收回李宝军老两口承包的5.12亩耕地。后来,村委会组织人员重新丈量调整土地,李

    农村百事通 2018年12期2018-09-13

  • 承包地经营权配置问题研究
    制度改革,完善承包地‘三权’分置制度”。由于承包地所有权和承包权的产权关系是不变的,激活主体、要素与市场,优化要素配置,最终还是从经营权配置入手。从使用上划分,承包地经营权配置有两个配置方向:承包地经营权农户自用、承包地经营权交易给其他主体使用。我国承包地经营权配置在不同时期经历了“高度集中于集体所有-农户所有-多主体所有”的沿革。这一方面源于国家对承包地经营权认识变化并制定的制度,另一方面源于承包地经营权在不同时间段里的总体收益对各主体的吸引力。学界早就

    安顺学院学报 2018年4期2018-09-07

  • 自家耕地丢不得
    店,钱某的4亩承包地因无人耕种而撂荒,村委会曾找到过钱某,不允许他将承包地放弃耕种。而钱某声称土地既然已经由自己承包,种不种是自己的事,与他人无关,谁也管不着。难道承包地可以随便弃耕吗?對于这种弃耕承包地的现象该怎样处理?【说法】对于承包地的管理与使用,有关法律是有明文规定的。那4亩土地虽然由钱某承包,其经营使用权归钱某,但它仍属集体所有,钱某对承包地有合理使用和保护的义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土地使用权人负有对标的物的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的义

    农家参谋 2018年1期2018-08-13

  • 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出台
    策分为宅基地和承包地两种情况,承包地退出机制又分为永久性退出和长期退出,两者在补偿标准上有一定的区别。永久性退出方式获得的补偿标准更高,但选择永久性退出承包地的农民与这块承包地再无关系。而长期退出则不同,到期后农民还能享有土地的相关权益。关于承包地退出的标准,需要根据每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最高每亩可领取10万元的补偿款。但获得这笔补偿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1.农民退出承包地必须是本人自愿。关于农村承包地退出这项政策的推行和实施,其中最基

    农村百事通 2018年3期2018-03-14

  • 全国八成以上农村承包地完成确权颁证工作
    ,目前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面积达11.1亿亩,占二轮家庭承包耕地账面面积的82%。在农业部日前舉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农业部农村经济体制与经营管理司司长张红宇介绍,全国推进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试点工作的省份已有28个,试点范围扩大至2718个县(区、市),3.3万个乡(镇)、53.9万个行政村。山东、宁夏、安徽、四川、江西、河南、陕西等7省份已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基本完成。张红宇表示,2018年是全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收官之年。农业部将加强督促指导,确保各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17年12期2018-01-27

  • 承包地“继承”需分类讨论
    定后,农户家庭承包地“继承”的问题将更多出现。农户的承包地“继承”,不能一概而论,需分类讨论。当前我国农民家庭承包地从用途和类型上可分为农地、林地、水面和四荒地。从来源上看,这些承包地的来源途径分别有向集体承包方式,也有经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形式承包。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条规定,林地和“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通过公开方式获取的承包经营权,如承包人死亡,其应得的承包收益,依照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这些土地的承包经

    农村经营管理 2018年2期2018-01-23

  • 利津县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案(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管理和利用工作,确保承包地确权档案完整与安全,利津县档案馆将全县6.04余万件(卷)、101万页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全部接收进馆,进行统一整理并数字化,实现了统一管理、机上查阅。一、基本情况利津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工作于2016年启动,2017年8月结束。目前全县456个行政村农村承包地确权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全县6.04万余户的合同签订、登记簿建立和证书颁发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利津县

    山东档案 2017年6期2018-01-15

  • 荔波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农村承包地确权问题探索
    配置,但在农村承包地确权上,也引发了相关问题。1 荔波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与农村承包地确权现状1.1 县域概况。荔波县地处贵州最南端,与广西毗邻,是中共“一大”代表邓恩铭烈士的故乡、世界自然遗产地和全国休闲农业示范县。全县国土总面积2431.8平方公里,辖4个镇2个民族乡1个街道办94个村,总人口18万人。到2016年底,农林牧渔业总产值17.41亿元,农业增加值8.9亿元,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491元。1.2 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现状。目前,荔波县农业特色产业

    新农村 2017年20期2017-09-28

  • 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出台 看你是否符合领取补偿的条件
    策分为宅基地和承包地两种情况,承包地退出机制又分为永久性退出和长期退出,两者在補偿标准上有一定的区别,永久性退出方式获得的补偿标准更高,但选择永久性退出承包地的农民与这块承包地再无关系。而长期退出则不同,农民到期后还能享有土地的相关权益。关于承包地退出的标准,需要根据每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最高每亩可领取10万元的补偿款。但获得这笔补偿款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具体有以下几点:1.农民退出承包地必须是本人自愿关于农村承包地退出这项政策的推行和实施,其中最基本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7年9期2017-09-23

  • 承包地继承,三种情形下法律不支持
    、老人去世后,承包地可否继承?[案例]杨大爷与老伴一直与老儿子杨启宁一起生活。1998年初春,村委会调整承包地时,杨启宁一家共四口人(杨启宁和女儿,以杨启宁的父母,杨启宁的妻子的承包地在娘家)共分得7.8亩承包地。杨大爷与老伴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2月去世。2016年初,杨大爷的大儿子杨树宁找到弟弟杨启宁,要求共同继承父母亲的承包地。[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在农户内部,每位家庭成员均共享土

    中国新农村月刊 2016年12期2017-04-06

  • 承包地继承,三种情形下法律不支持
    、老人去世后,承包地可否继承?[案例]杨大爷与老伴一直与老儿子杨启宁一起生活。1998年初春,村委会调整承包地时,杨启宁一家共四口人(杨启宁和女儿,以杨启宁的父母,杨启宁的妻子的承包地在娘家)共分得7.8亩承包地。杨大爷与老伴分别于2013年12月、2015年2月去世。2016年初,楊大爷的大儿子杨树宁找到弟弟杨启宁,要求共同继承父母亲的承包地。[分析]《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五条规定: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在农户内部,每位家庭成员均共享土

    中国新农村月刊 2017年1期2017-03-15

  • 去世后的五保户承包地该如何处理
    去世后的五保户承包地该如何处理案例1999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某村村委会将1200平方米土地发包给本村叶某。2001年起,叶某将其承包地转交给其侄女叶某某(本村农户)耕作。2002年3月,叶某被列为五保对象,2005年12月,叶某去世并销户。2005年年底,该村召开村民大会,经2/3以上村民同意,决定收回叶某的承包地。叶某某以该承包地承包期30年不变,且其作为叶某侄女可继承该承包地为由,拒绝交出该承包地。村委会于2007年6月向本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

    湖南农业 2017年4期2017-02-25

  • 家庭人口减少是否应当交回承包地
    少是否应当交回承包地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法规处(410005)聂建刚案例 1998年第二轮农村土地承包时,某村村民涂甲与村委会签订3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面积为0.4公顷。2012年,涂甲的独子涂乙考上了公务员,将户口迁到了县城。2013年6月,涂甲的妻子因病去世,只剩涂甲1人住在某村。2014年3月,某村村委会以涂甲的妻子去世、涂乙户口迁出为由,收回了两人的0.27公顷承包地,并发包给他人耕种。在与村委会多次交涉未果的情况下,涂甲向本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提

    湖南农业 2017年6期2017-02-25

  • 土地确权登记实测面积不足怎么处理
    在实际中,农户承包地减少的原因大致有3种:一是承包期内,因自然灾害严重毁损承包地,造成农户承包地流失的,如洪水、河道变迁等,这属于自然现象;二是承包期内,国家、集体征收征用农户承包地,造成农户承包地减少,这属于改变承包耕地用途,分有合法手续和违法修建2种情形;三是在承包时,承包方的承包地面积不足的,这属于“先天”面积不足。在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利用高科技手段对农户承包地进行查田勘界时,能使农户承包地的面积、利用现状等情况一目了然。如果面积减少了,应

    湖南农业 2017年9期2017-02-24

  • 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出台看你是否符合领取补偿的条件
    承包地有偿退出机制出台看你是否符合领取补偿的条件随着城镇化的不断发展,农村地区的空心化现象也越来越严重,许多耕地及住宅被荒废,造成农村资源的严重浪费。国家为了提高农村土地的利用率,推出了土地有偿退出机制,符合条件的农民可以领取到一笔可观的补偿金。土地有偿退出政策分为宅基地和承包地两种情况,承包地退出机制又分为永久性退出和长期退出,两者在补偿标准上有一定的区别,永久性退出方式获得的补偿标准更高,但选择永久性退出承包地的农民与这块承包地再无关系。而长期退出则不

    吉林农业 2017年18期2017-02-02

  • 农民承包地退出制度在梁平县试验中渐成型
    试点,探索农民承包地退出与转让,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从梁平实践看,农民承包地退出试验可行,可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进一步建立农民承包地退出制度,赋予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的选择权。2014年底,重庆市梁平县作为农业部等13个部门联合确定的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始承担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验任务。2015年年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自愿有偿转让上述权益。2016年,《国务院关于实施支

    吉林农业·下半月 2016年11期2017-01-09

  • 农业机械化、非农就业与农民的承包地退出意愿
    仅可能对农民的承包地退出意愿直接产生正负两种作用,还可能会通过非农就业这一中介变量间接影响农民的退地意愿。为了考察当前我国农民的农村土地退出意愿以及农业机械化、非农就业对其造成的影响,本文首先采用两阶段随机抽样法,对河北、山东、河南三省九县(市、区)620个农户进行了问卷调查,发现相当一部分农民愿意有偿退出农村承包地,且对不同的退出方式有不同的选择偏好。利用上述农户调查数据,本文将农村承包地退出划分为“换工资收入”、“直接出售”和“被政府征用”三种具体方式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 2016年6期2016-06-22

  • 农民承包地退出制度在梁平县试验中渐成型
    农民承包地退出制度在梁平县试验中渐成型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立足于城乡大变革的时代背景,提出进城农民承包权转让这一重大问题。梁平县作为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点,探索农民承包地退出与转让,取得了一些经验和成效。从梁平实践看,农民承包地退出试验可行,可在更大范围内推广,应进一步建立农民承包地退出制度,赋予进城农民退出承包地的选择权。2014年底,重庆市梁平县作为农业部等13个部门联合确定的第二批农村改革试验区,开始承担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退出试验任务。2015年年底,

    吉林农业 2016年22期2016-03-28

  • 张家港市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张家港市农村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近日,张家港市顺利完成农村承包地确权试点档案工作,为今年全面规范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张家港市为确保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权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村社会稳定,按照及早介入,科学谋划,按照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集中保管四个原则,认真抓好承包地确权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信息化建设工作。经过市、各省有关部门和区镇的共同努力,目前,承包地确权试点村

    档案与建设 2016年3期2016-03-20

  • 省农委省档案局印发《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管理实施办法》
    工作(以下简称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组织管理、基础业务建设、信息化建设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同时印发了《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档案保管期限表》和《江苏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档案整理细则(试行)》,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为实现全省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据和实现路径,必将有力推动全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顺利开展。《实施办法》明确承包地确权档案工作要坚持统一领导、分级实施、分类管理

    档案与建设 2015年2期2015-03-30

  • 村委会可以收回抛荒两年以上的承包地
    抛荒两年以上的承包地吗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法规处(410005) 聂建刚【案例】 读者张某是某县某乡箬叶铺村委会主任,看了《湖南农业》2015年第5期刊登的《承包方能请求返还弃耕抛荒的承包地吗》一文后,产生了疑问,特来信咨询:现在当地政府对粮食生产抓得紧,杜绝水田抛荒,村委会压力很大。村委会有干部提出,我国《土地管理法》第37条第3款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收回发包的耕地。”据此,对于村里连续两年以上弃耕抛荒的水田,可

    湖南农业 2015年11期2015-03-18

  • 对实现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几点思考
    建设用地、农民承包地、农民宅基地等财产权利怎样更好地实现,并对原先不适应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必要的修改和完善,这应是当前须抓紧做好的一项重要工作。关键词: 农民财产权利;创新征地制度;集体建设用地;承包地;宅基地中图分类号:F3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0829(2014)04-0037-04收稿日期:2013-12-19作者简介:舒克龙,绵阳市委党校原科研处长、经济学副教授,研究方向:农村经济、民营企业。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赋予农民更

    克拉玛依学刊 2014年4期2014-10-09

  • 我国离农农民承包地退出补偿的构成与计量
    摘要:承包地退出补偿是对离农农民放弃合法土地权益所造成效用价值损失的合理补偿,是增强离农农民承包地退出内在动力的客观要求,有利于促进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目前,我国各地在统筹城乡改革试验中对离农农民承包退出补偿的探索,存在补偿依据不清、补偿构成不合理以及补偿资金不足等问题。承包地退出补偿是对离农农民放弃土地承包权所造成的所有效用损失进行的补偿,应包含对承包地的“生产资源价值”“保障价值”“财产预期价值”和“其他价值”的补偿。目前我国各地农民的离农程度、离农类

    重庆工商大学学报(西部论坛) 2014年5期2014-09-26

  • 自愿交回承包地后,是否有权再要回来
    戴某等人返还其承包地。该村民小组和戴某等人认为,池某两口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交回承包地是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存在胁迫、欺诈情形。因而拒绝返还。请问,池某两口有权反悔吗?读者 杨帆杨帆同志:村民小组和戴某等人应该返还池某两口的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于一般的承包关系,农户一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的是具有身份性质的物权,这种物权是承包人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通过包括一般性自愿在内的方式随意放弃和剥夺的,而且《农村

    农家科技中旬版 2014年1期2014-04-18

  • 这种情况能否主张土地承包权
    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原承包地;妇女离婚或者丧偶,仍在原住地生活或者不在原居住地生活但在新居住地未取得承包地的,发包方不得收回其原承包地。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农村土地承包期间内,若非承包方自愿放弃承包地,发包方不得强迫承包方放弃承包地。另外,根据你说的情况你改嫁后虽然户口迁出,但是并未在新居住地取得承包地,所以在你非自愿的情况下,村委会无权收回你的承包地,因此你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返还你的承包地

    湖南农业 2012年3期2012-04-08

  • 农民交回承包地后是否有权再要回来
    要求张某返还其承包地。张某认为,赵某夫妻交回承包地是他们的真实意思表示,因而拒绝返还。请问,赵某夫妻有权反悔吗?【点评】张某应当返还赵某夫妻二人的承包地。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同于一般的承包关系。农户一旦获得土地承包经营权,享有的是具有身份性质的物权,这种物权是承包人赖以生存的物质基础,因此,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不可以通过包括一般性自愿在内的方式随意放弃和剥夺的。而且《农村土地承包法》对承包方自愿交回土地的规定比较严格。该法第29条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

    湖南农业 2011年10期2011-04-09

  • 关于农村土地现状的几点思考
    集体只好收回其承包地,给缺地的农户补足。第二种情况主要原因是“婚出婚入”的妇女没有及时主张土地承包经营权,而使村委会造成误解,认为对方已经补地或没收回其承包地。第三种情况主要原因是当时虽然承认,但现在看形势好转,又返悔不承认。第四种情况主要原因是由于村里原因,应分而没有分到土地。3 解决有关土地承包纠纷的政策措施3.1 妥善处理承包期内收回的农户承包地。土地延包后,以划分“口粮田”和“责任田”等为由收回农户承包地搞招标发包的,要及时纠正,切实维护农民的土地

    中国新技术新产品 2010年8期2010-12-31

  • 征地补偿费应归实际承包户
    一审判决:互换承包地有效,尧某、王某不得干涉对方对互换后的承包地行使经营权。1993年,闻石得村对本村村民承包地进行了划分,每户村民都分东地、西地、菜地各一块,相对比较零散,不利于耕作。后来部分村民为方便耕作,对承包地进行了互换调整。闻某、尧某、王某也于1994年对承包地进行了互换调整。闻某将其承包的位于村东边的3.881亩承包地与尧某位于村西边的约1.6亩,王某承包的位于村西北的2.76亩承包地进行了互换。因西地土质较差,东地土质较好,为公平起见,闻某的

    农家参谋 2009年5期2009-1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