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展学生核心素养的国家整体教育目标背景下,《课程标准》(2022年版)凝练出艺术课程要培养的核心素养,提出了关于律动的艺术表现活动要求。下面,笔者依据音乐教学实践,探索小学音乐律动教学范式建构路径。
一、小学音乐律动教学的内涵
(一)小学律动教学含义。从达尔克罗兹体态律动教学到奥尔夫音乐教学体系和柯达伊音乐教学法对体态律动的运用,经过将近四十年在中国中小学音乐教育中的传播,与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的融合,小学律动教学是音乐课堂中引导学生用有规律的、有美感的体态反应将音乐要素、声势、课堂小乐器演奏、歌唱、舞蹈等元素结合起来的艺术表现形式,旨在通过律动体验活动,培养小学生的身体协调能力、音乐能力,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发展小学生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以及文化理解等核心素养。
(二)小学律动教学的特点。 第一,体验感和趣味感高。有效的律动教学能让音乐可视化,帮助小学生通过自己的身体律动深层理解音乐的节拍韵律、节奏、音高、乐曲结构、力度、和声等音乐要素,不受小学生自身音乐技能水平的限制,不受表现空间的限制,结合音乐游戏的情境,容易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符合小学生的学习特点,丰富自我表达的艺术形式。第二,想象力和创造力强。体态律动强调把音乐要素通过即兴创造展示为外在表现。音乐律动过程也体现了教学具身认知性,在依托音乐要素基础上有规律的动,启发小学生对音乐的想象,让抽象的音乐知识转化为与小孩子的生活实际和已有经验相关的形象现状,鼓励小学生身心共同参与表现音乐,感受创造的乐趣。第三,感染力强,富有美感。笔者认为律动是音乐本身的外延和表现,结合优美的身体动作有规律的展示,突出身心与音乐相结合的和谐之美,唤醒学生的音乐本能,从而带来富足的审美体验。
(三)小学音乐律动教学的目标。第一,以核心素养为导向。《课程标准》(2022年版)明确了音乐核心素养的具体构成要素,通过小学音乐律动的体验和应用,尊重小学生的身心成长规律,结合音乐教学资源,丰富音乐表现的方式,激发感知音乐的动机,丰富形象思维,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创造美的能力,进而激发其创新意识,体现“以美育人”的核心理念。第二,以音乐能力为表征。律动是为了让学生更好地感知节拍、节奏、音高、乐曲结构、力度等音乐要素,不能脱离音乐本位,尊重音乐的学科本质和发展规律,特别是小学阶段正是学生建立稳定拍、音高、节奏等音乐概念的最佳时期,奠定小学生的音乐基础能力以及养成良好的音乐学习习惯特别重要,小学音乐律动的重点要基于核心素养,提高学生的音乐能力,以便实现育人根本目的。
二、小学音乐律动教学范式的建构路径
(一)律动教学内容:以感知音乐为抓手。律动教学的内容设计应指向音乐学科的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创意实践这四个素养目标,依托音乐本位,组织、引导小学生用适当的律动感知音乐要素,“律动一般分为原地动作和空间动作两类”,遵循从易到难的学习规律,充分挖掘整合音乐教材中的知识点和能力点。音乐是听觉的艺术,那么音乐律动教学也要以“聆听音乐”为核心展开。例如,在一年级歌曲《国旗国旗真美丽》中,老师要示范、引导学生随着歌曲的节拍有规律地左右摇晃身体,在动的过程中注意聆听音乐,感知其节拍韵律,一开始动作不能复杂,等动作协调、自然后再加入手臂跟随节拍摆动,模仿手握鲜花挥舞。律动设计一定要从音乐要素出发,带领小学生在律动中倾听音乐的同时体会动作的稳定感,用体态反应将稳定的音乐节拍可视化、形象化。除了听节拍,旋律的乐句分辨和节奏应用也是律动设计的内容,例如在二年级歌曲《老爷爷赶鹅》中,相同旋律的乐句就用相同的动作,不相同的乐句就用另外一种动作,律动可以模仿歌曲情境中的赶鹅动作或鹅走路时的形象,每一句的动作都不能脱离音乐的节拍,同时要根据乐句异同来设计律动,让学生一边律动一边听唱中,由自身体验感知,了解乐曲结构,熟悉旋律的乐句感。律动教学还能服务于小学生对多声部音乐的听辨和表现。在器乐作品欣赏课型中,律动教学的应用也是水到渠来。从合奏曲乐器音色的听辨到曲式结构的认知,从乐曲的节拍韵律再到乐段的旋律风格,以及音乐主题的听辨,小学生们都可以通过随音乐而发的律动遨游美妙的音乐世界。在器乐曲作品欣赏过程中,我们可以用不一样的律动来表现不一样的乐段,相同的律动来表现相同的乐段。
(二)律动教学环境:立德树人,以美育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核心素养为主线,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活动,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丰富审美体验。”我们在“核心素养”目标下聚焦音乐律动教学,律动就是以形象思维为主导的艺术体验形式,小学生在体验过程中通过形象思维实现对音乐的理解,也借助形象思维深化审美感受。小学律动应遵循少年儿童的审美观,尽量做到大方、简洁、童趣,在依据音乐要素律动的同时要提倡动作是文明和自信的。例如,笔者曾在教学中发现一些低年级段的小朋友出于好奇、调皮,在创编律动过程中模仿打脸、打头的动作。这种不文明不美观的动作是不能作为律动的,所以笔者马上制止了这些律动形式,并加以正确的引导,通过律动的直观展现及时告诉学生们什么是美与丑。
(三)律动教学的评价:迁移应用,育人为本。提高小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是音乐律动教学的出发点,律动教学评价也应该以提高小学生的音乐素养为表征。结合建构主义揭示的“学习理解——应用实践——迁移创新”学习过程,笔者根据小学律动教学的特点和目标,认为律动教学范式中的评价要以学生对律动的迁移应用指标和教师的育人指标两个向度出发,以判断学生是否能在学习律动过程中理解音乐内涵从而形成解决音乐问题的能力和方法,是否能实现律动方式的迁移,实现突出课程综合的理念;判断教师是否能在律动教学过程中实现音乐本位、合作、创造的育人目标。例如,在小学课例《落雨大》中,执教教师以音乐为主体,巧妙地将这首童谣与广州传统游戏“跳房子”的律动结合起来,注重音乐与生活的关联,汲取丰富的审美教育元素,成功激发了小学生对广州童谣的学习兴趣,理解广州童谣的艺术风格。律动在音乐课堂中的应用不在于记某个动作,不在于记哪个动作对应哪首音乐,律动教学范式的评价目的聚焦于培养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表现能力,创新能力,实现从结构化理解到创生性理解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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