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无意识下译者伦理的“背离”

2024-09-26 00:00:00龙云
今古文创 2024年34期

【摘要】在翻译与语言学研究以西方理论为主导的背景下,译者伦理规范也布满西方价值观的痕迹。而中华文化圈经过了几千年的独立发展,形成了与西方完全不同的价值体系,也积攒了深厚的、与西方有着巨大差异的历史底蕴。在集体无意识的作用下,这些价值体系和文化认同根植于中华民族的民族基因之中。另外,由于中国近现代历史的特殊性,国内的译者群体也继承了一种“别扭”的“偏向西化”的群体潜意识。因此,当中国译者在进行翻译时,往往会不自觉地“背离”一些“主流”的翻译伦理,从而产生一些困惑与争议。本文以荣格“集体无意识”理论为基础,分析西方经典的切斯特曼伦理模式在中华文化圈中某种程度上的“水土不服”,以驳斥一些译者对西方译论的盲目崇拜。

【关键词】集体无意识;切斯特曼翻译伦理模式;伦理背离

【中图分类号】H05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4)34-0098-04

【DOI】10.20024/j.CNKI.CN42-1911/I.2024.34.030

一、引言

翻译伦理即翻译者在进行翻译工作时需要遵守的一系列规范。不同于具体的翻译准则强调语言层面的技巧,翻译伦理更加重视具体语言层面之外的社会以及文化上的规范。此时,要想构建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翻译伦理规范就变得极为困难。因为在上千年的东西方文化并行发展过程中,人们的底层思维模式与行为惯性已经泾渭分明,东西方译者也会在无意识中爆发难以调和的冲突,而这种冲突本身也是无意识的一部分。然而,国内很少有研究会将社会心理学与翻译伦理学结合起来,更多的是倾向于语言本身或是翻译方法论上。

本文将从荣格“集体无意识”思想的角度,分析在中华文化圈中的译者如何在“无意识”中背离西方翻译学界经典的切斯特曼翻译伦理模式。

二、荣格“集体无意识”理论

集体无意识(Collective Unconsciousness)是瑞士心理学家卡尔·荣格(Carl Jung)于20世纪初提出的心理学概念。他认为,除了每个人独特的个体意识之外,还存在一层更深的心灵层次,即集体无意识。这一概念强调了人类共通的心理结构和经验,超越了个体差异,涵盖了整个人类群体。荣格认为,集体无意识中存在一系列共同的符号和象征,这些符号和象征在不同文化中有着相似的表达形式。这可以在神话、宗教、梦境中找到,反映了人类共同的心理结构和经验。荣格还认为,集体无意识的内容不仅是通过个体的经验产生的,还包含了人类文化和演化的共同经历。这一层面上的共同性超越了单个生命的时间跨度,延伸到整个人类历史[1]。

这种无意识不仅存在于“人类”这一整体族群之中,也存在于其下的各个分支族群,包括西方盎撒族群、东方中华民族,同时这一社会心理现象也会一定程度地作用于某个特定的社会群体,例如教师群体、医生群体等。处在这些群体中的个人,往往会在无形之中受到集体无意识的支配,并理所当然地做出某些符合群体特征的行为。中华文明上下五千年一脉相承,族群记忆与先祖经验在文明车轮的惯性下代代传承,根植于中华大地与世代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最深层次的意识之中。

三、切斯特曼翻译伦理模式与其在国内研究现状

翻译伦理即翻译工作者在进行翻译工作时需要遵循的一系列伦理规范。首次将翻译纳入伦理学研究范畴的是法国学者安托瓦纳·贝尔曼,并且最早提出了“翻译伦理”的概念。其在《翻译及对异的考验》中提出了12种翻译“变形倾向”[2]。之后,图里也进一步提出了自己的元规范和操作规范的翻译规范分类模式[3]。另外,韦努蒂在贝尔曼关于“异”的理论基础上,提出了自己反对文化霸权的“异化伦理”,倡导抵抗式与“少数化”翻译[4]。赫斯曼也在《规范与翻译决定》一文中在意识形态立场上阐述了译者伦理与行为逻辑[5]。

而在西方翻译伦理研究领域影响最大的当属芬兰翻译学者安德鲁·切斯特曼,他系统性地阐述了翻译规范论以及翻译伦理模式。其中,翻译伦理模式的提出在翻译伦理研究领域的影响极为深远,为翻译研究提供了一个全新的研究方法论。

切斯特曼的五大翻译伦理模式是分别是再现的伦理(ethics of representation)、服务的伦理(ethics of service)、交际的伦理(ethics of communication)、规范的伦理(ethics of norms)以及承诺伦理(ethics of commitment)[6]。这五大伦理模式的允许标准也将在下文谈到 “背离”时进行详细的讨论。其中的承诺伦理由于属于对前四个伦理模式的总结性标准,故本文不会过多着墨。

在国内,对切斯特曼翻译伦理的研究比较丰富,韩江红最早将切斯特曼的翻译规范论系统性地介绍到了国内[7];陈振东进一步阐释了切斯特曼的五大翻译伦理模式[8];梅阳春则提出,五大翻译伦理中的承诺伦理超越了传统伦理规范,具有最高的指导作用[9];李颖将翻译伦理模式与心理学的需求层次理论相结合,提出了译者伦理研究的四个层次[10]。但国内多数研究都是对切斯特曼理论的阐释、应用或者拓展,很少有涉及对其的“背离”,也很少有用“集体无意识”理论对翻译现象的研究,故本文尝试将二者结合在一起,探讨集体无意识理论下译者如何“背离”翻译伦理。

四、译者对切斯特曼翻译伦理模式的“背离”

在族群集体无意识的作用下,国内的译者在进行翻译工作时,常常会“无意识”地做出违背翻译伦理模式的翻译行为,其中有些无伤大雅,大可以归咎于文化差异。但有些则可能会损坏翻译界的声誉,甚至造成负面的社会影响,必须引起翻译工作者们的重视。

(一)对服务伦理的背离

所谓服务伦理(ethics of service),就是指译者为客户提供高质量的翻译服务,符合委托人提出的特定需求。服务伦理将翻译视作一种商业模式,需要高效实现其为委托人服务的功能,这里的委托人,既可以是读者,也可以是翻译委托方或社会中的相关组织机构。

在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的各类标识语和宣传语,其翻译必须服从于相关单位组织或是企业的需求,这就要求译者必须严格遵守服务的伦理。但也正是在这些随处可见的标识语和宣传语上,常常会闹出各种让人哭笑不得的翻译笑话,其中,“中式英语”(Chinglish)似乎成了各类“离谱”翻译的主角。这种现象的出现,最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中式语言思维与西方的语言思维大相径庭,而这种语言思维可以说是深深扎根在了中华民族的基因之中,代代相传,固化成了一种“族群集体的无意识”。人们在语言组织阶段,就会受到这种“无意识”的支配,使得脱口而出的英文也沾染上了中文思维的色彩。当这种“无意识”行为在翻译过程中产生作用时,就造成了所谓“中式英语”现象。而这一现象的出现,在根本上背离了服务伦理,客户的要求和想要达到的效果完全被扭曲甚至背叛。

例如,在某公园有一条警示语“带好孩子,小心落水”,被翻译为了“Take the child,fall into water carefully”。这就是一句典型的中式语言思维造成的翻译笑话,中文的“小心”有一层潜藏含义即“小心不要”,如“小心摔倒”其实完整意思应该是“小心不要摔倒”,但我们会在无意识中将“小心”理解为“小心不要”,所以基本不会出现理解错误。而在英文中“carefully”没有这一层潜藏义,所以二者并非完全对等,这句话的意思就变成了“小心地落入水中”,使得这句警示语完全起不到警示的作用,甚至还有可能造成相反的效果,译者完全没有实现公园管理方的要求,背离了服务伦理。

(二)对再现伦理的背离

“再现的伦理”(ethics of representation),指的是译者必须完全忠实于原作,再现原作的形式与内容,这与韦努蒂倡导的“异化”与“少数化”翻译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即不去迎合目标语的使用习惯,强行保留“异质化”内容。

“再现伦理”体现了一种“异己”的思想,对非本族文化中的内容表现出一种“区别对待”的态度,而这又与中华民族自古以来极强的“内化”倾向相悖。中华历史几千年来,主体民族面对“异端”文化,往往是直接与其融合,将其逐步内化。几乎所有的少数民族政权在进入中原以后,都会迅速汉化,几千年来莫不如此。这种“内化”基因使得中华民族在面对任何外族异质文化时,首先就会尝试将其内化吸收,这种无意识的文化倾向与“异化”思想完全背道而驰,体现在译者身上时就导致了对“再现伦理”的“背离”。

这种“背离”现象在清末民初时最为普遍,当时西方文化涌入中国,第一次成规模的翻译活动拉开了帷幕,尽管当时旧社会在文化层面受到西方文化的强烈冲击,但在历史的惯性下,大量译者仍然尝试“内化”,其代表就是严复及其译作《天演论》。《天演论》译自英国生物学家赫胥黎的《进化论与伦理学》,在翻译中,严复完全抛弃了原文的形式,将一篇科学论文完全译成了一篇强而有力的政论文,行文也采取了标准的文言文形式,并旁征博引,使得文章整体十分流畅优美,说理性强,但同时也大大偏离了原文的形式和部分思想内容,舍弃了绝大部分“异”,从而“背离”了再现的伦理。

例如全文的第一句话:

“It may be safely assumed that,two thousand years ago,before Cæsar set foot in southern Britain,the whole country-side visible from the windows of the room in which I write,was in what is called‘the state of nature’.”

严复就对这句话进行了完全的意译和文言化改造,将其译为:

“赫胥黎独处一室之中,在英伦之南,背山而面野。槛外诸境,历历如在几下。乃悬想二千年前,当罗马大帝恺彻未到时,此间有何景物。”

译文完全抛弃了源文本的句式结构和词汇运用,连原文中最核心的“the state of nature”在译文中也不见踪迹,虽然这段话文字优美,读起来朗朗上口,但是其中“异”的部分被完全消除,丝毫看不出原文的痕迹,从再现的伦理视角来看,这就是对其彻底的“背离”。

(三)对交际伦理的背离

所谓“交际的伦理”(ethics of communication)指的是译者本人应当站在目标文本与源语文本之间,不偏袒任何一方,从而以实现平等的“跨文化交际”为最终目的。因此,在该伦理模式的指引下,最便捷且高效的翻译方式就是“意译+注释”模式。意译是为了让目标语读者正确理解原文的基本意思,而注释则是为了保留源语文本的“文化外衣”,让读者可以进一步了解源语文化。

但自古以来在中国翻译史中,很少会有译者采取此种翻译形式,主要还是因为其与中华文化传统中的“简约化”思想相违背。在中华传统文学几千年的传承中,始终倡导了一种“含蓄之美”,注重留白,重视人内在文化的高度抽象化表现,这种传统已在文人群体中生根发芽,成为一种无需演说的“真理”,而译者作为“文人群体”中的一部分,就会不可避免地在无意识中受其操控。故在翻译中,“注释”往往会被视作一种“累赘”,甚至是一种“穷尽手段后的无奈之举”。因此,在这种情况下,“交际伦理”常常会在无意间被译者所“背离”。

这种现象在俗语、俚语等文化负载词的翻译中经常出现,例如,在中小学课堂上经常会被提及的一句俚语“rains cats and dogs”,一般情况下,译者就会直接将其译为“瓢泼大雨”,但却基本不会另加注释,向读者解释这种文化现象及其产生的具体原因。这就导致很多中小学学生读者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更多感受到的反而是一种莫名其妙。此时,译者就违背了自己作为文化交际“桥梁”的职责,从而导致了对“交际伦理”的背离。

还有一个更加经典的译例,那就是“dragon”一词的翻译,早期由于种种原因,让一些对东西方文化差异理解不全面的译者直接将“dragon”与“龙”等同在了一起,但其实西方的“dragon”和东方的“龙”在形象上差异极大,而在后续的翻译中,又极少会有译者在对其注释与解释上“浪费笔墨”,就让大量读者误解了“dragon”与“龙”之间的关系,造成了文化交流的“错位”,这也是一种对“交际伦理”的变相“背离”。

(四)对规范伦理的背离

“规范的伦理”,指的是译者必须在翻译中遵守相应的规范,从而获得读者、客户乃至社会的认可。在“规范伦理”的制约下,译者不能天马行空般地翻译,必须让译入过来的语言尽可能符合目标语的使用规范。

而在近代以后,随着西方文化的涌入,对中国传统语言文化带来了很强的压制力。而中国近现代译者群体正是在这种中华传统文化影响力式微的背景下成长起来的。这样就在译者集体中产生了一种无意识的对西方语言文化的偏袒,从而导致很多译文都有明显的欧化现象,使得译文行文逻辑混乱,语法错误频出,让人不忍卒读。余光中先生说过:“欧化分子的英文往往很好,只是对于英文过分崇拜致于泥不能出,加上中文程度有限,在翻译这样的拔河比赛中,自然要一面倒向英文。”[7]这就违背了译者的责任与义务,背离了“规范伦理”。

“翻译腔”的出现,就是这一现象的最好例证。首先就是“被”字句的滥用,在中文的规范行文表达中,主动句往往比被动句更加通顺,被动句只有在少数特殊场合才会使用。而在西方语言体系之中,被动句的使用频率非常之高,这就导致在翻译时出现大量“奇形怪状”的“被”字句。例如“His opinion isn’t accepted”,多数译者都会不加考量地将其译为“他的意见不被大家接受”,但这句话很明显不符合中文的使用规范,应该译作主动句“大家不接受他的意见”。又比如,英文中的前置修饰词往往比较长,比如“I saw a boy who talks and looks like your brother”,一些译者就会将其翻译为“我看到一个说话像且长得也像你哥哥的男生”。这很明显不符合中文的使用规范,中文不会使用如此冗长的修饰词,而导致读者抓不住重点。

另外,欧化翻译现象最频繁出现在科技或学术文本的翻译中,由于近现代社会与自然科学基本发源于西方,其思想与逻辑架构与中国的传统理念有着很大差异,再加之汉语与欧洲语言上的巨大差别,就导致译者往往不自觉地将汉语“欧化”,例如:

“Environmental organizations and researchers say the wildfires blazing in the rainforest were set by cattle ranchers and loggers who want to clear and utilize the land,emboldened by the country's pro-business president.”

译文:“环境机构和研究人员说,正在燃烧的森林大火是由因受到重商主义总统的鼓励而想要清理和利用土地的农场主和伐木工人点燃的。”

这段关于森林火灾的描述就被翻译得极其复杂,尤其是后半段,修饰成分过于冗长,层层“套娃”,完全不符合中文避繁就简的语言逻辑。

在这些例子之中,译者就将译文过度“欧化”,从而背离了中文的使用规范,造成语言的不和谐。

五、结语

综上所述,在中华民族整体族群的集体无意识以及中国译者群体的集体无意识双重影响下,切斯特曼的译者伦理模式会受到不同程度的“背离”。“中式英语”体现了对服务伦理的背离;中华民族的“文化内化”导致了对“再现伦理”的“背离”;传统文学的“简约化”间接引发了对“交际伦理”的“背离”;译者群体对西方文化过度膜拜又导致了对“规范伦理”的“背离”。其中,对“规范伦理”和“服务伦理”的“背离”,明显会对语言文化乃至社会造成负面影响,所以必须引起译者群体的重视。但对再现以及交际伦理的“背离”,则是一种无伤大雅的行为,其本身也符合汉语读者的文化惯性,故不应该成为译者翻译时的枷锁。

所以,对以切斯特曼翻译伦理模式为代表的西方翻译伦理理论,国内的译者群体和翻译研究者应当辩证看待,不应盲目套用。应当融贯古今中外,发展出一套具有中国特色的翻译伦理体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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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Venuti.L.The Scandals of Translation:Towards an Ethics of Difference[M].London&New York:Routledge,1998.

[5]Hermans,Theo.Norms and the determination of translation[A]//Alvarez&Vidal.Translation,Power, Subversion[C].Clevedon:Multilingual Matters,1996.

[6]Chesterman,A.Proposal for a hieronymic oath[J].The Translator,2001,(2):139-141.

[7]韩江洪.切斯特曼翻译规范论介绍[J].外语研究,2004,(02):44-47+56-80.

[8]陈振东.翻译的伦理:切斯特曼的五大伦理模式[J].国外理论动态,2010,(03):85-88.

[9]梅阳春.翻译的承诺伦理——传统翻译伦理的逾越[J].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24,(06):97-101.

[10]李颖.誓约与保障:谈译者翻译伦理诉求的四层次[J].湖南社会科学,2018,(02):199-204.

[11]余光中.翻译乃大道[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14.

作者简介:

龙云,男,汉族,安徽芜湖人,南昌大学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翻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