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在艺术数字化传播的宏观发展背景下,从音乐类非遗数字化的传播现状、公共文化空间的利用、基础教育“双减”政策下的 传承机遇、音乐类非遗在元宇宙虚拟现实技术中的传承创新四个维度展开音乐类非遗创新传播策略的探讨,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 音乐类非遗创新传播的方法与路径中,正确把握国家“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方向,重视大众的艺术审美需求,合理利用数字艺术创 新传播手段十分必要。树立保护音乐类非遗“财产”的意识,不断关注艺术创新传播的接受、体验、互动与反馈,是不断调整创新传 播策略的主要思路与方法。
[关键词] 艺术传播;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传播
[中图分类号] G112;G206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667(2024)02-0191-05
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进程中,中华传统文 化的作用极其重要。民族文化遗产作为国家文脉延续 的依托,在文化软实力竞争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民族 文化承载着国家历史传承发展中最真实、形象、普遍以 及最具说服力的符号信息,其中蕴含的伦理道德和价 值观念,与其艺术形态、审美理念等汇聚形成了中华 民族最珍贵的精神文化基础。世界文明中的文化遗产 是人类留存在历史中最珍贵的印记,集聚着人类全部 的智慧与思想。在全球化影响下,世界文化不断碰撞 交融,民族文化记忆开始被逐渐唤醒,越来越多的中 国音乐类文化遗产被世界认知并得到广泛认同。中国 音乐类文化遗产植根于民间、来源于生活,承载着民 众世代传承的历史记忆、情感寄托与文化积淀,彰显 出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无限的创造力与独特审美境界。
一、中国音乐类文化遗产的分类与主要属性
中国音乐类文化遗产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 音乐实物类遗产形态即音乐类物质文化遗产;另一类 是音乐非实物类遗产形态即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2005 年,国家在《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中对文化遗产的含义进行了明确界定,文化遗产包括 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是具 有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是 指各种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世 代相承的传统文化表现形式。[1] 按此分类,音乐类物 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与音乐有关的音乐书籍、谱本、 绘画作品、乐器等。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地 音乐艺术发展过程中所留存的乐器发明技术、传统表 演技艺、曲调谱写风格以及艺术思想内涵等。无论是 音乐类物质文化遗产,还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 都是中华传统文化中弥足珍贵的宝藏,是传统文化复 兴道路中重要的现实依据与理论根基。
(一)中国音乐类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中国古代音乐典籍中最重要的代表就是清代永 瑢、纪昀主编的《四库全书》经、史、子、集部所收录 的音乐部分。其中经部乐类共 22 部,483 卷。存目收 录42部,291卷。包括宋阮逸明等《皇佑新乐图记》3卷, 宋陈旸《乐书》200 卷,清康熙帝御定《御制律吕正义》 5 卷、乾隆奉令编撰《御制律吕正义后编》120 卷等。 《四库全书总目 · 卷三十八 · 经部 · 乐类》写道:“今区 别诸书,惟以辨律吕、明雅乐者,仍列于经;其讴歌 末技、弦管繁声,均退列杂艺词曲两类中。用以见大 乐元音、道侔天地,非郑声所得而奸也。”[2]320 子部艺 术类共收录琴谱 49 卷,正目中有宋朱长文《琴史》6 卷、 明严澂《松弦馆琴谱》2 卷等,共 29 卷;存目中有明 杨嘉森《琴谱正传》6 卷、明杨表正《琴谱大全》10 卷、 明末清初徐上瀛《溪山琴况》1 卷等,共 49 卷。《四 库全书总目 · 卷一一二 · 子部 · 艺术类一》载:“琴本 雅音,旧列乐部。后世俗工拨捩,率造新声,非复清庙生民之奏,是特一技耳。……至于谱博弈、论歌舞, 名品纷繁,事皆琐屑。亦并为一类,统曰杂技焉。”[2]952 集部词曲类共 12 部,101 卷,包括宋姜白石《白石道 人歌曲》4 卷及《别集》1 卷、宋王灼《碧鸡漫志》1 卷等。《四库全书总目 · 卷一九十八 · 集部 · 词曲类一》 载:“曲二体,在文章技艺之间。……究厥渊源,实 亦乐府之余音、风人之末派。……词为五类:曰别集, 曰总集,曰词话,曰词谱、词韵。曲则惟录品题论断 之词,及《中原音韵》,而曲文则不录焉。”[2]1087 《四库全书》是中国古代音乐史脉络形成的主要 资料来源,中国音乐史上留下的一份珍贵的音乐物质 文化遗产。该著作其撰写队伍庞大,由众多音乐学家、 文学家以及宫廷官员共同完成。它涉及的内容极为广 泛,包括音律、乐律、乐制、礼乐、宫乐、器乐演奏等, 对中国古代音乐的理论、律制、演奏技巧等方面进行 了系统的归纳与总结,是一部内容齐全、学术价值极 高的古代典籍,为后世中国音乐理论和实践的发展打 下了坚实的基础。
音乐图像是音乐类文化遗产中以壁画、水墨画等 载体为依托,表现音乐表演场景、乐器等音乐内容的 特殊视觉形式。如现藏故宫博物院的《韩熙载夜宴图》 属于典型描绘音乐宴会场景的图像资料。这幅画出自 南唐画家顾闳中之手,画中场景分为五段,依次是琵 琶听乐、击鼓观舞、更衣歇憩、清吹合奏、曲终宴毕。 画中主人韩熙载手执鼓槌即兴击鼓奏乐,旁边的乐者 手持拍板跟着羯鼓有节奏地附和。画面中人数众多, 载歌载舞,乐者所持乐器各异,笛、羯鼓、琵琶等乐 器均出现在画中。整幅画线条细密流畅,色彩艳丽典 雅,展现出一种轻松惬意之景。
除了谱本、图像、绘画作品之外,乐器也是音乐 文化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琴棋书画”中的“琴”字 之所以排在首位,是因“琴”居四艺之首,其在中国 传统文化中是最为重要的艺术符号之一。故宫博物院 共收藏古琴 46 把,其中明、清两代宫中收藏遗存就 达到 33 把。在宫内乐器收藏数量上,古琴的收藏量 排在前列,可见皇家对古琴的喜爱程度远超其他乐器。 2023 年 4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广州松园邀请法国总 统马克龙共同欣赏了由古琴艺术家李蓬蓬演奏的古曲 《流水》,乐曲在滚、拂、打、进等技法的上、下滑音中, 形象地描绘了潺潺流水、意趣灵动的场景,琴声悠远, 尽显古朴脱俗。此次琴曲《流水》的演奏乐器采用的 是故宫博物院现存 1200 年前的唐代古琴“九霄环佩”, 市值估价 4 亿元,堪称最贵音乐文物。此琴是存世最 早的伏羲式古琴,琴的材质精良,造型独特,浑厚大 气,尽显皇家乐器风范。当代著名古琴艺术家李祥霆 曾对这张唐琴的音韵特点予以评价:“松透、恬静、圆 润、雄伟、沉厚、悠远、神奇。”此外,“九霄环佩”古 琴不仅出自制琴名家雷氏之手,还曾被历代文化名家 收藏,如龙池左侧刻有黄庭坚题“超迹苍霄,逍遥太 极”行书落款,雁足间还刻有苏轼亲题楷书诗句:“蔼 蔼春风细,琅琅环佩音。垂帘新燕语,沧海老龙吟。” 在诸如此类文人墨客的收藏印记中,深刻体现出“环 佩”古琴重要历史和文化价值。
(二)中国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地音乐艺术发展过 程中所留存下来的传统表演技艺、乐器形制技术、曲 调谱写风格以及音乐思想等。其类型主要分为两大类: 器乐和民歌。2009 年 9 月,西安鼓乐被联合国教科文 组织列入世界非遗代表作名录。西安鼓乐由此成为音 乐类非遗的世界级代表。西安鼓乐又称长安古乐,是 流传于西安及其周边地区的一种音乐,是一种古老 的鼓乐。其结构庞大,格调高雅,被学界誉为“中国 古代音乐活化石”,是目前国内保存最完整、规模最 大的民间音乐种类。西安鼓乐是一种以竹笛、笙、鼓、 锣、铙等乐器组合而成的大型乐种,其曲目众多,乐 队庞大,结构复杂,主要是以坐乐和行乐进行混合表 演的音乐形式。每年夏秋之际,在乡会、庙会等场合 都会出现为庆祝大丰收而表现的欢庆音乐场景。西安 鼓乐最初脱胎于唐朝的燕乐,安史之乱时随着宫廷乐 师的流放融入宫廷音乐,后来经过千年的流变发展, 在明清戏曲音乐的影响下流入民间,形成了具有地域 特色的传统音乐形式。
2006 年 5 月,南音被列为国家第一批非遗名录, 并同时被列入世界音乐类非遗。南音是福建泉州一 带集唱、奏于一体的运用当地方言进行表演的艺术形 式,是中国古代音乐中较为丰富、完整的大乐种之一, 演奏乐器包括琵琶、二弦、拍板等。南音本身是以闽 南的民间音乐为主体,在历史流变过程中不断汇集多 种音乐形式,使得词曲清新,委婉美妙,深受百姓喜 爱,在民间的流传面较广。南音起初在闽南地区流行, 后来流传区域逐渐拓宽直至走向海外,已成为一种维 系海外华侨思念祖国的精神文化纽带。
2009 年 9 月,侗族大歌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入 世界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侗族大歌是流传在广西、 贵州一带的民歌,其民歌形式不同于普通合唱,以一 领众合,无伴奏、无指挥的多声部协唱形式,在中外 民间音乐中独树一帜。侗族大歌在表演中常出现模拟 自然的流水、鸟鸣、虫叫等声音,在音乐中增添了不 少人与自然和谐的趣味。作为多声部民间音乐,其多 声思维、形态、技巧以及创意等方面表现突出,在世 界民间音乐领域中独领风骚。侗族人民爱好和平、珍 视团结,他们擅长集体活动,体现出侗族人民精神文 化中的团结和凝聚主题。因此,侗族大歌合唱所体现 的不仅是一种音乐艺术形式,而更多展现的是侗族人 民的风土人情、风俗习惯和文化精神。
(三)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属性特征
1. 地域性
地域性是音乐类非遗中最为显性的表现特征。地域文化的产生是人们对地域文明的一种自我认识与高 度提炼,这种文明的体现伴随着人们社会的变迁、风 俗习惯的产生以及思想的觉醒,从而衍生出一种自我 实现、自我解读的艺术表现形式。音乐文化的地域性 是指在不同地域中所体现出来的具有审美价值观念并 带有地方风俗特色的音乐文化。
不同地域中人们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行为方 式等往往具有唯一性,这是其他地域不可复制的文化 特征,是音乐类非物质文化产生的重要标志。地域性 的风俗文化在长期的演变过程中产生了相应的艺术文 化形式,形成了具有典型性、标识性的地域音乐文化 特征。
2. 活态性
活态性是音乐类非遗中最为核心的表现特征。所 谓活态性,主要体现在艺术形成发展过程中运用技艺 通过人与人之间的口传心授来实现活态记忆,其载体 是以人的传播为主,以乐器或乐谱为辅,通过人的 语言、动作等多种行为将传统音乐中所具有的独特技 能、技巧以及技术在传播中进行示范、模仿,以实现 代际传承。随着时代的变迁,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以 及西方文化的不断冲击,音乐非物质文化中的活态性 特征最容易遭受流失。音乐类非遗传承人中的相当一 部分群体由于缺乏生存空间被迫改行谋生,同时具有 传承价值和口传心授个性化特征的技艺,也永久地流 失在了时代变迁的大潮中。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传承的活态性体现中,最主要 的传播载体就是传承人,要保持音乐传承中的活态性 首先就需要保护好传承人和传承对象,同时要创新传 播渠道,科学合理地培养传承梯队,这才是音乐类非 遗保护工作的重中之重。
3. 生态性
生态性亦是音乐类非遗中的典型艺术符号,所谓 生态性,首先是指音乐非遗所存在的地域未受到外来 文化的影响与浸染,其音乐文化具有地域代表性。其 次,生态性还体现在艺术传承与传播方式始终都能保 持在传统范围,没有因为时代和科技的发展而发生改 变,传承人始终因为承担着传播载体而成为音乐文化 传播的核心。
综上所述,音乐类非遗主要表现为地域性、活态 性、生态性三大特征。音乐类非遗的保护重点亦应围 绕这三大特征展开思考,善于抓住全面数字化改革的 机遇,充分利用技术优势,制定智能、创新的传播策 略,为保护、传播、推广音乐类非遗提供帮助。
二、关于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 创新策略
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生成的最初状态是在地域 性较强且处于闭关自守和自给自足社会状态的大环境 中,各类音乐题材在其独具特色的音律与节奏中也不 断地映射出该地域劳动人民对生活的感悟与人生的思 考。随着时代的变迁,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传播媒 介、方式和途径都得到高速发展,海量信息扑面而来, 人们对待生活的理念已逐渐变得开放化,音乐类非遗 开始丧失了其初始时期赖以生存的文化环境,想要继 续保持“原汁原味”已非易事。音乐类非遗的传承离 不开传播,尤其离不开有效的传播,如果失去了演绎 的舞台和观众,就会失去存在的价值。音乐类非物质 文化遗产的传播较为特殊,通常是以活态性的方式进 行传播。它的传承方式主要是采取口传心授的形式进 行传播。这是一种偏向于时间上的纵向传播,在传播 术语中称为代际传承。其传播途径主要以“人”为主 要载体,将技艺面对面地传授给对方,但随着老一辈 传承人的相继离世,这种宝贵的“绝活技艺”也随着 一代人的逝去而消亡。因此,当下如何有效地创新非 遗传承的传播方式,对非遗保护工作具有重要的现实 意义。
当下,音乐类非遗传播需要具备时空观念,如何 将非遗文化保持原有属性不变并创新再现,是国家和 社会共同期待的传播效果。曾遂今认为,根据时空的 反向效应,在当代音乐的“盲信道”和“网络信道” 传播中,传播的空间距离从逐步扩展到极度扩展,传 播的时间距离从逐步缩小到极度缩小,可能趋近于零。 由于时空的反向效应,在音乐传播中追求用最小的时 间成本和生命消耗代价来获取最大的空间效益(包括 地理空间和人际空间)。从音乐最初的“盲信道”传 播(音乐作品机械复制),到今天的“网络信道”传 播(音乐成上亿数地复制并上传至网络),我们已看 到了该趋势,感受到了其后果。音乐传播的时空反向 效应,体现出人类在文化艺术、音乐艺术的价值认识 上存在的投机追求和投机行为。这种时空的反向,是 技术发展的必然产物和不可避免的选择。“但是,这 种选择,并不是愚蠢的选择,而是合理的选择。我们 所需要的是在这种选择中的理智、冷静、规范和热情 地投入。当我们理智地驾驭它时,它会给我们今天的 艺术时代带来强有力的推动。”[3]
随着传媒传播技术的不断迭代,音乐类非遗传播 也在时空反向效应中得到了有效发展,也就是说可以 用最短的距离和时间成本以及最小的生命消耗代价, 来获得最大的空间效益。我们可通过网络信道传播的 各类平台,将音乐类非遗变成大众真正的“公共文化 财产”。“人”作为传播中的有效载体,在传播过程 中发挥着主要作用,传播的“人”越多,传播的效果 就会越好。在这样的时空反向效应传播过程中,可以 快速帮助大众树立起保护“财产”的意识,使得音乐 文化非遗在传播中发挥有效的可持续性。联合国《保 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强调要使“非遗”具有可 持续性,是对“非遗”最好的保护,尤其是对于音乐 类非遗这种带有表演传承性质的艺术来说,在传播过 程中大众能够认识、接受并认同,才是音乐类非物质 文化遗产具备持续性的关键。
(一)音乐类非遗数字化的传播现状
“保护”一词,从词义上理解,更多是把一种物 质的东西锁起来,藏起来,遮挡起来,不让其受损。 通常意义上的“保护”,在音乐类非遗中的运用非常 成功,但对于其“保护”的模式还需推进与创新。目 前音乐类非遗保护工作不能止步于将其写进教科书, 列入非遗名单,更重要的是对保护工作进行梳理、思 考,并结合数字时代的发展需求进行有效传播。在“保 护”的传播中,大众的接受、参与以及互动都是提升 传播效果的关键因素,如何让大众乐于接受、参与其 中,都是保护音乐类非遗工作所需思考的重点。
对于非遗领域数字化模式的保护,实质性音乐数 字化保护项目的相关研究,已在国内多家机构着手进 行。如浙江大学研究的“楚文化编钟乐舞数字化技术 研究”“民间表演艺术的数字化抢救保护与开发的关 键技术研究”“云南斑铜工艺品数字化辅助设计系统” 等多个课题均已启动。而江苏音乐类非遗项目的数字 化工程也逐步在展开和深入。比如江苏省文旅厅官 方抖音号“水韵江苏”中的“非遗 IN 江苏”栏目中 陆续更新了 53 集包括昆曲、洪泽湖渔鼓等非遗节目, 总播放量高达 1287 万次,而且网络的关注度还在不 断持续攀升,诸如此类的音乐类非遗“保护”工作均 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反馈,为音乐类非遗工作的进一步 拓展增添了信心。目前,各级党委政府宣传部门、高 校以及研究机构应充分利用好一切电视、网络、短视 频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的传播力量,努力创作紧跟时 代要求的音乐类非遗关联作品,用“新瓶旧酒”的形 式让广大群众去关注、认识、接受与喜爱,并通过大 众的力量让音乐类非遗重新“活起来”。
(二)充分利用好公共文化空间的宣传与展示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划》中指出:“文化事业 和文化产业更加繁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文化产业 体系、全媒体传播体系和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利用体系 更加健全,文化创新创造活力显著提升,文化和旅游 深度融合,城乡区域文化发展更加均衡协调,人民 精神文化生活日益丰富。”[4] 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丰富群众性文化活动是当下 文化建设的重任之一。随着我国社会文化发展水平的 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文化的需求也随之提高, 对文化服务的要求不再单纯停留在数量、规模和效率 的层面,而是更多地开始关注能够享受到质量更高的 优质公共文化服务。
提供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需要树立民族传统 文化的本土意识,让更多传统文化融入公共文化服务 视野,音乐类非遗的保护应利用好契机,在互联网与 媒介融合的路径下加速数字化转型,为普及和传承提 供可持续发展的条件。全国各地可充分利用文化馆、 图书馆、博物馆、美术馆、文化街区等公共文化空间, 开展相关培训、展览、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促进 非遗发展与传承。同时,也可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交 流互动方式,充分利用虚拟公共文化空间进行观赏和 学习,让更多社会大众参与到传统非遗文化的传播中 来,提高专业性、区域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示。
(三)音乐类非遗在基础教育“双减”政策 下的传承机遇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 见》(以下简称《意见》)指出,要将非遗保护工作融 入国民教育体系。将非遗内容贯穿国民教育始终,构 建非遗课程体系和教材体系,出版非遗通识教育读本。 在中小学开设非遗特色课程,鼓励建设国家级非遗代 表性项目特色中小学传承基地。[5] 对于现代中国社会 中的青少年儿童来说,过重的学习任务和升学压力让 他们身心疲惫,急功近利的应试教育让他们失去了用 心体会艺术、思考艺术和表达艺术的空间和机会。这 与长期以来对传统艺术在基础教育中的作用认识不 足、引导不够有着必然联系。当前,随着民族传统文 化的复兴与觉醒,国家在《意见》中明确要求将非物 质文化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同时在基础教育中也实行 了“双减”政策,在这样双重利好政策背景下,基础 教育即将迎来传统艺术传播与传承的良好机遇。
在数字化全面普及的时代,全球信息扑面而来, 天花乱坠的外来文化让人目不暇接,西方价值观充斥 着每一个文化区域,本土传统文化岌岌可危。国民教 育体系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建设的第一道门槛,因 此将非遗文化融入中小学的校本课程是十分必要的举 措。相关教育部门应抓好政策扶持的契机,选择适合 基础教育范围的音乐类非遗题材编入教育教材体系, 适时邀请音乐类文化遗产传承人进入社团课堂,为青 少年开展实践教学传承活动。让孩子们对非遗文化的 印象不仅仅停留在课本和影像资料中,而是要“学起 来”“动起来”“传起来”,这才是非遗存在的真正意义, 也才能发挥其社会价值。
(四)音乐类非遗在元宇宙虚拟现实技术中 的传承创新
随着元宇宙概念的兴起,虚拟现实技术开始被更 多的领域关注。元宇宙概念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技术, 就是能够以多维度方式还原设定的时空环境,为用户 创造出沉浸真实的空间,使用户得到身临其境的感受。 音乐类非遗的生态性、活态性等属性决定了传播与传 承中存在局限性,这就需要运用文化传播中最前沿、 最高效的虚拟现实技术进行辅助传播。将虚拟现实技 术广泛应用于音乐类非遗保护领域,将有效再现音乐 类非遗存在的环境、形态、特征以及技艺原有的相关信 息。通过建立并适当运用深度沉浸的交互功能,用户 就能够参与体验音乐类非遗从诞生到发展的整个过程。
在元宇宙虚拟现实技术中,设立音乐数字人角色,其作用就是让音乐数字人承担起传承人传播音乐非遗 知识与技艺的作用。设计有关音乐类非遗的观摩、研 究与实践操作过程等交互环节,再通过与音乐数字人 的沉浸式交流与互动,将音乐技艺传授给用户,用户 就会在反复互动学习的过程中获得卓越的体验。元宇 宙概念体系中艺术与技术应用手段的结合,为体验音 乐类非遗以及其他非遗文化带来了解决生存问题、再 现原始状态的新机遇。如音乐虚拟博物馆、虚拟音乐 厅、音乐数字化藏品以及以非遗为主题的国风游戏等 新领域,都将为音乐类非遗扩增大量的可持续发展空 间。毫无疑问,在人工智能、AI、VR 等高端全息技术 的快速发展下,音乐类非遗的传承与保护将具有更为 宽广的道路与光明的前景。
结 语
随着数字化大潮的来临,信息传播方式也变得日 趋多元,人工智能、虚拟现实技术等高科技手段层出 不穷,人类的感官体验也空前丰富。传统艺术也由此 逐步走上了数字化创作与传统方式共存并轨的艺术创 造模式。现代社会环境下的数字化传播方式具有网络 公开透明、操作便捷、人机交互等特点,在音乐类非 遗保护方面极具技术优势。音乐类非遗保护工作应抓 住传统艺术形态数字化转型的历史机遇,建设具有良 好传播效应的数字技术平台,创作出符合时代要求的 创新型非遗作品,利用“新瓶装旧酒”的数字艺术创 新传播手段,积极推进音乐类非遗保护工作踏上崭新 的数字化、智能化之路。
根据音乐类非遗数字化的传播现状、公共文化空 间利用、基础教育“双减”政策下的传承机遇、音乐 类非遗在元宇宙虚拟现实技术中的传承创新四个维 度,围绕地域性、活态性、生态性等三个主要核心特 征思考音乐类非遗传播的创新模式,为我们打开了一 个崭新的思维空间。在扩展和应用创新传播的诸多方 法和路径中,我们首先应正确把握好国家“十四五” 文化发展改革方向,重视和跟踪大众的艺术审美需求, 关注大众在艺术传播中的接受、体验、互动与反馈的 过程,不断调整音乐类非遗创新传播的思路与方法, 让音乐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在数字传播的大环境下得到 正确、有效的传承和传播。
参考文献:
[1]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 的通知(国办发 2005[42] 号)[J]. 国务院公报,2006(5).
[2][ 清 ] 永瑢,等 . 四库全书总目 [M]. 北京:中华书局,2003: 320.
[3] 曾遂今 . 音乐传播的时空关系研究 [J]. 南京艺术学院学报(音乐 与表演版),2008(1).
[4]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十四五”文化发展规 划[EB/OL]. 中 国 政 府 网,(2022-08-16).https://www.gov.cn/ zhengce/2022-08/16/content_5705612.htm?eqid=f7e092e300093511000 00004646b0f36.
[5]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 . 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 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EB/OL]中国政府网,(2021-08-12).https:// www.gov.cn/zhengce/2021-08/12/content_5630974.htm?eqid=c4de73ac 0001c53c00000006647468b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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