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智赋能互助养老:内在逻辑、现实困境及实现路径

2023-12-12 07:40:56郜鑫鑫
卫生软科学 2023年12期
关键词:数智养老主体

郜鑫鑫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1100)

全国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20年,我国60岁及以上人口总数约2.64亿人,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8.7%[1],开始逐步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互助养老成为破解当前传统的家庭、社区和机构不能满足当前养老需求难题的新路径。新一代数智技术驱动改革创新使得互助养老的手段、功能均被赋予新的内涵。

首先,在“互联网+”互助养老方面,将“互联网+”概念引入互助养老领域,可以为老年人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服务[2]。潘峰和宋峰[3]从“互联网+社区养老”角度入手,讨论如何依托互联网资源平台,充分利用养老资源,实现资源合理分配。部分学者指出上述模式面临着种种障碍,如谢春燕[4]等人认为存在推广受限、精准化体系建设不完善等问题。朱贺[5]对互助养老的优化路径展开了讨论,建立共享养老资源的服务平台、完备信息化时间银行积分制、互联网及相关技术从老年人特点出发等路径被建议用于“互联网+”互助养老。

其次,在智慧互助养老方面,智慧化手段可以帮助老年人增强外部控制力,继而获得连续性生活[6]。对于如何实现互助养老智慧化,有学者大力倡导开发人工智能机器人辅助养老[7],另有学者认为互助养老硬件平台的搭建可以实现智慧资源的互联互通[8]。此外,对老年人的安全监控体系的构建以及满足老年人的社交需求对于互助养老智慧化同样重要[9]。互助养老智慧化在个人层面服务不智慧、低智慧的情况普遍存在[10],老年人的技术隔阂,导致感受不佳[11],服务供给也存在隐私安全隐患[12]。在组织层面,如何实现区域以及行业间的有机整合是智慧化养老服务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难题[13]。

综上,我国对数智赋能互助养老的研究取得了一定进展,其中不乏真知灼见,但现有研究基本上重视的是如何增强老年人的外部控制力,而对老年人的内部控制力关注不够;在理解与研究数智技术中忽视了数智赋能为传统的互助养老研究提供的新的思维模式和方法体系。鉴于此,本文以廓清数智赋能概念为出发点,阐明数智赋能互助养老的内在逻辑与现实困境,并提出疏解路径。

1 相关概念

1.1 互助养老

目前互助养老尚无统一的概念界定,有学者在研究中对互助养老进行了阐述。

首先,在互助养老的定义方面,部分学者认为互助养老可以被视为一种老年人出于友爱互助和相互信任自主选择通过邻里亲朋、社区志愿等多种形式满足精神情感和生活照料等需求,从而实现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重组养老资源的一种养老保障模式[14]。也有学者认为是由政府引导、依托社区,由拥有大量闲暇时间的低龄老人出于利益或责任照顾高龄老人从而获得友谊、荣誉以及意义感,以家庭养老为基础的对家庭养老和机构养老进行补充的养老方式[15]。也有学者将“互助养老”的概念分为广义层面的“老老互助”“轻老互助”的和狭义层面的“老老互助”[16],是普通居民间相互帮扶与慰藉[17],它是老年群体内部的一种自我保障。

其次,在互助养老的管理维度方面,该模式运行资金主要依靠专项资金,还有部分来自社会捐赠和其他渠道,内部制定规章制度作为会员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18]。利用老年人之间的同期群(将相同时间段内具有共同行为特征的用户划分为同一个群体,该群体被称为同期群)效应,以互助友爱为核心组建类型多样的互助养老小组,实行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通过组织开展多种活动满足老年人需求[19]。

再次,在互助养老的服务维度,服务主体不仅包括低龄健康老年人,还包括专职、兼职人员的年轻志愿者队伍,出于自愿或功利的动机或者以吸引、信任为基础,服务对象包括社区内所有老年人,特别是高龄、失能、孤身和空巢老人;依托家庭、社区、养老机构为活动载体而开展“以老助老”“以老养老”,在政府的政策、资金的扶持与志愿者团体的帮助之下[20],以经济援助、生活照料、精神关爱、文娱活动、权益维护、再就业培训等为主要内容[21],目前较典型且发展迅速的模式主要包括:互助幸福院、守门人、时间银行和合租互助模式[22]。

最后,在互助养老的评估维度,建立多方评估监督机制,由政府、社区工作人员、老年人代表、社会组织、第三方服务机构多方组成小组,共同完成服务需求评估、服务质量考评监督工作,制定符合老年人特点的养老服务需求评估机制[23]。建立一套包括基础设施完备情况、制度规范完善情况、是否有效缓解社区养老问题、是否可持续发展等的绩效评估指标体系[24],从而推动互助养老的规范化。虽然“居家互助养老需求量表”已经可以量化评估社区居家互助养老需求,也可以利用模型量化评价服务对象的满意度[25],但是目前缺乏对养老服务的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有效监管和评估[26]。

本研究结合众多学者观点认为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互助养老在城市和乡村呈现各具特点的发展模式。在城市互助性居家养老主要有时间银行、结对组圈式和据点活动式3种略有差异的形式,时间银行和结对组圈式都是老人在自己家实现互助,据点活动式则服务载体稍有不同,除了在部分老人家进行还可以选择有社区提供场地进行互助[27]。时间银行作为社区居家养老的重要形式,是记录为老人服务时间并在年老时得到相应回报的凭证,存在时间银行组织方、服务提供方以及服务接收方三方主体,在时间银行交换平台上可以实现提出服务申请、查看服务请求、匹配服务供需、换算时间币等操作[28]。结对组圈式互助养老主要依靠社区将老年人信息录入系统,老年人自愿或匹配等方式进行结对,每个圈有自己的负责人和联络员,成员通过自治章程和自我管理实现互助养老。据点活动式是政府搭建平台,在符合要求的老年人家中或者由社区提供场所设立养老互助点,老年人自愿结合,牵手互助。在农村主要是肥乡幸福院(自主管理)及其翻版[29],其突出特点在于“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农村互助养老是以互助幸福院、日间照料中心、互助养老中心、睦邻互助点等作为互助平台,并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将其经营使用权交付给村民自治组织、社会组织、市场组织,由它们来具体负责互助平台运营和组织开展互助服务[30]。通过文献梳理,笔者发现关于“互助养老”概念虽然未达成统一,但对于互助养老在基本理念、服务主体、优势效果上的态度已基本形成共识,都包含自助互助、志愿服务、鼓励、共同参与等重要元素。

因此,本研究将互助养老概念廓清为:政府鼓励,社区和社会组织支持,以互助为核心,依托非正式互助网络,由老年人出于志愿或有偿而向其他老年人提供养老服务并期望得到相应的养老服务的一种低成本、基础性、多样化养老保障模式,见图1。

图1 互助养老多维度研究

1.2 数智赋能

“数智赋能”作为新概念,其定义尚未得到廓清,通过相关文献梳理看出,“数值赋能”由“数智”和“赋能”二词结合构成,因此需要将其拆开分别解释,然后合起来解释,由此才能真正理解该词语的词义。首先,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孕育了“数智”一词,核心定义是数字智慧化和智慧数字化的合成。数字智慧化,即将人的智慧加入到数据中,使其增值增进;智慧数字化,即将人类智慧利用数字进行管理,实现从“人工”到“智能”,而“数智”就是将二者结合,通过数字化实现智能化。其以数据为主要构成要素,融合了数字化和智慧化的双重特征并呈现相辅相成的关系,“数”是“智”的原料,而“智”又推动“数”的应用[31],是信息科学应社会之需所产生的结果[32]。

其次,“赋能”一词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积极心理学和组织行为学的“授权赋能”理论,并运用到多学科领域[33]。Hermansson 和 Lena[34]认为赋能是指通过赋予大众解决问题的新手段,使之有能力控制他们生活和环境。徐梦周[35]认为所谓赋能指个体或组织对客观环境拥有更强的控制能力来取代无力感的过程。由此可见,赋能是向某一客体赋予某种能量,使之增强力量以实现目标。数智化时代背景下,传统赋能手段得到数智技术的加持,数智赋能这个概念应运而生。“数智赋能”是面对数智化、智能化环境催生出的新需求、新场景时人们寻求解决方案的手段,深度融合数智资源,重构和整合数智类生产要素,促进资源高效利用。

综上所述,可以认为数智赋能的涵意已经超越数智本身价值的界面,互助养老对数智技术的吸纳也催生了“互联网+”互助养老、智慧化互助养老的形成,同时也涵盖了数智赋能的内涵。因此,本文认为数智赋能数智技术通过对传统要素变革和重构的数字化过程,后将数字化的数据智能化,拓宽人类活动的深度与宽度,将效率应用于生产活动产生所谓的赋能效应。

2 数智赋能互助养老的内在逻辑

数智时代的到来让人们被数据包裹,人人互联、万物互联成为现实,养老领域传统边界已被打破,引发互助养老的结构性重组与功能性转变。数智技术加强信任机制、社会网络互联机制并催化产生数字公民体现其价值逻辑,国家、社会和个体多元主体的行为张力体现其制度逻辑,提高老年人能力、向社会增权和赋能以及促进养老服务转型升级体现其技术逻辑。价值逻辑、制度逻辑以及技术逻辑共同构成数智技术赋能互助养老的内在逻辑,见图2。

图2 数智赋能互助养老的内在逻辑

2.1 价值逻辑

《数据要素白皮书(2022年)》指出数据作为新型生产要素,是深刻改变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社会养老方式的驱动力量,要充分实现数据要素价值,实现数智技术与实体产业的融合,促进全体人民共享数智经济发展红利[36]。数智赋能互助养老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

首先,数智技术加强互助养老的信任机制。互助养老虽有单向的帮助行为,但其取得社会主体的承认,脱离非正式互助的范畴,不仅需要美德和向善的力量,更需要的是信任基础,对参与主体构成“软约束”,使其成为一种可持续、可复制的发展模式。当前互助养老的概念模糊,缺乏明晰的界定,社会主体对互助养老的信任感低[37],这制约着互助养老发展的可持续性,需要保证活动的公正、透明来为互助养老参与群体营造权威的信用机制[38]。以规定、制度、法律、合同契约等极易带有人为主观因素的传统认证方式会在一定程度上发生搭便车的机会主义行为,普遍信任机制并未全面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时代,社会主体的信用情况趋向透明化,信用信息调查成本降低,更加严密、高度安全的信任机制可以被建立在共享账本上,从而促进社会主体间的自发合作,传递、扩散并加深社会主体之间信任。

其次,数智赋能促进社会网络互联机制形成。我国社会结构变迁,社区居民之间交往度比较低,社区横向关系网络松散[39],各主体之间资源纠结交错,并因各种限制导致资源并未如期达致老年人[40],有限的服务和资源无法满足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互助养老参与主体不只局限于低龄老年人,还包括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社区等多主体,互助养老的本质是养老服务供需匹配的过程,规范发展需激活不同主体力量,形成积极的公民社会网络。互助养老与数智技术的融会贯通,建立并完善网络互助养老信息平台,保证互助养老模式的高效运转,高效统筹信息、数据与相关资源,提高资源匹配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最后,数智技术催生数字公民。维基百科将数字公民界定为“利用数字技术参与社会活动、政治活动和政府活动的人”[41],这个定义强调技术素养与活动参与。在数智技术飞速向前的洪流中,老年人作为数智弱势群体,不应只是数智社会的“数字难民”“数字贫困”群体,更应该是拥有数智技术化思维的社会活动积极参与者。老年人通过数智技术建立起与老年人、第三方社会组织、服务供给商和家庭的“线上+线下”的联系,通过多元主体之间的平等谈论与合作来寻求各自利益的实现,从而实现老年人在数智世界身份的同步。

2.2 制度逻辑

制度逻辑指某一领域中稳定存在的制度安排和相应的行动机制[42],每一种制度场域都有其自身的行动逻辑,塑造人们看待事物认知框架,规定了人们的行为标准[43]。互助养老作为社会养老的一种重要实现方式,在原来个人以及家庭承担责任的基础上,由家庭走向家庭外,即将责任的主体扩大到国家、社会。因此数智赋能互助养老,不仅要强调老年人作为提供养老服务主要主体所发挥的作用,更应该关注基于多元主体的多重制度逻辑产生的行为张力对互助养老的塑造。

首先,从国家层面来看,国家在养老方面承担一定的责任,我国互助养老是一个“去家庭化”的过程,互助养老发展水平受到当前国家经济发展水平和养老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程度的影响[44,45]。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政治上以追求人民利益的实现为根本目的,社会主义国家在解决养老问题上承担起应有的责任,生产资料公有制的经济制度甚至要求社会主义国家对承担养老责任具有更强的负担和履行能力[46]。互助养老作为未来全社会分担养老压力的一种方向关系到国家老年人口的晚年生活质量,也关系到老年人口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因此国家层面必须要兼顾制度逻辑中对养老服务质量的追求。2021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提出强化老年用品的科技支撑,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和智能硬件在老年用品领域的深度应用,让老年人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安享幸福晚年,为数智技术赋能互助养老提供了政策性导向。

其次,从社会层面来看,社区主要发挥着沟通不同主体,链接各方资源,解决社区矛盾等作用,数智技术实现了养老资源的集聚与互补,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

最后,从个体层面来看,经过现代生活方式的冲击,居民之间的共通性减少、异质性增加,社区呈现原子化结构,公共性生活的构建举步维艰,而数智技术使主体之间的线上联系更为紧密,培育了主体间互助合作的能力,助推互助养老的进程。

2.3 技术逻辑

伴随着“数智时代”的到来,数智技术与养老深度融合,从智能护理机器人到智能管家,从智能健康管理到智能情感交流,数智技术正在全方位地渗透到互助养老的各个方面。在数智技术建构性的催化下,催生数智化的社区、数智化的家庭、数智化的个体,现实的互助养老场景成为数字化的虚拟技术社会构成体,互助养老中的多元主体试图通过以合作的形式帮助其实现自身目的。

首先,社区对数智技术的使用,提升了对互助养老所需信息的利用能力,数智技术将网络文本进行挖掘,抽取老年用户的养老关键词,对信息进行清洗、筛选、整合,挖掘信息背后的老年人真实需求。

其次,数智技术向社会赋权和增能。数智技术在各主体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桥梁,联合各方对老年人进行互助服务,打造养老数据共享的资源平台,降低互助养老的时间和资金成本。同时,数智技术将赋能养老服务业转型升级。传统养老服务业人力资源低端化抑制了养老服务的发展,数智赋能互助养老可以利用自身优势转变互助养老的管理模式,由原始人力管理向数智化管理转变,使得互助养老服务趋向高技术,使其规模化、流程化,提高其投入产出比,吸引更多的专业人才投身于互助养老事业,从根本上改变养老事业的基本业态,进而更加能做好互助养老事业,形成良性循环[47]。

3 数智赋能互助养老的实践挑战

数智技术的兴起与应用会对互助养老产生无法估量的影响,但在畅想数智技术为互助养老赋能的同时,也应该看到数智技术赋能互助养老实践中所面临的认知、组织、过程、模式与技术等方面的困境。

3.1 认知困境:互助养老数智化共识尚未形成

虽然我国在互助养老理论和实践方面均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探索,“互联网+”互助养老、互助养老智慧化等理念让互助养老更加技术化,但从实践层面来看,政府、社区组织以及个体的智慧化思维尚未确立,不能完全激发和释放数智技术的能量。

首先,对互助养老缺乏信任,各主体之间的智慧化思维共识尚未形成。在互助养老向数智化转型的过程中,前期对投资的要求高,因此多由政府主导,但一些地方政府只是将养老信息化平台、大数据等数智技术作为一种“面子工程”,缺乏主动利用数智技术改善养老现状的行为,依赖传统的自上而下的行政支配的发展模式。社会组织、社区、家庭以及老人等其他主体之间也分工不明确,无法发挥多元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和异质性,技术与制度的互动与吸纳效果不理想。各主体被动或主动地依赖传统经验和技术,难以形成数智赋能所需要的智慧思维。

其次,老年人对互助养老信任不足。老年社会脱离理论认为老年人会不可避免地逐渐减少社会活动的参与[48],这种逐渐脱离的过程导致老年人学习能力下降,表现为对数智社会的数智化发展反应迟缓,学习、参与并利用的意愿和能力降低。并且,根据老年社会延续理论,老年人延续年轻时期的生活习惯和行为方式,以往固化的经验知识和行为习惯与数智化加速的今天不适应感突出,将进一步降低学习能动性。虽然社区具有自我管理的能力,目前多地实行的互助养老仍多是依靠传统社区工作人员统筹安排的模式,老年人在主观上对数智赋能互助养老的接受度不高,老年人自身并没有基于数智技术提升互动能力。数智赋能互助养老首先要使老年人成为“数智老人”,这一群体规模的扩大可以推进互助养老的数智化发展。虽然目前互助养老供需市场上可供老年人选择的养老产品比较多,但是许多数智化养老服务的终端设备和相关产品尚未从老年人的习惯和偏好出发,许多老年人产生抵触情绪而不爱使用,导致老年人没有形成将数智技术使用到互助养老的实践中去的思维。

3.2 组织困境:互助养老多元网络协同链接弱

虽然数智技术进入互助养老领域会拓宽合作,但由于数智技术所带来的技术选择会阻碍互助网络的形成。主要表现在:

一是由于数智技术的运用需要一定的技术门槛,使一部分数智技术运用能力和认知能力弱的人被屏蔽,特别是一部分属于数智弱势群体的老年人,阻碍老年人参与互助养老,进一步加深群体间的鸿沟并加剧主体间力量的失衡。

二是社区承接能力也是限制数智技术发挥赋能作用的重要原因。数智技术为互助养老注入新动能,将互助合作的场景延展至虚拟,但社区作为承接养老服务的重要依托,其是否有能力、有基础实现养老资源的聚集仍有可探讨的空间。

3.3 过程困境:互助养老中资源有机整合困难

有效的互助养老过程是各方养老主体充分利用养老资源和养老技术实现养老效能的过程。在数智技术赋能互助养老的过程中,资源的整合困难阻碍了数智技术作用的发挥。

首先,信息资源的零散性加大了资源整合的难度。在数智时代,老年人开始逐渐成为养老需供信息的生产者,由于老年群体的个体差异,数智设备分布范围小,信息来源零散,收集到的信息内容广泛且多样化,加大了资源整合的难度。

其次,经济资源的匮乏阻滞了互助养老的进程。互助养老的困境之一是缺乏自运转能力,主要体现在资金来源单一且不稳定上。当资金无法支撑数智技术的使用时,其赋能的效果将大打折扣。

最后,专业人才队伍的缺乏也会延缓数智技术赋能互助养老进程。当前我国人工智能人才的供需比例达到 1∶10,养老行业中人工智能的人才比例更是偏低,另外专业培训不到位以及工作认同感低也严重桎梏互助养老的技术进步。

3.4 模式困境:互助养老模式创新性探索不足

互助养老现行典型模式是在特定的社会境况下产生的符合当地民情的发展模式,然而现行互助养老模式缺乏创新性,一是因为市场力量没有更多地参与,没有充分体现出互助合作网络对于开拓老年市场的积极作用;二是互助养老的资金来源仍很大程度上依赖政府,不可避免地要考虑优先满足政府主导的互助养老需求,而这将阻碍依靠老年人的实际需求来推动的互助养老模式创新。

3.5 技术困境:数智产品“适老化”水平不足

在养老问题的解决中,数智技术并没有充分发挥效用。数智技术未充分赋能“适老化”产品的精准性与适用性。

首先,针对老年人设计的红外感应、电磁感应、烟雾感应等居家和穿戴设备等经常出现误判,不仅造成服务资源的浪费,而且给老年人造成较差的使用体验感。

其次,“适老化”产品的技术升级停留在大屏幕、大字体等外观形式,但具体的操作步骤及内部设置依然适用性不足,不利于老年人听得见、看得见、用得懂。问卷调查数据也验证了这一点,83.2%的老年人感觉现有产品操作较为繁琐,69.8%的老年人在使用智能产品时经常面临恶意广告以及电信诈骗等“数智陷阱”[44]。

最后,以技术为支撑的数智平台与系统等建设标准也不统一,这就说明技术赋能下的一体化服务模式并未真正形成,从而导致养老过程中不同主体的对接与沟通仍然无法突破碎片化困境。

4 数智赋能互助养老的实施路径

数智技术作为一种新的理论命题,虽然具有很多不确定性,但是在链接不同主体、共享各方信息和整合多方资源等方面发挥作用。依托数智技术开展互助养老可在认知、运用、保障、运营以及技术等层面为互助养老注入新的活力,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幸福感。

4.1 认知层面:认知提高与思维转变

数智技术作为一种工具作为辅助手段可以在无数领域发挥出不可估量的作用,但人类如何利用数智技术是其发挥作用的根本途径。而决定人类对其的实践程度的前提是认知水平以及接受程度,更新老龄群体数智认知,包括思想观念与数智技术运用能力提升。老年人已有技能基础难以掌握数智技术,需要全社会共同发力,逐步建立老龄友好型数智社会,充分发挥老年人主观能动性,更新数智理念,积极融入数智社会,消解焦虑情绪。另外,还需加强对老年人数智权利的保护,公共部门严格履行监管责任,技术开发者坚守职业道德,最大可能杜绝技术侵害的发生;提高老年人对技术侵害的认识,以便其寻求权利救济。

4.2 运用层面:能力培养与架构调整

数智技术赋能互助养老的前提是数智技术的应用,而对数智技术应用需要相关养老主体具备掌握和熟悉数智技术的能力。具体而言,养老主体数智能力的培养将提升数智技术的增能值和赋权值,提高互助养老的养老效率,并在互联关系上平衡各方养老主体。

首先,能力提高对不同主体参与互助养老意愿和能力有积极影响。提高不同主体开发和使用数智技术的能力,可以从根本上解决由于技术不对称带来的参与不平衡的问题。

其次,结构调整涉及加强组织层面的互助养老的基础,以打破数智技术的独立性所造成的权利不平衡。数智技术既是实现养老的工具,也是影响养老主体结构的工具,作为一种技术工具,其为互助养老赋能不能脱离互助合作这一基本遵循。因此,通过数智技术赋能的过程需要对该地区的养老主体结构进行调节。在其实施过程中,各参与主体必须意识到,数智技术是一种实现相互合作的有效工具。

4.3 保障层面:数据共享与资源整合

搭建汇总和联通老龄资源的信息平台,整合多元主体信息资源,面向用户实现信息透明、资源可视化,利用大数据及时明晰老年人特征和需求的变化,老年人可根据自身需求对养老资源信息进行查询、筛选等操作挑选服务满足自身需求,避免资源浪费,并通过设置评价反馈渠道形成养老服务的闭环。优化养老资源配置,通过数智技术实现线下养老资源互通有无,让老年人拥有更大的选择养老服务的空间,提供更加丰富、个性化的养老服务内容,提升服务质量,提高老年人养老水平。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联动多元主体,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构建整体化养老的局面。

4.4 运维层面:模式探索与因地制宜

互助养老典型模式是在具体地域的具体情境下产生的,因地制宜探索互助养老模式是不断推进互助养老的根本方法。若想在更大范围开花结果,则需要向更加标准、更具可复制性以及更加规范化的方向探索。互助养老创新的根本动力在于打造共同参与、多元治理的格局。在这种格局下,互助养老不再是单纯的民间自发组织,也不单是以企业盈利为目的的市场行为,更不是政府从上而下的行政力量,而是抓住时代东风,利用数智技术将各方有助于互助养老的力量深度引入到该领域,成为利益相关者,在探索互助养老的更佳模式时兼顾各方利益,平衡资源分配,做到共建、共治、共享。需要更加规范化、组织化、体系化的制度来为其保驾护航,使其更具有可持续性、可深入性和普适性。明确互助养老角色定位,完善互助养老的资源投入制度、互助配给制度、资源保障性制度、服务证新制度等制度,从而使互助养老得到持续、健康、有序发展。

4.5 技术层面:需求响应与深度互联

尽管老年人数智运维能力需要提高,但现有数智产品及养老服务未能有效响应老年人的需求,不断提高数智技术是提高养老服务精度与强度的关键。加强国家层面政策引导,响应老年人对智能养老服务设备“简洁、安全、经济”的需求,加快制定和完善相关标准规范,为数智技术响应养老需求提供技术支持,引导开发智能适老化终端产品。打造数智化互助养老生态系统,通过运用数智技术促进多元主体统筹协调,参照德国“环境辅助生活系统”,促进形成系统化、全方位、多终端的互助养老生态系统,实现养老服务资源的高效配置,精准贴合老年人个性化服务需求。通过基础设施、技术工具和项目内容之间的互联机制以及信息感知层、传输层和应用层的相互配合,构建数智养老服务系统,辅助实现互助养老。数智技术将技术与老年人结合,通过信息分析将老年人服务需求与供给有效对接,促进老年人使用数智产品积极性,连接老年人真正需求,促成老年人与互联网真正联通。

5 结语

数智技术以价值逻辑、制度逻辑以及技术逻辑共同构成赋能互助养老的内在逻辑。然而,在数智技术赋能互助养老实践中,存在着数智共识尚未形成,多元网络协同连接弱、资源有机整合困难、模式创新性探索不足、数字产品“适老化”水平不高等困境,影响数智赋能发挥效果。因此,需从价值引导与思维转变、能力培养与结构调整、数据共享与资源整合、积极探索与因地制宜、需求响应与深度互联等层面来提升互助养老的整体水平。随着人们对高质量养老服务需求的增加,日趋成熟的数智技术将会加速推进互助养老进程,数智赋能潜力巨大,前景广阔,可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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