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2021年12月17日,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总结交流了“十三五”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防治成效和经验,分析了当前面临的形势,研究部署了“十四五”长江上游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重点任务和工作措施。
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主任委员、四川省省长黄强指出,在新发展阶段,要坚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抢抓“十四五”重要战略机遇期,共同努力把这一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伟大事业继续向前推进。黄强要求,要以科学防治为路径,推动协同治理、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构建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依法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行为;要以机制创新为突破,探索政府主导、水利主管、各方共治新机制,推进建立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加快生态补偿制度落地见效,激发企业和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以惠民利民为导向,不断完善农村水土保持基础设施,加强基本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要保持历史耐性和战略定力,继续在责任落实、综合治理、夯实基础、联动协作上下功夫,确保奋斗目标如期实现,切实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
水利部副部长陆桂华指出,有关部门和七省(市)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决扛起新阶段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的政治责任。要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聚焦预防人为水土流失,实行最严格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聚焦长江经济带发展战略,科学推进水土流失综合治理;聚焦流域智慧水保建设,全面提升水土流失监测评价与信息化支撑能力;聚焦增强水土保持发展活力,深入推进上游地区水土保持改革创新。陆桂华强调,有关省(市)和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加强顶层设计,强化改革创新,加大宣传力度,为推动长江上游水土保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长江上游7省(市)和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国科学院等部门和单位代表在会上发言。长江上游水土保持委员会和有关部委、省(市)的负责同志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