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 徐菲
青年强则国家强,大学生是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国家高度重视青年大学生的法治素养培育工作。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指出“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的重要目标,并且明确自2020年到2035年要完成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的基本建设目标。2018年,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创新法治人才培养机制,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及后备力量”。此外,在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在《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率先提出了“三全育人”的理念。在该理念的指引下,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须着眼于全过程、全员参与、全方位育人。作为新时代的高等院校学校办公室,其兼顾着学校行政中枢及立德育人的双重使命,学校办公室肩负着管理和服务两大职能,推行三服务、两育人的工作方法及构建十大育人体系。为提高学生的法治素养,高校学校办公室必须站在学校管理的高度,结合依法治校工作,加强综合管理协调,切实推进“三全育人”工作,以此整体优化学校的法治环境,保障学生的法治权益,促进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并进一步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坚强的人才后盾。
从目前各大高校的法治教育实践来看,非政法类高校开设的法律专业课程主要面向法学院学生,而面向全体学生开设的普法性教育课程较少,缺乏完整的课程体系。目前高校非法学专业学生的法治教育仅限于一些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和法律基础课程之中,如《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等,不仅课时和内容覆盖少,学习效果不佳,而且老师对授课内容的讲解大多数停留在理论知识的灌输,“以知识灌输为主,强调教学的教诲性,较少关注师生互动”,这种理论性教学缺少必要的实践环节,使得大学生对法律的了解大多仅仅停留于纸面。
其次,从大学生的个体实际情况来看,目前许多高校大学生法律意识和守法意识并不强,存在对法律规定、学校规章制度知之甚少的、漠视的、不敬畏、不信仰的,甚至出现一些违法违纪现象,如:学生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存在抄袭行为、学生考试作弊或组织群体作弊、个别极端学生校内投毒事件等。其中也有部分学生的法治意识和法治诉求较强,但其总体状况仍与建设法治中国、法治校园的现实要求有着差距。
学校办公室是高等院校行政及法规事务的综合办事机构,在学校各项教育教学管理活动中承担着服务、管理、综合协调、督办等核心职能。
但我们发现,目前很多国内高校的学校办公室对于管理育人并不重视,导致该工作水平不高,高校在培育学生的过程中着重于传授学生专业知识及提高就业率,从而使得学校办公室的管理育人体系建设比较薄弱,管理育人工作流于边缘化、形式化。高校学校办公室及行政工作人员存在自身对“三全育人”认识不足的问题,从而使得其实际工作开展效果欠佳。此外,目前很多高校在管理工作中缺乏相应的管理制度和协作制度,校院及各部门间缺少相应有效沟通,一定程度上造成管理工作的障碍,导致高校各部门的管理育人工作方式不同甚至互相排斥,进一步使得该项工作进度滞后。
将“三全育人”的工作机制与提升学生法治素养工作相结合,并将之深化、细化,主要包含了三层含义。
其代表了教育育人主体多元化和广泛性,强调的是以高校为主体,学校所有教职员工均要参与育人工作,涵盖了教师、管理人员、编外人员等,是充分发挥全校各岗位人员作用全面开展育人工作。全员育人同时也是实现法治素养培育教育和管理的一体化。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与提升离不开学校全体职能部门、各二级学院、直属单位的通力协作、互相配合。这不仅是学生的个人努力,更是领导干部、专业教师等全体教职工的共同努力,他们都是学生成长成才过程中的引导者和促进者。
其理念在于全过程化的育人,由于教育过程具有长期性和阶段性,教育应不仅局限于学校与课堂,而是贯穿于学生成长的全过程,学校应根据大学生成长的规律、特点、时代特征,无论是在新生入学教育期间、授课期间、实习期间、放假期间,都有针对性地持续开展法治教育育人工作。
指的是育人工作可采用多种形式,强调可以开展多载体、多环节和创新形式的育人工作。具体到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工作中,是为了激发学校学生对法律知识的兴趣,调动学生的参与积极性,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创新形式,充分利用一切资源,持续探索高校法治教育的创新形式和有效载体。
在“三全育人”的视域下,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的工作,是要进一步实现学校办公室管理育人工作的创新,以此来为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提供保障。学校办公室管理育人的意义和目的之一是培养学生正确价值观念与人生态度,从而使其能够具备高度的法律意识,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使其能够成为社会建设及国家发展的有用人才,将“三全育人”与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结合起来,具体来说有以下几项工作举措:
学校办公室管理育人工作理念需要及时更新,要增强管理人员对于“三全育人”的认识和目标意识。只有管理人员在思想上重视,行动上才能更好地落实,有了明确的目标要求,在遇到相应问题的时候才会有方向性的解决办法,才能让管理育人工作不流于表面和形式。
任何工作的有效开展都离不开科学合理的规章制度。学校办公室必须确保自身各项工作“有法可依”,学校办公室承担着多重责任和多项管理任务,其工作内容和方式较繁多复杂,依法依规开展“三全育人”工作机制,准确把握育人方向,实施育人工作的激励,其既能提高办公室管理人员的工作水平及效率,促进办公室各项管理工作顺利开展,同时也能为学校其他职能部门、二级学院和全校学生在法治素养层面起到标杆和带头作用。需要建立健全相关规章制度有:公章使用管理办法、督办工作管理办法、接待工作管理办法、保密工作相关制度、信访和学生申诉相关制度等。通过这些具体的完善的规章制度使办公室的各项管理工作有具体落实标准和依据,从而为实现“三全育人”奠定坚实的基础。
其次,基于对学校宏观规章制度体系建设融入“三全育人”的思想理念,学校办公室应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管理办法。从制度层面推进学校规章制度的“废、改、立、释”工作,从而提升学校规章制度的规范性、适应性,增强制度的可操作性。同时,亦应根据上级部门的最新文件精神及时更新修订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与时俱进。2021年4月29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进行了修订,新版教育法体现了更多的育人因素,如提出“新时代的教育方针”和培养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等。高校应深入学习新修订的教育法及其他上位文件精神,自觉对标新时代教育方针,适时对学校章程和其他规章制度进行修订,给建设法治校园提供制度保障。此外,学校办公室也应协调责任部门在校园内设立宣传学校章程和规章制度的专栏,在新生入学教育中开展学校章程学习,发放学校规章制度手册等,使在校大学生“知法”进而做到“守法”。
学校办公室要增强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要以广大学生的实际法治需求为出发点,提供更好的服务,打造“服务型”办公室。要促进学校各职能部门间对于办公室管理育人工作的协调配合,建立“三全育人”工作总体方案和协调机制,从而化解管理育人过程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
同时,管理人员要加强学习,提升专业素质,提高自己依法办事的能力,可以采取一些创新形式的学习培训,如举办一些内部“法治专题学习会”等,也可安排工作人员参加校外高水平专题培训班。此外,学校办公室也可以引进外部专业人才,如执业律师、法官等有意向来学校工作的法律专业人士,以整体提高办公室管理人员的法律水平,更好地为广大学生提供服务、解决实际问题。这一举措也使得教职工可以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公正、法治的工作形象,达到更好的育人效果。
学校办公室在处理学生信访、申诉等其他学生维权事件时,亦应创建通畅、有序的信息反馈渠道,管理人员应深入基层,主动了解、调研实际情况,依法依规保障学生权益,为学生解决问题提供有效渠道,并养成学生的规矩意识和维权意识。
高校应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以期增强学生法治意识。如学校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在全校范围内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民法典、高等教育法律法规等。全过程、全方位、全阶段的持续加强法治教育,如学校办公室督促学生管理部门在新生入学教育中进行学生诚信教育,重点学习学校违纪处分等相关规定,或在学生日常学习阶段、实习期、毕业季等,针对各阶段不同学习特点有选择性地开展法治教育。创新形式,全方位开展法治教育工作,积极推广“学宪法、讲宪法”等活动,通过多种途径开展学生法规知识培训,例如,邀请专家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大学生法律知识竞赛、社区普法服务活动、法律援助中心、法治辩论赛、模拟法庭等课外实践活动,增强学生法治意识。
高校亦应切实保障学生代表大会制度的执行,办公室应督促团委、学生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召开学生代表大会,保障学生代表们依法行使职权,听取和审议学生会的工作报告,审议学校制定及修改的相关规章制度,对学校的发展和教育教学改革提出建议和意见等,从而保障学生的民主权利。
此外,学校办公室亦应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搭建并持续优化信息公开网站、部门二级网站的建设,利用校园网、信息公开网站等平台进行校务公开,及时公布学校重大事项以及学生关心的问题,保障广大学生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提高学生依法、依规办事的认识。高校亦可着眼于建设学校全部规章制度的数据库系统,并上线供师生查阅使用,目标将学校全部制度文件分类整理入库,设置多种查询功能,每份制度文件标识清楚历史沿革,定期更新数据库,促使学生更好地了解和学习学校规章制度。
青年大学生是国家的未来,这一群体能否自觉做到信法、知法、懂法、守法,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要内容。“三全育人”核心和最终目标是立德树人,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加强大学生法治教育工作,提升学生法治素养,着眼于培育知法、懂法、守法,符合社会主义建设与发展要求的新时代大学生。为实现这一目标,在“三全育人”思想指导下,是将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三者有机结合在一起,从学校办公室的管理育人路径出发,动员学校各个单位积极参与,促使学校的管理体系和法治教育体系逐渐完善成熟,培育形式更加多样化,从而切实提升学生法治素养水平。这不仅是实现“依法治国”这一基本方略的重要途径,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现实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