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震 阎旭东 纪明妹 郭志顶 滕 霄 岳明强 刘青松 徐玉鹏
(沧州市农林科学院 河北 沧州 061001)
关键字:虫害;信息化;建议
农业虫害会对当地的农业产生巨大伤害,为了降低其带来的产量损失,人们往往采用农药进行防治。有研究表明,通过农药可以挽回20%~25%的损失。虽然产生了一定的效果,但随着虫害抗药性提高,农药投入量不断增加,对我国农业生态环境保护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因此,如何有效的进行科学防控,在保证虫害防控效果的基础上,遏制农业生态环境问题发生是未来农业防控工作亟待解决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进步,利用图像识别、大数据等手段来进行虫害识别,克服了传统虫害防治中劳动强度大、准确率低及依赖经验等短板,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1 农业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数量不足。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很多研究者都将注意力放在信息化与农业的结合上,同时,国家也开始重视相关项目的研究,在立项与推广上给予政策上的扶持。农业虫害防控平台的应用,可以有效识别虫害类别,有助于对当前发生的虫情进行数量统计,提高虫害发生的测报准确度。但是,由于我国在这方面起步较晚,当前农业信息化防控平台数量不足,多数地区初步建立,没有得到实际的大范围应用。
1.2 农业虫害信息上传不规范。农业种植户通过手机或者专业设备采集到虫害的图像信息,同时将采集地点的其他环境信息通过GPRS上传到图像数据中心,通过已有数据库中的样例比较后得出识别结论,再将识别结果反馈给农户,辅助其识别虫害种类。但在信息上传过程中,存在图像采集模糊、信息填报不完善等问题,由此造成系统错误或者识别结果不准确,打消了农户使用相关平台的积极性。
1.3 农业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尚不完善。当前,虽然我国相关部门和学者在农业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上投入了很多关注,但由于该方面起步较晚,图像识别技术手段还有待提高。同时,各地企业间缺乏联控机制,在信息化防控平台开发、管理及应用上各自为战,出现了数量众多的平台,也进一步加大了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在使用过程中的信息规范的难度。
2.1 加强培训宣传。农业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属于新生事物,农户对其接受能力有限,因此要通过加强培训,提高其防虫防害意识。农业生产管理部门应尽量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进行农业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使用内容培训,只有通过正确采集虫害相关信息并上传至数据中心,服务器才能更好的鉴别当前虫情,为防控防治提供正确的决策。
2.2 建立政企联合的示范机制。在农业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的推广过程中,农业生产企业也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农业生产企业作为农业生产的实际操作者,在平台使用过程中可以及时发现其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应的修改意见。农业生产企业所取得的良好效果也可以为周边类似的农业企业做出表率。政府部门也可以对在整个推广过程中产生推动效果的企业进行奖励,引导更多企业加入其中。
2.3 规范农业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的建设与运行标准。对于当前农业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数量众多、质量参差不齐的现状,政府职能部门要统一进行管理,规范平台的建设标准及运行标准,统一平台设备的采集端口、接口及传输格式,制定配套的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进而提升平台的规范性和标准性。
2.4 强化部门协作,注重宣传督导。加强科研、农业部门及企业间的协作关系,开展产、学、研等一系列的技术合作和转化,促进农业害虫信息化平台的不断进步和完善,及时对虫情进行预测,从而更好的解决生产中遇到的虫害问题。针对先进的典型经验,媒体要发挥宣传作用,开展专题报道,大力宣传农业害虫信息化平台取得的成效,提高其在农户中的认知度,营造良好的推广环境。
农业虫害信息化防控平台的发展需要政府部门、科研单位及生产主体的不懈努力及合作,在平台运行过程中及时搜集出现的问题并提出相关应对的意见,不断完善信息化防控平台的业务功能,健全运行管理制度,从而确保平台能高效稳定的运行,为绿色农业生产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