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困境与对策

2022-02-18 20:02:56祝高峰
教育观察 2022年16期
关键词:文科知识产权学科

祝高峰

(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广西桂林,541004)

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培养创新思维,着重培养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1]2019年4月,教育部、科技部等13个部门联合启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全面推进新工科、新医科、新农科、新文科建设。[2]新文科建设需要学科融合,需要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多个学科的交叉融合,也需要人文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交叉融合。《全国普通高校本科教育教学质量报告(2020年度)》(以下简称《报告》)中明确建议要“大力加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办学的长效机制建设。通过调整学科专业组织体制、搭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平台,以及改革完善人才培养方案、重组课程体系、更新教学考核和教师评价方法,为学科专业交叉融合办学创造优良的环境条件”[3]。然而,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面临诸多困境,难以适应新文科改革和发展的要求。

一、新文科的基本内涵及其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上的体现

(一)新文科的基本内涵

我国学界对于新文科的界定存在多种角度和理解方式,从新文科的提出背景来看,有学者提出,“新文科本质上是为学生提供一种更符合其相关专业需求的锻炼,同时也是对产业发展和社会变化的有效回应”[4]。还有学者认为,“新文科相较于传统文科理念,更加侧重于思维模式的突破,更加注重学科的交叉融合”[5]。此外,有学者认为要理解新文科的概念,应深刻理解“新”在何处,提出“新文科的‘新’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即学科协同、信息技术融入、人才培养模式”[6]。我国新文科建设应当具备以下两个内涵。一是在建设目标上,从被动跟从到主动纳入中国特色。在新时代,不同国家学科建设的差异不断加大,学科特色和专业需求与国家自身特色结合得愈加紧密。单纯借鉴其他国家的文科建设经验已经无法满足我国新时代文科建设需求。目前,我国正面临行业革新与产业更替,急需一批能够适应新现状、新问题的文科新型人才。二是在人才培养方式上,从单一化培养模式逐渐变革为多维协同创新培养模式。新文科建设能够有效改善高校现有的封闭式教学模式。

(二)新文科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上的体现

高校应完善产学研一体化,并且纳入企业、研究部门、社会公众等主体进行知识产权专业联动创新培养。这对知识产权专业跨学科的培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即要求新文科建设要培养知识产权专业跨学科培养的生态环境,单一依靠高校已经无法跨越学科之间的知识鸿沟。政府、企业、社会公众等也要参与其中,共同构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建设的良性循环。新文科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上的“新”,并不是简单地应对新生事物,而是在应对产业升级和教学改革的双重需求下,对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上的思维创新、学科交叉融合创新、人才培养路径创新。真正意义上的新文科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应当是文科中有新工科,工科中有新文科,做到新文科与新工科的交叉融合,实现社会科学与自然科学的交叉融合。

二、新文科背景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困境

(一)跨学科人才培养与专业壁垒深化的矛盾加剧

新文科的核心在于跨学科的人才培养。一方面,当前面对复杂多样的社会需求,以及各学科、各领域交叉融合的复杂局面,如何有效架构学科融合框架成为难题。单一的知识产权学科已经无法应对实际应用的复杂性,具备一定的理工背景、掌握相邻学科知识体系逐渐成为切实需求。另一方面,各专业壁垒逐渐加深,要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掌握一定深度的其他学科知识的难度正在逐步加大。如何构建更为科学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让知识产权人才能由浅入深、由简入难地掌握其他学科的知识体系,并能有效与自己本专业的知识相互融合,成为新文科背景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难题。

(二)传统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滞后

传统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方案未能凸显专业特色。以知识产权专业本科教育为例,目前大多数高校知识产权专业的相关人才培养方案与法学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设置上几乎没有区别,唯一的特色之处在于单独增添了几门知识产权相关课程(如设置专利法、商标法等课程)。部分高校开始在新文科建设中进行改革,但不够全面,也未具备足够的针对性。在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考核方式和评价体系上也未能给予与知识产权课程同等的重视。

(三)复合应用型培养目标和实务操作训练的错位

我国已经将培养复合应用型人才纳入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培养目标之中,并且各界已经达成了共识,但是复合应用型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在实践操作中却存在错位问题。其一,2017年,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指出要将高等教育融入国家创新体系和以社会需求为培养导向的发展方向[7],但是相关的人才培养模式还处于萌芽状态。其二,复合应用型人才培养要依托于相应企业的落地。然而,中西部发展水平存在差异,相关配套企业的数量也存在差距,这导致中西部相关专业的人才在实践层面往往难以接触到复合应用型的具体实务。其三,实践基地的相关指导教师基本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在实践中更易侧重对学生知识产权学科的知识培养与能力塑造,忽视对学生的多学科实践考察,因而实务操作训练还是以知识产权类实践为核心,没有兼顾其他学科,这与复合应用型的知识产权专业培养目标不符。

(四)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尚待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本科专业已经过十几年的发展,从总体上看,法学专业已经趋近饱和状态。教育部自2012年起便对法学专业施行严格的审批制度。然而,法学人才数量的增长掩盖了我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总体不足的现状。同时,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模式在不同省市、不同区域的发展水平参差不齐。据统计,广东、北京、上海分别是知识产权人才招聘需求量最多的三个地区,人才招聘需求量共计占比55.4%。[8]知识产权人才的发展现状不容乐观,逐渐体现出东北、西部地区发展速度落后、发展模式不均衡的局面。因此,结合各地域实际情况,培养与之相适应的知识产权人才是完善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机制的要求。

三、新文科背景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路径选择

(一)重塑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

1.设立多主体联动的动态专业设置、调整与淘汰机制

构建各专业的生态化联动机制是十分必要的。对于新文科背景下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究竟可以与哪些专业进行联动、它们是否能够有效结合等问题都需要高校进行理论研讨和实践探索。此外,部分知识产权专业课程的应用性强且与其他学科存在一定的联系,应建立多主体联动的动态专业设置、调整与淘汰机制,以打破专业壁垒。高校应根据社会需求和产业发展方向进行研判,逐渐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理论,从而保证所培养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能够紧跟新文科背景下的改革与发展需求。

2.坚持知识产权学科的独立发展方向

目前,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研究文献较少,而新文科背景下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理论和实践研究更少,以往知识产权学科专业人才的培养研究依赖于法学专业培养研究,大部分研究者并未将其从法学研究体系中分离出来进行独立研究。一方面是因为法学专业人才培养研究相关文献较多,可供参考的数据较为丰富,另一方面是因为知识产权学科主体地位不够凸显。有学者建议,在新文科建设的背景下,加速建设知识产权学科及相关学科的交叉复合一级学科,高校应当根据各自情况开展知识产权二级学科试点,探索开设知识产权微专业,或者将知识产权核心课程引入理工类学科,培养出以知识产权专业为核心的复合型人才。[9]此种方式不仅是新文科发展的要求,也是新工科发展的要求。

3.制订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持续发展策略

社会对于知识产权复合型人才的需求仍存在很大缺口,如何做好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持续发展工作尤为重要。首先,进行动态专业设置,通过对其他专业人才进行知识产权学科培养,能够有效填补复合型岗位人才缺口。其次,我国对非学历教育的重视程度不够,因此,应将知识产权专业的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结合起来,实现优势互补。这对培养知识产权专业的复合型人才有益。最后,利用高校、产业、政府机构、公众所构成的“四重螺旋”[10],通过普法宣传、法律讲座等多元化的方式提升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的了解程度,加强“四重螺旋”中其他主体的参与感。从长期来看,这将对提高知识产权高层次专业人才的培养质量产生积极影响。

(二)构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过程体系

1.更新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方案及课程体系

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四重螺旋”的模式要求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注重构建产学研生态建设,提高企业、政府、社会公众在人才培养方案上的参与度。以知识产权本科和硕士培养为例,目前,知识产权专业的本科课程设置主要包括基础课程和实践课程,知识产权专业硕士课程设置则以知识产权专题课程和前沿课程为主。高校应邀请知识产权领域中的相关专家开展课程设置研讨会,根据各高校实际教学资源及社会需求进行课程研判,充分采纳各方意见,按照“四重螺旋”模式和新文科建设内涵,对目前知识产权不同学习层次的专业课程设置进行更新。

2.组建跨学科的多层次师资队伍

高校已经认识到建立复合型师资队伍的重要性,但师资队伍中各专业教师沟通不足、专业联系不紧密的现状依旧存在。有学者认为,应当建立一个导师教学计划研讨团队,成员则由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导师、跨专业导师组成,主要职责是定期总结教学成果,并做出相应教学计划报告,根据教学评价不断调整教学方式和教学内容,使得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从而匹配新文科建设的需求。[11]新文科生态建设的关键在于多层次、跨专业、广视角的教师队伍建设。首先,高校应当不断提升教师团队专业背景的全面性,力求在有限的教学时长内让知识产权人才了解最全面、最丰富的教学内容。其次,完善教师队伍培训机制,开展跨学科、跨专业的学术交流会,促进实践教学与理论教学、新文科与新工科等研究方法与教学方法的交叉融合。最后,教师团队要在教学方式、教学考评等方面紧跟时代步伐,通过生动有趣且智能化的教学辅助工具不断提高教学质量。

3.推动交叉学科与学科层次的深度融合

在新文科建设背景下,各高校应积极推动不同学科尤其是理工科和知识产权学科的交叉融合,形成多种新兴交叉学科。知识产权专业也应当寻找本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实践和理论结合点。此外,学科建设逐渐显现出集群特征,目前不同层次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方式没有得到有效结合,知识产权本科、硕士等不同层次的专业人才培养路径还存在矛盾,只有推动交叉学科与学科层次深度融合,知识产权学科的建设生态才能补强,并且形成正向循环。

(三)完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多元化评价机制

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多元化评价机制对于新文科建设的稳步推进有关键作用。传统文科评价系统与理工科的评价体系过于相似,评价的模式与方法也较为模板化,文科与理工科没有本质区别。因此,需要通过建立价值多元化、更具针对性的评价体系来提升知识产权专业的综合培养质量。

1.完善教学模式多元化的评价方式

多元化的教学模式需要辅以多元化的评价方式,摒弃传统的考试结果评价机制,采用高权重的过程性评价,对学生的思维能力、知识应用与实践能力、在线协作能力、自我学习与发展能力和其他综合能力等方面展开学习效果评价。[12]此外,要注重对学生多学科综合知识掌握能力的考评,这是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关键。高校应对知识产权课程教学模式进行智能化、复合化、层次化的改造,并对不同模式的评价方式进行相应的改革,如“知识产权+人工智能”类课程,要在传统知识产权课程评价方式中引入人工智能专业的评价方式,教学模式也要有所改变。

2.科研评价中引入社会需求新标准

相对于强调大学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为主要功能的理性主义大学理念,实用主义大学理念强调大学社会服务功能,主张高等学校应该为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服务。[13]中国新文科建设强调大学不仅需要发展学术事业,还要将自身发展与社会发展、国家需求结合起来。因此,应当在科研评价中引入社会需求新标准,针对与产业结合紧密的知识产权相关课程,破除论文至上的功利主义评价思维,将具体的产出成果及其社会效用科学地纳入评价标准。

四、结语

互联网及大数据技术的不断深度应用,给当下的高等教育培养模式、就业方式甚至是社会生活等方面都带来了一定程度的冲击,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层次的变化。传统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已然不能适应由当下新兴技术带来的高速发展及社会变革而引起的知识产权实践应用问题。为了培养能够适应社会的知识产权高端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在高等教育进入高质量发展的新时代,高校应当结合国家教育的方针政策,解放思想,摒弃不适宜的知识产权专业培养模式,积极探索知识产权专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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