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雅洁 尚永亮
摘要:南朝贬官具有贵族之贬的总体特征,其中士族、皇族所占比例相当可观。就发展态势言,以齐梁之际特别是梁武帝朝为转折点,贬官数量明显下降。而各朝峰值,又主要在宋明帝、齐郁林王、梁武帝、陈废帝诸朝。究其原因,既与诸君狠戾反常之个性特征及由此导致的极端化政治作为有关,也与其时出现的群体性贬谪事件相关。从分布地域看,南朝贬官主要集中在江南、岭南、东南一带,其中尤以今江苏、广东、福建、江西、浙江诸地人数为多。相比之下,西南、西北地区贬官极少。这种情况,既缘于政治中心之南移和管辖境域之缩小,亦缘于中央对地方控制力的减弱。与此相关,南朝官员为躲避贬谪等政治惩罚而逃入北方的“北奔”现象,以及由此带来的类贬谪体验和身份认同等问题,也值得重视。
关键词:南朝;贬官;时代;地域;北奔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中古流贬文学文献整理与研究”(18AZW014)
中图分类号:I206.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854X(2022)01-0086-07
贬谪是中国文化史上一个已受到广泛关注的现象,但针对南朝贬官的研究①,仍然缺乏系统梳理和宏观把握。就时段言,南朝包括宋、齐、梁、陈四朝,每朝国祚均不长;就地域言,自西晋末五马渡江后,南方政权即偏安江左,至隋统一前,皆与北朝划江而治。史料记载的选择性,使得我们无法探知南朝贬官的全貌。但就现有文献统计分析,亦可帮助窥见其大致样貌和总体态势。
一、南朝贬官数量及时段分布
据文献史料统计,南朝170年间贬官有姓名可考者共计591例,每年约有贬官3.48人次。其详情见表1。
从贬官在各朝分布看,宋288例,齐119例,梁120例,陈64例,其人数以宋最多,齐、梁居中,陈最少,大致呈递减趋势。因各朝国祚长短不同,若以贬官频率论,宋60年,齐24年,梁56年,陈33年,四朝均值分别为4.8例/年,4.96例/年,2.14例/年,1.9例/年。其中宋、齐二朝的贬谪发生频率,亦明显高过梁、陈两朝。
粗略看来,上述贬官多寡与各朝历时长短及在位帝王数存在一定关系。一方面,朝代历时久,贬官自然会多些,如宋朝历时60年而贬官288例,为诸朝之冠,就很能说明问题;另一方面,每一朝代在位帝王多,改朝换代就多,而“一朝天子一朝臣”,政权改换必定伴随着权力的争夺与再平衡,其更换频率越高,贬谪事件自然相应增多。从上表看,宋历8朝,齐7朝,梁4朝,陈5朝。宋、齐明显多过梁、陈。而仅就齐代言,历时虽仅24年,远不及56年的梁代长,但帝王数却达7位,远超梁的4位,由此导致贬官数总体上与梁齐平。就此而言,前述朝代历时长短与帝王数两个原因,就重要度来说,又是有所不同的:当二者集合一处、共同发生作用时,其贬官数量无疑最多,宋即显例;而当两个原因不能齐备、欠缺其一时,则帝王数较之时代长短,似具有决定贬官多寡的更直接功用,齐与梁相比即可说明这一问题。此外,宋、齐两代帝位更换之频与执政特点相关,从部分皇帝的谥号、称谓亦可直观看出:宋有前废帝、后废帝,齐有郁林王、海陵王和东昏侯,在这些不无贬意的名号中,实隐藏着严酷的政治杀伐和斗争,并间接透露出某种贬官态势。
由表1细化一步,用贬谪数量除以皇帝在位时间,可得历时性的南朝贬官频率图,参见图1。
据上图所示,宋、齐两代的贬谪频率远高于梁、陈。宋代,除后废帝朝贬谪频率相对较低外,其他各帝均为南朝贬谪的高峰期或准高峰期;齐代,除明帝、东昏侯两朝外,高帝至郁林王朝及和帝朝的贬谪频率都较高。这是因为:在宋、齐初建期,政权改换往往伴随着权力的重新分配,而贬谪作为一种常见手段被频繁使用。如图1中的最高峰齐高帝朝,就有42人因禅代被贬;而在宋末、齐末,因中央权力分散和新势力的崛起,也出现贬官人数的回升。这说明贬谪与权力的再分配息息相关,故宋、齐两代的初期和末期成为贬官频率的高发期。相比之下,梁武帝后至陈代多数时段中,贬官频率远低于平均水平,其原因大致正好相反,即与中央集权能力日渐缩小、政争趋缓、国力衰微有关。
若是分朝代看,贬官频率宋以明帝朝为最,齐以郁林王朝为最②,梁以武帝朝为最,陈以废帝朝为最。这四朝皇帝有两个共性特征,一是政权初期或末期都处于不稳定状态。或是皇位的取得非正常继承,如宋明帝、梁武帝;或是皇位为人觊觎,在位时权力已逐步为他人攫取,如齐郁林王、陈废帝。故而在政权交替过程中多有因打击政敌而发生的贬谪行为。二是皇帝的个人品行、执政能力等多有可指摘、贬抑处:
内外常虑犯触,人不自保。……泰始、泰豫之际,更忍虐好杀,左右失旨忤意,往往有斮刳断截者。……亲近谗慝,剪落皇枝,宋氏之业,自此衰矣。③
愆鄙内作,兆自宫闱,虽为害未远,足倾社稷。④
逮夫精华稍竭,凤德已衰,惑于听受,权在奸佞,储后百辟,莫得尽言。险躁之心,暮年愈甚。见利而动,愎谏违卜,开门揖盗,弃好即仇,衅起萧墙,祸成戎羯,身殒非命,灾被亿兆。⑤
临海虽继体之重,仁厚懦弱,混一是非,不惊得丧。⑥
上述记载中,诸如“忍虐好杀”“親近谗慝”“愆鄙内作”“险躁之心”“愎谏违卜”等词语,频繁出现,可以说是宋明帝、梁武帝、齐郁林王诸人的共同特征(陈废帝年幼懦弱,“混一是非”而受制于人,属另一种情况)。这样一些特征以及由此导致的极端化政治作为,都是可能造成多用乃至滥用贬谪的原因。换言之,为政严苛、狠戾的君主往往多行贬黜,如宋明帝暴酷忍虐,“太后停尸漆床先出东宫,上尝幸宫,见之怒甚,免中庶子官,职局以之坐者数十人”⑦ ——只因太后丧事犯其忌讳,刘彧动辄迁怒数十人。而与之形成对比的是,为政仁厚的君主对臣下一般较为宽容,贬谪之事便相对减少。如陈霸先称帝之际,侯瑱“虽外示臣节,未有入朝意”;战败后“瑱以高祖有大量,必能容己,乃诣阙请罪,高祖复其爵位”⑧ ——因陈霸先为政宽宏,不仅没有惩处侯瑱,反而复其爵位。这种情况,从图1也可看出:宋明帝朝是整个南朝贬谪频率最高的时期,平均每年高达6.8人次;而陈武帝朝不仅贬官频率远低于平均水平,也是南朝四位开国皇帝中贬官数量最少的一位。
当然,南朝各代贬谪频率的最高点,又多存在群体性或代表性的贬谪事件。宋明帝朝贬官的主要特征是被贬群体多涉宗室。史家认为明帝大举废杀宗室是导致宋代覆亡的关键原因,“太宗保字螟蛉,剿拉同气,既迷在原之天属,未识父子之自然。宋德告终,非天废也”⑨。明帝刘彧即位前,在废帝刘子业的阴霾之下忍辱偷生,甚至有性命之忧,赖刘休仁得以保全。前废帝凶暴,软禁叔父刘彧、刘休仁、刘休祐等于宫中,刘彧因体肥,被称为“猪王”。故而刘彧杀侄自立后,大兴屠戮;于平邓琬、刘子业义康之难后,杀诸侄;在政权稳固后,依然猜忍好杀、诛戮宗室子弟,受害者包括诸弟刘休仁、刘休祐、刘休若等。除却主谋被诛,与之有亲属关系者也被牵连流贬。如泰始二年,寻阳王刘子房贬松滋县侯;泰始五年,庐江王刘祎降号贬官,次年又免官爵,子刘充明废徙新安歙县;泰始七年,刘休祐十三子徙晋平郡,刘休仁两子伯融、伯猷废徙丹杨县。
梁武帝是整个南朝在位时间最长的皇帝,其任内行政秩序较为稳固,贬官大致可分文事、武事两类。文事较有代表性的是昭明太子薨后,武帝不立萧统长子萧欢而立萧纲为太子,由此造成两个文学集团的斗争。《梁书》卷五十《文学传下》载:“昭明太子薨,新宫建,旧人例无停者。”⑩ 昭明太子东宫学士刘孝绰等被外放,同时也对以徐摛为首的萧纲文学集团进行反击。吕思勉《中国通史》言:“梁武性好佛法,晚年刑政殊废弛。又因太子统早卒,不立嫡孙而立次子简文帝为太子,心不自安,使统诸子出刺大郡,又使自己的儿子出刺诸郡,以与之相参。彼此乖离,已经酝酿着一个不安的形势。” 萧统的早亡和另立萧纲,造成了整个朝野局势的动荡。至于武事,梁武帝多次北伐,时有失利,导致一批武将因战败被贬,包括天监四年当阳县侯邓元起在北魏寇汉中时不救,减邑更封;天监八年贞威将军马仙琕不敌魏中山王、失守义阳三关,坐征还;普通六年北伐涡阳退败,西昌县侯、军师将军萧藻免官夺爵,威戎将军谢几卿免官等。
相较前述宋、梁二帝,齐郁林王和陈废帝都是幼年即位、继而被废之君,在位时并不拥有绝对权威,实际掌权者乃是篡位者齐明帝萧鸾及陈宣帝陈顼,故而这两朝贬谪受实际掌权者的影响超过了在位皇帝自身。齐郁林王朝的贬谪事件就大多来自明帝对皇位的觊觎之心和篡权举动。齐武帝在文惠太子薨后,将帝位传给孙萧昭业,造成幼主即位的局面,给篡位者以机会;西昌侯萧鸾受顾命,“世祖遗诏为侍中、尚书令,寻加镇军将军,给班剑二十人”,遂使篡位者获得实权;加之郁林王自身挥霍淫乱,“嗣君昏忍,暴戾滋多,弃侮天经,悖灭人纪”,这又给篡位者以口实。在以上几个原因的共同作用下,萧鸾虽非嫡脉,亦起废帝自立之心,行“诛锄异己” 之实。如陶季直不为所用,遂被远放北海任官,即为显例。
陈废帝时的贬谪事件,实际操控者大多是其叔父陈顼——也就是后来的陈武帝。废帝即帝位时年仅十三,政局为安成王陈顼所把持。废帝朝十例贬谪,有八例是安成王所为。陈文帝薨后,安成王受顾命而掌实权:“废帝即位,拜司徒,进号骠骑大将军,录尚书,都督中外诸军事。” 以致刘师知“见顼地望权势为朝野所属,心忌之”,与尚书左丞王暹谋划出其于外。事发,刘、王被杀,到仲举、殷不佞因涉事被贬。次年,陈顼篡位,黜帝、后、太子,翦灭宗室枝条,降始兴王陈伯茂爵,免外戚王固官。故废帝朝贬官事件实为武帝排除异己、把持朝政的系列动作,为其夺取皇位作铺垫。
贬谪是一种强制性政治手段,贬官数量和频率也是时代政治的直观反映。在南朝这个权力更迭频繁的时代,为官者所处政治环境动荡不安,故权力斗争中屡受贬谪。南朝贬谪高峰期是两个因素作用的结果,一是最高统治者的个人性格,二是群体性贬谪事件。推而广之,南朝贬谪是皇权政治和激烈政争下的产物,其发生发展受到这两个因素的共同影响。
二、南朝贬官的地域分布
从地理迁徙角度考察南朝贬谪情况,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即降爵、降官和流徙。这三种类型及前二者中外贬者(以括号表示)在各朝的人数分布,如表2所示:
表中三类贬谪人数在各朝之分布,宋代最多,陈代最少,齐、梁居中。而就其外贬者言,宋92例,齐、梁各15例,陈6例,共128例。其数量与三类流贬总人数大体对应,即宋、陈为多少之两极,齐、梁居中。若以外贬者在总数中所占比例论,则四朝分别为89%、68%、42%、67%,以宋代最高,占了近九成;齐、陈相近,占近七成;而梁代所占不足半数。若以贬放地域之广狭论,宋代外贬数量最多、贬地分布范围最广,也集中体现了将江南、岭南、东南作为主要贬地的特征(其中貶谪江苏20人次、广东17人次、福建14人次、江西9人次、浙江7人次)。齐、梁相较于宋代,不仅在外贬数量上急剧缩减,在广度上亦有不及,逐渐向东南方向紧缩,而陈代的贬地范围最小。
就具体流贬地言,上述宋代流徙者中有4人仅记载“徙远郡”或“徙远州”,贬地不详。此外,帝王及后宫被废,虽不属于表2所列三种类型,但因其被黜性质及史书所载幽居地明确,故可将之一并纳入贬地可考者中,如此得宋3人(晋恭帝司马德文、宋少帝刘义符、少帝母张太后),齐2人(宋顺帝刘准、宋汝阴王太妃王贞风),梁1人(齐和帝萧宝融),陈1人(陈废帝陈伯宗)。因知南朝之流贬迁徙地可考者宋91例,齐17例,梁16例,陈7例,共计131例。将此131例贬地纳入今省级行政区划,制成表3,可见南朝流贬官在不同区域之分布情形。
由表3可知,南朝的贬官地域分布,总体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贬地出现十次以上的省份,江苏、广东、福建、江西、浙江均位于江南、岭南、东南一带。这主要受到两方面的影响,一是政治中心向东南方向移动,二是疆域向东南方向缩减。地理位置和政治位置的共同移动,使得南朝贬地分布较之其他大统一时代相对集中,相对单一。当然,细加考察,上述几个位于东南沿海的省份贬谪情况又有区分,贬谪江南和岭南的性质有所不同,地近从缓,地远从苛。从地理上看,南朝偏安江左,统治中心在建康(今江苏南京)。江浙在权力的中心带,且山川秀丽、富庶丰饶;而岭南远离权力中心,且峻岭崇山、蛮夷未化。其外迁贬官虽然都是由中央外放地方,但贬谪江南的惩罚力度明显要小于岭南地区。就贬谪原因看,被贬江南者多属轻罪,而被贬岭南者则多属重罪。值得一提的是,与岭南同样被当时认作蛮夷之地的西南地区(广西因紧邻广东而同属岭南)如云南、贵州两省,几无贬官落足,这说明上位者对贬地的选择,不仅考虑到地理位置和政治中心的远近,也考虑到中央政权对地方的管控能力。云贵地区在南朝属宁州,“诸葛亮所谓不毛之地也。道远土塉,蛮夷众多,齐民甚少,诸爨、氐强族,恃远擅命,故数有土反之虞。” 宁州是诸爨、氐族的聚居地,汉族居民极少,南朝政权对此地的控制力较低,故流贬实施的可行性势必减小。
南朝被贬最多的地区是广州和晋平郡,分别有17人和12人流放或谪官此地。广州和晋平郡都是偏远之地,不仅远离权力中心,且地理条件恶劣。以广州论,《南齐书》卷十四《州郡志上》即謂其地“滨际海隅,委输交部,虽民户不多,而俚獠猥杂,皆楼居山险,不肯宾服”。广州位处海隅且多山,环境险恶,少数民族杂居,且多有征战。将这样的地方作为流贬之所,对被贬者的惩罚程度显然远过江南等地。在南朝被徙广州者中不乏文人,如宋之谢灵运、沈怀远、顾迈、何长瑜,齐之刘祥,梁之范缜等皆是。谢灵运在贬途所作《岭表赋》有云:“若乃长山款跨,外内乖隔,下无伏流,上无夷迹。麕兔望岗而旋归,鸿雁睹峰而反翮。既陟麓而践坂,遂升降于山畔。顾后路之倾,眺前磴之绝岸。” 乖隔人迹,道路险阻,入岭南之途已如此艰险,何况谪居此地?故而他不能不生出“亹亹衰期迫,靡靡壮志阑” 的叹息。
广州及晋平郡的贬官数量如此之多,亦与两件群体性的贬谪事件有关。一是刘湛案。刘湛昔欲借助刘义康势力与殷景仁争权,极大地冒犯了文帝。虽然彭城王刘义康颇有政能,辅佐宋文帝开创了元嘉之治,但他率心径行、专总朝政,早已引发文帝猜忌。元嘉十七年刘湛被诛后,其党羽及亲属何默子、韩景之、颜遥之、刘素、刘温被免官徙广州。二是刘休祐案,表3被徙晋平郡的十二例,皆与此案相关。史载宋晋平王刘休祐“佷戾强梁,前后忤上非一”,为宋明帝所诛、追免为庶人。“凡十三子,并徙晋平郡”,其中长子早卒,实际被徙者十二人。
南朝处于分裂动荡的时代大背景下,统治者对贬地的选择必然受到疆域范围和中央控制力两方面影响。故而南朝贬地集中在江南、岭南、东南一带,又以今江苏、广东、福建、江西、浙江的被贬人数为多。这些地区远离西北之北朝政权和西南少数民族聚居地,朝廷对贬官能形成有效管控。同时,贬地的选择也需考虑到政治地理和自然地理两个因素,距离政治中心远、自然环境恶劣,才更能达到惩处目的。贬谪人数最多的广州和晋平郡就具备这两个因素,被贬此地的官员也大都罪行较重。
三、南朝官员的“北奔”及类流贬体验
南朝贬官集中在东南沿海地区,重要原因之一是西北有北朝政权对峙,朝廷对边疆地区的控制力不强,不敢将边界一带作为主要贬地。伴随着出使、战乱、被拘、随亲等事由,这一时期出现北人入南和南人入北现象。与此同时,还有一种特别值得关注的情况,即北奔——南朝官员逃入北方以躲避贬谪等政治惩罚,达到在他国庇护下逃脱罪责的目的。这里说的“北奔”不同于“流北”“寓北”“被俘”“拘囚”等情况,它具有两个特性:一是主动性和被动性并存,入北既是自己主动选择,也是受到政治压力不得已为之;二是有奔逃的具体行为。表面上看,“北奔”是官员逃避贬谪等惩罚的主动选择,与贬谪的被动承受有所不同;但深层来看,北奔与贬谪又有若干相似性,即都是受到政治压力,同时在地域上发生了从熟悉到陌生、从中心到边远的迁徙。
翻检史册,宋、齐、梁、陈四代皆有北奔避祸者,其中又以宋、齐、梁三朝为多,陈代甚少。陈代北奔者寡,与这一时期贬谪数量的锐减是正相关的。因为中央权力变弱,使得贬谪举措受阻,故而官僚所受政治压力相对较小,北奔便不易发生。有学者将南朝北奔归为“政争中失败之宗室或大族人物”和“北逃的叛将及其僚佐” 两类,这两类人北奔的共同原因,都是政争的激烈残酷。诸如宋晋熙王刘昶将为前废帝所害,被迫北奔入魏;齐东昏侯时,何远预江夏王萧宝玄谋反事,事败降魏入寿阳;梁元帝末陈霸先诛王僧辩,其弟僧愔率兵与侯瑱讨萧勃,僧愔夺瑱军不成奔北齐;陈武帝时,沈泰奔北齐,均为显例。这些人北奔前尚无贬诏,但已能预见会受到贬谪或其它惩处;亦有先北奔,而后被贬者,如梁临贺王萧正德本为武帝养子,昭明太子立后“自此怨望,恒怀不轨,睥睨宫扆,觊幸灾变”,普通六年奔魏,随即被削封爵。
官员选择北奔的原因,向内看是为了逃避自身罪责,向外看则与当时的历史环境有关。在南北朝分裂、对峙时期,北朝军事实力较强,但文化水平却低于南朝,故其对北奔南人大都予以接纳,且对较具文化品位的文人格外看重,往往授以要职。论者有言:“北朝上层对入北南人及南朝文化的态度大概经历了三次变化。第一个阶段是孝文帝时期,作为河北文化圈分支的青齐士人及零星入北的逃亡南人得到区别对待,前者得以在文化改革中被委以重任,后者却因其政治军事价值而被派驻边境,并没有太多机会参与文化事务。第二阶段是宣武孝明时期,异类身份的消除,使得入北南朝士人可以平等地与北方士人进行交流,而统治者的政治意图也导致南人得以进入政权的核心出任参与机要的重要官职。第三阶段则是在齐周并立时期,由于统治阶级的胡化,梁亡后入北的梁朝士人在两国均被排斥在政治核心之外,但由于两国文化层面上多少继承了北魏传统,因此入北梁人的学识才华被北人所重,这使得他们只能在皇家著述机构担任文学侍臣。” 据此可知,北朝的治国理念、治国意识形态和对南朝文化的钦慕接纳,为南朝官员北奔创造了有利的政治环境,同时也在不同时期形成了若干差别性待遇。
然而,南朝统治者显然是不愿意看到官员北奔的。在政权割据的大背景下,正统之争和人口流动,都是当权者最在意的问题。政权正统性直接影响到统治合法性和国家稳固性。南朝是汉族政权而北朝占据中原地区,两方都以正统自居,南朝称北朝为“索虏”,北朝称南朝为“岛夷”。南朝官员北奔及出仕北朝,一定程度上对南朝政权的正统性是一种撼动。而人口流动被认为是政治能力的一个象征,他国人民归附,是对本朝政治的认可。为了避免有罪官员北奔,南朝一方面将贬地主要设置在东南沿海地区而非与北朝接壤的西北部,另一方面对北奔而后南归者采取怀柔政策:
(梁武帝太清元年)八月乙丑,王师北伐,以南豫州刺史萧渊明为大都督。诏曰:“今汝南新复,嵩、颍载清,瞻言遗黎,有劳鉴寐,宜覃宽惠,与之更始。应是缘边初附诸州部内百姓,先有负罪流亡,逃叛入北,一皆旷荡,不问往愆,并不得挟以私仇而相报复。若有犯者,严加裁问。”
(陈宣帝太建三年)诏犯逆子弟支属逃亡异境者,悉听归首;见絷系者,量可散释;其有居宅,并追还。
可见,梁、陈二朝都有明令,对曾经流亡逃叛入北者不再问罪,更有复其官爵的情况。
为了避祸,虽然一些官员选择北奔,但这并非普遍情形。究其原因,在于北奔后带来的类流贬体验及身份认同问题。宋晋熙王刘昶入魏时,在道慷慨为诗曰:“白云满鄣来,黄尘半天起。关山四面绝,故乡几千里。” 这首绝句不似南人纤巧,已有北人风味。眼见黄尘半天、关山四面的荒凉北地景象,刘昶身为南朝皇室不禁生出对故土的留恋。对于北奔者而言,虽然逃脱了贬谪的惩处,但心理上同样有着类流贬体验。其相似点大致有四,即政治强力的驱使、地理位置的迁徙、文化环境的改变、归家无望的痛楚。除此之外,他们还有一重身份认同困难的问题。南人入北,在北人眼中是异乡人,而一旦南返,因久处北地,南人又会视其为被异化者。南朝大将羊侃自魏南归梁朝之后,曾发出“北人虽谓臣为吴,南人已呼臣为虏” 的感叹。丘迟《与陈伯之书》招降叛梁的陈伯之,也正是抓住了北奔官员的这两处痛点:先以“霜露所均,不育异类;姬汉旧邦,无取杂种”,点出其“鱼游于沸鼎之中,燕巢于飞幕之上”的寄生危局,再以“暮春三月,江南草长,杂花生树,群莺乱飞” 的江南三月景色诱其故园之思。
总体而言,北奔是南朝官员避免惩处的一种方式。由于南北政权的割据对峙及其文化水准的不平衡,北方统治者往往授予北奔官员官爵;而当这些官员由北南归时,南朝统治者为了增加对北奔者的招徕力和吸引力,也通常会原其罪、复其官。在这样的历史大环境下,造成了极具时代特点的“北奔”现象。虽然如此,“北奔”作为一种不得已且难以预料未来的行为选择,仍然给当事者造成强烈的类流贬体验,有些人即使后来南返,也会因南北生活的双重经历而使其陷入身份微妙的境地。可以说,“北奔”既是南朝官员为免流贬所作出的避祸选择,由此构成此一时期不同于其他统一朝代的独特性,也从类流贬体验的角度扩大了相关考察的地理范围和心理范围,由此为观照南朝流贬文化提供了一个新的着眼点。
四、余论
南朝贬谪呈现出一个贵族之贬的总体特征,即被贬者大多出身皇族和士族。这与当时的官制体系及治国方略紧密相关,南朝的统治者依靠宗室和士族势力维系皇权统治,但同时也利用贬谪等政治手段对其权力进行制衡。
魏晋以来的九品中正制,使得士族阶层大量活跃于政治舞台。一方面,士族占據了官职的绝大多数席位,因而其受到贬谪的比率也就相应变大。另一方面,南朝宋、齐、梁、陈皇室皆出身不高,各朝皇室均有培植寒族和打压门阀势力之举。宋孝武帝时就有一场对贵族开辟侵占山泽的刑罚讨论,针对当时门阀士族“山封水,保为家利。自顷以来,颓弛日甚,富强者兼岭而占,贫弱者薪苏无托,至渔采之地,亦又如兹”的情况,“立制五条。……有犯者,水土一尺以上,并计赃,依常盗律论”。立制的背景,是当时庄园经济发展下士族大量占有土地,既影响了中央的财政税收,也因地方势力坐大而削弱了中央的管控力。对士族土地占有扩张的限制,有益于保障国家经济利益和政治权力。士族普遍入仕和皇族打压士族这两个因素的共同作用,使得南朝士族贬谪比率要超过其它朝代。
此外,南朝贬谪者中,皇族的占比也相当可观。整个南朝170年间,皇室内乱不断,尤以宋、齐二朝的皇族斗争为最。据罗振玉《补宋书宗室世系表》统计,宋朝皇族一百五十八人,“其令终者三,而子弑父者一,臣弑君者四,骨肉相贼者百有三,见杀于他人者六”。至于宋明帝和齐明帝诛戮宗室,更是导致本朝国势衰微、最终覆灭的主要原因。美国汉学家陆威仪认为:“对各州的军事垄断削弱了中央在地方上的对手,但是却在宗王之间造成了持续的紧张关系与不断的纷争。……在这一段时间里,内战受到潜在动力的驱使,周而复始地发生。宗王们一直受到野心勃勃的将领与寒门仕官的教唆,这些人认为一旦他们的主公获得权力、统治朝廷,便能从中获得更多的财富与权力。于是宗王们要么为自己的继承权而斗争,要么就为能控制幼小的王储而斗争。” 事实上,南朝皇室因出身较低,为了巩固自身地位,多由皇族分镇地方,以迅速获得政治军事实力,对地方士族形成有效制约。与此同时,为了防止皇族力量坐大,宋、齐二朝又任用寒族为典签,既辅佐皇族,亦行监视之责。这样一个皇族、士族、寒族三者分权制衡的体制,导致士族和寒族都有可能借助皇族以谋求自身势力发展,其结果反而促成了皇族间的内斗。在权力游戏中失败的宗室,或被诛杀(被诛杀者有不少即先贬后诛者),或被贬黜于权力中心之外。
以上诸点,似已逸出本文题旨,故不拟展开论说,但其作为南朝贬官时空分布的时代背景因素,却是不容忽视的。而且纵观整个南朝,无论从贬谪事件的数量还是外贬者的比率来说,都可以齐梁之际,尤其是梁武帝朝为拐点。学者周一良认为:“自从317年东晋南渡,形成汉族政权的南朝与各少数民族统治的北方相对峙局面以后,到589年隋灭陈,在南方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各个方面,梁朝的五十年可以说达到较高的发展。萧衍之死,就标志着梁朝的灭亡。……以梁朝的覆亡为转折点,南北军事上的均势从此消失,四十年后北方吞并南方的局势,这时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决定了。梁武帝及其统治时期的历史,在东晋南朝历史中,是颇为关键的一个阶段。” 细味其言,颇有道理。就贬谪而言,其与中央集权能力有很大的关系,中央权力越集中的政权,政治秩序愈有序,诸如贬谪这类对官员的惩处也就愈具强制力和执行力。梁武帝之前的宋、齐两朝,军事实力大抵与北朝相当,梁武帝时甚至一度压制北朝。但侯景乱后,梁朝诸帝在位都极短。随着北方政权持续犯境,后继的陈朝更局于东南一隅,不久即被隋吞灭。南北政权的斗争在梁武帝后呈现北方压倒南方的局势,并由此对南朝贬谪形成两方面的影响:一是中央权力逐渐变弱,无力维系贬谪体系的正常运作;二是贬谪地域随着疆域的缩小而缩减,而且随着官员来自中央的政治压力的减弱,北奔这种避祸行为也同步减少。这种情况,似乎足以说明贬谪制度之施行与国家政治之兴衰间的同步关系,也一定程度地揭示了南朝贬谪数量、贬官地域和北奔现象均以梁代为拐点的原因。
注释:
① 本文所谓贬官,包括降爵、降官、流徙等类型,为表述方便计,均以“贬官”代称。
② 《宋书》记载宋齐禅代时降爵者极多,齐高帝朝除此类外,贬官仅余9例,故作为偏差项在峰值讨论时予以排除。
③⑦ 沈约:《宋书》,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70、170、1880—1881、1537页。
④ 萧子显:《南齐书》,中华书局 1972年版,第74、84、303、262页。
⑤⑩ 姚思廉:《梁书》,中华书局1973年版,第151、717、762、828、92、558、314—315頁。
⑥⑧ 姚思廉:《陈书》,中华书局1972年版,第71、155、76、80页。
⑨ 司马光:《资治通鉴》,中华书局1956年版,第4232—4233、5364页。
吕思勉:《中国通史》,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368—369页。
按,降爵、降官不包括免爵、免官的情况。
谢灵运:《岭表赋》,顾绍柏:《谢灵运集校注》,里仁书局2004年版,第513页。
谢灵运:《长歌行(倏烁夕星流)》,顾绍柏:《谢灵运集校注》,里仁书局2004年版,第304页。
王永平:《南朝人士之北奔与江左文化之北传》,《南京师专学报》2000年第1期。
按,沈泰奔齐原因不明,沈泰在梁末陈蒨讨东扬州刺史张彪时主动请降,遂为陈室所用。作为功臣,却在武帝即帝位不久后奔齐,原因只能从武帝诏命中揣测一二。《陈书》卷2《武帝纪下》永定二年三月武帝诏曰:“沈泰反覆无行,遐迩所知。昔有微功,仍荷朝寄,剖符名郡,推毂累藩,汉口班师,还居方岳,良田有逾于四百,食客不止于三千,富贵显荣,政当如此。鬼害其盈,天夺之魄,无故猖狂,自投獯丑。”推测其原因一是因为昔日背主求荣,二是多聚财物,故心不自安。
金溪:《北朝文化对南朝文化的接纳与反馈》,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页。
李延寿:《南史》,中华书局1975年版,第403页。
罗振玉:《补宋书宗室世系表(外十三种)》(上),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3页。
陆威仪:《分裂的帝国:南北朝》,中信出版集团2016年版,第69页。
周一良:《魏晋南北朝史十二讲》,中华书局2010年版,第 91页。
作者简介:孙雅洁,武汉大学文学院博士研究生,湖北武汉,430072;尚永亮,武汉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2。
(责任编辑 刘保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