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清兰
(广东德诚科教有限公司,广东 肇庆 526000)
近些年来,我国经济发展最大的特点就是已经进入到了一个以新旧动能转换为基本样式的“新常态”。无论是对于农业、工业、制造业还是对于服务业等任何行业来讲,“新常态”的“新”所具有的一个共同特点就是“科技创新”成为驱动业态升级、消费升级、制造升级的一个关键要素。从区域经济学角度来看,一个区域内经济要想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均衡的发展,必须借助于深度的“产学研”协同机制链接更多的智力资源、人力资源、金融资源、政策资源等才能实现。在这个过程中,“科技创新驱动教育”作为一种培养高智人才的知识再造、知识社会化机制,对当前我国区域经济协调、健康发展具有极其关键的支撑作用。
中共中央2020年经济工作会议在描绘“新常态”下我国经济发展的思路时明确提出,要以“创新驱动”和“改革开放”两个轮子为主要驱动力,全面提高我国经济整体竞争力,加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在这里,科技创新被置于到了一个显著的位置上。我们知道,“科技创新驱动教育”[1]本质上是一种以“科技创新”为导向,注重跨学科、实用性、研发性高端人才培养的教育模式。在“万众创新、万众创业”的经济新常态下,科技创新驱动教育对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呈现出越来越重要的价值,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什么是“新旧能动转换”?对于区域经济发展来讲,我们至少可以从四个方面洞察:就区域经济的发展模式而言,新旧动能转换意味着经济从“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在发展的方式方法上,新旧能动转换则代表着经济从“外延式发展”向“内涵式发展”的转变;在发展的手段上,新旧动能转换提倡经济从规模型、扩张型发展向质量驱动与效益驱动并行不悖的转变;在发展的内在动力上,新旧动能转换则开出了经济要“从主要依靠投资为主”向“以创新驱动为主”的转变。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的规律表明,任何一个区域经济协调发展得先决条件就是必须要实现新旧能动转换,没有新旧动能转换谈不上高质量、可持续、均衡式的发展。例如,我国是世界“茶叶之乡”,无论是从茶文化、茶叶产量还是从贸易量等角度来看,因为长期以来不注重科技创新、不注重依靠科技提高茶叶的附加值,导致我国的茶叶相关产业长期以来始终面临着标准化缺失、无法满足国内外差异化消费者需求的问题。
以科技创新驱动为导向的教育更加注重培养自主应用知识、发现知识、让知识综合价值最大化的各类高智人才,这是它区别于一般的高等教育、职业教育、特殊教育等的核心点。当代人力资本理论认为,在知识经济时代“知识”是最重要的一种生产要素,其重要性并不比传统的生产要素低,例如土地、金融、劳动力等低。新一轮区域经济新旧动能的转换意味着企业的发展动力越来越依靠创新、科技、知识,而掌握这些核心元素的“人力资本”对企业新旧动能转换的贡献就越来越明显。对此,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加强科技产业界和社会各界的协同创新,促进各国开放合作,是让科技发展为人类社会进步发挥更大作用的重要途径”[2]。因此,我们必须将科技创新驱动型教育置于一个更重要的优先发展地位。
从区域经济学角度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常态”进程相一致,我国当前在区域经济领域发生的最大的事件、最大的特点就是“区域经济一体化”,例如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京津冀一体化、长三角一体化、长株潭一体化、山东半岛城市群一体化等等。这种区域经济发展的一体化本质来看是产业结构的一体化、政策规划的一体化、区域内生产要素分配的一体化等的总和。世界经济发展规律也充分表明,区域一体化是区域之间各城市、各产业根据各自禀赋条件进行合理分工、优化发展的关键一招,无论是产业集群化还是产业链式发展,区域内必须具备足够强度的科技创新驱动教育,以为这种一体化提供源源不断的创新型人才。
从不同的视角出发,科技创新驱动教育具有不同的内容面向。比如说,从创新的层次来看主要包括原始性创新、集成式创新、应用式创新[3]等明显的层次。基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这个视角,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8月26日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曾经将“发挥比较优势”“促进各类要素合理流动和高效聚集”“构建高质量发展的动力系统”等作为几个指导原则。我们认为,就“科技创新驱动教育”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而言,必须重视这样几个原则:
不同于计划经济时代教育发展的模式,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任何“科技创新驱动教育”都不是单一主体、单一力量、单一资源、单一渠道能够独立完成的事业,而是需要政府、社会主体、企业、高智人才等多元治理主体的协同治理。因此,就区域内经济协调发展而言,无论是依托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建立科技创新驱动教育基地,都应当通过一定的制度设计、政策设计,吸引更加多元化的社会资本力量参与进来,形成一种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合作治理模式。
近些年来,我国不同地区基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考虑,先后出台了多样化的人才引进政策,例如,“给事业单位编制”“给钱”“给房子”等都是这种招才引智的通行做法。但是就长期的科技创新驱动教育发展而言,我们应当注意克服人才培养的短期化倾向,致力于让各类科技创新人才对该地域、该区域形成长期的心理预期。比如,我们可以按照“引进一个人才团队,落地一个重点项目,带动一个产业发展”的精准聚才理念,成建制引进高端人才,直接将教育基地建在企业、建在厂区、建在产业链上,从而形成一个引育才的良性循环。
不同于一般的教育,以科技创新驱动为导向的教育带有极强的开创性、先导性、冒险性,科技教育中包括的科技探索、科技实验、科技应用等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人才投入、资源投入,这些资源是单纯依靠政府或企业都不能很好实现充分供给的,这就需要我们基于分布式协同创新的理念,建立一定的风险缓冲机制,解决科技创新创业教育中面临的各类风险,解除一线从业人员的后顾之忧。
从我国新型城镇化发展的经验来看,产融结合、产教结合是一个城市塑造自身产业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对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来讲,科技创新驱动教育要解决的本质上是“人才竞争”的问题,尤其是“高层次人才竞争”的问题,谁拥有了高端人才,谁就占领了科技创新的主动权。鉴于科技创新驱动教育自身具有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区域内政府可以发起设立相关的教育引导基金,以市场化方式运作。例如,地方政府可以依托平台公司、城投公司以参股、融资担保、跟进投资、投资保障、财政补贴等方式设立区域性科技创新教育引导基金;同时在政府资金利益展示的基础上,可以有效吸引社会投资(例如区域内的龙头企业、教育基金会、科研基金等),使更多的社会闲置资本可以更好地流入,为可持续培养科技创新人才提供资金支持。
对于科技创新驱动型教育来讲,其本身带有极强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性质,这就需要政府、企业、基金、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多元主体之间形成有效的分布式协同,以契合当前公共管理“合作治理”的转向。例如,政府可以探索面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校企合作”“产学研协同”机制,针对区域经济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科技难题进行联合开发、技术攻关、共享科研成果,提高“教育”与“产业”的精准对接力度。在这个过程中,政府要发挥好“精明的买主”[4]角色,为教育团队、教育项目等提供技术辅导、知识产权、后勤保障、宣传推介、学术交流、技术推广、资金融通、风险分担等方面的服务。
从人类城市和产业协同一体化发展史来看,一个区域内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不仅仅涉及到科技创新教育的可持续发展,还涉及到土地、规划、人才、交通、通信乃至社会保障、养老等方方面面的协同,而加强区域内的立法是保障这种协同能够顺利实现的重要机制。例如,在涉及到区域内科技创新教育的资金支持方面,有条件的地方政府可以通过省级政府层面出台地方性法规,重点建立能够适应科技创新创业教育需求的金融体系,将区域内财政投入到科技创新教育的比例设定到一个最低比例;借助于这种地方性法规进一步丰富科技创新教育所需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股权投资、产业投资等融资渠道。借助于这种带有约束性、强制性的地方性法规,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所需的科技创新教育可以得到稳步的发展。
科技创新教育是科技创新价值链条中十分重要的一环,而这一环需要与其他环节打通才能发挥其教育价值。一是建立科技创新教育委员会,主要负责搭建科创教育主体与科创需求主体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为各方主体提供类似于代办工商注册、税务登记、高新技术成果转化等多项贴心服务,使科创教育主体能够集中精力专注于做好教育产品。二是要形成面向科技创新驱动教育的整体性治理格局。在区域性政府成立的科技创新教育委员会序列下,要吸收各相关部门建立科创教育宣传阵地,畅通各类问题的咨询渠道,为科技创新教育提供最有效、最及时、最便捷的信息资源,例如科技产业信息、人力资源信息、市场动态信息等等。三是培育和完善科技创新教育中介体系,大力发展财务、金融、法律、政策咨询等与科技创新教育、科技创新有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定期、定时、定向、定点向科技创新教育体系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管理咨询、风险投资、人才培训及就业、项目融资、市场策划与市场营销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对于面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科技创新教育来讲,一个重要人才匹配机制是建立起区域性、产业性的后备人才市场机制,在当前我国诸多省份推出了人才引进计划的背景下,我们不难看出未来企业发展、地区发展的竞争核心、竞争本质将越来越依靠优秀后备科技创新人才的引进与管理,以人才为总集成的创新将成为引领“经济新常态”下供给侧改革的主要样式。在这方面,我们建议地方科技教育机构、研发机构、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区域经济行业协会、人才市场、相关的猎头公司等可以与有关的用人企业之间建立起一种区域性的后备科技创新教育人才“猎头合作机制”[5]。在具体的实施路径上,可以由地方政府出台特定的招商引智政策,具体的科技创新用人企业、科技创新教育机构等提供人才需求,市场提供人才流动信息,形成一种围绕着企业需求、市场需求的区域性优秀后备人才储备机制,这也是后备人才管理从粗放型走向精细化的重要步骤之一。
探索科技创新驱动教育与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本质上也是一个人力资源开发问题,如何有效激励科技创新教育、科研人员是这个问题的核心。基于对《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近几年不同地域、不同地区对科技创新驱动教育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经验反思,我们认为,一方面区域地方政府在组织实施科技创新驱动人才的评价方面,必须坚决贯彻“不唯论文,不唯职称,不唯学历,不唯奖项”的“四不”原则,当然也不能盲目推崇著作、专利等,而是应当强调科技研究人员、教育人员的实际研究成果或教育成果等,以实际价值为导向鼓励科技人员创新、能坐“冷板凳”。另一方面,在对科技创新驱动型人才的培养、评价方面应当进行一定的分类区分,例如在涉及到区域经济发展的“基础性科技研究”方面,对科技人才及其教育的评价,应当侧重于评价其成果是否代表着学术界、科技界、世界的趋势,是否属于原创性的科技成果;而在“应用性研究”[6]方面,则应当侧重于考察和评价科技成果是否很好地满足了区域经济的转型升级需求,是否具有产业化、关键化的推广前景等,用这种分类化、实用化、灵活化的评价思路引导科技创新驱动教育的变革。
科技驱动型教育的产出是高智人才,高智人才的产出则是相关的科技知识或科技成果,在知识经济学看来科技成果只有走向产业化、市场化才能形成社会价值、创造社会财富,进而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知识动能”。因此,如何加快或者促进科技人才产业化或者说创业化就成为我们面前一个十分现实的问题。基于对科技创新驱动教育发展规律和产业经济演进规律的考察,我们认为以下几点工作建议尤为重要:一是要为科技人才创业提供政策便利条件。例如,科技人才所在的科研院所或高校可以保留其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的编制,维持其原来的薪酬、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补充养老保险等福利,鼓励科技骨干人员以“兼职”方式创业办企业或加盟区域经济建设,解除科技人员创业的后顾之忧、失败之忧,从而有助于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提供直接的智力支持。二是要为科技人才的成才提供政策便利条件。例如,针对科技骨干人才在“产学研”协同期间的兼职、学术交流、挂职锻炼、借调等,支持他们在申报职称时可以直接在其本人创立的企业或者兼职单位、挂职单位等申报职称。三是要为科技骨干人才的“知识产权”[7]市场化提供便利。对于科技骨干人才来讲,无论是采取直接创业、兼职或产学研协同交流等,其对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归根到底要依靠其知识产出。在这方面,地方政府或科研院所可以出台一定的便利政策,支持科技骨干人员将其原创的知识产权入股企业或按照一定比例享受期权,打消科技人员创新的后顾之忧,使科技骨干人员可以最大化利用科技创新驱动教育带来的成果,也就相当于为区域经济的发展提供了一剂新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