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颖,王立刚,张彦东,杜艳芹,甘寿文,王丽英
(1.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业资源与农业区划研究所,北京 100081;2.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农业农村局,河北 保定 072550; 3. 河北省农林科学院农业资源环境研究所,河北 石家庄 050051)
秸秆还田是保护耕地资源、提升耕地质量的重要绿色生产技术,具有公共产品属性。农户在采用秸秆还田时所获得的私人利益往往小于环境改善所带来的社会利益,产生了显著的外溢效应。这就需要政府对外溢效应进行内部化调控[1],调控的有效工具是补贴政策[2]。然而,现阶段针对普通农户的生态补偿机制并不完善,一方面环境规制下农户被动地参与秸秆还田,并没有获得更多的政策优惠及鼓励;另一方面大多数实施秸秆还田补贴的地区,采用基于成本测度的补偿标准,往往低估了农户技术采纳的意愿和诉求,导致补偿标准过低,难以发挥政策的激励效应。农户是技术的实际应用者,要使秸秆还田成为其自愿行为,就要从农户行为意愿视角,调查了解技术应用偏好,并以农户对技术环境服务价值的定价作为补偿依据。
纵观现有研究发现,关于秸秆还田等农业环保技术采纳行为意愿的研究已成为生态经济领域的热点问题。一部分研究采用意愿价值评估方法(Contingent Valuation Method, CVM)分析技术采纳意愿影响因素,为突破技术推广瓶颈,优化秸秆还田补贴政策提供建议。在方法上选择Logit、Probit及Tobit二元离散经典模型为分析工具,定量研究秸秆还田技术采纳行为意愿影响因素。在结果上包含四个类型影响因素:个体禀赋是影响技术采纳意愿的关键共性因素,包括受教育程度、年龄、经验及家庭收入[3-5];资源禀赋中的生产规模、设备条件及外部环境是决定技术采纳与否的重要外因[3,6];政策支持是被广泛证明的显著性影响因素,主要包括激励政策、管理政策、规制政策及技术指导[7-8];技术认知是指对于技术的生态和福利认知也是采纳意愿的重要影响因素[9-11]。
另一部分研究将CVM方法与模型分析相结合,评估农户参与绿色生产技术及环境保护工程的意愿价值,并以此作为补偿标准定价依据。从研究领域看,主要涉及保护性耕作技术[12]、农田面源污染防控[13]、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14-15]等;从评估尺度看,更多的研究以受偿意愿作为评估指标[16-18], 受偿意愿能更好的体现调查者对环境资源或服务的偏好程度;从引导技术看,大部分研究采用支付卡法[19]和双边界二分式法引导核心估值问题[20-21];从补偿方式看,以耕地面积为补偿单位的计量分析较多,以农户为补偿单位的多见于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技术意愿价值评估。总之,CVM方法成为环境经济学普遍采用的公共物品价值评估方法,主要用于环保技术采纳行为意愿影响因素分析,对于秸秆还田技术价值的探索性研究不足,促进方法规范化改进的参考依据欠缺。
鉴于此,本文围绕着“机理解析-价值评估-政策优化”的研究主线,基于河北省徐水区农户调查数据,以秸秆还田技术采纳支付意愿为对象,运用CVM方法和Probit模型,探明农户采纳秸秆还田支付意愿影响机理,摸清影响因素的强度与方向,揭示行为意愿驱动因子作用规律,测算支付意愿价值并确定生态补偿标准,提出河北地区秸秆还田技术补偿政策建议。相比前人研究,改进并规范研究方法关键技术环节,在行为意愿影响因素定量分析的基础上评估技术环境服务价值,为调整补偿标准定价提供科学依据,有利于完善现行的秸秆还田补偿政策机制,全面调动农户参与绿色生产的积极性。
秸秆还田是重要的农业绿色生产技术,具有显著的外部性特征:一方面秸秆还田解决露天焚烧引起的大气污染,降低了温室气体排放给环境带来的负外部性;另一方面,秸秆中有机物和养分回归土壤,改善了土壤理化性状,培肥了土壤,给环境带来了正外部性[22]。公众作为这些效用或功能的受益者无需支付任何代价便得到福利水平的提升,秸秆还田具有公共产品特征,成为外溢效益的主要来源。秸秆还田技术的外溢效益价值由生态服务价值和社会保障价值两部分构成[23]。国际社会评估外溢效益价值所采用的主要方法有生态能值分析方法、成本-收益分析法、层次分析方法及意愿价值评估方法四种[24-26]。
技术采纳行为是由复杂决策过程驱动的,学界对于农户生产行为的研究已经有所尝试。计划行为理论(Theory of Planned Behavior, TPB)认为个体行为由行为意愿决定[27],行为意愿主要由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和知觉行为控制表征,这三者之间既相互独立又两两相关[28]。
行为态度是个体对某特定行为偏好程度的感觉和评估[27]。本文中行为态度是指农户对秸秆还田技术应用的环保认知、预期效果以及由此形成的行为态度,主要取决于两方面的认知:一是技术应用对于环境保护的影响认知,秸秆还田解决焚烧带来的环境污染问题,可以提高土壤肥力,维持农田生态系统新的平衡[29]。农户的环保意识越强对于技术的认可度越高,会形成偏向正面判断的心理感受,对行为态度起到促进作用[30]。二是技术应用对于个人利 益的影响认知,秸秆还田要投入额外的生产成本,农户作为理性经济人更关注成本问题,成本增长引起 负面判断的心理感受,并逐渐产生消极的行为态度。
主观规范是指个体对于是否采取某特定行为感受到的社会压力[27],反映了个体行为决策受到他人或团体观点和行动的影响作用。秸秆还田技术应用中农户的主观规范可以理解为来自外部环境及重要他人的压力。一是来自政策环境方面的影响,农民的生产行为极易受到农业政策的干预[31]。农户在秸秆禁烧政策管制下,感受到来自社会环境的压力,对于规范秸秆处置有了更清楚地认识[32];同时,在秸秆还田补贴政策引导下,主动参与还田的愿望会加强[33],实施秸秆还田成为常规生产模式。二是来自重要他人的影响,农业生产活动的社会性决定了个体生产动机不可避免地受到他人的影响。农户在决定是否应用技术前往往先了解或观望周边邻居、亲戚及熟人的做法,问询他人的看法和意见,提高自身对于新技术的认知水平,减少技术传播中信息不对称性[34-35],以便对行为决策做出正确选择。
知觉行为控制是指个体对于某特定行为执行难度和可控能力的感知[28],体现个体对于促进行为执行因素的感知,以及对这些感知促进因素重要程度的估计[36]。研究中的知觉行为控制是指农户对参与秸秆还田难易程度的判断,主要包括个体禀赋、资本禀赋和资源禀赋等,具体来说劳动力数量、土地规模、家庭收入是约束性因素[37-38],文化背景、经验、土地区位及农业技术服务等逐渐成为秸秆还田推广的限制性要素[39-40],故将其纳入知觉行为控制指标中。农户认为限制生产行为的外部条件约束性越低,其感知参与秸秆还田的难度就越小,其越相信能控 制该生产行为,也就表现出更强烈的还田愿望和主动性。
根据计划行为理论分析,研究假设农户采纳秸秆还田技术行为意愿由三方面因素影响:一是行为态度,由技术认知和成本与收益感知两部分组成,农户对技术的环境保护作用认知水平越高,参与环保的态度就会越积极;对于技术成本投入及预期收益的权衡,决定其心理接受度的倾向。二是主观规范,包括外部政策环境和社会资源两方面,主观规范体现了外部因素对于生产行为的导向作用,发挥外因对内因的激励作用是行为研究的核心问题。三是知觉行为控制,由个人能力、资源和机会等可控因素构成,农户认为其具有的感知可控因素越重要,越相信能控制秸秆还田生产行为。由此,建立秸秆还田采纳行为意愿影响因素概念框架,具体见图1。
秸秆还田技术的外溢效益价值评估是对非市场交易环境服务价值的测度,选择环境经济学最常用的CVM评估方法,在假想市场环境下调查农户采纳秸秆还田的支付意愿(Willingness to Pay, WTP)。课题组于2018年7月在河北省徐水区开展农户问卷调查,调查采用目标抽样与分层抽样相结合的方法,由于研究是为决策服务而非结论性研究,样本量不要求太大;且徐水区多年来农户生产方式变化不大,调查可接受的误差精度不要求太高。调查遵循费用一定条件下精度最高的原则,误差限为3%~5%,用简单随机抽样取概率值为0.5,则对应总体所需样本量为269~747。本次调查共收集问卷311份,剔除由于受访者年龄较大而无法正确回答问题,以及受访者反复问询别人无法准确表达意愿等无效问卷,共获得有效问卷301份,符合预先样本容量的整体要求,故研究具有可信性。
建立政府提供秸秆还田技术补贴的假想市场,采用CVM的支付卡引导技术,获取农户技术采纳支付意愿的选择值和投标值。核心估值问题设计进行3点改进:一是提高受访者对技术的熟悉度,调查人员告知秸秆还田生态环境效应,让农户了解技术应用成本约2 700元/hm2。二是建立假想市场获取WTP投标值,假设政府要实施玉米秸秆还田补贴,因资金有限需个人负担部分费用,询问受访者是否愿意承担。如果愿意(WTP>0),则询问愿意支付的最高金额。WTP投标值包括10个选项,设计选项为占技术应用成本(2 700元/hm2) 的比例数(问卷设计投标值按照农户回答取整数),即:≤10.9%、11.0%~20.9%、21.0%~30.9%、31.0%~ 40.9%、41.0%~50.9%、51.0%~60.9%、61.0%~ 70.9%、71.0%~80.9%、81.0%~90.9%、91.0%~100%。三是引入后续确定性问题,请受访者在给出支付意愿选择后,继续在“10刻度量化表”上选择实际支付的可能性,数字“1”代表非常不确定,“10”代表非常确定。根据答案修正WTP选择值,研究设置确定性门槛为“7”,凡是答案“≤7”的认为是不愿意,WTP选择值为零。
首先,构建影响因素分析模型。农户是否愿意支付秸秆还田成本费用,取决于行为态度、主观规范及知觉行为控制等诸多因素影响,虽然无法观测到,但是技术采纳行为有“愿意”和“不愿意”两种。针对被解释变量只有两种选择,研究建立Probit二元离散选择模型,模型经过展开变形后的表达式如下(公式1):
式中:被解释变量Zi表示农户秸秆还田技术支付意愿选择值;Xki为解释变量(k为解释变量个数;i=1,2,…,n,n为样本容量);β0为常数项;β1,β2,…,βk表示解释变量系数;pi为支付意愿选择概率;μ为随机误差项。
其次,构建价值评估模拟模型。农户愿意支付的秸秆还田费用额度,取决于不可预测的多种因素的权衡。根据Cobb-Dauglas生产函数模型,构建WTP投标值与影响因子之间函数关系式(公式2):
将公式(2)进行对数形式变换,虚拟变量采用水平值形式直接进入模型,定量变量则以对数形式变换后进行回归分析,得到多元对数回归模型(公式3):
将公式(3)中的特征变量进一步扩展,得到评估WTP价值量的多元线性对数回归模型(公式4)
上式(2)、(3)和(4)中:A为常数项,I为个体禀赋,P为生产经营,S为社会资源,E为环保认知,C为政策项;β1、β2、…、βk为回归系数,X1、X2、…、Xk为影响因子,μ为随机误差项。
根据研究假说,选取包涵个体禀赋、生产经营、社会资源、环保认知、政策偏好等五类13个特征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如表1中所示:个体禀赋特征变量中没有选择年龄、性别、非农收入3个常用统计指标是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年龄因素,调查受访者中41岁以上的中老年人占95.6%,河北地区劳动力老龄化趋势明显,年龄因素不是主要影响因素;二是性别因素,研究核心问题是对于秸秆还田的采纳意愿,生产者共同表达自己的诉求和意愿,不会因性别不同而产生认知差异,性别因素的影响作用也不明显;三是非农收入因素的影响可以通过家庭总收入变量的影响体现出来,因此没有单独进行分析。社会资源特征变量中的信息来源是调查受访者获取生产信息的方式和渠道是否丰富。政策认知特征变量中的支付意愿比例是指支付意愿投标值占其当年秸秆还田费用的比例。
表1 变量定义赋值及描述性统计Table 1 Variable definitions and descriptive statistics
调查的301位受访者中,愿意支付秸秆还田费用的占75.7%,不愿意支付的占24.3%。根据调查对象WTP投标值的选项计算调查样本WTP的实际观测值得出:样本总体愿意支付秸秆还田费用的平均值为1 097.4元/hm2,其中:选择支付1 365~1 650 元/hm2的人数最多,占20.9%,1 215~1 350元/hm2的人数第二,占19.9%。
3.1.1 知觉行为控制方面 年龄在41~65岁的农户是主要劳动力,以种粮收入为主要经济来源,生产经验丰富且接受能力较强,更愿意接受机械化生产方式。初中以下文化的农户支付意愿更强。受访者初中以下的占87.1%,小学及文盲占50.2%。农民文化水平低已成为制约现代农业发展的主要障碍,但研究发现文化水平较低的农户反而支付意愿更高,其原因有两点:一是高学历农户仅占12.9%,由于样本数量太少使得结果没有说服力;二是高学历农户以从事非农业生产经营为主,而文化程度低的农户以种植业为主,更加重视农业生产的投入和产出,愿意尝试提高生产效率的农艺措施。家庭收入水平影响秸秆还田技术的支付意愿。徐水地区农民家庭总收入年均水平为6万~7万元,随着当地农业机械化收割费用连年上涨,农户在调查中表现出一些消极情绪。
3.1.2 行为态度和主观规范方面 受访农户的环保意识有所提高,凡是认为秸秆焚烧对环境有危害的农户更愿意实施秸秆还田,并准确表达支付意愿价值。这说明农户的环保意识在增强,尽管秸秆还田不是最为经济的处置方式,但是在国家禁烧政策的规制下,农户还是能够主动改变传统生产方式,积极参与绿色生产。社会资源体现在信息交流和与他人沟通。凡是关注生产信息和经常求助他人的农户表现出更强的支付意愿,表明善于沟通、学习的农民思想更加进步,易于接受新观念和新知识。政府要建立和完善面向基层农村的信息服务平台,帮助农民开阔视野、吐故纳新。补贴政策认知没有影响农户支付意愿。受访者中不知道补贴政策的占91.7%,但其中75.7%的人愿意支付还田费用,表明农户已经把秸秆还田作为常规生产方式并没有考虑补偿的问题。
研究以农户采纳秸秆还田技术支付意愿选择值为被解释变量,选择二元Probit模型和Eviews 9.0统计软件开展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回归分析。模型整体显著性检验结果为:检验统计量LR对应概率值为0,模型整体具有统计意义;拟合优度检验指数(Hosmer-Lemeshow)概率大于0.05,模型拟合精度较好。采用Eviews相关系数检验法进行多重共线性检验,所有解释变量的相关系数值都在0~0.591,都小于0.8,说明所有解释变量之间不存在多重共线性,无需进行解释变量调整。根据表2统计结果可知,通过显著性检验的解释变量有6个,其中:教育年限、灌溉次数、问题求助、还田作用和意愿占比5个因素显著正向影响支付意愿;劳动力比率则显著负向影响支付意愿。具体结果分析如下:
表2 基于Probit回归模型的估计结果Table 2 Estimation results based on the Probit model
1)个体禀赋特征变量中教育年限和劳动力比率影响作用明显且方向相反。农户受教育年限越长对秸秆还田技术认知及环境保护作用理解越深刻,就越愿意采用该项技术,所以教育年限正向影响支付意愿。劳动力比率越高的家庭从事农业生产的人数越多,劳动力越多越倾向于人工收割。由于人工收割节约成本还减少资源浪费,故劳动力比率高的农户不愿意机械收割和秸秆还田。目前,以老年人为主要劳动力的农村家庭人口少,多数60岁以上的农民无法胜任耗时、费力的生产劳动,一定程度阻碍了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2)生产经营特征变量中灌溉次数显著正向影响农户秸秆还田技术采纳意愿。不同于前人的研究结果,灌溉次数作为一个新的显著影响因子,其对支付意愿的正向驱动与受访者对农业生产的行为态度密切相关。灌溉措施更能体现农户对玉米生产的重视程度,灌溉次数受主观认知的影响及地块条件的限制。农户关注玉米生产就会在关键生育期增加灌溉量,以保证作物长势良好和产量稳定。因此,灌溉次数多表明农户比较重视农业生产,愿意增加额外的生产成本投入,对于秸秆还田技术更关注应用的效果而表现出较强的支付意愿。
3)社会资源特征变量中问题求助通过1%的显著性检验,且正向影响秸秆还田的支付意愿。问题求助是要了解农户生产中遇到问题是否主动求助别人,其在组织生产过程中是否接受别人建议来改变自己的生产行为。农户遇到问题愿意求助他人,表明其接受信息传播途径畅通,能够较好地与他人沟通,便于更快捷地掌握新知识和技能;同时其生产行为受他人影响较大,更愿意接受高效的农业机械化服务。因此,遇到问题求助他人的农户更愿意采纳秸秆还田技术,而那些有问题不求助的农户对技术的应用表现出被动和消极的态度。
4)环保认知特征变量中技术的环保作用认知对于支付意愿有显著的正向影响。调查农户对于秸秆还田环境保护作用的认知,主要是从外部性作用了解农户采纳技术的行为态度。农户若从心理感知到秸秆还田技术的环境保护作用,就会增强其技术采纳行为信念,表现出参与环保生产更强的主动性。从模型回归结果来看,还田作用变量的概率值很接近10%的显著水平(P=0.107),其影响方向也符合先验判断。因此,将其作为一个显著影响因子,认为秸秆还田有好处且作用明显的农户,更愿意采纳秸秆还田技术。
5)政策偏好特征变量中支付意愿占比在1%的水平上显著正向影响支付意愿,且影响强度最大。调查农户愿意支付秸秆还田的最高费用,是想获取农户投入技术成本的心理价位,也是请农户对秸秆还田技术的环境服务价值做出定价。从表2中可见:支付意愿价值占还田费用的比例越高,其对于秸秆还田技术的支付意愿就越强烈。可见,支付意愿占比指标体现了农户对于秸秆还田技术的接受程度及对补偿政策的偏好,在遵守秸秆禁烧政策的同时,愿意主动参与耕地资源保护行动。
总之,受教育程度、环保意识、外部政策和社会力量是影响农户采纳秸秆还田支付意愿的关键因素。从内因角度分析,农村留守人口老龄化迫使更多的老年人成为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老年人文化程度低、体力不支、观念保守导致其不愿意改变传统生产方式,只能被动地接受秸秆还田。受教育程度较高的农户则具有较强的环境保护意识,对于环保技术的接受程度就会更高;同时,以农业生产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对于农业生产技术的改变更加关注和认可,希望通过不断的技术改进来提高农产品产量和质量。从外因角度分析,制定科学合理的生态补偿标准,能够有效调动农户参与秸秆还田的积极性;另外,帮扶小农户衔接进入农机化大市场,提高农业机械化服务水平和服务成效,能够激发农户从事机械化生产的迫切性和主动性。
在探明支付意愿影响因素基础上,进一步测算支付意愿的价值,为补偿标准提供定价依据。由前述可知,运用公式4多元对数线性模型回归分析,将支付意愿投标值作为被解释变量,剔除表2中“意愿占比”以消除对评估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将支付意愿的选择值(YWTP)作为新增变量与表2中前12个变量一起作为解释变量,进行多元对数线性模型分析。经过模型随机误差项的异方差和自相关等稳健性检验,确定显著性因子和模型解释变量的参数,最终计算得到支付意愿价值为564.9元/hm2。 研究结果表明:从徐水区农户的主观偏好出发,在政府提供秸秆还田补贴的前提下,个人只愿意每公顷支付564.9元的生产成本。由调查数据计算,徐水地区农户实施秸秆还田技术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 274.85元/hm2,则支付意愿价值与生产成本之间的差值为709.95元/hm2。
近年来,全国已有多个省市实行秸秆还田补贴政策,相应的补贴标准为:2020年黑龙江省玉米秸秆全量翻埋还田作业补贴省级标准为600元/hm2;2019—2025年吉林省秸秆覆盖还田保护性耕作作业补贴标准为450元/hm2;2018年山东广饶市大王镇玉米秸秆还田补助标准为750元/hm2;2020年江苏宝应县夏季小麦秸秆机械化还田作业的补助标准为375元/hm2。全国各地针对普通农户粮食作物秸秆还田的补贴标准范围是375~750元/hm2。参考这一标准,研究计算得到的709.95元/hm2可作为河北地区实施玉米秸秆还田技术生态补偿的理论上限。
基于徐水区301份问卷调查数据分析结果,当地玉米秸秆粉碎还田技术已经得到普及,大部分受访者愿意支付秸秆还田费用,有75.7%的人表达了肯定支付意愿,实际上有94.7%的受访者应用秸秆还田技术。研究重要结论如下:
首先,定量提出影响农户采纳秸秆还田技术支付意愿决定因素,并对其影响强度进行排序。秸秆还田技术采纳支付意愿正向影响因素按照强度由大到小为:意愿占比、问题求助、灌溉次数、教育年限、还田作用;负向影响因子为家庭劳动力比率。意愿占比和问题求助都属于外部因素并显著影响农户秸秆还田技术采纳行为,印证了主观规范因素对于农户生产行为的导向作用;灌溉次数和教育年限是知觉行为控制因素,对于农户参与秸秆还田行为有显著的正向影响;农户环保认知决定其参与环保生产的行为态度,也显著影响农户行为意愿。研究结论与研究假设预期判断相符合。
其次,准确测度农户采纳秸秆还田技术支付意愿价值,为补偿政策制定提供科学依据。河北省徐水区农户采纳秸秆还田技术支付意愿的价值为564.9元/hm2,农户参与玉米秸秆还田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 274.85元/hm2,两者的差值为709.95元/hm2, 此标准可作为给予普通农户实施玉米秸秆还田的补贴标准理论上限。
第三,探索改进关键技术手段提高CVM方法有效性,为农业生态补偿应用积累经验。在问卷设计、变量选择、核心问题引导及后续确定性问题等关键技术环节进行了改进,规避方法可能产生的偏差。本研究仅选择支付意愿一种评估尺度,如何解决支付意愿与受偿意愿两种评估尺度的差异性问题,确保补偿标准评估结果的准确性和可信性是亟待深入研究的重要内容。
结合多年来在徐水地区开展农村社会调查的工作实践,依据上述实证研究取得的重要结论,针对当前徐水区玉米秸秆还田技术推广中存在的补偿机制不完善和社会化服务体系不健全等问题,提出以下三点政策建议:
1)坚持因地制宜和精准施策。按照“谁还田、谁受益;谁还田、补给谁”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并规范补贴政策制度。补贴对象为徐水地区所有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耕地种植玉米且必须应用机械化秸秆粉碎还田技术措施,秸秆翻埋土中,提高土壤地力。耕地面积以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面积为基础。建议按照研究得到理论补贴标准的60%定价,即:实际补偿标准为420元/hm2,建议给予参与任务的相关人员6元/hm2的劳务报酬奖励。要求市、县、乡、村各级农业部门要准确测算、现场调查、规范流程。
2)强化工作创新和落实管理。落实各乡镇的补贴工作管理组织机构,建议委托当地农技推广部门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服务机构负责。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确定具体负责的农技推广部门或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议单独设立“补贴服务中心”,授予其补贴项目组织及管理的职责,并与之签订补贴任务委托协议。村委会组织代表农户与补贴服务中心签订作业合同,确保农户正常实施秸秆还田作业后领到补贴,同时监督补贴服务中心及时开展田间作业检查核实工作。补贴服务中心在各村委会协助下对辖区内耕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面积按户调查核实,对已改变耕地用途或撂荒不能享受补贴的耕地面积进行确认,做好农户基本信息的核对工作。
3)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经营。突出抓好培育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两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落实扶持小农户发展政策。重点培育一批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特色明显的示范合作社;推进合作社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建立各项综合性管理制度,发挥对小农户的带动作用。二是加大农机服务组织的扶持力度。为农机合作社购置急需的大中型农业机械提供政策倾斜,结合主要农作物全程机械化示范项目、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等,为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提供项目资金扶持。为农机手提供作业价格、机械供需、天气情况等信息服务,指导农机化作业,引导跨区作业服务有序开展。三是完善老龄化家庭农机服务政策,为年龄在65岁及以上、总人口3人以下的家庭提供更优惠的农机化服务政策,为农户联系装备先进的农机专业合作社,提供收割、粉碎、旋耕、播种及运输的“一条龙”式服务。同时,对于帮扶老龄化家庭实现机械化收割的农机专业合作社,在项目、资金、奖励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和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