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应用二甲双胍和胰岛素

2021-04-24 13:59:38叶凌嘉
魅力中国 2021年6期
关键词:口服药物盐酸服用

叶凌嘉

(乐山市五通桥区中医院,四川 乐山 614000)

一、有关二甲双胍的概述及其正确应用方法

(一)二甲双胍是什么

二甲双胍是一种帮助患者抑制血糖的西药,一般以片状或是胶囊状出现,常常用于已经进行食物治疗及运动治疗,但血糖指数仍无法控制在标准范围内的患者,同时患有肥胖症及高胰岛素血症的患者出现该症状的概率较大。因二甲双胍类药物不仅能够帮助患者降低血糖,还能够提高药物成分帮助患者减轻体重,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高胰岛素血症的病情。

很多患者在治疗时使用磺酰脲类药物的效果较差,此时则需要与二甲双胍类药物联合使用,才能够有效帮助患者达到理想血糖。

(二)如何正确应用二甲双胍

二甲双胍主要有以下几种药物,在应用时通常应该遵循以下事项,如身体伴有其他基础疾病,需要咨询医生并做相关检查后,确定药物使用剂量及使用方法:

1.盐酸二甲双胍片

该药物通过口服使用,在使用盐酸二甲双胍片初期,成人患者的使用剂量通常在0.25g/次,一日服用2~3 次,随着服药的时间不断增加,药物的剂量也需要有所增加,但最多不能超过每日2g,最好能够保持在每日服用1.5g左右。该药物的服用会对胃肠有所刺激,最好在进食中或进食后短时间内服用,能够减轻用药后的不良反应。

2.盐酸二甲双胍肠溶片

该药物同样是口服药物,该药物的具体应用方式与患者自身情况密切相关,对于成人患者而言,在使用过程中,患者应可以根据自身的病情变化,不断增加药物剂量或是应用次数,但最好每日不超过3 次,每日摄入不超过2g,且最好在用餐前服用。

对于儿童患者而言则应该更加严格地控制其摄入剂量,最好每日不超过2 次,每日不超过1.8g,同样需要餐前服用。

3.盐酸二甲双胍肠溶胶囊

该药物属于口服药物,需要在进餐前半小时服用,服用初期的使用剂量通常在0.25g/次,一日服用2~3 次,随着服药的时间不断增加,药物的剂量也需要有所增加,但最多不能超过每日2g,如觉得该剂量已无法控制血糖,则应该前往医院咨询医生,改变用药模式。

4.盐酸二甲双胍缓释片

该药物属于口服药物,进餐时或餐后服用并无限制,服用初期时保持每日服用1 片,为保证药效最好在晚餐时服用,后期根据自己的病情变化不断调整用药剂量或次数,每日最多服用4 片。

5.盐酸二甲双胍缓释胶囊

该药物属于口服药物,进餐时或餐后服用并无限制,服用初期时保持每日服用2 粒,为保证药效最好在晚餐时服用,后期根据自己的病情变化不断调整用药剂量或次数,每日最多服用8 粒。

二、有关胰岛素的概述及其正确应用方法

(一)什么是胰岛素

胰岛素是人体能够自我分泌的物质,是由胰脏受多种物质刺激下分泌的一种蛋白质激素,它能够帮助人体降低体内的血糖含量,但当胰岛素的分泌受阻,胰脏功能出现障碍时,则会促使糖尿病的出现,这时患者常常需要通过外源性胰岛素控制血糖、治疗糖尿病。

(二)如何正确应用胰岛素

1.充分了解胰岛素的相关知识

对于应用中的胰岛素通常需要对其进行常温保存,但最多只能够保存28 天,逾期则不能继续使用,如对胰岛素进行了冷冻,不能将其解冻后继续使用,还未使用的胰岛素则需要将其放进冷藏室,以2~8 度的恒温储存。

2.找到合理的注射部位

身体的不同部位对胰岛素的吸收速度有一定差异,其中腹部的吸收速度最快,其他部位的吸收速度较慢,例如大腿、臀部等。但并不意味着吸收最快就是最好的注射部位,例如患者需要通过注射胰岛素达到空腹时血糖指数正常的目的,则可以选择吸收较慢的部位进行注射,以此避免自己出现低血糖的症状。

除此之外,患者还需注意不能够长期注射同一位置,并严格遵循医嘱,不可随意对胰岛素注射量进行增减。

3.出现不良反应时停止注射

如果注射部位出现肿胀、红斑、硬结、水疱等不良反应,应立即停止自主注射,并前往医院咨询专业医生,如实告诉医生注射过程及相关事项,以便医生能够对症下药。注射前后都需进行清洁,避免注射处出现感染症状,切记不可与他人共用针头。

猜你喜欢
口服药物盐酸服用
盐酸泄漏
环球时报(2022-05-18)2022-05-18 15:22:01
服用三七的“科学打开方式”
中老年保健(2021年5期)2021-08-24 07:06:52
服用抗过敏药物须谨慎
如何正确服用胃药
服用降压药警惕不良反应
药物治疗膝骨关节炎的研究进展
家庭健康教育模式对糖尿病患者院外口服药物治疗的干预效果观察
西南军医(2016年5期)2016-01-23 02:20:25
合成盐酸芬戈莫德的工艺改进
合成化学(2015年4期)2016-01-17 09:01:02
盐酸安非他酮和盐酸氟西汀治疗抑郁症的有效性及安全性的Meta分析
住院患者口服药物拆零调剂的思考与分析
中国药业(2014年24期)2014-05-26 09:0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