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民权
(江西省社会科学院,江西 南昌,330077 )
北宋时期,朝廷发布一系列与文学艺术相关的诏令,对北宋文学艺术的发展产生了直接影响。其中,宋真宗、仁宗与徽宗甚至直接下达多道与文学相关的诏令,对当时的文风直接进行干预。尽管某些具体的政策与举措并非所有的皇帝一以贯之,而且有些措施也只是临时性的,但从三位皇帝的诏令及其诸多举措来看,北宋朝廷确实有一些若隐若现却被多个皇帝共同坚持的文学制度存在。这些制度在真宗、仁宗时期即初步形成。
太祖、太宗时期,北宋尚处于统一进程中,征伐不断。虽然已经奠下右文政策的基石,但对于文艺政策涉及不多,更遑论文学制度。太祖时期,虽然经历“杯酒释兵权”,重文政策提上日程,但国家初创,礼制不存,太祖将重心放在统一大业及重建政治体系上,对于文艺的关注不多。而与文艺相关的举措,主要在于下令创制雅乐以及修史。宫廷的雅乐创制贯穿整个北宋朝,历代帝王一直持续推动,直到徽宗朝才有国乐“大晟”的诞生。而太祖朝,雅乐创制显然只是一个开头,并无多少实绩。反而是修史,有了具体的举措与行动。开宝六年(973),太祖下诏修《五代史》:
唐季以来,兴亡相继。非青编之所纪,使后世以何观。近属乱离,未遑纂集。将使垂楷模于百代,必须正褒贬于一时。宜委近臣,俾专厥职。其梁氏及后唐晋汉周五代史,宜令参知政事薛居正监修。(1)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第一百五十),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55页。
太祖感于唐末动荡,史书阙漏,因而要续上修史传统。显然,这种以史为鉴的观念,也是上承唐代而来。其命历仕后晋、后汉、后周、北宋四朝的薛居正监修《五代史》,也是十分恰当的。而薛居正也不负厚望,其主持编撰的《五代史》150卷,资料详实,为宋朝的修史树立了标杆。虽然后来又有欧阳修的《新五代史》面世,但宋太祖下令修撰《五代史》依然开启了宋代修史的风潮。太祖之后,宋代诸多帝王均下令修史,宋代史书之丰富也是远超前代。官修史书对于宋代文风、文体之影响,也是值得探讨的话题。
太宗时期,国家逐渐太平,文艺活动逐渐增多,太宗对于文艺的关注也逐渐加强。米芾《书史》载:“太宗皇帝文德化成,靖无他好,留意翰墨,润色太平。”(2)朱易安、傅璇琮等主编:《全宋笔记》(第二编第四册),郑州:大象出版社,2006年,第229页。显然,太宗对文艺的关注,更多是因为战争平息,国家一片太平。太宗继承太祖修史传统,先后下诏,令李昉修撰《时政记》,令史馆修撰《太平御览》,命儒臣重修《说文解字》,奖励吴铉、杨文举修订《雍熙广韵》。不仅如此,太宗还下诏,访求遗书。其《诏求三馆阙书诏》云:
国家勤求古道,启迪化源。国典朝章,咸从振举。遗编坠简,宜在访求。致治之先,无以加此。宜令三馆所有书籍,以开元四部书目比较。据见阙者,特行搜访,仍具录所少书。告示中外,若臣僚之家,有三馆阙书,许诣官进纳。及三百卷已上者,与子出身。不及三百卷者,据卷秩优给金帛。如不愿纳官者,借本缮写。(3)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第一百五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96页。
经历唐末五代及宋初的战乱,典籍散佚,即使是国家馆阁,藏书也颇为有限。因此,太宗下诏访求遗书。不仅如此,对于献书者有丰厚的报酬,300卷以上的可以给出身,不及300卷则给金帛。太宗的这一政策,被后来的真宗、仁宗所继承,真宗、仁宗都下过类似的求遗书诏。真宗对于献书300卷以上的,量才录用,每卷则给千钱。到了仁宗时期,访求遗书政策已经取得不小的成果,因此将献书的标准提高到500卷。
就文学而言,太宗为了彰显太平,开始频频与文臣宴饮,并令群臣进诗,宋初的应制文学由此诞生。如:
太宗太平兴国九年三月十五日,诏宰相、近臣赏花于后园。帝曰:“春气暄和,万物畅茂,四方无事,朕以天下之乐为乐,宜令侍从、词臣各赋诗。”帝习射于水心亭。宋琪等以应制诗进,帝吟咏久之。学士扈蒙诗有“微臣自愧头如雪,也向钧天侍玉皇”,帝笑谓曰:“卿善因事陈情。”(4)徐松辑:《宋会要辑稿》(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1465页。
宫廷饮宴、赏花、赋诗,这是太平时期的典型活动。太宗发起赏花、赋诗活动的原因,在于四方无事、天下为乐。太平之世,自然应有太平文学。应制文学响应君王的要求,自然要揣摩上意,无论句法、用典等都有一定之规。而应制文学的流行,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宋初文学。可以说,通过饮宴活动与应制文学,太宗将其帝王意志渗透于文艺制作中,影响了宋初文风。杨亿等文臣“时文”风靡宋初,也是顺应帝王意志的产物。
真宗时期,国家承平日久,文艺得到极大发展。真宗对于文艺的关注,较太宗更甚。但在很多方面,真宗直接继承了太祖、太宗的文艺政策。其对陈彭年云:“太祖、太宗丕变弊俗,崇尚斯文。朕获绍先业,谨导圣训,礼乐交举,儒术化成,实二后垂裕之所致也。”(5)脱脱等:《宋史·陈彭年传》(卷二百八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9664页。雅乐方面,真宗新定了封禅大礼的乐名。史书方面,真宗在太宗时期的基础上,命吕端、钱若水再修《太祖实录》,令王旦等修国史。不仅如此,真宗还令王钦若、杨亿等人编撰《册府元龟》,并对其中的诸多内容多次赐下手札。
与太祖、太宗相比,真宗对文学更为关注,并有直接针对文学的诏令下达。为了扭转文风,真宗也采取了诸多举措。尽管有些举措并没有取得相应的效果,但对宋初文风的转变,其作用不可忽视。
《宋史·真宗本纪》记载了真宗的一道诏令:“读非圣之书及属辞浮靡者,皆严谴之。已镂板文集,令转运司择官看详,可者录奏。”(6)脱脱等:《宋史·真宗本纪二》(卷七),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140页。《宋史》并没有交待这篇诏令的背景,也没说明诏令下达后的效果。从诏令文本看,该封诏令主要针对两种行为:读非圣之书与写作文辞浮靡。“非圣”属于内容,文辞浮靡则属于形式层面。显然,这封诏令已经直接涉及文学创作的两个层面。从内容上看,真宗要求禁止“非圣”的内容;而从形式上看,他反对文辞浮靡。实际上,《宋史》的这段记载,出自真宗的《诫约属辞浮艳令欲雕印文集转运使选文士看详诏》:
国家道蒞天下,化成域中。敦百行于人伦,阐六经于教本。冀斯文之复古,期末俗之还淳。而近代已来,属辞之弊,侈靡滋甚,浮艳相高,忘祖述之大猷,竞雕刻之小技。爰从物议,俾正源流。咨尔服儒之文,示乃为学之道。夫博闻强识,岂可读非圣之书。修辞立诚,安得乖作者之制。必思教化为主,典训是师。无尚空言,当遵体要。仍闻别集众弊,镂板已多。倘许攻乎异端,则亦误于后学。式资诲诱,宜有甄明。今后属文之士,有辞涉浮华,玷于名教者,必加朝典,庶复素风。其古今文集,可以垂范。欲雕印者,委本路转运使选部内文士看详,可者即印本以闻。(7)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第一百九十一),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701页。
其实,这封诏令类似后代的书籍审查制度。要付印的书籍,须由专门的文士审查,通过后才可面世。这封诏令与《宋史》所载,也都集中在两个方面:其一,内容上以六经为本,要具备教化风俗的功能。其二,文辞上反对浮艳,要以古代经典为师,修辞立诚,勿尚空言。崇尚六经典训,反对文辞浮靡,这实际上就是后来的古文运动倡导者欧阳修等人的基本主张。如果抛开具体历史语境,很容易将之与北宋古文运动联系起来。但实际上,这封诏令的下达,是因为杨亿、刘筠等人的《宣曲二十二韵》《西昆集》讽咏前代宫闱艳事,被真宗下文禁诏。(8)游国恩等主编:《中国文学史》(第三册),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64年,第22页。而这种禁诏在后来的北宋君王那里也很常见。如仁宗皇帝就下过《诫约不得言垂帘时事诏》、徽宗皇帝有《臣僚章疏等虚辞尽行改正诏》,对皇室之事的书写多有约束。但不可忽视的是,直接对文学作品予以禁止、命令专人审查,这种政策在真宗时期不管是否执行到位,但对文学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真宗的诏令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仁宗、徽宗等君王的文艺政策。
有学者认为,尽管真宗“文禁诏”是针对杨亿等人的唱和之作而来,但真宗对杨亿、刘筠等人并无贬谪之意,反而多加拔擢,自大中祥符八年至天圣五年,西昆派大家钱惟演、刘筠、杨亿等人多次知贡举,这证明朝廷并不认为西昆体文辞浮艳。(9)冯志弘:《北宋古文运动的形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50-152页。这种说法显然是有道理的。真宗的“文禁诏”,其本意或许并不在文辞,而在内容。具体而言,是这些唱和之作的“非圣”内容,令皇帝不喜。所谓“非圣”“玷于名教”,指的就是宫闱之事的大量书写。这也是北宋君王多次禁止讽咏宫闱之作的原因所在。
实际上,“文禁诏”与提拔杨亿、刘筠等人并不矛盾。这两个举措都表明了真宗的文学观念。真宗显然希望,文臣应该歌咏太平,颂扬君王的文治武功。其大力提拔杨亿、刘筠等知名文学大家的意图正在于此。真宗不仅拔擢杨亿、刘筠等重臣,还大力选拔文臣,令文学重臣举荐能文之才。其《令晁迥等举文学优长履行清素者各二人诏》云:
朕奉若前猷,思皇至治。敦尚儒雅,式合彬彬之风。柬求端良,用流蔼蔼之咏。惟早司于翰墨,固多识于隽髦。其有修词博古之可称,絜矩践方而无玷。俾从类举,各以名闻。资该洽而复温纯,进清修而抑贪竞。繄乃荐能之効,副予育才之心。宜令工部尚书晁迥、翰林学士杨亿、刘筠、晏殊、龙图阁直学士吕夷简、户部侍郎李维、知制诰李谘、宋绶、张师德于朝官内各举有文学优长履行清素二人。(10)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第一百六十六),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634-635页。
真宗直接给九大重臣下诏,令他们各举荐二人。而这九人中,杨亿、刘筠、晏殊等人均是知名的文学大家。真宗令他们推荐的也是文学之才。从这封诏令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真宗理想中的文学之才具备两方面的特质:其一为文学优长,其二为履行清素。真宗从为文与为人两个方面对文人提出了要求。儒雅、彬彬之风、端良、絜矩践方而无玷……这些都是文臣人品方面的标准。值得注意的是,真宗对为文有特定的要求。蔼蔼之咏、修词博古,这大多集中在文辞方面,实际上继承了《诗经》雅颂之作的传统。也就是说,真宗重视的文臣是擅长雅颂之作的文人。
真宗对雅颂的重视,不仅体现在拔擢文学优长之士的政策上,还表现在其对应制文学的赞赏上。与太宗一致,真宗也乐于与文臣宴饮游赏、令文臣进诗,因而真宗时期颂声大作。这在宋代文献中有大量记载。《青箱杂记》云:
人臣作赋颂,赞君德,忠爱之至也,故前世司马相如、吾丘寿王之徒,莫不如此,而本朝亦有焉。吕文靖公、贾魏公则尝献《东封颂》,夏文庄公则尝献《平边颂》《广文颂》《朝陵颂》《广农颂》《周伯星颂》《大中祥符颂》《灵宝真文颂》,庞颖公则尝献《肇禋庆成颂》,今元献晏公、宣献宋公遭遇承平,嘉瑞杂遝,所献赋颂,尤为多焉。(11)吴处厚撰、李裕民点校:《青箱杂记》(卷六),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62页。
这里将颂作称赞为忠君的表现,并且将这种颂君之作的传统上溯至汉代。司马相如、吾丘寿王等人就多有颂君之赋。吕夷简、贾昌朝、夏竦、庞籍、晏殊、宋绶等文中所举诸人,均为真宗时期重臣,可见,真宗时期颂声之盛。其中,晏殊是典型的太平宰相,虽然早富贵却并不喜奢靡,唯独好宴饮、赋诗唱和,为文崇尚富贵气,鄙斥脂腻气。其政治态度、生活习气、文学观念与诗词创作,都与真宗的主张高度一致。由此可见,真宗通过一系列的举措,实际上影响了真宗时期的文风。
仁宗时期,北宋文风发生了巨大改变,宋初文风至此得到扭转。这一点,宋人很早就意识到了,后人也多对此表示赞同。北宋古文运动的代表人物欧阳修在《与荆南乐秀才书》中说:“天圣中,天子下诏书,敕学者去浮华,其后风俗大变。今时之士大夫所为,彬彬有两汉之风矣。”(12)欧阳修:《欧阳修全集》(上),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第321页。朱熹也说:“天圣以来,穆伯长、尹师鲁、苏子美、欧阳永叔始倡为古文,以变西昆体,学者翕然从之。”(13)朱熹:《宋名臣言行录》(前集卷十),吴玉贵、华飞主编:《四库全书精品文存》(第三卷),北京:团结出版社,1997年,第417页。显然,在宋人看来,仁宗与当时涌现出的一批古文倡导者一起推动了文风的转变。由此可见,仁宗的诸多举措对当时的文学影响深远。
天圣七年,仁宗颁布了一封诏书。在这封诏书中,其对当时的文风极为不满,要求贬斥浮文。《宋会要辑稿》记载:
七年正月二日,诏曰:国家稽古御图,设科取士,务求时俊,以助化源。而褒博之流,习尚为弊。观其著撰,多涉浮华。或磔裂陈言,或会粹小说,好奇者遂成于谲怪,矜巧者专事于雕镌。流宕若兹,雅正何在?属方开于贡部,宜申儆于词场。当念文章所宗,必以理实为要。探典经之旨趣,究作者之楷模。用复温纯,无陷媮薄。庶有裨于国教,期增阐于儒风。咨尔多方,咸体朕意。(14)徐松辑:《宋会要辑稿》(第五册),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4269-4270页。
诏书开宗明义,指出科举取士的目的是为了选拔俊才,以此教化天下。显然,仁宗对文风的不满,主要是因科举文风引起的。而其针对的也是科举文风,最后落实的机构也是贡部。这封诏书指出的文风弊端主要是浮华。磔裂陈言、会粹小说,还只是内容上的抄袭;谲怪、雕镌,则发展成为文辞的风格。正因科举文章只是抄袭前言,内容不正,自然只能流于形式上的争奇斗怪以及语言技巧的雕琢。基于此种弊端,诏令提出,文章应以“理实为要”,最后还是落实到文章内容雅正上。因而要以古代圣贤典籍为榜样,内容充实,文辞朴实。值得注意的是,尽管仁宗的诏令与真宗的“文禁诏”各有针对,但表述很接近,都要求为文以经典为师,以雅正为要,贬斥文辞浮靡、浮华。显然,二者的文学观念接近,二者想要实施的文学政策也有共通之处。
仁宗对于雅正文艺的重视,也是北宋前代皇帝所不及的。他多次下诏,寻访通晓雅乐之人。他在《访晓雅乐人诏》中说:“王者节制民心,敷宣国教,惟雅乐之作,乃治道之端。”(15)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第一百四十八),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49页。并在皇祐三年(1051),下诏将国乐定名为大安。可以说,历经太祖、太宗、真宗、仁宗四朝的努力,北宋朝廷的雅乐创制终于初见成效。雅乐关乎国本,科举也是国之大业。仁宗对于雅乐与科举文风的观念一致,都要雅正。这也是其专门针对科举文风下斥浮华诏的原因所在。
与科举相关的是学校,仁宗对于学校也十分重视。其斥浮华诏的很多观念,也体现在其关于学校教育的诏令中。庆历五年(1045),仁宗颁布《建学诏》:
夫儒者通夫天地人之理,而兼明古今治乱之源,可谓博矣。然学者不得骋其说,有司务先声病章句以拘之。则吾豪隽奇伟之士,何以预焉。……使与不肖之人杂而并进,则夫懿德敏行之人,何以见焉。此取士之甚弊,而学者自以为患,议者屡以为言。……以谓本学校以教之,然后可求其实。先策论则辨理者得尽其奥,简程式则闳博者可见其才。……如此,则待士之意周,取人之道广。……今朕建学兴善,以尊子大夫之行。而更制革弊,以尽学者之才。……凡所科条,可为永式。(16)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第一百五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90页。
这里实际上涉及的是科举取士制度的变革。在仁宗看来,以前的科举主要考察“声病章句”,这实际上违背了科举取士的初衷。这么做的后果是,“懿德敏行之人”与“不肖之人”杂而并进,无法令真正的人才脱颖而出。仁宗的这封诏书揭示了宋初科举取士制度中的诗赋与策论之争。天圣五年(1027)正月十六日,仁宗还下过一道诏令:“贡院将来考试进士,不得只于诗赋进退等第,今后参考策论以定优劣。”(17)徐松辑:《宋会要辑稿》(第五册),北京:中华书局,1957年,第4269页。同年,仁宗还下过一道诏令解释过这一政策出台的原因:“己未,诏礼部贡院比进士以诗赋定去留,学者或病声律而不得骋其才,其以策论兼考之,诸科毋得离摘经注以为问目。”(18)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第八册),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第2435页。对比仁宗庆历五年的《建学诏》,可以看出,仁宗对于宋初的以诗赋取士制度的弊端一直都有深刻的认识,其改革之心一以贯之。在天圣年间,仁宗初即位,只是对科举取士制度进行了修补,增加了策论。但此时的策论,只是作为辅助。到了庆历年间,仁宗则下决心改革,“先策论”“简程式”,策论则摆在优先的位置。而改革的原因,仁宗在天圣、庆历年间的多道诏令中说得很清楚:以诗赋取士,则应试者专心于“声病章句”,文章流于形式,无法见出学者的才能。而先策论,则可以看出应试者的治理才能、政治观念等现实才干。实际上,先策论的取士制度,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当时的文风。而且策论重实际,也是贯彻仁宗“斥浮文”、重“理实”的理念。
综上可见,仁宗实际上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来实现其扭转文风的帝王意志。建立大安国乐的雅乐系统,发布“斥浮文诏”、《建学诏》以及多道涉及科举的诏令,对科举取士制度予以改革,力图在文艺创作中贯彻其雅正为要、经典为师的文艺观念。虽然仁宗的文学举措并没有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但其持续性的文艺政策影响深远。欧阳修在多篇文章中提及仁宗“斥浮文诏”的文学史意义。嘉祐五年(1060),欧阳修在《荐布衣苏洵状》中说:“往时自国家下诏书,戒时文,讽励学者以近古,盖自天圣迄今二十余年。通经学古履忠守道之士,所得不可胜数。”(19)欧阳修:《欧阳修全集》(下),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第869页。其说法虽有夸张之嫌,但至少表明仁宗的诏令得到执行,并取得明显的效果。苏轼《眉州远景楼记》也说:“始朝廷以声律取士,而天圣以前,学者犹袭五代之弊,独吾州之士,通经学古,以西汉文词为宗师。”(20)苏轼:《苏轼文集》(第二册),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352页。天圣之前以声律取士,“学者犹袭五代之弊”。显然,在苏轼看来,天圣以后,这种情形已经改变。而其对眉州文人坚持“通经学古”“以西汉文词为宗师”的赞赏,表明天圣以后,古文已经开始流行,眉州文人此前的坚守尤为难得。宋人陈亮也说:“天子慨然下诏书,以古道饬天下之学者,而公之文遂为一代师法。”(21)陈亮:《欧阳先生文粹序》,夏汉宁校勘:《欧阳先生文粹》,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311页。陈亮更是将欧阳修倡导古文置于仁宗文艺政策的背景之下。显然在他看来,天子诏令和文坛盟主的合力,扭转了一代文风,推动了古文的流行。
除了直接颁布诏令,仁宗皇帝还从多方面对文风的走向予以干预。其中,一个重要的举措便是拔擢文臣,透露其帝王意志。如其拔擢陈从易、杨大雅为文臣,便被宋人及《宋史》解读为仁宗意图扭转文风的举措。《宋史·陈从易传》记载:
初,景德后,文士以雕靡相尚,一时学者乡之,而从易独守不变。与杨大雅相厚善,皆好古笃行,时朝廷矫文章之弊,故并进二人,以风天下。(22)脱脱等:《宋史》(卷三○○),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9979页。
显然,《宋史》以为,提拔崇尚古文的陈从易、杨大雅,是皇帝意图扭转文风的表现。这种观点来自于宋人。欧阳修《谏议大夫杨公墓志铭》记载:
府君与颍川陈从易,皆以好古有文行知名。然二人者,皆久不用,遂以老。既而一日并用之。是时学者稍相习,务媮窳为文章。在位稍以为患,皆以谓天子用耆老,将有意矣。而又下诏书,敕学者禁浮华,使近古道,然后以谓用二人皆不无意矣,而皆恨其晚也。(23)欧阳修:《欧阳修全集》(上),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第438页。
欧阳修将仁宗拔擢陈从易、杨大雅与“斥浮文诏”联系起来,认为皇帝拔擢二人是“斥浮文诏”的前奏。实际上,这可能是欧阳修的溢美之词。因为天圣年间,刘筠、晏殊等文臣都还身居高位,提拔两个耆老为知制诰,并不能说明什么。而且,真正对天下文风产生直接影响的文臣职位是知贡举。作为天下考生导师,其取士标准能直接改变文坛风气。
有学者将“斥浮文诏”颁布第二年晏殊知贡举与天圣二年刘筠知贡举及庆历年间范仲淹、宋祁等提倡“先策论后诗赋”联系起来,认为晏殊知贡举也体现了仁宗“斥浮文诏”的导向。(24)冯志弘:《北宋古文运动的形成》,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年,第155-159页。认为刘筠、晏殊知贡举对策论的重视,是在某种程度上回应了帝王意志,这种观点有其道理。《宋史·刘筠传》云:“以策论升降天下士,自筠始。”(25)脱脱等:《宋史》(卷三○五),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0089页。欧阳修《侍中晏公神道碑》也称:“大兴学校,以教诸生。自五代以来,天下学废,兴自公始。”(26)欧阳修:《欧阳修全集》(上),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第161页。晏殊在天圣年间知应天府,大兴学校。刘筠、晏殊的这些举动,实际上都暗合了仁宗皇帝的主张。但仁宗皇帝钦命刘筠、晏殊知贡举是否就是有意扭转文风,还无法证明。而且刘筠、晏殊本人的文学创作与文学观念,无法支持二者有倾向古文的观点。晏殊对韩柳古文的论述,或许并非表明其对韩柳古文的喜好。(27)晏殊对韩愈、柳宗元的态度并不相同,这可能与其跟欧阳修的关系由密切走向疏远相关。具体论述参见彭民权:《从晏殊与欧阳修之交恶看晏殊对韩愈的评价》,童庆炳、李青春主编:《文化与诗学》,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4年,第165-176页。然而,仁宗拔擢古文倡导者欧阳修知贡举,显然是其帝王意志的体现。
与刘筠、晏殊不同,欧阳修公开倡导古文,天下皆知。欧阳修在多篇文章中,明确指出其“少慕韩文”,在《记旧本韩文后》将其学韩愈古文的经历梳理得十分清楚。天圣八年(1030),欧阳修中进士。此后,尽管历经沉浮,但欧阳修一直积极参与政治改革与诗文革新,其政治态度与诗文观念清晰,为时人所知。天圣九年(1031),欧阳修任西京留守推官,结识梅尧臣、尹洙、钱惟演等人,互相切磋诗文,提倡古文。这是其文章天下知名的开始。景祐元年(1034),入朝任馆阁校勘。景祐三年(1036),范仲淹因上书批评时政被贬,欧阳修为其辩护,被贬夷陵。庆历三年(1043),欧阳修知谏院。当时杜衍、富弼、韩琦、范仲淹皆在位,欧阳修积极参与到他们的政治改革中。庆历五年(1045),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替他们喊冤。后被贬滁州。至和元年(1054),奉诏入京,任翰林学士。嘉祐二年(1057),欧阳修知贡举。从欧阳修知贡举之前的经历来看,其身上的政治与文学标签十分明显。西京留守文人集团唱和诗文,天下知名,欧阳修等人之倡导古文,也为世人所知,这也是欧阳修被贬夷陵后,还有不少人来信请教作文之道的原因所在。而其两次被贬,都是因其与范仲淹等改革集团的密切交往有关。与同时拔擢陈从易、杨大雅两位耆老任知制诰表现出来的隐晦意图不同,仁宗选择欧阳修这个古文的积极倡导者知贡举,其帝王意志显露无疑。
嘉祐二年(1057)欧阳修知贡举,不仅在当时引致群情汹涌,而且在实际上确实起到了扭转文风的作用,其文学史意义为后世所肯定。《宋史·欧阳修传》云:“知嘉祐二年贡举。时士子尚为险怪奇涩之文,号‘太学体’,修痛排抑之,凡如是者辄黜。毕事,向之嚣薄者伺修出,聚譟于马首,街逻不能制。然场屋之习,从是遂变。”(28)脱脱等:《宋史》(卷三一九),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第10378页。此处详细描述了榜出后造成的影响,并认为欧阳修知贡举改变了科举文风。而韩琦《欧阳公墓志铭》则强调“文格终以复古者,公之力也”,苏辙《欧阳文忠公神道碑》也称“文章自是变而复古”(29)韩琦、苏辙所撰墓志铭,均见《欧阳修全集》(下),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第1346、1349页。,都指出欧阳修知贡举的意义在于改变了当时的文风,令平易的古文流行。
需要注意的是,从宋人及《宋史》对欧阳修知贡举的记载来看,到嘉祐年间,古文已经在很大程度上流行于世。只不过,对于古文的认识出现了分歧,欧阳修倡导的平易朴实的古文与太学院教导的险怪奇涩的古文产生了对抗。最终,欧阳修倡导的古文流行开来。从这一点来看,虽然对古文的认识在嘉祐前后产生了分歧,但仁宗天圣期间的“斥浮文诏”及其后的一系列举措,终究扭转了宋初浮靡的文风。
真宗的“文禁诏”与仁宗的“斥浮文诏”,在徽宗那里也得到了回应。政和年间,徽宗下达两道诏令,试图扭转当时的文风。政和六年(1116),徽宗在《学校士能博通诗书礼乐置之上等御笔手诏》中明确指斥时文:“比阅时文,观其志趣,率浅陋卑近,无足取者。”在他看来,“先王之遗文具在,读其书,论其世,可考而知”,只要“能博通诗书礼乐,稽古明道”,可以成大才。(30)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第一百五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93页。显然,到了徽宗时期,文风又有改变。“浅陋卑近”是针对文章内容而言,徽宗这里采用的是“知人论世”观,从文章的内容志趣就可看出其人之品格与志向。在徽宗看来,当时的文章呈现出来的格局不高、志趣不大。这种观念与其政和三年的《考校程文官降官御笔手诏》一致:
稽若前古圣人法言,旨远言近,文直事该。故典谟训诰,微显阐幽。宏深灏噩,莫可尚矣。肆及后人,文胜于质,华绮支离,去道滋远。朕甚不取。近览太学生私试程文,词烦理寡,体格卑弱。言虽多而意不逮,一幅几二百言,用心字凡二十有六。文之陋于此为甚。夫积于中既深,则发于言必厚。学无根本,词必浮靡。可令太学辟师儒校试考选,日后有犯,辟而黜之。文理纵复合格,亦居下流。使归典要,以称兹意。朕有好爵,与尔縻之。(31)司义祖整理:《宋大诏令集》(卷第一百五十七),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592页。
这道诏令首先回顾了古代经典的写作特色,“旨远言近,文直事该”,文辞虽朴实,但旨趣深远。这种微言大义式的写作方式,使得古代典籍成为经典。徽宗还在这里明确表达了其文质观。在他看来,后世之文,“文胜于质”,重形式而轻内涵,导致“去道滋远”,是不可取的。他对当时的科举文风更是不满。太学生的文章“词烦理寡”,这就是典型的“文胜于质”,接近200字的文章,用心的文字只有26字。徽宗认为:“夫积于中既深,则发于言必厚。学无根本,词必浮靡。”这一说法与欧阳修的“中充实则发为文者辉光”(32)欧阳修:《答祖择之书》,《欧阳修全集》(上),北京:中国书店,1986年,第499页。论点高度一致。这一观点显然是符合文学创作规律的。只不过,徽宗的这道诏令显然有其深意在内,其希望文人志趣远大,不要沉迷于文辞的堆砌。因而,即使那些文理合格的文章,也只能归于下等,不能入他的青眼。可以说,徽宗通过直接干预的方式扭转文风的意图表达无遗。
我们可以看到,徽宗的两道诏令与真宗的“文禁诏”、仁宗的“斥浮文诏”,无论是语言的表述,还是意图的陈述,都十分接近。尽管三位皇帝的诏令针对的事情不同,但他们想要达到的目的一致。真宗要求设立专门的文士审查书籍的刊印,对于那些内容非圣、文辞浮靡的书籍予以禁止,实际上是要求文士的诗文符合雅正的标准,远离宫闱、皇室之事;仁宗的多道诏令都与科举文风有关,其希望通过改变取士的制度及标准来扭转文风,要求文章以经典为师,以理实为要,去除浮华;徽宗的诏令也是针对科举文风,其要求士子以圣人典籍为师,志趣远大,改变“词烦理寡,体格卑弱”的文风。由此可见,三位皇帝都力图通过直接干预的方式改变当时的文风。
以上我们选取了真宗、仁宗、徽宗的多道诏令予以分析,虽然不足以完整展现出北宋的文艺政策以及当时的文化语境,但他们都采取了类似的方式来应对当时的文学现状,甚至试图扭转文风,还是从一个侧面折射出北宋文学制度的某些内容。从这些诏令中,我们可以粗略归纳一些北宋的文学制度。其一,文禁制度。从真宗、仁宗、徽宗的多道诏令,以及元祐党争、崇宁党禁时期对政治人物文集刊印禁令来看,北宋确乎存在文禁制度。这一制度在党争时期表现得特别明显。但就北宋而言,在涉及皇室之事的书写上,这一制度则一以贯之。北宋朝廷对书写宫廷的内容极度敏感,多次下诏禁止词涉宫闱,对皇室之事的书写大加约束。这是历代皇帝持续坚持的制度。这一点已经在真宗“文禁诏”、仁宗《诫约不得言垂帘时事诏》、徽宗《臣僚章疏等虚辞尽行改正诏》等多个诏令中得到印证。柳永词涉宫廷事而终生仕途无望等事例,也证明了这一制度并非空言,而是被认真执行下来了的。其二,北宋朝廷通过科举取士、书籍审查制度等举措,来反对文辞浮靡,倡导实用的文辞。真宗的“文禁诏”、仁宗的“斥浮文诏”、徽宗的《学校士能博通诗书礼乐置之上等御笔手诏》等诏令,都明确见出北宋朝廷一直持续提倡以圣人经典为师、“以理实为要”的文风。为了达到这一目的,他们不断对科举制度进行改革,增加策论并逐渐以策论为主,多次下诏直接干预文风,拔擢符合朝廷标准的文臣,规定选拔文学人才、科举取士的标准,甚至指定专门文士审查书籍刊印。尽管这些具体的政策并非在所有的皇帝那里始终坚持,但北宋皇帝通过禁止某种内容的文学作品、拔擢某种类型的文臣、贬斥某种文风、科举选拔某类人才、规定教学内容、书籍审查等诸多举措,实际上坚持了某种文学制度。而这种或隐或显的文学制度,在反对文辞浮靡、倡导以圣人经典为师方面是一以贯之的。其三,通过宫廷饮宴、游玩赋诗,令文臣进诗赋,以及夸赞、拔擢优秀应制文学作者等方式,大力扶持应制文学,倡导文学颂扬王德、歌咏太平。这一制度的形成,主要是太宗以来北宋历代皇帝不遗余力推动的结果。虽然没有明确形诸文字,但皇帝对饮宴、游玩赋诗的喜好,历代皇帝对前代皇帝事迹的编撰成书、拔擢擅长颂扬之作的文臣,都在显示这一制度的存在。而这也正是北宋应制文学、馆阁文学等文学样式繁荣的原因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