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文琦 吴慧莹 潘苏琴 叶民权 黄峰慧
摘要: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提高工程结算质量和效率,本研究依托输变电工程大数据,对近年来工程数据进行分析,深入挖掘输变电工程结算中定额、文件、合同等不明确、存在争议等问题,针对共性问题按照案例的解决方法作作典型案例分析,深挖争议产生主要原因,研究提出输变电工程结算优化建议,从而避免争议产生,为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进一步提高输变电工程结算精益化提供参考。
关键词:精益管理;输变电工程;工程造价;工程结算
引言
输变电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工程量大的特点,其结算涉及各方利益主体也较多,同时由于各方利益主体对定额标准、文件要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理解不同、立场不同,在工程结算工程中,不可避免会产生争议和纠纷。为确保工程建设的有序进行,维护社会稳定,实现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国网公司提出了工程结算应遵循“合法、平等、诚信、及时、准确”的原则,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合同约定的要求,保证工程结算的合理性、精益性。基于此,本研究依托输变电工程大数据平台,对近年来工程数据进行分析,深入挖掘输变电工程结算中定额、文件、合同等不明确、存在争议等问题,针对共性问题按照案例的解决方法作作典型案例分析,深挖争议产生主要原因,研究提出输变电工程结算优化建议,从而避免争议产生,为工程建设的有序推进,进一步提高输变电工程结算精益化,实现工程建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1 输变电工程结算精益管理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经济已经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国网公司作为关系国家能源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国有重点骨干企业,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中肩负着重要责任和使命。一方面电力建设在服务经济发展,满足人们生产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另一方面输变电工程建设涉及金额重大,关系众多利益相關主体,确保输变电工程结算的合理性、精益性至关重要。
输变电工程结算是发承包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对合同工程实施中、终止时、已完工后的工程项目进行的合同价款计算、调整和确认。输变电工程结算范围包括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的建筑工程费、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其它费用等。根据国网公司要求,工程结算实行电网工程结算全电压等级、全方位、全过程的集中监督管理,实现电网工程结算管理规范统一、工作流程统一、编制标准统一、内容深度统一。造价资料规范率100%、结算精准及时完成率100%,结算监督“省级公司全到位、工程类型全覆盖、重点工作全监督”。
2018年7月,为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结算管理,合理控制工程造价,切实提升技经专业管理水平,提供工程结算质量与效率,国网公司印发《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结算精益化管理的指导意见》。2019年12月,国网公司基建部印发了《国网基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输变电工程造价精准管控的意见》,提出了结算精准率100%的目标,建立造价管理重点提示清单,对工程结算精准要求方面梳理处以下五点要求:
(1)严格遵守国家、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严禁违反合同约定;
(2)严禁采用未经审批、会签的文件、纪要、通知或与现场实际不符的竣工资料,结算依据不满足“统一合规依据”要求,不得纳入工程结算;
(3)严格三量核实,确保量准价实;
(4)严禁以概代结、高估冒算、跑冒滴漏;
(5)严禁乱摊销不合规费用、无统一合规依据费用;
2 输变电工程结算争议问题分析
输变电工程结算争议,按形成原因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不同主体对定额的理解不同引起的;二是变更签证产生新费用引起的;三是招标文件和合同描述不清或不一致引起的。现本文对近几年输变电工程结算过程中发现的定额、文件、合同等不明确、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梳理,针对共性问题作典型案例分析,为类似争议的解决作参考。
2.1定额方面
(1)关于深层水泥搅拌桩定额套用的问题
问题描述:某工程原投标清单中水泥搅拌桩套用电力建筑定额YT2-121水泥粉喷桩定额,结算时施工单位与审价单位就施工图中对搅拌桩的描述有不同理解,施工单位认为应套用电力建筑定额YT2-124水泥浆旋喷桩双管法定额,审价单位认为对应描述并非水泥浆旋喷桩双管法,应参考原投标报价中类似单价,即维持原投标单价。
解决方案:根据监理单位提供的现场机械使用情况以及设计单位对施工工艺的详细描述,明确本工程地基处理采用的是深层水泥搅拌桩(喷浆),无电力定额可套用,建议套用地方定额。
(2)关于换填砂石定额套用的问题
问题描述:某工程地基处理要求换填砂石,根据图纸要求换填砂:石比例为7:3,因YT2-133换填砂石定额未明确砂、石比例及其消耗量测算情况,审价时对定额如何套用存在争议。
解决方案:建议根据实际消耗量套用TY2-132 换填砂和YT2-134 换填碎石,另外再套用YT2-133换填砂石,并将该定额中的计价材料中砂和碎石20~40消耗量清零,仅考虑定额搅拌掺和的工作量。
2.2变更签证方面
(1)关于无缝钢管价格的问题
问题描述:某工程由于投标时电缆桥架清单特征未详细描述,该清单综合单价的组价定额子目的材料是镀锌型钢。结算施工图电缆桥架采用的是无缝钢管,故施工单位对“无缝钢管”进行了三方认价。现认价无缝钢管单价与信息价相差大(部分地区信息价无相关的规格以米为单位的无缝钢管,但有按吨位单位的无缝钢管单价)。是否应采用三方认价单价。
解决方案:经落实无缝钢管目前的信息价为基价非逐月发布的信息价,建议按三方认价计列。
(2)有关三方认价材料取费问题
问题描述:某工程结算时材料费应根据预规规定按定额编制时的预算价格参与取费,按合同约定的价格水平进行调整计取价差,价差只计取税金不参与取费。但因设计变更增加的材料,无投标报价、无装材价、无信息价时需办理三方认价,三方认价的材料无可参考的预算价格,三方认价的材料是否参与取费、如何取费存在争议。
解决方案:确定办理三方认价时,由建设管理单位明确认价的材料价格是否已包含相应取费和税金,未包含的可直接参与取费取税。
2.3招投标与合同方面
(1)关于合同与招标文件条款不一致的问题
问题描述:某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人材机按施工期调整,未有超过概算97%不调整人材机的条款。但该工程的施工招标文件里面有对应条款,施工费超批概概算同口径97%不予以调整人材机价差。本工程施工费用超过同口径概算97%,人材机价差是否调整产生争议。
解决方案:招标文件与施工合同不矛盾的情况下,二者应相互补充,故如施工费超批概同口径97%,则超过部分不予调整。
(2)关于人工费价差调整的问题
问题描述:部分合同约定:“在工程竣工结算前,如遇中电联定额站及国家电网公司定额站发布新的关于调整电力建设工程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费的文件,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关文件调整合同价款(本工程批复概算已执行上述调整文件的除外),但调整后的合同价款以本工程对应招标范围批复概算投资的97%为限。”线路工程配套的间隔和端机部分是否能进行人工费调整,如单个端机工程超过对应招标范围批复概算投资的97%为限,但是整个工程并未超过,是否能进行人工费调整等问题不明确。
解决方案:合同约定“发、承包双方应按相关文件调整合同价款,但调整后的合同价款以本工程对应招标范围批复概算投资的97%为限。”一是测算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是否超过概算投资的97%,是按单项工程分别测算,线路工程配套的间隔和端机工程按线路依据的调整文件进行调整;二是其中“对应招标范围批复概算投资”为与施工合同同口径的概算费用;三是调整后的合同价款不应超过本工程对应招标范围批复概算投资的97%,例如:原合同价款为本工程对应招标范围批复概算投资的96%,可调整部分即为本工程对应招标范围批复概算投资的1%。
3 输变电工程结算争议原因分析
输变电工程结算争议,按形成原因主要可分为三大类:一是不同主体对定额的理解不同引起的;二是变更签证产生新费用引起的;三是招标文件和合同描述不清或不一致引起的。
根据上述案例分析,产生输变电工程结算争议原因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定额方面,一是各方主体对定额项目、包含的工作内容理解不同;二是定额中部分内容未明确,在使用上产生争议;三是部分新工艺、新材料缺少可套用的定额或超出定额覆盖范围,造成无法直接套用需要参考其他标准的情况。
(2)变更签证方面,变更签证的未能对其变更签证内容进行详细说明造成结算争议。
(3)招投标与合同方面,一是招投标文件与合同文件不一致;二是合同文件对结算约定不明确造成结算争议。
4 输变电工程结算优化建议
根据上述输变电工程结算存在争议的典型案例分析以及暴露出产生争议的原因分析,现就如何避免结算争议,提高结算精益化水平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4.1广泛收集定额相关问题,完善修编定额标准
由于电网技术的不断发展,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应用,可能超出定额覆盖范围。建议广泛收集无定额标准、超出定额覆盖范围或定额描述不明确造成的结算争议问题,在定額修编时进行考虑完善。
4.2加强施工图预算管理,做深做细施工图预算
施工图预算是工程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初步设计的进一步深化和延续,有利于强化精准投资、精准控制、精准考核与评价。一是要根据国网公司有关要求,切实落实施工图预算管理,采用施工图预算工程量清单开展施工招标,并以审定的施工图预算作为后续开展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管理的唯一基准。二是同时要做深做细施工图预算,避免后端设计变更引起结算争议。
4.3加强规范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
对于常引起争议纠纷问题,组织公司相关部门对合同专用条款进行修订完善,分别落实到招标文件和合同条款约定中,确保合同条款能执行、能落实,工程结算有据可依。
4.4加强现场造价人员责任意识
一是充分发挥现场造价人员作用,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应按要求配备能完全胜任工作的现场造价人员。在上述深层水泥搅拌桩定额套用问题的案例中,监理人员提供的现场机械使用情况,对明确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施工工艺、解决纠纷,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因此,因重视加强现场造价人员的责任意识,做好现场记录和过程资料管理,不留盲区,保证工程现场“量、价、费”管控到位。
4.5定期开展结算协调会,建立结算争议判例制
一是常态化定期召开结算工作协调推进会,牢牢把握“合法、平等、诚信、及时、准确”的原则,对争议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工程建设有序推进;二是建立结算争议判例制,即对具体工程争议所作的判断,对外发生一定效力的,成为以后判断的先例,判例应详细记录各方所争执的事实与各方意见,以及最终判定的处理方式,以便更好地为将来出现有关争议的处理作参考。
4.6加强造价人员专业培训,提高人员素质能力
一是强化造价人员的思想作风建设,树牢干事干净的廉洁意识。二是通过培训、专业交流等方式提高造价人员专业素质,加深对定额、公司规章制度、招投标合同等文件的理解与应用,减少因对文件理解偏差引起的结算争议问题。
5 结论与建议
输变电工程结算是电力工程造价中重要的一环。但由于输变电工程具有建设周期长、工程量大,且其结算涉及各方利益主体也较多,各方对定额标准、文件要求、招投标文件与合同的理解不同、立场不同,因此在工程结算工程中,结算争议和纠纷不可避免。本文通过对近几年输变电工程结算过程中发现的定额、文件、合同等不明确、存在争议的问题进行了梳理,对输变电工程结算依据、协调机制、相关人员素质水平等方面提出优化建议,从而尽量避免争议的产生,为电网输变电工程建设的结算工作提供有益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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