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长龙
(广西民族大学 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6)
董永是中国古代文学中一个典型的孝子形象,因其卖身葬父的孝行感天动地,故而在我国农村地区广泛流传。就目前的研究状况来看,汉族学者对董永故事的研究尚有一些成果,然有关壮族董永故事唱本的研究成果则寥若晨星,仅见的成果有:张声震主编的《布洛陀经诗译注》,该故事以《唱童灵》为题编入伦理道德部分,但整理者认为《唱童灵》与汉族的董永行孝事迹没有关联。[1]澳大利亚学者David Holm有两篇论文与壮族董永故事有关,一是在翻译东兰《唱童灵》的基础上对其文化背景、故事梗概、语言特点、仪式场合等作了讨论;[2]二是分析广西壮族和贵州布依族地区丧葬仪式上董永歌本的吟诵情况,并探讨孝子形象背后的孝道思想、文明的进化以及人们对这个文学人物的态度。[3]蒙元耀在整理壮族《二十四孝欢》及《为人子者》中董永行孝歌文的基础上研究儒家孝德对壮族的影响。[4]覃延佳分析了广西上林县壮族师公抄本《董永唱》,认为仪式与生活的互构实现了一种孝道文化的地方化再造。[5]通过耙梳上述国内外相关研究成果可见,学者们大多以壮族麽公或师公的经书抄本为研究对象,并着重分析抄本中的语言文字特点和孝道思想,而对壮族民间歌师收藏的方块壮字董永故事抄本仍未有人论及,也较少分析行孝主题之外的其他德育思想。
当前,我国社会正处于全面转型期,市场经济的开放性和意识形态领域的多元化冲击着人们的传统道德观念,社会结构急剧变动,社会问题日益凸显,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的需求也在不断地增长。努力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使之与现实文化相融相通,共同服务以文化人的时代任务。[6]基于上述缘由,笔者将以广西忻城县当地壮族歌师傅子现先生收藏的古壮字文献《董永和仙女歌》抄本为研究对象,分析唱本的德育思想内容及其价值,并探究在新旧道德观交替背景下对其德育思想进行现代性重塑的路径,以期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董永传说最早载于西汉刘向的《孝子传》,三国时曹植的《灵芝篇》和东晋干宝的《搜神记》均提到这一故事。董永的孝迹在壮族、彝族等少数民族地区也是一则广泛流传的动人故事。通过研究壮族《董永和仙女歌》的内容,其蕴含的儒家德育思想如下:
1.以孝事亲。在儒家思想中,孝始终被推崇为始德。在《董永和仙女歌》中,唱本以母羊产仔的情形引申出孝顺父母的缘由。如唱本中唱道:“站起又跪下,差点肺就翻。见如此痛苦,差点命归亡。”撕心裂肺的产仔场面容易引起人们情感上的共鸣,故而使其深刻地感受到父母养育子女的不易。事死如事生。父母病故之后,家中子女要给去世的长辈送终,其表现如唱本中唱的“行孝吃斋饭”,“抱亡父入棺”,“筑个白灰坟”等。先人入土为安之后,唱本还唱 “三月去扫墓”,意在提醒子女记得每年农历三月初三去上坟,祭扫逝去的父母是行孝的另一种外化和延伸。祖先崇拜可以说是儒家孝道思想得以传承和发展的心理根源。唱本中所讲到的养老送终过程看似繁杂,但子女须努力做好才算以孝事亲,报答父母的生养之恩。繁衍子嗣是为了传宗接代,这也是孝亲的一种表现形式,所以在唱本中也提到,如仙女即将下凡与董永结为夫妻时唱 “见阳间造苗”,句中用“造苗”来比喻繁衍后代。仙女与董永结婚当日,董永感叹道:“仙女呀仙女,替我扶坟山”,壮族认为“扶坟山”即扫墓,有人来祭扫祖坟寓意婚后生儿育女,延续了家族血脉。
2.慈爱子女。《颜氏家训·教子篇》载:“父母威严而有慈,则子女畏慎而生孝矣。”[7]子女的孝行来自于父母威严和慈爱的涵养,所以慈爱子女也是重要的传统家庭伦理道德规范。《董永和仙女歌》有部分内容与慈爱子女有关。若子女生病,父母需要请医生来为其看病,如唱本中唱道:“父见儿生病,又去请郎中。”子女年纪尚小,没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父母还需要照顾好子女的衣食住行,所以把家庭财产传给子女也是爱护子女的一种体现,如唱本中唱道:“并嘱咐董永,留房给你住。”父母所给的财产对子女的生存和发展至关重要,可以缓解子女的生活压力。
3.琴瑟和鸣。夫妻如何相处,《董永和仙女歌》中唱道:“咋俩结夫妻,相亲又相怜。咋俩结队行,像一对旱鸭。牵手结队行,就像对鸳鸯。”这几句唱词不仅说明了董永与仙女婚后相亲相爱,宛如地上旱鸭及水中鸳鸯,也提醒世人要用心经营夫妻感情,家庭的和睦源自夫妻双方互敬互爱和彼此信任,和谐的家庭环境有助于更好地孝敬长辈。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8]董永在富家做工还债时,被富家刁难了三次,当陷入困境时,仙女都不停地鼓励和安慰董永,并帮助他解决困难,如唱本中唱道:“我望你莫愁,一点不用怕。”仙女的言行充满了正能量,诠释了夫妻双方面对困难时要同甘共苦、患难与共、不离不弃,对世人的婚恋观具有重要的教化意义。夫妻勤俭持家方面,唱本中唱道:“董永干农活,仙女做家务。未曾过多久,就做白灰房。仙女织布卖,发财也容易。养许多猪和鸡,栏内又养马。”这些内容不仅描绘出董永与仙女勤俭持家的生活画面,也提醒众人要各自履行好职责。夫妻双方只有和谐相处,各尽其职,辛勤劳作,才可以像琴瑟弹奏出生活的美好乐章。
4.弃恶扬善。善恶观念是对社会中的人或事进行道德评价的基本概念。在《董永和仙女歌》中,孝顺父母是最根本的善行,以孝扬善对维系家庭和睦及社会安定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所以需提倡,如唱本唱道:“父死他行孝,众人也称赞。帮助他赔债,传扬孝道观。”行孝是最大的善事,因其符合社会道德标准与行为规范而得到众人肯定,值得传扬。董永为了行孝而不得不举债办理丧事的时候,恶就开始显现在唱本中。恶行主要表现在富家不停地压榨董永的劳动成果以及想要霸占仙女为妻,如唱本中唱道:“我妻竟还丑,奴妻却很俊。我想杀死他,得仙女当妻。”富家为了霸占仙女,竟心生恶念要杀死董永,此举为人所不齿,因此该唱本以董永的口吻批评道:“莫做贪心人”。这句唱词不仅是说给富家听的,也是在劝诫众人莫生贪念,要放弃心中的恶念,否则会遭到世人的谴责,只有不断地弘孝扬善,才能更好地正己,进而正人。
5.诚实守信。诚实是需要的,因为没有它,人们之间的关系会以无数种方式变得很坏。[9]诚实守信既是立身处世的准则之一,又是家庭和睦、美满幸福的基础。对于社会而言,诚实守信有助于协调好个体与个体之间以及共同体之间的关系,是社会和谐有序运转的重要保证。董永为了报答父亲的养育之恩,发下誓言:“父母生子女,要行孝报恩。”为了履行诺言,董永在借钱办丧事无果的情况下不得不卖身葬父,并与地主签订卖身契,唱本对这个情节的描写是:“全讲得清楚,开纸写凭据。身价足八两,过后莫争辩。”不管卖身契是否公正公平,但董永料理完丧事之后,还是按照双方的约定去富家做工还债。通过分析壮族董永唱本的相关情节,可以发现董永是一个诚实守信、言出必行的人。孝顺父母与诚实守信有内在联系,二者相辅相成,诚实守信行为的融入使得唱本中的孝道思想更加充实,对世人的教化意义也更加深入。
《董永和仙女歌》的儒家德育思想虽然奠基成型于封建时代,但其孝顺父母、慈爱子女和夫妻互敬互爱的人文情怀以及诚实守信的责任担当却超越时空而流传于壮族地区,并渗入到壮人的乡土人伦道德观念中,与壮族《传扬歌》《布洛陀经诗》《布伯》和《莫一大王》等伦理道德经典一道不断形塑着壮人的道德规范。《董永和仙女歌》德育思想的四重价值维度如下:
1.提升个人品德修养。个人品德内化了的道德品质,其主要内容包括善良、正直、诚实、守信和自强等。对于其他少数民族而言,汉文化属于先进文化,所以壮族先民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对汉文化中处于正统地位的儒家思想进行不同程度的接受、吸收、改造和发挥,使之与壮族固有文化相结合,用来丰富自己的道德思想理论体系。其中,《董永和仙女歌》就是吸收和发挥儒家孝道思想的成果之一。行孝是子女对父母的养育、追思和感恩等情感的集中表现,也是个人品德修养形成的基础。
唱本中的食老习俗说明人们在社会生活中是被动或者无意识地遵守集体习惯法则,所以个体的品德修养能力无法从“他律”状态进步到“自律”状态,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也不能实现“质变”的提升,人们还没有从实践中主动认识伦理关系规则并将外在的约束力内化为自身的行为原则。牲畜的出生是雄雌关系的产物,人类亦是如此,作为最高级动物的人,都需要担负维系和发展伦理关系的责任。唱本中所展现出的孝道观可以说是建立在血缘关系上,因此,无论是回报在世的还是祭奠逝去的父母,都是个体行孝道和培养德性意识的体现。
推己及人,由近及远,通过壮族歌师咏唱改编之后的董永唱本,有助于把其中蕴含的孝道思想内化为听众个体的道德认识。当人们对孝道思想理解到一定程度的时候,就会激发出孝顺父母的道德情感,进而以道德情感为主导坚定感恩父母的信念,再将道德信念外化为相应的道德行为,最终提升自身的品德修养,齐心协力重塑壮民族的孝道精神,为树立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奠定基石。
2.培育家庭美德。家庭是社会的细胞,也是血缘亲族关系的核心,良好的家庭美德对社会和谐稳定有重要作用。美德是重要的,因为有美德的人在生活中过得更好。[9]同理,拥有美德的家庭才能够正常运转,所有的家庭成员才可以在和谐的氛围中幸福生活,因此,每一个人在家庭生活中都要遵循基本的行为准则。通过分析《董永和仙女歌》,可以看出该唱本表现出的家庭美德核心内容有孝顺父母、慈爱子女、夫妻和睦和勤俭持家等。作为家庭伦理的道德规范,以尊敬长辈、孝顺父母为核心的孝道思想有利于规范、调节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培养家庭成员之间的责任感和义务感,维护家庭稳定,这些积极作用应该是壮族贤士改编董永故事唱本的初衷。在赡养老人的同时也要注重对子女的爱护和教育,提升子女的个人品德修养,促使其对社会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的认同。
汉族董永故事由早期的行孝主题发展到行孝和爱情双主题说明了人们对于夫妻之间的道德关系是十分注重的。夫妻关系是基于生物性和社会性相结合而成的两性关系,在家庭伦理关系中处于核心地位,对家庭美德的形成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董永和仙女歌》产生于封建社会,所以唱本的传统婚姻伦理就存在一些封建性和落后性。他们的夫妻关系是一种人身依附关系,具有封建性的特征,但两者之间恩爱有亲、同甘共苦和勤俭持家等传统夫妻道德规范对世人仍具有重大的德育意义,是构成家庭美德的重要部分,值得挖掘、阐发和传承。
3.加强职业道德建设。诚实守信是职业道德的最基本要求,其目的主要是促使人们在生产活动和日常生活交往中要做到诚实不自欺且守信不欺人。《董永和仙女歌》中所体现出的诚实守信思想源自于封建时代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并被统治者以封建纲常的形式置于传统道德体系之中,所以它的形成与发展具有一定的历史局限性。通过分析董永与富家签下契约并履行职责的过程,可以看出两者之间的诚信具有自律性和义务性,但缺少平等性以及对道德风险的预设。董永到富家做工是信守诺言的体现,也是对行规的恪守,反映了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共同追求诚信之美的价值观念,值得世人学习借鉴。再反过来看,利息疯涨和富家随意更改契约内容则表现出雇佣双方之间的诚信缺乏,世人会抨击富家不遵守诚信规则。
只有在格物致知的基础上做到意诚和心正,才利于强化个人的品德修养,进而提升自身的职业操守。通过倾听《董永和仙女歌》的内容,有助于人们深入分析唱本中诚实守信思想的内在合理性,探讨其积极作用和消极影响,取其精华,在诚信思想的指引下促进个人内心的有益转变,从而在工作中坦诚相待,在合作中彼此信任,共同传承中华民族在长期的社会实践中凝结而成的诚信思想,推动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建设。
4.完善社会公德。受岭南地区自然环境的影响,壮族先民以生产稻作为生,基本上是以自给自足的生活方式来满足生活需求,人际之间的交往大多局限于家庭之中或村寨之内,公共生活领域比较狭小,人们对社会公德的认知或多或少地受到寨老制度、羁縻制度和土司制度中的私德影响。社会公德的完善有助于引导和制约个人的行为,从而保证社会公共生活的正常运转及家庭成员和睦相处。基于此,在人际关系道德、社会关系道德和自然环境道德中,《董永和仙女歌》的德育思想具有根源性作用,对传承、发展、创新和完善社会公德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董永和仙女歌》的德育思想是基于亲缘关系和地缘关系而展开的,所以需要进一步在个人品德和家庭美德的基础上发展出面向社会大众的普遍道德。孝顺父母、慈爱子女及夫妻和睦均与儒家思想中的仁爱有关。孝顺家中长辈源自于报答长辈的养育之恩。慈爱子女是为了把子女抚养成人,让子女接受良好的教育,进而做一个文明礼貌、乐于助人和遵纪守法的人。夫妻恩爱是双方和睦相处的心理基础。只有以爱亲人的心去爱众人,才可以升华仁爱的内涵,当这种仁爱由私人领域渗透到公共领域的时候,就可以在时间和空间上促进社会公德的良性发展。
唱本中的诚信思想是通过董永与富家之间的契约关系体现出来的。董永与富家非亲非故,属于陌生关系,二者之间谈不上信任,所以需要签下契约,而履行好契约规定则是守信的结果。如果每一个个体在公共生活领域中以诚信思想为指导,努力协调好个体利益和他人及共同体利益的关系,正确处理与陌生人相处的行为准则,那么个体之间的信任就能得到良好的延续,“扶与不扶”的问题也不会长期成为社会讨论的话题,助人为乐将永久成为社会的正能量,最终每个人都自然而然地成为个体互信的受益者。当诚实守信的意识深入人心的时候,社会公德的水平也会随之越来越高。
从仙女助君还债的情节中可以看出善恶观源于人的利己本性,并存在于人们相互的行为中。在对善与恶的边界模糊不清的情况下,利己本性既可以让人出现行恶的可能,也存在为善的机会。从性恶论的角度看,人性有恶,但可以通过德育教育使恶转化为善,因此,如能得到适当的教育,人们就可以了解到善与恶的边界,进而通过道德化的生活来节制利己性,人性才有发展成善的可能性。对于壮人而言,倾听传统仪式活动或娱乐活动中的董永唱本是一种适当的德育教育。唱本中通过董永的善行和富家的恶行来帮助人们初步厘清善与恶的边界,然后进行自我审视、调整、控制和完善个人的善恶观念,并在此基础上养成善良的品性和懂得尊重他人权利的习惯。可以说,唱本中的弃恶扬善思想也有助于宣传和培养社会公德意识,加强人们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从而促进社会的善治。
我国社会结构进行整体性调整的过程中会带来一定的社会问题。作为传统文化的一部分,经过现代性重塑的《董永和仙女歌》德育思想可为缓解或解决转型时期的社会问题提供宝贵的精神资源,在完善“四德”建设的同时实现唱本德育思想的创造性转化。对唱本的德育思想进行现代性重塑需遵循事物发展的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地秉承“不忘本来,继承创新”的原则逐步进行现代转化,使之适应壮族社会的发展。在不更改唱本内容的情况下,其儒家德育思想现代性重塑的路径如下:
1.坚持马克思主义在唱本儒家德育思想现代性重塑中的指导地位。《董永和仙女歌》之所以能够广泛流传于壮乡,是因为壮人是继承唱本的主体和创新思想观念的社会力量。对唱本的儒家德育思想进行现代性重塑需要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即站在壮族人民的立场上来正确观察和分析其历史局限性,并充分依靠壮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来传承精华抛弃糟粕,从而满足壮族人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增强壮族的文化自信和激发他们创造性转化民间文化的积极性。受到封建时代人们的认知能力和实践活动水平的影响,唱本中的儒家德育思想对事物的某些认识可以进行合理解读,但对该事物的其他发展规律缺乏深层次的科学认识,如唱本中的守孝观念和传统婚姻观念,其表现主要为感性认识多于理性认识,主观思维规律与客观世界规律没有形成紧密的辩证统一关系。因此,需要充分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来引导人们理性认识壮族董永唱本的儒家德育思想,让壮族群众以社会实践为标准对唱本的儒家德育思想进行理性认识和科学总结。人们有了这种认识或真理性的认识,才有可能改变其某种自发的立场为自觉的立场,改变错误的立场为正确的立场。[10]人们理性认识唱本德育思想是为了把握其本质及其规律性,进而通过发挥主观能动性去改造和创新德育思想,使之成为能够满足自身精神需要的有益载体。此外,要综合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指导人们科学分析唱本的德育思想。实事求是是马克思主义最基本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在认识和评价壮族董永故事唱本德育思想的过程中需要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方法,不应过分夸大其德育思想的社会价值和历史局限性,而是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地对其进行综合价值判断,做到有鉴别的扬弃。而矛盾分析法是唯物辩证法的核心内容,其根本规律为对立统一,主要就是教导人们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运动,并根据这种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11]唱本中儒家德育思想的精华部分与糟粕部分已交叉互渗成矛盾统一体,对此,需运用矛盾分析法分离出德育思想的合理性和糟粕,以便明确对其进行继承、转化和重塑的方向。
2.转化唱本儒家德育思想以适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结合时代特征,厘清壮族董永唱本的儒家德育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契合点是实现其现代转换的关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源泉之一来自于儒家思想,所以两者之间价值目标、价值导向和价值准则上有一些契合点和相通处。如唱本中体现出的父慈子孝、夫妻互敬互爱是家庭成员之间和睦相处的前提,而稳定团结的家庭则有助于营造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和人与社会之间的和谐氛围,唱本中的这种和合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所提倡的“和谐”是相通的。在转化唱本德育思想的过程中,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一是根据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涵,将唱本的德育思想与民主法治观念有机结合,消除传统契约活动中的不平等性;二是在引导群众继承和弘扬唱本的孝道观念的同时,要结合当今社会具体的实践环境,努力把其中的愚孝行为转化成新时代所倡导的厚养薄葬;三是引导群众把唱本中隐含的忠君思想转化为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及热爱伟大的社会主义中国;四是引导群众理性看待唱本中的传统婚姻观念,使父母包办婚姻的思想转化为支持子女自主择偶、自由恋爱,实现马克思主义追求的人的意志自由和发展自由的社会价值目标。
3.统筹推进壮族董永唱本与其他民间古籍文献德育思想的研究。壮族民间古籍文献大多用古壮字来撰写,如果没有系统学习过古壮字,读起来就会很吃力,也无法深入理解文献中蕴含的壮族和儒家的德育思想。因此,需要采用方块壮字原文、国际音标、拼音壮文、汉语直译和逐句翻译的五对照形式对这些古籍文献进行整理,而在研究古籍德育思想的过程中还要坚持学术化与大众化相结合,以便成果在进行现代表达方式的转变中深入人心,扩大古籍传播的受众范围,让生活在新时代的人民群众能够及时汲取古籍文献的思想精华和道德精髓,实现以德育人的同时自觉去其糟粕,共同丰富和重构壮族的新型德育思想体系,从而完成壮族董永唱本德育思想的现代性重塑。
4.加强舆论宣传教育以推进壮族传统丧葬观和父母包办婚姻观的变革。舆论宣传教育是除陋立新、移风易俗的重要保证,所以要将唱本中的儒家德育思想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结合起来,再借助壮汉双语报纸、杂志、广播和电视等现代媒体进行广泛传播,为农村老百姓营造一个学习、讨论和践行唱本德育思想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氛围。只有通过舆论宣传教育来激发人们对传统丧葬观和父母包办婚姻观的弊端进行讨论,发挥壮人的主体作用,才能在尊重本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自觉逐步消除葬俗中的愚昧成分和包办婚姻中的不平等因素。此外,还需要通过社会舆论来宣传歌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典型,引导人们树立科学的丧葬观和平等自由的婚姻观,从而在熏陶濡染之中形成健康文明的社会风尚,实现唱本德育思想的现代性重塑。
5.发挥当代乡规民约在唱本德育思想进行现代性重塑中的积极作用。当代乡规民约是根植于乡村社会之中的软法规范,由村民会议在国家法律指导下进行制定、修改与实施,保障村民的各项基本权利,与大多数由宗族族长、乡村士绅和寨老制定的传统乡规民约有所差异。当代乡规民约既继承了传统伦理道德,又融入了现代民主法治,所以能够很好地促进乡村社会秩序的稳定与和谐,有效提升农村治理法治化水平。在对《董永和仙女歌》德育思想进行现代性重塑的过程中,壮族村民会议可根据“继承创新”原则制定相应的乡规民约,以便继承和弘扬唱本中的优秀德育思想,完善壮族的“四德”建设,而对于唱本中的糟粕,则根据乡规民约的规定来变革,引导群众积极追求乡风文明的田园生活。
体现在壮族《董永和仙女歌》中的儒家德育思想主要有孝顺父母、慈爱子女、夫妻互敬互爱、弃恶扬善和诚实守信等,这些传统思想内涵对完善新时代个人品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的建设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对唱本儒家德育思想进行现代性重塑的过程中,需要牢固树立和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正确引导壮族继承和弘扬唱本的德育思想精髓,使之成为指导群众实践活动以及涵养其日常生活的精神财富,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为农村地区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