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音乐学院,天津 300171)
“理念论”作为柏拉图美学思想的根基,贯穿于其哲学与美学思想的始终。柏拉图将世界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理式世界,为先验的,第一性的,是一切世界所自出;第二种是现实世界,为第二性的,是理式世界的摹本;第三种是艺术世界,它模仿现实世界。此处第一种理式世界中的“理式”,是其哲学与美学的核心概念,其基本原理之一是“由一种特殊性质所表示的类”,它并非是抽象的概念,而是超越一切个别事物并作为其存在的根据的实在;它是永恒不变的、不为任何事物影响的自我完善的整体,它的概念高于一切物质,是唯心主义的。
关于美的定义方面,在《大希庇阿斯》篇关于美的提问中,柏拉图所问的并非“什么东西是美的东西,而是:什么是美”,由此可见,他对于美的关注点在于美的本身和美的定义,而非具体的事物。因此,这种美不由具体的某个事物决定,也不由具体的某类或某些事物决定,它高于所有具体美的事物之上,是具有同一性的美,即美的本身。即一切具体美的事物之所以美的原因,这种美是永恒的,是不因具体事物而转移的,这便是理式;具体事物因为分有了这种美的理式,因而成为具体的美的事物。
仅把艺术灵感论认为是理性的实属片面,在感性方面这一理论也有诸多要义。“灵感”这个词最初来源于古希腊,由古希腊文中的“气息”和“神”两个词复合而成,原义指神的灵气。对古希腊诗人来说,灵感是创作中不可或缺的“创作元素”,因而在作品的开篇往往会出现“灵感”一词,意为求神赋予他们创作的灵感。柏拉图的理论承袭了前人的思想,他认为“荷马生来就受到了神的恩赐,因此他创作出了伟大的诗篇”。
在柏拉图看来,艺术创作是强调天才,否认技艺的。《伊安篇》所讨论的主题是:艺术创作究竟是凭借专门技艺知识还是凭借灵感?答案是它只凭灵感:“凡是高明的诗人,无论在史诗或抒情诗方面,都不是凭技艺来做成他们优美的诗歌,而是因为他们得到灵感,有神力凭附着”。因此,没有诗神的灵感,诗人的创作便是苍白无力的,好的作品永远不是靠诗人的技艺,才干,以及后天的训练,循规蹈矩永远都只是匠人制作,而非天赋异禀之下真正的艺术品。由此可见,柏拉图的灵感论无疑肯定了神的存在,具有浓厚的神学色彩,同时又真实地涉及人的感性领域。
柏拉图将灵感所至时的状态称为迷狂状态,即艺术创作不同于理性思维,是一种情感的激发状态,灵感一旦达到高潮,艺术家会失去平常的理智,进入迷狂状态。这种“迷狂”优于“清醒”,处于迷狂状态时所作的诗,要远优于清醒状态时所作的诗。诗人写诗,在这种迷狂状态的驱使下,实际上便是一种“代神立言”的产物。柏拉图在《伊安篇》中详细地描述了这种状态,即在创作时,诗人只有达到这种情绪高涨的迷狂状态时,灵感才得以真正产生。
柏拉图认为,凭借灵感而进行的艺术创作具有极强的感染力。如《伊安篇》中提到诵诗人会随诗中的情节感同身受,身临其境地感受其思想,随情节或喜、或悲、或哀、或乐,沉醉于其中,这便是在这种艺术创作之下所受到的感染。柏拉图将这种神奇的果效归功于“诗神”,正是诗神赋予诗人以灵感,诗人所作的艺术创造才能得以有如此强的感染力。柏拉图用磁石比喻诗神,用铁环比喻艺术感染力,诗神首先将灵感传给最初一环的诗人,诗人又把它传给中间环的诵诗人,诵诗人又传给最后一环的听众。“磁石不仅能吸引铁环本身,而且把吸引力传给那些铁环,使它们也像磁石一样,能吸引其他铁环”。如此,“许多铁环互相引着,挂成一条长锁链,这些全从一块磁石得到悬在一起的力量”。
柏拉图为灵感论注入的理性与感性两个方面的力量,看似互相矛盾,实则是辩证统一的。上文也曾提到,他曾把世界分成三种:第一种是理式世界、第二种是现实世界、第三种是艺术世界。诗神作为与理式世界一样,具有同样永恒、不可撼动、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等特征,实质上与理式世界是同一角色;诗人作为被诗人赋予力量的实实在在的人,具有感性特质,与感性的现实世界又是同一角色,因此在诗神赋予下的诗人的迷狂,即艺术灵感论,实质上就是理性与感性的统一,正因有了这种统一,才有上文所说的“磁石”与“铁环”的现象,才有诗人的迷狂状态和令人潸然泪下,下笔如有神的好诗。因此,柏拉图的艺术灵感论并没有将理性与感性二者割裂,而是以一种辩证统一的态度将其相结合,虽然在这种关系中,显然理性方面更加处于主导地位,感性方面从属于理性。
柏拉图的“灵感论”,凌驾于物质之上的绝对理念为指导,因此,这无疑是典型的客观唯心主义思想,关于这一理论,后世的褒贬不一。从客观唯心主义角度来讲,它过于夸大绝对理念,即神的作用,具有浓厚的神秘色彩,这显然忽视了人的艺术创造力和主观能动性,不利于人对艺术的不断创造与追求;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讲,这一理论中的迷狂状态,又为后世提供了先哲思想,对后世影响颇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