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阳农业职业学院,河南 南阳 473000;2华中师范大学,湖北 武汉 430079)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管理体制的形成和确立,使得我国整体经济驶上了一段历史的发展快车道,但与此同时,城市与农村经济发展的差距越来越大,农村区域发展不协调,经济发展水平低等情况已经严重违背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理念,当前我国农村与区域的经济协调发展的不平衡,严重影响了当前我国整体农村的现代化和经济发展的稳定性和进程。因此,深入地研究我国农村与区域的经济协调现代化和发展的基本现状,找出一条适合于我国的农村与区域的经济协调发展的可行之路,是实现当前我国所有农村和地区的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的客观基本要求。
现阶段大多数部分农村和地区的经济生存和发展的水平相对偏低。首先,由于很多部分农村和地区依然是采用了传统的生产方式发展农村经济模式,依靠生产和销售传统农产品或其他传统农业产业模式作为绝大部分农村地区经济生产和收入的主要来源。实际上近年来传统农产品的价格在市场上浮动的范围很大,在其销售的渠道上通过互联网和农产品贸易的普及和发展也直接使得近年来传统的农产品市场销售的模式和其销售价格在市场上受到了很大的限制和冲击,因此很多部分农村和地区农业的经济生存和发展的总量较低。其次,农村地区的人口可支配经济收入相对较低,据财政部相关的数据统计资料显示,我国农村居民的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在一万元左右,远低于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同时因为农村政策的调整,大量农村人口选择外出打工,导致大量农村土地被闲置,进而导致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的推进过程变得更为艰难。
改革和开放以来尽管国家和政府大力发展了农村经济区域性集体经济,但从目前情况看我国绝大部分农村和地区的区域性集体经济的发展基本上还是相对缓慢或者滞后,特别是在区域性生产要素的流通上面,农村主要任务就是通过向城市提供大量的农业生产原材料,而从农村经济城市中出来换取原材料是生活的必须品,生产要素在农村经济区域和农村城市之间往往不能同时达到完全对等的生产要素交换,这种区域性生产要素的不畅通导致了农村经济交换性不强,发展滞后于交通发达的其他城镇。原因之一就是我国农村的区域性集体经济的发展往往不能根据自身的特点来协调发展,而是完全取决于城市对农村生产要素的输送或是生产要素受到城市政策的影响,缺乏了自主性,失去了农村经济区域性集体经济协调发展的必要性和先决条件。
要积极通过措施加强对政策的扶持和政策引导,创造一个适合其农村经济发展区域主要影响经济协调和发展的优良条件和环境,通过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鼓励吸引更多的投资和对人才,将其资金和对人才的主要投入向其农村区域经济发展落后的城市和地区进行倾斜。为了促进其农民发展专业和提升其现有的农业技术产业生产率,要积极开展其农民专业培训,采取多种的方式为其农村经济富余的劳动力农民加强其职业技能的培养,提高其农民返乡创业的意识和能力。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充分发挥其服务的职能,对于其农村经济发展区域主要影响经济协调和发展的区域要全力给予扶持,制定一系列符合当地实际的协调和优惠政策,合理进行规划、科学进行统筹,积极地开创良好的协调和发展政策空间和环境,为农村区域协调和发展搭建良好的平台。
实现了农村和地区的城镇化和区域农产业化经济协调发展,必须紧紧着力于解决和推动农村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性资金和渠道问题,要坚持继续推进和深化对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为加快推进农村和区域的经济协调发展建设提供更有效的金融服务和支撑。要坚持农村金融服务机构切实担负起金融服务"三农"的发展战略重任,全面地提升农村金融服务的质量,按照满足农村和区域经济协调建设和发展的金融服务规模和需求,合理地调整了金融扶持的政策,放低了信贷的门槛,有效地化解了农村融资难的基础性问题。在对农村金融机构管理体制的改革上,要积极尝试探索建立完善农村金融资本体系,成立了农村金融机构信用担保合作机构,为农村金融机构和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合作构建了平台,保证了农村经济协调发展的基础性资金和渠道畅通。农村金融服务担保合作机构的发展要始终坚持秉承基础性经济效益和基础性社会效益双重并举的原则和宗旨,重点发展和做好本地区的农产业化和规模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信贷和支持,一次性地推动本产业地区的区域农产业化经济协调发展。
在我国区域经济新农村建设的快速推进和发展中,政府部门既是消费者竞争的主体又是消费者利益的主体,所以往往就经常会出现一种认为政府部门是消费者企业的第一发言人,代替了企业对消费者进行各种市场决策的竞争行为现象,而这种竞争行为现象的发生和出现不仅被认为不利于社会主义区域经济的稳定、协调健康发展,更有可能会直接使得市场的运行方式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要我们想更好地实现农村参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中国新农村的建设,就必须一定要加快构建各项工作互相协调的机制,建立公正、统一的市场竞争行为规则。而且这些协调机制的建立必须完全要根据各个国家和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情况来制定和进行,只有这样协调机制才能真正充分发挥和体现出它的重要性和巨大作用,才能有效推动和促进社会主义中国新农村经济建设的良性健康发展。
首先,要加速整个区域的城镇化,在城镇建设前,完善城市规划,形成科学的一体化城市布局。同时要进一步加快对棚户区的改造扩建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完善适合城镇公共交通的体系和公共停车场等基础设施的现代化建设,提高了城市对产业流动人口的经济承载力。其次,要进一步加快农村传统产业的调整和促进产业流动人口转移,允许一部分东部地区的农村传统产业和转移人口到中西部的地区进行发展,带动中西部地区的制造业和农村中小企业的发展,引导农村人口就近择业,减少农村人口流失。同时要加快推进和落实城镇户籍制度的改革,帮助那些有一定能力在城镇获得稳定工作的农村流动人口在城镇安家落户,解决农村人口基本的生活苦难,同时解决农村人口入学问题,提高农村人口知识化水平。
总之,农村的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水平是否能够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水平能否产生直接的影响,努力制约农村提升和促进农村的区域社会经济协调的水平的发展,不仅被认为是促进一个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战略,也被认为是对解决和促进农村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产生各种历史性问题的一项重要破题之举。为此,我们必须要始终站在关系国家全局的战略高度,历史的角度重新来认识和审视制约农村的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的问题,通过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政策和战略方针,转变为支持农业经济协调发展的方式,推动农业生产结构调整,增加了农民收入,畅通和促进农村的区域社会生产要素商品流通渠道的方式来进一步破解制约和促进农村区域社会经济协调发展这一历史性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