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2019年1月1日,全国各事业单位已实施了《政府会计制度》。《政府会计制度》的颁布,重构了政府会计核算模式,建立了政府会计的“双功能”“双基础”“双报告”的会计核算模式。因财务会计核算基础,会计要素构成以及编制报表均与预算会计不一样,导致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中遇到了新旧制度衔接、平行记账会计核算、一些特殊业务账务处理以及差异项调节方面的难点,造成账务处理错误。本文将事业单位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中遇到的账务处理难点、疑点进行简单梳理,并提出相关的处理思路。
关键词:政府会计制度;难点;处理思路
《政府会计制度》的出台是政府会计改革工作取得的又一重要成果。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有很多创新和突破之处。最大的创新和突破是要求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同时进行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核算的“平行记账”,对其他业务,仅需要进行财务会计核算。“平行记账”的作用有两方面,一方面是预算会计核算解决了事业单位财政收支结余情况,以及财政支出是否按照年初预算执行的问题。另一方面是财务会计核算解决了公众关心的财政投入是否有绩效,各类资产是否保值增值,目前管理的项目是否存在潜在风险等问题。特别是国家推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简称PPP)下,企业投资者需要对政府的营运能力、筹资能力、成本效益等各项财务数据进行综合分析,这就是财务会计要解决的问题。
鉴于新制度与旧制度相比变化之大,对财务人员业务能力带来新的挑战,“新旧制度衔接”“平行记账”“双报告”“差异项目调节”等逐渐成为开展新政府制度会计工作的新思维。虽然国家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新旧制度衔接规定、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解释第1号和第2号等规定,但有些规定解释不明确,笼统,加之各事业单位实际情况不一样,使得财务人员在执行中遇到了一定的困难。
一、新制度执行中遇到的难点及原因分析
(一)新旧制度衔接有难度
财务会计衔接无难度,预算会计衔接有难度。一是,有些事业单位尚未完成新旧制度衔接工作。二是,开展衔接工作中不确定是否将往来科目余额转入新账预算结余。三是,未将衔接调整过程形成工作底稿。由于事业单位会计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有些单位尚未完成新旧制度衔接工作。即使已开展,但在预算会计衔接过程中未掌握处理转入的方法,以及未将衔接过程形成工作底稿。以上因素造成衔接质量未得到保证,无法保障会计核算、会计信息的连续性,准确性。
(二)平行记账有难度
一是,容易遗漏预算会计账务处理。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部分人员思维还停留在旧制度的处理方法上,一时难以纠正过来。或者知道需要同时进行预算会计账务处理,但需要分析财务会计入账金额后再计入预算会计,处理不当也会造成预算会计科目核算不准确。二是,平行记账工作量增大,要求高。平行记账造成日常会计核算工作量成倍增大,对财务人员业务处理能力要求高。《制度》中涉及的一级会计科目有103个,其中财务会计科目77个、预算会计26个,要平行确认、计量、记录、反映经济业务。这与旧制度相比,工作量成倍增长,加之财务人员对平行记账的知识把握不准,容易造成预算会计信息失真,影响年度部门决算。
(三)特殊业务账务处理有难度
一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在汇缴时存在无法厘清税金的资金性质和预算支出归集的问题。有些事业单位同时存在为内部员工发放工资薪酬和为外部人员发放劳务报酬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业务。财务会计处理按照含税金额全额确认费用,预算会计根据实际支付税金后的酬劳和税金情况,分次确认“事业支出”。但由于事业单位存在资金来源多样,有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在汇缴税金时进行预算会计核算很难区分哪些税金是使用了财政资金,哪些税金是使用了自有资金。加之税金中包含内部和外部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内部人员个人所得税金确认基本支出,外部人员的个人所得税往往确认项目支出,如果不厘清税金的归集问题,会造成各项支出与年初预算支出不一致,影响决算支出会计信息。
二是,预算会计“税金及附加”科目与财务会计存在差异。自2016年5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已全面实施了营改增试点,事业单位也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但是增值税是在商品(含应税劳务)流转过程中产生增值额才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属于价外税,不应构成单位的收入和支出。由于上交增值税时,财务会计通过应交增值税科目,预算会计则通过“税金及附加”科目计入事业支出。因此增值税的处理造成了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中的“税金及附加”会计科目金额不一致,不符合《2019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的规定。
(四)差异项目调节有难度
财务会计核算与预算会计核算的核算基础不同,从而导致差异的产生。差异产生后,财务人员在调整差异项目时遇到的难点是:《本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情况说明》 涵盖不全面。虽然《制度》中提供的《本期盈余与预算结余差异情况说明》按重要性原则分为重要事项的差异和其他事项差异,且一共有12小项,但是除了《说明》涉及的差異事项外,在实际工作中,还有一些差异事项未反映在《说明》中,造成财务人员调节有难度。
二、完善新政府会计制度执行的建议
(一)新旧制度衔接思路
按照事业单位新旧制度衔接规定,根据原账编制的2018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财务会计科目,按照原账科目余额登记新账预算结余会计科目。因原账财务会计大部分都保留至新账中,因此财务会计科目转入无难度。目前着重提供原账中的往来科目如何转入预算结余会计科目的衔接思路。
一是,梳理原账往来科目,对3年以上的往来款进行函证,核实调整原账往来款金额。二是,按照是否应平行记账、资金来源进行往来科目分析列示,详细列明各个科目内容,分析转入预算结余会计科目。三是,对不确定的往来科目,只进行财务会计的衔接转入。待后期明确时,再进行年初余额调整。四是在具体衔接过程中,要将衔接调整过程通过会计分录进行处理,并形成工作底稿,为日后的会计处理提供可遵循的依据。
(二)平行记账处理思路
新制度规定,对纳入预算管理的现金收支业务,同时编制财务会计和预算会计分录,其他业务仅需要编制财务会计分录。一是,从年初编制的部门预算判断哪些业务是纳入部门预算。二是,把握一个原则就是只要有银行存款或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支出的事项,先初步判断要进行平行记账。再通过详细分析,核查年初余额衔接调整工作底稿,就能进一步明确记账思路。三是,应进一步强化内部控制建设,促进会计信息系统与业务信息系统的一体化。通过业务的处理直接驱动会计记账,减少人工识别操作,提高会计数据质量。
(三)特殊业务处理思路
1.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核算的处理思路
首先在财务会计进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业务核算时,在“其他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明细科目下,增设“财政资金/其他资金”明细科目,在汇缴税金时就能理清资金使用性质。其次在预算会计下进行核算时,在“事业支出-工资和福利支出”“事业支出-项目支出”增设“代缴个人所得税”明细科目,在汇缴税金时就能分别计入事业支出-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增值税业务核算的处理思路
预算会计在进行增值税业务核算时,可采用在“事业支出”会计科目下增设“待处理-增值税过渡项”明细科目的解决思路。
具体操作过程是:一是,将财务会计确认收入时扣除的增值税-销项税提前确认为“事业支出-待处理-增值税过渡项”。二是,将财务会计确认费用时扣除的增值税-进项税作为“事业支出-待处理-增值税过渡项”的冲减。三是,根据丁字账户结转“事业支出-待处理-增值税过渡项”至“事业支出”具体的项目,余额刚好等于财务会计核算中的“应交增值税-已交增值税”。四是,待上交增值税时,预算会计则计入事业支出。
此时,不难发现最终财务会计核算下的本期盈余与预算会计核算下的预算收支结余无差异,完整地体现了经费支出的支付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
(四)差异项目调节处理思路
从本质上讲,本期盈余与预算结余的差异最终大部分会体现在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等科目的变动金额上,因此通过盘点列示有关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金额变化,可以帮忙系统查找差异调节项。但是在编制差异调节项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在平行记账时先理清哪些差异是属于暂时性差异,会在后续核算中相互抵消,哪些是不能抵消,可能继续会发生的永久性差异。二是,每月按照表中列出的12种差异项分类列出涉及的具体明细表作为底稿,为年终调整时打下基础。三是,存在12种差异项目以外的特殊项目,比如“应交增值税”科目,需列入其他差异项目时,在其他差异项目增设专栏细化,避免入错项目造成混淆。
三、结论
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实施为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提供了制度保证,对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具有指导意义。虽然在执行新政府会计制度中遇到了上述困难,但只要我们财务人员在工作中善于思考、总结,通过加强业务培训学习,强化知识结构、拓宽知识边界,就能将新制度落实到位,执行准确,为单位的事业发展提供合法合理的财务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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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林惠颖,广东省宣传事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