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治与学术之间:陈承泽学行述论

2020-07-22 12:08:22范铁权
关键词:学艺文法商务印书馆

范铁权,邢 昊

(河北大学 历史学院,河北 保定 071002)

提起清末民初的陈承泽,恐怕现在很多人还很陌生,抑或语焉不详。但事实上,陈氏可以说是转型之际的一个重要人物。早年留日的知识背景,使其具备了政治、法律等学科的知识结构,得以利用自身优势介绍西方“宪政”知识,围绕清末民初之多变时局、国家建设等问题多有品评,建言献策;他积极投身学术研究,参与中华学艺社的创建与早期发展,在《学艺》杂志等刊物上发表了大量作品,其《国文法草创》一书问世后曾引起极大反响,并一版再版,影响至今,也由此确定了其在语法学界的重要地位。只可惜陈承泽英年早逝,坊间有关他生平事迹的著述甚少,其事功遂不为后人所知(1)学界关于陈承泽的研究成果极少。岳秀坤《“说难”不是胡愈之:兼议被遗忘的陈承泽》(《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一文通过考证指出,“说难”应是陈承泽的笔名,并对陈之生平事迹予以扼要介绍。其他相关论著中或多或少提及陈承泽,但大多聚焦于他的《国文法草创》,如马松亭《汉语语法学史》(安徽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林玉山《中国语法思想史》(语文出版社,2012年版)等。。本文利用相关原始资料,择其要者进行梳理,以彰显一代学人之伟绩。

陈承泽(1885—1922),字慎侯,号说难、洗心,福建省闽县(今属闽侯县)人。1904 年自费赴日留学,1906—1909 年间就读于明治大学(2)佚名:《清末各省官、自费留日学生姓名表》,《近代中国史料丛刊续编》(第50辑),台北文海出版社,1984年,第88页。一说陈承泽在早稻田大学求学,参见陈孟端《商务编辑、〈国文法草创〉著者陈承泽》,《商务印书馆九十五年》,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204-205页。,“习法政,兼治哲理”,期间加入中国同盟会,1910年前后毕业回国。武昌起义爆发时,福建同盟会支部设有总务、文书、交际、财政、交通、庶务、军务、执法、侦探等部,陈承泽任职于文书部。1911年11月12日福建军政府成立,孙道仁为都督,陈承泽为秘书。军政府下设参事会,陈承泽等10人出任参事员。南京临时政府成立之际,根据《修正中华民国临时政府组织大纲》规定,临时参议院由每省都督府选派3人为参议员,其中福建方面推选了潘祖彝、林森、陈承泽,后陈坚请辞职,改由张继代之(3)《纪事:闽都督为参议员陈承泽辞职公选张继接代呈》,《临时政府公报》,第32号。。

之后,陈承泽任上海商务印书馆编译所编辑员,主持法制、经济书籍的编审工作。任职期间,他参与编、译、审校了多部书籍,为清末民初国人了解西学作出了突出的贡献。由此,陈承泽获得商务领导层张元济、高梦旦的赏识,成为其倚重的得力助手、“智囊团”成员。茅盾的回忆录中留下了对这位商务同事的最初印象:“在我刚到国文部那一天,他曾和我打招呼。但他的福建口音很浓重,我不懂,有点腼腆;他笑了笑,摸出个名片给我,上面印的是‘陈承泽慎侯’。后来,我知道他是清朝举人,曾留学日本,学法制、经济、哲学,参加辛亥革命,曾任福建省都督府秘书长,国会议员,又被推为福建省代表,到南京选举孙中山为临时大总统。此后即进了商务印书馆,主持法制经济书籍的编审工作。”(4)茅盾:《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和革新〈小说月报〉的前后》,《商务印书馆九十年》,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152页。张元济在其个人日记中也曾述及陈承泽在商务的点点滴滴。

陈承泽极力为商务延揽新式人才。1915年,陈启修、王兆荣、吴永权、郑贞文、周昌寿等47位中国留日学生在日本发起成立学术社团——丙辰学社(中华学艺社前身),以“研究真理、昌明学术、交换智识”为宗旨(5)《丙辰学社社章》,《学艺》,1917年第1卷第2期。。陈承泽加入其间,成为该社的早期社员。正是由他穿针引线,一大批丙辰社员进入商务印书馆工作。早在1913年,经陈承泽介绍,郑贞文和商务印书馆的张元济、高梦旦在上海初次见面,陈、郑、高三人均是福建人,其中郑、高又都来自福建长乐。之后不久,受商务印书馆委托,在日本的郑贞文约集同窗编写了《综合英汉大辞典》(6)该书于1928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黄士复、江铁为主编,王云五、何崧龄、陈承泽等参与修订。。1918年,郑贞文毕业后应聘入馆,成为理化部的一名编辑(7)郑贞文:《我所知道的商务印书馆编译所》,《商务印书馆九十年》,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201页。。据《商务印书馆编译所人员名册》所示,郑贞文的入馆时间是1918年7月2日。张元济在1918年5月22日的日记中写道:“日本留学理科郑君贞文,汉文极佳。与梦商,拟俟伊来沪时约与面谈,再定聘用否。”(8)张元济:《张元济日记》(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27页。6月12日的日记中再次提及,“与梦商定,聘用郑贞文,月薪百五十元”(9)张元济:《张元济日记》(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1年,第538页。。郑贞文能得到150元的工资,除了本人留学生的身份外,或许与同乡陈承泽、高梦旦的推荐密不可分。郑贞文入职后,又陆续介绍一大批留日学生到馆任职,如周昌寿、杨端六、何公敢、江铁等。

1918年,因中日两国签订《中日共同防敌军事协定》,大批留日学生愤而归国,丙辰学社几乎陷入停顿状态。1919年10月,郑贞文赴山西太原参加全国教育会联合会议,途经北京,与陈启修、吴永权等社员商议整顿丙辰学社,决定设机关于上海,“联络同志,共策进行”,上海社员陈承泽、王兆荣与东京方面的周昌寿、文元模等社员“咸赞斯意”。商务印书馆与丙辰学社随后达成协议,《学艺》杂志由商务印书馆印刷,丙辰学社负责提供稿件,由陈承泽、郑贞文任《学艺》编辑部主任,其中陈负责社会科学部分。在陈承泽等上海社员的多方奔走下,丙辰学社在上海闸北区宝通路顺泰里18号建立事务所,发展中心从日本东京转移到国内,各项社务得以渐次展开。可以说,陈承泽为丙辰学社的初期发展立下了汗马功劳。

除了在商务供职外,陈承泽还曾任《民立报》《独立周报》《救国日报》《法政杂志》《甲寅》《东方杂志》等报刊之编辑,在编辑文稿的同时撰写并发表了数十篇文章,聚焦于清末民初的时局、政治与法制建设。陈承泽以“整理国故,传宣文化”为己任,“而于政治之窳败,社会之堕落,则力思有以拯之”,因不满袁世凯的专制独裁,他曾“得密电数十通,揭诸报端,世始获帝制之确证”(10)郑贞文:《陈慎侯先生事略》,《学艺》,1922年第4卷第4期。。他还约集丙辰学社中对政治感兴趣者组织“孤军社”,筹划政论性刊物——《孤军》杂志。只可惜杂志尚未问世,陈承泽便因积劳成疾于1922年8月8日离世了(11)陈承泽去世后,被安葬于上海万国公墓。据陈孟端回忆,陈承泽墓地“与李拔可、高梦旦、江伯训等先生坟墓相毗邻,于十年动乱中,均遭掘毁,夷为平地,使后人无从凭吊,实堪痛惜”。详见陈孟端《商务编辑、〈国文法早创〉著者陈承泽》,《商务印书馆九十五年》,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205页。。

陈承泽去世后,《学艺》1922年第4卷第4期特辟为“纪念专号”。专号内附“启事”中称:“陈君学问渊博,著述宏富,对于社会多所贡献。《学艺》初改月刊之际,陈君担任编辑,尤尽劳瘁。兹经编辑同人议决,本号特为陈君纪念,登载遗文遗像,并于卷末专录追念陈君之文字以表弔意。”(12)《丙辰学社启事》,《学艺》,1922年第4卷第4号。专号收入陈承泽部分文章与遗著目录,以及郑贞文、林志钧、范寿康等的多篇纪念文章。其中,“与慎侯共晨夕者五年”的郑贞文,撰有《陈慎侯君浅文研究之一斑》《永久的生命》两文;林志钧视陈承泽为“最好朋友”,在《听闻慎侯死去的感想》中表达了内心的悲愤之情。郭沫若与陈承泽于1921年5月相识,郭曾在《学艺》发表《湘累》《澎湃城》两文,与陈“过从几度,受教良多”,特作独幕剧《月光》表哀悼之情(13)赵存茂:《郭沫若的〈月光〉与陈慎侯》,《福建论坛》,1984年第1期。。次年1月,丙辰学社旅京社员为陈承泽举行公祭,以示纪念(14)《本社旅京社员公祭陈慎侯先生文》,《学艺》,1923年第4卷第8期。。陈承泽的过早去世,对中华学艺社来说无疑是个重大损失。

陈承泽一生著述颇丰,据郑贞文《陈慎侯先生遗著目录》统计,出版书籍12种,有1种处于印刷中,2种尚未完成;散见《学艺》《法政杂志》《独立周报》等报刊上的论文,计有74篇。当然,这个统计数字并不全面,陈承泽还曾以“说难”“洗心”等笔名在《东方杂志》《雅言》《小说月报》等刊物发表文章。据学者岳秀坤估算,其发表的文章数量逾百篇(15)郑贞文:《陈慎侯先生遗著目录》,《学艺》,1922年第4卷第4期;岳秀坤:《“说难”不是胡愈之:兼议被遗忘的陈承泽》,《清华大学学报》,2010年第4期。。

清末民初,西方文化借助各种传播媒体和路径大举进入中国,为政府开展各方面的国家建设提供了极为丰富的知识储备和改革资源。在这个过程中,留日学生担当了重要角色。陈承泽留日多年,对欧美、日本“法政”均颇为熟稔。据不完全统计,1908-1915 年间他参与编撰、翻译、校订了14种“法政类”图书。

陈承泽编撰、翻译、校订法政类图书一览表

这些图书中,《各国宪法源泉三种合编》一书由挨里捏克(G.Jellinek,现译W·耶利内克)原著、日人美浓部达吉译,1906年出版,后经林万里、陈承泽重译,于1908年问世。该书内容有三,“一曰人权宣言论,一曰论少数者之权利,一曰历史上国家之种种”。书中介绍了耶利内克对自然法的反对观点,以及他对法律的强调,较早将“少数人的权利”这一思想介绍给国人(16)张晓:《近代汉译西学书目提要(明末至1919)》,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第135页。。校订者潘承锷在“合编序”中高度评价此书,认为“于吾今日预备立宪时代,凡政府国民皆宜取为重要之参考,庶几实行时不至徒袭各国宪法之文,能识其根本理论之所存,而后能收政治上实际之效果”。该书译者美浓部达吉为日本著名的法学家,1897年东京帝国大学毕业后赴德、法、英三国留学,他将研究中心置于比较宪法史,并醉心于德国公法学家耶利内克的学说。回国后,任教于东京帝国大学,并在九州大学、早稻田大学等诸多大学讲学,可谓弟子云集,中国留日学生亦深受其影响。《法院编制法讲义》一书,旨在“论述法院编织法之制度”,“是书抉摘靡遗,时有中綮之论,与只抄外国学说裒然成编者,诚不可同日而语矣”(17)《绍介批评》, 《教育杂志》,1910年第12期。。《日本民法要义》一书分“总则编”(孟森译)、“物权编”(陈承泽、陈时夏译)、“债权编”(孟森译)、“亲族编”(陈与燊译)、“相续编”(全泯澜译)五编,出版后产生了很大影响,并一版再版。该书作者梅谦次郎为日本明治民法的三位主要起草人之一。值得一提的是,他在担任法政大学总理期间,为希冀赴日学习法政的中国留学生开办了速成科,在客观上为清末民初国家建设输送了大量的急需人才(18)这些毕业生之中涌现了汪精卫、胡汉民、朱执信、宋教仁等职业革命家,更有大批毕业生归国后参与清末预备立宪及民初宪政建设,为宣传民主共和理念起到了关键作用;还有的成为国内各级法政学堂的创办人和教师,为中国近代的法律教育作出积极贡献。见陈健《梅谦次郎与法政大学速成科的创办》,《史林》,2012年第5期。。《日本六法全书》收入日本明治时期颁布的诸种法律文书,涉及日本宪法、裁判所构成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刑法等,共计13部,内容精详,可供法律制定者参考借鉴。《诉讼须知》一书介绍了刑事、民事的诉讼程序,条分缕析,旨在“指示诉讼当事人未谙程序者”(19)商务印书馆编译所:《诉讼须知·凡例》,陈承泽校订,商务印书馆,1919年第7版。。日本法学士小合伸的《日本府县制郡制要义》一书由陆辅翻译,陈承泽校对。全书分上、下两编,“将改正后之日本府县制郡制逐条解释,详细说明”,内容翔实,“足备筹办自治者参考之助”,等等。对陈承泽在知识传播方面的贡献,曾琦曾予以高度评价:“留东习法政者虽多,而真能有所得者,恐万人中难得其二,试观各大书局出版之法政书籍,不过寥寥数十部,而其中重要著作,如日本六法全书之类,则皆为慎侯一人所翻译,可知习法政者虽多,而真能尽介绍之责不负所学如慎侯者,实为凤毛麟角。”(20)曾琦:《悼陈慎侯君并勗孤军同志》,《孤军》,1923年第1卷第6期。

清末民初正是专制既废、民国奠基的时代,围绕中国将建立什么样的政治制度,各政治集团、各种势力纷纷参与期间,利用报刊等各种途径发声,唇枪舌剑,你来我往,但很少拿出充满科学阐释、法理论证的文章。陈承泽早年曾是《民立报》《独立周报》《甲寅》杂志的编辑之一,也曾在《法政杂志》《雅言》等刊物上发表文章。这几种报刊与民国时代所谓“甲寅派”皆有关联。“甲寅派”是在辛亥革命之后,从同盟会(国民党)中分化出来的一批持稳健立场的知识分子,他们因《民立报》结缘,经《独立周报》发展,以《甲寅》杂志而扬名。《雅言》《太平洋》杂志亦属于同一谱系。这些刊物以敢于批评时政、不激不随而著称,持论相对稳健。陈承泽在刊物上发表了数十篇文章,如登载在《法政杂志》上的《欧美各国立宪法政治近时之趋势》(译)、《英国联合内阁之政治的观察》(译)、《宪法大纲释疑》《法之认识》等;登载在《独立周报》上的《参院议立法之不忠》《临时约法之疵点》《选举人自举问题商榷》《论萨威棱贴》等;在《雅言》上发表的《论官僚派》《总统制与内阁制》《论政府解散国会之命令》等;在《学艺》上发表的《法律上三四问题的商榷》《道德之定性的分析》《知识阶级应有之觉悟》等;在《东方杂志》上发表的《武人收场之预测》《建设者与破坏者》《何谓自治》《联邦主义与省界》等。这些文章大体可以反映出陈承泽当时的政治立场和倾向。

陈承泽在《宪法大纲释疑》开篇就指出了大纲存在问题的原因,“宪法大纲之拟议也,出于政府一二私人之手,并未从容讨论,是以精神形式,均未完整,有漏有赘,有复见有疑义”。之后,他围绕宪法大纲涉及的“豫算与大权之岁出”“独立命令”“紧急诏命之范围”“皇室自主权”等几方面阐发了自己的见解,剖析了问题的症结所在。他还提到,有些内容无法解释得通,如“谓臣民有遵守国家法律之义务,则命令可不遵守乎”,“谓凡人民选举之前,非在原籍地方,住居满一年以上者暂停其选举权及被选举权”等(21)《宪法大纲释疑》,《法政杂志》,1911年第1卷第9期。。在《法之认识》一文中,陈承泽对中国法律不发达之原因进行了剖析。在他看来,有人说中国之国民缺乏国家社会之公共观念、国民偏于服从、中国古代有治人无治法之习俗等皆有一定道理,但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国民缺少法之观念。何谓法之观念?陈承泽在文章中提到“法者超人者也”“法者决非与社会程度一致者也”“法者不便者也”(22)详见《法之认识》,《法政杂志》,1915年第5卷第5期。。《中华民国临时约法》出台后,时人多有评论,赞赏、批评者皆有之。陈承泽将时人对《中华民国临时约法》的批评“栉比疏通”,比较其异同。章士钊对此颇为赞赏:“以作者之学识卜之,必能于本问题大有所贡献。本报记者今复有所论列,而老圃、重民诸君,议论且正如泉涌,若作者更有赐稿,甚望于栉比疏通之外,多加评骘,以期真理之必得也。”(23)《〈约法〉第二第四两条之评论:答陈承泽君》,《独立周报》,1912年第3期。该文收入《章士钊全集》第2卷,文汇出版社,2000年,第570-571页。在《临时约法之疵点》一文中,陈承泽就“政府之紧急处分权”“复议之制”“官制与通常法律”“国务员之地位”四个方面的瑕疵阐发了自己的看法(24)《临时约法之疵点》,《独立周报》,1912年第7期。。不难看出,这些文章中既有对欧美法政的介绍,也有对《钦定宪法大纲》《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及其他各类法律条文的品评;既有对时下武人干政的批评,亦有对联省自治、民选省长等问题的讨论,当中不乏陈承泽个人的理性思考。

值得一提的是,陈承泽组织丙辰学社社员中对政治感兴趣者,发起组织“孤军社”,筹划发行《孤军》杂志。《孤军》创刊号发行于1922年9月,至1925年11月共出版了28期,由泰东图书局出版。创刊号上发表了陈承泽的《孤军宣言》,呼吁实行宪政,推进产业革命,普及教育,开展思想启蒙。文章指出:“所以我们不可不首先排除政治,经济,文化的进步上的障碍——就是这些进步的当前障碍。这种障碍,我们也不暇一一列举,最重要的,就是一切的‘阀’,就是军阀,官阀,绅阀,财阀,教阀,学阀,以及其他一切的‘阀’。他们垄断政治,经济,教育一切方面的势力;他们紊乱政治,摧残经济,腐败教育,他们是消耗国民精血的最恶毒的霉菌,他们是政治和社会进化上最大的障碍物……这些‘阀’的里头,我们尤应首先排除的,自然是军阀和官阀。”(25)《孤军宣言》,《孤军》,1922年第1卷第1期。只可惜《孤军》未及出刊,陈承泽因病逝世,杂志由何公敢、萨孟武接办。《孤军》的主要撰稿人,除何、萨外还有林植夫、郭心崧、范寿康等,或为留日同学,或为福建同乡。作为由地缘和学缘集结而生的政论杂志,《孤军》宣称其发刊目标是“供给国民以政治,经济,文化的一般智识和法律的正当观念”,创刊号登载了陈承泽的《南北国会和南北总统那一个是合法的》,就当前时局阐发了自己的看法。该文亦以《法统问题的严正解释》之名登载于《学艺》1922年第4期上,郑贞文在“附识”中提到,“法统问题,聚讼已久,因立论者每有所偏,以致莫衷一是。陈公品性高洁,法学深邃,同人素所钦仰,近公对此问题悉心研究,纂成此篇……望社内外同志对此最纯洁之人之最后言论,加之意焉”。

从对欧美宪政知识及其理论的引入,到对中国当时政治的全面剖析和批评,再到对民国建设走向的具体思考,反映出陈承泽对西方的细致观察和对中西政治、文化的深入比较。不可否认,陈承泽的见解虽仅是他个人的一家之言,但其为政府、社会中人提供了丰富的可借鉴资源和能够引发无限思考、讨论的空间。

语法学研究,是陈承泽学术研究的一大特色。陈承泽曾在《学艺》上陆续发表《国语改进商榷》《国文草创法》《字义研究法及字之训诂法》。1922年他去世后,《学艺》杂志又陆续发表了他的遗作,包括《国文和国语的解剖》《国文法概论》《词性概论》《浅文书编纂案》《文章论大要》《字表编辑大要》等。在这些文章中,以《国文法草创》影响最大。在该文中,陈承泽主张理论联系实际,不用西方语法硬套汉语,在研究方针上“先注重于纯理的研究,而次及于实用的研究,先注重于一般归纳的研究,而次及于精密之历史的比较的研究”(26)陈承泽:《国文法草创·自序》,商务印书馆,1922年。。在具体研究上,文章也有不少新见解,尤其对实词活用分析较为细致,提出的“致动”(即使动)与“意动”两个术语,后为语法界所公认。陈承泽反对《马氏文通》中“字无定类”的观点,认为“字(词)有定类”,主张要以“字”在句中“所居之文位”来定其类。他提出了“一义数用”的观点,认为词应“从其本用”定类。文章发表后,引起学人的广泛关注。陈望道致函陈承泽,表明自己的看法。

慎侯先生:

那天相见,非常欣幸,可惜彼此都很忙碌,一时不能尽量倾谈。

你那篇《国文法草创》,社外注意的人颇多。但一般青年却稍嫌说明太简洁,仓卒不易领悟;而且对于文言,一般青年颇为厌恶。据我观察,你如果别取一种态度,用净明的白话参用疏朗的表解来表现你数年研究所得,效果必定比现在更大。你看怎样?

我前几天,往浙江去会过几个朋友。本社明年开始讨论语法时,有几个朋友定可加入讨论。我现在须将会友期间积下的事情赶办,一时或许不能来看你和心南、颂九、宏实诸先生;好在我们不拘于形式,你们诸位定可以原谅我的。

陈望道

陈承泽的回信,全文如下:

望道先生:

承你指教,甚为感激。

我研究国文法的工夫很浅,自然免不了词不达意的地方。而且文成匆促,颇少查书和修辞的时间,所以说明不能十分透彻。我说明不能透彻的缘故,实系为能力所限;并非有意装做,以艰深文其浅陋。大凡创作的事,第一步总免不了粗糙的毛病,执笔的人固然要尽他的力量,求个浅显;读者也不要惮沉闷,给他细看几遍,觉得不对,便须加以指摘,或是辨析,或是攻驳,或是诘质,均无不可。国文法草创,不过是个旧式文法的修正草案,修正的结果怎样,此时不能决定;是要经过讨论试验后,方能证明他的真价。我现在所敢断言的,是旧式文法应该修正,至于应否照我的主张修正,我却不敢有十分自信之力。经了讨论之后,也许我的主张完全不能成立;另有一种比较正确的主张出现,也未可知。总而言之,此修正案的成绩如何,全看大家努力。你是第一个对这草案下个忠告的人;我还希望以后陆陆续续发表具体的意见;而且我尤希望照你来信所说,约了许多朋友来共同讨论。“讨论范围愈广愈妙”这句话,确是不磨得真理。不止我们,恐怕社会有心的人,见解都是这样。

《国文法草创》完之后,我想照你主张,把他改作白话;并多插例证表解,但这是后来的话。眼前只好将就这些,姑把我极幼稚极不完全的文字作为基础,立刻开始讨论罢。

陈承泽

两函发表在《学艺》1920年第2卷第9号上。在信中陈望道提到,青年对《国文法草创》的看法集中在两方面:一是“说明太简洁”,不容易领悟;二是使用文言。他建议陈氏取用“净明的白话”“疏朗的表解”。陈承泽在回信中虚心接受批评,并表示希望更多的人参与讨论,体现出一个优秀学者的开阔胸襟。

另一语法学家杨树达与陈承泽同年出生,两人皆于20世纪初先后赴日留学,前者1905年赴日留学,后者1904年赴日留学。至于留日期间二人有无交集,不得其详。不过,在杨树达的著述中可觅得他们在国内存在关联的些许线索。杨树达在1920年11月23日的日记中写道:“福建郑芝园(萃英)见访,告余云:陈慎侯(承泽)读余报端刊布之《马氏文通刊误》,至表倾服。厦门大学聘陈君任教授,陈辞不能任,举余自代。”1921年7月又在日记中记道:“陈慎侯到京来访。”两人“相与析疑论字,各极欢欣”。同年11月,陈承泽致函杨树达,谈及个人状况及交流学术心得。因此信颇具研究价值,特录之全文如下:

遇夫先生左右:

久隔音问,忽奉教,愉快何似!贱恙已渐复元,暂回沪料理家事,不久又将赴豫也。拙著《字义研究法》至为苟简,恐不足以渎清览,《学艺》中并无违禁文字,寄京中诸友均收到,何以独兄处未达,容再询诸颂九。《汉字系统》何时可出版?甚盼。《高等中国文法》亦极欲先睹为快。中国文法界黑暗已极,得大著以廓清之,如云霓之于大旱也。承命作序,极所欣愿。又来书欲设否定代名词一门,甚表同意。认“之”字为连字,弟虽未细加研究,然想亦近理也。惟“惟利是图”之“是”,兄前认为为代名词,今欲认为助词,弟意仍以维持前说为是。中国文法八品词之分类,本仿照世界多数国文法之组织,以取便于说明而已。若究其原,则“代名”“介”“连”“指示象词”及“限制副字”等,何一非出于词,即何以不可谓之助字乎!助字观念,究与近世思想之组织式不合,以狭认之为是,未审尊意以为如何?

邵西、朵山二兄晤时乞为致候。拙著《国文法草创》方在修正,极愿诸兄有所绳纠也。

敬问

时安

弟陈承泽顿首

一九二一年十一月十一号(27)杨逢彬整理:《积微居友朋书札》,湖南教育出版社,1986年,第6-7页。

信中提到的遇夫、颂九、邵西、朵山依次为杨树达、周昌寿、黎锦熙、沈颐的字。除周昌寿为《学艺》编辑外,杨树达、黎锦熙、沈颐等对语言学既有兴趣,也有研究,与陈承泽可谓同道中人。杨树达将撰写《高等国文法》的想法寄给陈承泽征求意见,并请陈将来为该书作序。遗憾的是,《高等国文法》到1930年才正式问世,杨树达在书中除表达了对亡友陈承泽的伤痛、感慨之外还曾提到,“今吾书粗成,君所创关系内动字及外动字有致动、意动二法之说,历历在吾卷中”(28)杨树达:《高等国文法·序例》,商务印书馆,1930年。。

围绕《国文法草创》的讨论,一直在继续。陈承泽去世的次年即1923年,《学艺》第4卷第7、9期还先后发表了署名C.P的《读〈国文法草创〉》《再读〈国文法草创〉》两文,阐发自己之见解,在展开学术争鸣的同时,亦提及“陈君毕生致全力以研究国文法,功垂成而死,殊堪痛惜,甚愿海内学者继起研究,以竟厥成”(29)C.P:《读〈国文法草创〉》,《学艺》,1923年第4卷第7期。。《国文法草创》一文后经陈承泽删改、修订成书,于1922年由商务印书馆出版。陈氏在为该书所作序言中说:“本书着手在七八年之前,易稿十余次,搜集之材料,殆几百万言。师友之相与讨论诘质者以十数,而其所得不过尔尔。研究之难,至于如此,非始意所期也。在《学艺杂志》发表后,经反复审查,不满之处尚复不少。予决定更编高等国文法研究,详其说明,多其图表,增遗补缺,勉成一家之言。”到1926年7月,《国文法草创》一书已出至第四版。杨树达在其1935年的日记中写道:“阅亡友陈慎侯(承泽)《国文法草创》。理论多而例证少,故不免晦涩之病。然其功力之深,则不可掩也。”(30)杨树达:《积微翁回忆录·积微居诗文钞》,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第89页。1938年,陈望道在《译报》副刊《语文周刊》撰文说:“最能从根本上发现问题,而且有许多地方极富暗示,很可以做将来研究的参考的,要算《国文法草创》。”同时他指出,这部书用文言写成,“有些地方非于文法有相当深刻研究者,不能完全看懂”(31)陈望道:《〈一提议〉和〈炒冷饭〉读后感》,池昌海主编:《陈望道全集》,第二卷,浙江大学出版社,2011年,第144页。。新中国成立后,该书在1957年、1982年两次重印,并被收入《汉语语法丛书》,足见其在学界的重要地位。语言学家吕叔湘在《重印〈国文法草创〉序》中称:“陈承泽先生的《国文法草创》是《马氏文通》以后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最有意思的一部讲文言语法的书。著者在‘研究法大纲’这一章里提出三个原则。‘研究中国文法有数事宜注意焉:其一,说明的,非创造的;其二,独立的,非模仿的;其三,实用的,非装饰的’。拿现在的用语来说:第一,语法规律应该从语法现象归纳,不能凭语法学家的主观来制定;第二,一种语言有一种语言的语法,研究汉语的语法不可拿西方的语法来硬套;第三,理论必须联系实际。在这方面,陈氏特别指出几点:(一)不用语源的说明来代替语法的说明;(二)不把修辞上的特例富作语法上的通例;(三)不作无用的分类;(四)不以例外否定规律。这些原则,直到现在也还有少数语法学家不愿意承认,而陈氏远在三十多年以前就已经提出来,不能不说是他的卓识……《国文法草创》是五万字左右的一本小书,但是里边包含很多宝贵的东西。‘以少许胜人多许’的评语,著者是可以当之无愧的。”(32)《吕叔湘文集》,第四卷,商务印书馆,1992年,第437-438页。

在《国文法概论》一文中,陈承泽除重申《国文法草创》中的论点外,在篇末附注中强调:“本篇与《国文法草创》之撰成,时有先后,内容颇多相异之处。”文章分前论、本论两部分,前论讲编纂文法的必要、研究文法应注意的事项及词的本来词类与活用情况。本论中又具体分为文字概论、字论、文章论三章,其中字论一章分名字、动字、介字、象字、副字、连字、助字、感字,比《国文法草创》更为详细,如名字又分为原始名字、转来的名字和准名字;象字又分为原始象字(辖一般与特殊两小类)、转来的象字和准象字,等等。《国文和国语的解剖》和《文章论大要》两文,是我国语法学界尝试区分句型的较早的著述。前文列举了很多“常用的文句”,后文则拿中文的句型与外文的句型进行对比,阐明其异同。他强调:“西文文章之说明语必以动词充之,汉文则不限于动词。”《字义研究法及字之训诂法》和《词性概论》两文是有关词类与词义的研究,前者探讨词类与词义的关系,强调“字性之解决也,盖基于字义,必字义之领会实足,而后字性可明,字性既明,字义方面之大界必既同时认定矣”。后者从意义出发为各类词下定义,指出了各类词的语法功能,从功能上证明哪些词应归为一类,哪些词应归为另一类。《国语改进商榷》和《浅文书编纂案》两文是有关推广白话文和文字改革方面的论述。《国语改进商榷》汇集了1919-1920年报刊上关于推广国语的议论,品评优劣,示读者以国语改进的概略,提出“白话文是正宗之国语,决非但借通俗之用”,“研究改进白话,应从研究文字入手”,“推行白话与研究文字是相成的,非相妨的,不妨双管齐下”;《浅文书编纂案》则提出了推广浅显文字的具体方案,可操作性极强。

结语

清末民初,留学欧美、日本成为许多知识分子试图改变个人命运的理性选择。这些人在国外接触西学之后,将中西进行全面比较,得出中国处处不如西方的结论,于是乎学术救国、教育救国成为许多知识分子一生矢志追求奋斗的目标。陈承泽早年留学日本,归国后供职于商务印书馆,并兼任多家报刊编辑。他较早加入丙辰学社,担任《学艺》文科总编,为该社实现由日本——上海的空间位移发挥了重要作用。其在语法学研究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他的一些作品时至今日仍具有极高的学术价值。基于浓厚的爱国情怀,陈承泽在投身学术的同时,时刻关注中国政治。他加入同盟会,投身革命;参与民国建设,纠偏时政。为改良中国政治,陈承泽发起组建“孤军社”,筹划发行政论性刊物《孤军》。胡适在日记中写道:“他是中国公学早年的学生,后来入同盟会,玩过政治。民国失败后,他专心著作……这个人是个学者,但他并不曾完全忘情于政治的革新。”(33)曹伯言整理:《胡适日记全集》,第3册(1921-1922),台北联经出版公司,2004年,第190页。曾琦也说:“慎侯早年曾为政治活动,一旦不得行其志,则翩然退而从事著述,仍无时不以国事为念。其所发表之文字,无非讨论政治上法律上之具体问题,予虽不尽赞同其说,而实甚佩其富有研究之精神。若慎侯者,殆真不愧为政客,使中国之政客而能人人如宋钝初与陈慎侯,则政治早入于轨道,国事其庶乎有豸矣。”(34)曾琦:《悼陈慎侯君并勗孤军同志》,《孤军》,1923年第1卷第6期。游走于政治与学术之间的陈承泽,其内心之苦楚、无奈可从郑贞文为其所写的悼文中体会一二:“慎侯,你死了么?你奋斗死了!你痛恨军阀财阀管阀教阀学阀和其他一切的阀,你仗着笔舌血泪和群魔宣战。你不避险阻艰难,率着《孤军》前进。天助群魔,你奈之何!你的泪枯了;你的血竭了;你的舌蹇了;你的笔秃了。群魔在咀咒着;群魔在狞笑着。”(35)心南:《永久的生命》,《学艺》,1922年第4卷第4期。

陈承泽一生编、译、审校了多部著作,并有数十篇论文留存于世,内容兼及政治、学术等方面,这为探究清末民初转型之际知识分子心路历程提供了又一鲜活个案。但限于种种原因,学界目前对其研究还远远不足。有鉴于此,笔者特撰斯文,彰显近代学人陈承泽之生平事功,以期唤起更多学人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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