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荣清
(浙江省温州市文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在全面深化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管理面临着不同程度上的挑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仍然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当前,在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的情况下,探讨固定资产科学规范化管理,促进固定资产的合理有效利用,对于优化资源配置、预防和减少固定资产流失,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1)固定资产管理更规范化。《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进一步明确了固定资产的概念和特征,并对资产分类和固定资产标识进行了相关调整,使固定资产管理要求更加精细化与标准化。在核定财政定额或补助时,以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配置情况为主要依据,有利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协调配合,有效地优化配置资源,减少资源的浪费和损失。
(2)固定资产核算更科学化。随着新《政府会计准则》的推行,固定资产的确认、计量、核算进一步规范,按权责发生制将固定资产的折旧从虚提转为实提,根据用途将累计折旧计入当前费用,可以更直观地反映固定资产的消损情况,更准确地衡量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进一步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便于后续政府财务报告的编制,以提升财务透明度。
(3)对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更高的要求。新会计准则颁布后,要求财务人员不断更新业务知识,运用动态管理的理念对固定资产进行管理,熟练运用财务会计与预算会计相结合的“双分录”的记账方式。要求资产管理人员在整合固定资产会计信息的基础上,正确、及时登记新增固定资产、月结等,准确填写资产月报和资产年报。
(1)固定资产管理意识薄弱,对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相结合缺乏重视。一些行政事业单位对新准则下的资产管理缺乏正确的认识,存在“重购置、轻管理”的观念,管理方式简单粗放,大部分单位的一些固定资产的实际使用数与账面金额不一致,导致大量的账外资产处于无序管理中。同时,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缺乏科学合理性,没有考虑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的相结合,在编制过程很少考虑单位的现有资产配备情况,缺什么买什么,使得固定资产的预算编制随意化。
(2)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完善,资产管理与实物管理缺乏相脱节。目前,大多数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体制还不完善,存在账实不符、家底不清的现象。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虚化,与实际的工作内容和性质存在一定差异,导致执行力不足,使用效率低下,固定资产的流失比较严重。主要表现如下:
其一,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制度不健全。受传统观念影响,许多行政事业单位忽视资产管理,没有制定必要的日常保管制度、处置制度、毁损赔偿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或有制度不落实,制度设置流于形式。
其二,固定资产缺乏定期清查制度。由于多数单位没有资产清查制度,多年未对资产进行盘点,资产的实际数与账面数不一致也不会被及时发现。资产处置更为随意,既没请专业人员对报废的资产进行评估,特别是对于一些价值较低的资产,甚至未经上级批准擅自报废或销毁资产,这种处置管理的随意性,造成固定资产的严重损失。
其三,固定资产缺乏有效的内控机制。现阶段,很多行政事业单位都有一定的资产内控制度,但制度笼统、形式化,没有设置资产管理的不相容管理岗位,更没有明确岗位职责。长期以来,财务部门不负责保管固定资产的实物,却要承担资产管理的主要职责,导致固定资产由于缺乏专职管理或管理不善而失去控制。
(3)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素质与新准则的要求还有差距。受传统观念的影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与资产管理人员业务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他们没有及时更新新知识,没有对新会计准则的要求有深刻的理解,以致在资产的识别和分类上存在偏差,固定资产核算数据不够准确。同时,由于财务部门与资产管理部门之间缺乏合作和沟通,资产管理部门未能跟上新的会计制度、固定资产实物登记管理的使用和处置流程,无论是报废还是新增的固定资产都没有及时反映到实物账上,造成固定资产账面数与实物数不符。
(1)增强资产管理意识,提高资产配置效益。行政事业单位应加强领导对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视,把固定资产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财政部门应建立资产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将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于预算编制,根据资产配置标准和各单位的职能特点确定资产预算中的资金安排,进一步推进资产管理和预算管理的结合。此外,应加强资产入口的管理,要求限额以上的资产购置事项必须经过政府采购系统审批,才能列入预算。同时,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应实现账务系统与固定资产系统的衔接,及时提醒行政事业单位中超标准购置、重复购置的现象。行政事业单位要需要树立资产绩效的意识,根据职能需要、人均资产占有率严格按照新标准对办公设备配置的数量上限、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配置资产,避免盲目按照行政事业单位的意愿进行采购,减轻财政压力,提高固定资产的配置效益。
(2)健全固定资产管理体制,创造良好的资产运行环境。坚持资产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创设良好的资产运行环境,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管理体系。一是完善固定资产日常管理制度。建立固定资产领用登记制度、保管制度、维护制度等,明确固定资产的具体使用、维护、保管等管理职能。二是建立固定资产处置制度。建立科学合理的资产配置管理、调拨管理、损失与减值管理、报废管理等制度,加强资产处置的收益管理,相关处置收益要及时上缴财政。三是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每年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对发现残损、贬值、丢失的固定资产,查明原因并作出书面说明,合理调配长期闲置和低利用率的固定资产,提高资产的利用率。四是推进固定资产信息化建设。创新管理手段,充分发挥信息网络技术的效能,提高信息管理水平。例如,各单位可以根据固定资产的实际情况编制档案,以二维码的形式发布在固定资产上。这样,资产管理者就可以以扫码的形式清晰了解固定资产的状态,确保相关固定资产信息的及时准确披露。
(3)加强内外部监管,防止固定资产流失。固定资产流失的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对资产的管理不善。因此,采取适当的内部控制和外部监管措施是改变固定资产流失的重要手段。一是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内部监督。首先,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资产配置处置的审批制度、管理制度、处罚制度等相关内控制度。其次,要创新监管模式,有效地设置资产管理岗位和监督岗位,明确各岗位工作职责,使各岗位合理衔接,达到相互制衡、相互监督的目的。二是严格执行外部监督。财政部要加快建立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评估制度,完善单位资产目标绩效考评,将绩效评估结果用于编制单位资产预算,严格控制人均资产占有率。同时,纪检、审计等有关部门要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审计,将资产管理纳入政府考核和单位负责人离职审计的范围,发生管理上的损失或缺陷,要根据具体情况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的责任,最大限度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设置各级资产管理岗和监督岗,严格规定各岗位职责,使各岗位合理衔接。
(4)提高业务素质,规范固定资产核算。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到固定资产管理工作水平。因此,必须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和业务能力的培训,提高其责任心和业务处理能力。财务人员要积极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培训学习,全面解读新的政府会计准则,能够在单位固定资产管理过程中灵活运用这一准则。资产管理人员应熟悉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操作,每月及时与财务部门核对固定资产折旧额,做好资产折旧和资产云系统的月结工作,并做好资产报告的编制、汇总、分析和报送等工作。
综上所述,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在新准则的指导下,针对固定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依托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坚持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资产管理与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原则,运用先进的管理理念,管理方式和管理技术,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体系,并加强实施,实现资产管理的动态化、规范化和精细化,不断提高固定资产管理水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提高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