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对经济发展的影响

2019-12-18 03:54:00陈康怡顾哲琪
魅力中国 2019年24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金融

陈康怡 顾哲琪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上海 201209)

互联网是一个全新的时代产物,通过高效的计算机和网络连接,实现了商业模式的扁平化。互联网的兴起使得不同金融机构之间,金融机构与非金融机构之间的界限趋向模糊化。这就使得商业银行的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很多的不利因素都影响着商业银行的发展,尤其是网络金融的兴起,更是给商业银行带来了严重的冲击,越来越多的企业更倾向于通过网络直接融资的方式来获取筹资,这就给传统的商业银行带来了冲击,促使商业银行的业务结构出现调整,经济产生变化。

一、互联网金融发展现状

近几年,我国商业银行均提高了对移动支付业务或手机银行的重视程度和推广力度。近几年,各商业银行将电子银行的定位从银行辅助功能转向新的银行经营模式,并建立网络金融平台。平安银行的网络投融资平台(Lufax)和非标金融资产交易服务平台(Lfex),以及中国建设银行的“善融商务”均是此类平台。

此外,我国商业银行利用大数据原理,依托各个核心企业、利用核心企业所提供的资金流和信息流,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目前,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等大中型商业银行均推出了供应链金融产品。中国平安银行所提供的线上供应链金融即是这类创新的代表。目前商业银行的线下物流服务模式尚未开展,与网络金融相比,在业务模式上,都是进行投资理财或者是贷款,支付等业务。在客户群体的选择上都是面向广大人民群众的,同时在产品设计以及运营方面都是进一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在几点上二者是相似的。

二、互联网金融与传统商业银行竞争优势分析

(一)互联网金融竞争优势

目前,网络金融企业和商业银行分别在不同的领域具有优势,只有互相合作,才会实现双赢。有很多大型商业银行与实力较强的大型互联网企业共同推出金融产品。如交通银行与全球最大的零售交易平台“阿里巴巴”合作共同推出“交通银行淘宝旗舰店”,银联、农业银行与特大型通信企业“中国电信”共同推出“掌尚钱包”,广发银行与基金管理公司“易方达”共同推出“信用理财”。还有一些银行与网络金融企业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如浦发银行与腾讯。

(二)传统商业银行竞争优势

互联网金融对商业银行带来的主要优势就是降低准入门槛、优化客户结构,近几年银行业不断呈现下滑趋势,不仅不良贷款余额不断增长,依靠存贷款利差获得的利润也在P2P网络借贷热度的打击下大幅缩水,这说明银行以往将大中型企业作为重点服务对象,以低成本获得资金和高利息贷给客户的经营模式与时代慢慢脱离。在这种情况下银行必须重视调整以往客户结构,针对客户提供多样性的选择方案。社会上的大中型企业已经在多年的运营下站稳脚跟且有自身的资金储备,但创业潮来袭市面上陆陆续续浮现出了众小微企业,他们是急需融资的对象且数量众多,有着广阔的开拓市场,商业银行应该将目光转向这些小型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另一方面,将个人客户也作为主力军之一,针对不同类型的客户对其进行征信贷款,例如建设银行推出的“快贷”就是专门为个人客户提供网上快速融资服务的一种新型服务,不仅利用网络银行实现自助审批贷款而且额度也从一千到五百万不等,只需几分钟就能达成一笔贷款交易。

三、互联网金融对经济的影响分析

首先,互联网金融有利于金融业的普及范围。传统金融业属于服务行业,拓宽资源主要针对线下业务,局限性较强;而互联网金融所面对的客户群不同,除传统物理网点及工作人员的业务范围外,还包括一大批足不出户办理业务的个人和中小型企业。其次,服务模式灵活。互联网金融服务模式不仅成本低,还具有工作效率高、业务办理几乎不受空间和时间的限制,这种灵活机制的服务模式给了传统金融机构很大启示,促使其不断改进现有的服务理念和服务模式。最后,促进了金融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互联网金融电子化、虚拟化的产品和服务对金融业信用体系的要求较高,同时其产生的信息流、交易流和现金流也加快了我国居民和企业信用体系的建设,促进金融业的健康发展。消极影响。互联网金融为我们提供便捷的同时,也存在风险隐患。互联网金融能在短时间内聚集大批参与者,有利于产品和服务的销售,但参与者缺乏必要的风险意识,甚至会完全忽视风险的存在,当风险聚集到一定程度时会蔓延到整个金融业,危及金融行业的稳定发展。

四、互联网金融发展对策

(一)加速互联网金融立法进程

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必须以相应法律法规为保障,目前我国出台了《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清理整顿工作的通知》等文件,针对互联网金融的监管制度逐渐增多,但仍存在一定缺陷。还没有详细的针对众筹平台的法律法规,针对互联网金融投资纠纷处置、消费者个人信息隐私保护等方面的立法也需加强等。因此,遵循金融业发展规律的基础上完善互联网金融立法十分关键。

(二)加强互联网金融信用、信息平台建设

在客户信用建设方面,要在互联网金融实名制的基础上促进互联网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等技术的推广,确保广大互联网金融参与个体的信息真实有效性。针对互联网金融机构,要严把注册和认证关,做好注册资金、业务范围、技术体系等方面的准入监管,通过建立相应的评估体系对不同的互联网金融机构进行综合评估,强化政府监管。同时,加强互联网金融行业自律组织和行业从业者之间的互相监督机制,提高行业公开透明度。另外,还应由政府或行业自律组织建立针对互联网金融的数据库平台,在统一数据标准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共享和资源互用,还可以将互联网金融数据放置在统一平台上进行监管,也提高了数据的安全性、有效性和便利性。

(三)加强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

互联网金融发展迅猛,极大地满足了个人消费者、小微企业的投融资需求,成为普惠金融的有力工具。但目前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在对待消费者权益方面仍有不足,如一些互联网金融平台在售卖理财产品时,故意夸大投资收益来吸引消费者;在出现金融消费者投诉纠纷时,很少有涉及到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利保护的具体规定。另外,金融消费者自身也要加强必要的理性自我保护,提高对基本金融知识的了解和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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