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裕
为官23年,大肆收受礼金贿赂,编织“关系网”,充当“保护伞”,将妻儿拉入权钱交易的勾当,肆意敛财牟利,构筑家属“腐败圈”。
2018年7月10日,广东省水利厅原厅长黄柏青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定黄柏青直接或通过其儿子黄晖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人民币5934万余元、港币2561万余元、美元0.8万元,依法对黄柏青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受贿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借子之手收受贿款
黄柏青20岁就走上单位领导岗位,曾是一名敢于担当的干部。但随着权力和地位的攀升,他的私欲开始膨胀,不断利用职务便利帮人获利,大肆敛财。2015年4月,退休后的黄柏青被纪检部门查处。
同年7月,经广东省检察院决定,黄柏青被广东省公安厅以涉嫌受贿罪逮捕。起诉书显示,黄柏青涉嫌受贿的时间发生在1992年至2014年间,跨度长达23年。在所涉受贿事项中,金额较大的多与土地和工程项目承包有关。
庄恭钦是广东金宝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黄柏青任惠州市副市长时,庄恭钦即与其交往密切,称兄道弟。
2004年,金宝公司有意开发某地块,提请黄柏青协调,拿下了该地块使用权。作为回报,庄恭钦以黄晖(黄柏青之子)的“骏骐公司”名义虚假出资1500万元人民币,占有该项目30%的股份及收益,黄柏青父子表示同意。
2010年4月,金宝公司正式开发该房地产项目。庄恭钦兑现了30%收益分配的承诺,黄晖及黄柏青以“分红”的形式收受庄恭钦人民币950万元、港币1350万元。
2004年至2012年,黄柏青为粤华投资集团公司提供帮助。其间,黄柏青通过黄晖,在深圳先后收受该公司董事长黄光升贿送的人民币共计2359.99万元。
案件证据表明,黄晖参与了父亲的多宗贪腐,还在香港开设银行账户替父洗钱,形成“老子在内地给人办事,儿子在香港大肆收钱”的腐败链条。
此外,在黄柏青的运作下,黄晖还被选为第十二届省人大代表,后又被推选为区、县政协委员。然而,其并未正确履职用权,而是将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的头衔当成“借机牟利、荫庇罪行”的“安全帽”“保护伞”。
收礼金当是“正常往来”
黄柏青的妻子陈某也是一个“贪内助”。陈某不仅作为赃款接收者与操盘手,负责开设并管理账户,隐匿犯罪所得,更不时跳到台前拉起大旗作虎皮,替丈夫收受红包礼金。有时甚至以露骨的方式进行索贿。一家三口齐上阵,构筑起一张腐败网络。
办案人员介绍,每次外出与一些老板吃饭,黄柏青都携眷参加。一有红包礼金递至眼前,他便以“这是妇女的事”为由,将收钱一事推给陈某。陈某则来者不拒,乐不可支。
逢年过节,陈某便打电话给一些老板,称“老黄回来了,什么时候过来坐坐”,背后却掩藏着“快来进贡”的潜台词。遇到家有喜事,如儿子结婚、添丁、乔迁等,更是表现“兴奋”,在对方的好奇发问下,她将事情“和盘托出”,对方便“很识相”地将礼金奉上。
由于黄柏青夫妇收受的红包礼金太多,专案组在黄家发现一个装有6万欧元的信封,但直到接受组织调查,夫妻二人都想不起是谁送的。
黄柏青夫妇有一个“交往不交易”的谬论,认为没有发生实质性的权钱交易,只是收点红包礼金,不过是“礼尚往来”。
陈某曾是某银行的纪委书记、巡视组长。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她居然扭曲地认为,即使收了“红包”,只要不帮对方办事或者办一些“举手之劳”而不触犯法律的事情是没多大关系的。久而久之,其贪欲越来越大。
重大工程“分猪肉”
2006年10月,黄柏青调任省水利厅副厅长,一年后升任党组书记、厅长。
办案检察官称,面对省水利厅内互相勾结、各取所需的“潜规则”,黄柏青到任后不仅没有大力整治,扎紧笼子,反而进一步将这种“潜规则”发展为“明规则”,“利益分割”成为系统内的公开秘密,一个重大工程往往如“分猪肉”般在多个关系人间分配。
面对河道非法采砂现象,身为水利厅厅长的黄柏青本应采取相关措施,予以严禁。然而,他却难以抵御高额的利益诱惑,为非法采砂老板充当了“保护伞”。
黄柏青坦言,他所染指的东江非法采砂行为之所以持续时间长,超采超量严重,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金钱开路,用它提取的利润点数打点关系。
据查,2009年至2010年,黄柏青为广东中誉节能科技公司董事长顾某在取得广东西江肇庆笋围标段河砂开采权、批准延长开采期限等事项上提供帮助,其后直接或通过黄晖收受顾某贿送的中誉节能公司30%的股份,以及人民币300万元、翡翠花瓶一个、电动按摩椅一张、丰田陆地巡洋舰汽车一辆。
黄柏青来到省水利厅后,法纪意识步步沦丧,进而成为非法采砂背后黑色利益链条上的关键一环,致使非法采砂愈演愈烈,河道生态与河道安全不堪重负,资源几近枯竭。
害己害儿悔不当初
2016年11月21日,黄柏青受贿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黄柏青为自己辩解得不多,但对于涉及儿子的部分则进行了详细辩解。面对总金额8000多万元人民币的受贿指控,62岁的黄柏青坦承“事实基本存在”,并称受贿数额以法庭最终认定的为准。
对于检方指控其儿子参与了多笔巨额受贿事项,黄柏青一开始就强调“儿子是不知情的”,行贿人请他办什么事以及给多少好处费,“都是我和对方敲定的”,他只是让儿子或儿子的公司去接收了这些款项。
庭审中,黄柏青处处替儿子“揽罪”。然而,检方的调查显示,当年正是黄柏青将儿子黄晖拉入了犯罪的浑水之中,并且越陷越深。黄晖涉及黄柏青受贿案五宗,且每宗都是大额贿款,涉案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
黄柏青在最后陈述阶段称:“坐在被告人席,心情是沉重的。深感羞恥,公诉人讲了我的成长过程,19岁入党,20岁就走上领导岗位,我不懂得珍惜,把自己毁了。自己落马又拖累了家庭和同事。现在确实是对不起党,也无颜见我家乡的父老,无颜见领导和同事,无颜见我的家人、我的朋友。”
退休后的黄柏青担任广东扶贫基金理事会理事长一职,自认为能够安全着陆。但法网恢恢,2015年4月,黄柏青落马,牵连出一批下属和企业老板。随着涉案行贿人接连受审,黄柏青的“腐败朋友圈”也随之曝光。
案发后黄柏青交代,20多年来,他不曾踏进党校课堂一步,不是因工作忙而推掉,就是因不屑于学习而缺席。令人惊讶的是,黄柏青在水利厅当了七年厅长,竟没有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过一次组织生活,党费也是由党委秘书代交,而每年的纪律学习教育活动,对他更是“耳旁风”。
从年轻有为的政界之星,到为祸一方的腐败蛀虫,黄柏青把自己拖入了无底深渊,也将身边亲人带入了无退之路,这其中的教训发人深省,耐人寻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