骆锤炼
从2017年9月新学年开学起,全国中小学校语文教材统一采用新版本,原先“一纲多本”的时代正式终结。新语文教材最明显的变化之一,就是古诗文篇目大幅增加,小学6年12册共选优秀古詩文129篇,占所有选篇的30%;初中阶段古诗文共124篇,占所有选篇的51.7%。
古诗文的增加,给我们一线的中小学教师带来了新的挑战,即要求掌握古诗词格律的基本知识及古字音的正确读法。下面就以新教材中的叶绍翁的《夜书所见》为例,分析多音字该如何正确识读。
萧萧梧叶送寒声,江上秋风动客情。
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
第三句中的“挑”该读第一声(阴平)还是第三声(上声)呢?
教材中标注为上声tiǎo,理由是:“挑”的意思是“用细长的物件逗引”,可理解为“挑(tiǎo)逗”。而“挑(tiāo)”一般应该是重物,如“挑担”。这可能也是大部分老师的看法,如陈昌发[1](2006:106)认为:“遇到多音字,我们要根据这个字词的意义来判断它读什么音。”“这句诗的意思是儿童用竹棍等挑动泥土,翻找地里的蟋蟀。”即应该理解为“挑(tiǎo)动”“拨动”。
但是这样的看法,即“以意义定音”,其实是有问题的,下面4组例子均引自《现代汉语词典》:
挑剔——挑衅、挑刺儿——挑花儿、挑重担——挑大梁、挑三拣四——挑灯夜战
根据《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挑剔”有“挑毛病”的意思,故意找碴,“挑衅”是“借端生事,企图引进冲突或战争”。两者的程度轻重不一样,但就“挑”的意义而言,实在看不出有多大的差别。另外几组,“刺儿”和“花儿”都是纤细、轻巧的东西,为什么一个是“挑(tiāo)”,一个是“挑(tiǎo)”;“重担”和“大梁”都是指称粗重的物件或其引申义,可是“重担”是“挑(tiāo)”,“大梁”却是“挑(tiǎo)”;“挑三拣四”的“挑(tiāo)”呢,似乎有一点“挑选、拨动”的意味,与“挑(tiǎo)灯:挑起油灯的灯芯”动作上也难区分。
可见,“以意义定音”是不准确的,至少是有困难的。
如果从格律入手,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古代诗歌的分类有不同的标准,从格律上看,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根据王力先生[2] (1977:13)的说法,古体诗就是依照古代诗体来写的,从《诗经》时代到南北朝时期都算是古,因此,所谓依照古代的诗体,也就没有一定的标准。从唐代开始,格律诗(即近体诗)慢慢成型,在诗韵、平仄、对仗等方面都有许多要求,可以概括为四个特点:(1)每首限定八句(超过八句的称长律);(2)押平声韵;(3)每句的平仄都有规定;(4)每首必须有对仗,对仗的位置也有规定。
绝句比律诗的字数少一半(也有人称为“截句”),可以分为古绝、律绝两类。古绝不受格律诗规则的约束,可归入古体诗一类。律绝不但押平声韵,而且依照格律诗的平仄规则,每一句的平仄都有规定,就等于半首律诗。
这首《夜书所见》就是一首律绝,其平仄格律属于“平起平收”型,即:
以此推断,第三句中的“挑”应读阴平,才符合格律。虽然它处于第5个字的位置,律诗有所谓“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之说,但这个说法是有条件的,并非处处可以“不论”(参见王力1977:34,此处不赘述)。从全篇格律来考虑,此处必须是平声。
赵秀红[3](2017:53)也认为按格律应该读平声,不过他把“挑”的意思解释为“舀水灌入洞穴”,读音是“tāo”,并引用南宋词人张镃的《满庭芳·促织儿》:“儿时曾记得,呼灯灌穴,敛步随音。满身花影,犹自追寻。”“灌穴”即古时抓蟋蟀的一种方法,将水灌进蟋蟀穴,逼迫蟋蟀出来。《聊斋志异》中《促织》一文也有记载。由此可以推知,张镃和叶绍翁同是南宋时期的诗人,叶绍翁诗中写儿童“挑促织”,也应该采用了用水灌洞来捕捉蟋蟀(促织)的方法。
我们认为,这样的解释比较牵强。查《辞源》(P1255),“挑”中古音有土刀切、吐彫切、徒了切三个读音,其中土刀切下注“挑达”,意为“往来自由貌”,引朱熹《集传》:“挑,轻儇跳跃之貌。”后多用为轻薄义,写作“佻”。
多音字的辨识,大部分可以根据意义来,即不同的读音代表不同的意义。但也有一些音、义容易混淆,尤其是由于从古到今,音义的演变是不平衡的,因此就导致了部分字音“吃不准”。这种情况下,如果能运用古诗词的格律等方面的知识,“以格律定音”,就可以较好地解决这个问题。
当然,“以格律定音”定的是古音(古声调),在实际教学过程中,面对初中生、小学生,一味强调古音的读法也不现实。我们的看法是,如果某个字音已经“统读”、且意义不会发生分歧,就以“统读”音为准;如果音、义有分歧,那么就以格律的要求来定音。
参考文献:
[1]陈昌发.小学教材中古诗词常见误读音之辨.小学语文教学.2006年第7、8期.
[2]王力.诗词格律[M].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12月第2版.
[3]赵秀红.古诗词常见误读字音辨析.语文知识.2017年4月下(总第34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