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姝宇
(绍兴文理学院艺术学院,浙江 绍兴 312000)
《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中将高中音乐课程明确定性为“彰显美育功能,提升审美情趣”,“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学生的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展素质教育服务。”①然而,笔者在嵊州市高级中学教育实习时,发现高中音乐课堂教学中仍存在部分弊端与缺陷,与课程标准的要求大相径庭,尚难尽如人意,遂以嵊州市高级中学高一、高三两个年级的学生为主要调研对象,在教学实践中,逐步总结出适用于高中音乐课堂的创新教学法,在嵊州市高级中学加以试验和实施,以此探研适合现阶段高中音乐课堂创新教学的解决方案。
随着我国学校美育的创新改革和实践探究,势必要求在高中音乐教学中贯彻立德树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人才培养目标。音乐课因其广泛性和特殊性,能够给人以更直接的美好的感受,有利于表达情感,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培养创新思维。笔者在教育实习中发现,就教学内容而言,现阶段高中的音乐课堂教学内容基本以教材所提供的曲目为主,很少有课外拓展的作品与知识,教材的内容与版本没有与时俱进,部分音乐作品与时代脱节,缺乏对学生情感世界的熏陶和对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
一是传统音乐课堂的教学方式较为死板单一,教师只是一味地站在讲台上授课,由教师进行单方面的叙述和演示,以此来主导课堂教学过程,将书本里的知识点和需要学生掌握的内容按照某种固定的教学流程和模式传授给学生,就像是往水壶里灌水,机械地按照既定教学计划进行课堂讲授;二是教师与学生之间的交流互动很少,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很低,教师很少给学生创造思考和表现的机会,教师成为教学的主导者,而并非引导者。上述单一的教学方法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学生想象力与自主发展能力,禁锢了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发展意识,使学生的思维方式和创新意识受到较大局限,与2017年版课程标准提出“使学生在潜移默化中陶冶道德情操、开掘创造潜能、培养团队精神、提高审美与人文素养”②的要求相去甚远。
受传统教学模式影响,本该生动活泼的音乐课更像是一堂死气沉沉的语文课或思政课,学生对教师的配合度很低,教师过分注重对音乐作品的专业性知识讲解,大部分时间都在空洞地讲述作曲家生平事迹、作品创作背景和曲式结构等知识点,反而使学生逐渐丧失了欣赏音乐的乐趣。教师根据教材上的音乐作品,照本宣科,然后逐段播放音视频,请学生聆听并思考这些音乐片段表达了作曲家怎样的思想感情,并逐一作答。在课堂问答环节,笔者发现同学们都不由自主地低下了头,生怕老师会请抽到自己作答,既不能让学生“领悟音乐形式美与艺术表现的关系”,更谈不上“拓展文化视野,培养美好情操”。
传统的音乐课程评价体系,学期成绩都是以每个学期末的最终测试结果为准,而忽略了学生在平时的积极表现和丰富的创造力,教学评价过于死板,缺乏变通及能动性。教师仍采用传统的灌输式教学方式,加之高中学生文化学科课业的繁重与升学压力负担过重,使学生逐渐丧失了对音乐课程学习的兴趣与热情,背离了以美育人的教育目标。
音乐课程是学校实施美育的重要途径,是落实学生发展核心素养,面向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凝练出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为体现“丰富课程选择,满足发展需求”的课程基本理念,2017年版课程标准进一步优化了课程结构,设置了丰富多样的教学内容与灵活多变的选课方式,其中必修课程就包含音乐鉴赏、歌唱、演奏、音乐编创、音乐与舞蹈、音乐与戏剧六个模块。但万变不离其宗,“音乐的存在方式主要就是实践活动,包含了表演、创造和聆听(包括欣赏)这三种基本活动,学生在这三种音乐实践活动中表现出来的综合能力也是构成学生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的基本内容。”③基于这一认识,笔者以在嵊州市高级中学实习时的切身经历及其音乐课堂教学为考察对象,提出音乐课堂创新教学的解决方案。
在音乐课程教学内容的选择上,既要以音乐审美为核心,还要以学生发展为中心,创新更富有实践能动性的教学内容。适时更新音乐课程的教学内容是非常有必要的,教学内容是教师上好一堂音乐课的基础和依据,亦是学生获得愉悦心情和审美感受的重要客观条件。教学内容只有符合当代学生的审美与兴趣,才能吸引学生,达到以美育人的教学目的。教师在课堂上及时补充一些切合新时代的与时俱进的教学内容,如“中国梦”主题新创作歌曲,贯彻课程思政理念,以美育人,培根铸魂,拓展学生艺术视野。
笔者在教育实习过程中,在教材既定教材内容的基础上,结合当代高中年龄段学生的兴趣与喜好,从“中国梦”主题新创作歌曲中补充了具有流行风格的《小梦想大梦想》《梦想开始的地方》《我和2035有个约》等贴近高中生学习生活的新作,教学内容更具时代感,有效调动学生课堂学习积极性,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潜移默化地传达给学生。
就教学方法和教学模式而言,要注重创新实践体验式教学法。所谓的体验式教学法,是将学生的实际体验作为学生学习的前提和基础,从而使得学生能够在学习的过程中将自身的主体性和能动性充分地发挥出来,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使得学生能够主动地进行学习研究,真正地体会到学习的乐趣。此外,体验式教学还可以将知识的价值进行进一步的提升,不仅可以提升学生的音乐学习水平,在很大的程度上还对教学的质量和教学成果予以优化。通过创设教学情境,激发学生对音乐的热爱,激起学生表演和编创的欲望,得以充分发挥其想象力和创造力,变被动欣赏为主动学习、主动实践。
在教学过程中,笔者着力营造出轻松欢快的课堂氛围,在每一节音乐课开始前鼓励学生用上台演唱,或用表演才艺的方式调动教学气氛。在课堂中尽量能让每一个学生都积极参与到学习中,带领学生们通过游戏的方式来展示自己的才艺,在下课前十分钟加入了“小组对决”的环节,这些均有利于增加学生之间的团结协作能力与团队凝聚力。在教学过程中,我逐渐发现,那些原本害羞内向,不善于展现自己的学生,也能慢慢接纳这些活动,融入集体,变得越来越活泼开朗。学生也更愿意把我当作是朋友和倾听者,会跟我分享身边趣事和小秘密,逐渐形成师生良性互动,对笔者提高教学水平也是一种鞭策和促进。
音乐鉴赏是高中阶段学生音乐课程学习的首要任务,是培养学生审美感知和文化理解素养的重要途径,也是学校美育不可或缺的一环。在音乐鉴赏教学中,激发学生的表现与创造显得尤为关键,包括音乐感知力、音乐联觉与想象力、音乐审美能力、音乐文化理解能力等多个层面。教师应改变固有的教学方法与教学模式,变传统为多元,变单向灌输为双向互动,师生间借助音乐和肢体语言、多媒体等媒介,实现知识与经验的交互,达成有效的师生合作。
在师生交互过程中,“乐学”教学显得尤为重要,“乐学教学艺术的实质就在于教师运用教学技能技巧,依照审美的规律,以促进学生乐于学习为目的而进行独创性教学。其基本特征是使学生的学习情感升华到审美愉悦的境界,以美启真,乐中开智,强化和优化教育的正向功能,强调学生在教学过程中的主体性,重视激发学习者的求知欲望和学习兴趣。”④在“乐学”教学中,教学活动是令人愉悦的事,学生在教师所引导的教学活动中始终处于主体地位,教师促进学生提高学习活动的积极性与参与度,使其达到“乐学”状态。丰富学生精神生活,提高审美感知是“乐学”教学不可或缺的一环。高中生长期处于高考压力下,缺乏对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和情感世界的熏陶,阻碍了学生兴趣爱好与个性发展。笔者在教学实践中发现,采用因材施教和寓教于乐的方法更有助于实现高中音乐课堂学习的多样化与情感化,从而有效提高学生的课堂参与度,建立良好师生关系,创设“乐学”环境,让学生成为音乐课堂的主体,给其大量自我展示的机会。
就笔者的教学实践而言,我在课堂上采用“击鼓传花”的游戏,用钢琴伴奏代替击鼓,既实现了师生互动,拉近了师生之间的距离,又充分调动了课堂氛围,学生都表现出对音乐的好奇和期待,给学生创造自我表现和才艺展示的机会。笔者也由此更深入了解当代高中生的音乐能力,在学生内心深处竟然隐藏着如此还未释放的小宇宙,有必要在教学过程中不断挖掘其内在正能量与艺术潜能。
传统音乐课学期成绩都是以每个学期末的最终测试结果为准,而忽略了学生在平时的积极表现和丰富的创造力,教学评价过于死板,缺乏变通及能动性。因此变单一的课程评价为多元化的课程评价迫在眉睫。对学生的音乐课程的评价应充分体现其全面性和多元性,主要分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将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二是将定性述评与定量测评相结合,三是将自评、互评及他评相结合,以此完善音乐课程评价的全面性和多元性。
笔者在嵊州市高级中学实习期间,将学生平时在音乐课堂教学过程中的表现作为评分依据,从三维教学目标出发,对学生的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予以全面观察与分析,除了教师的个人评价外,还加入了学生自评与学生互评等考核方式,使音乐课程的考核评价更具有公平、公正、公开性。
注释:
①王安国主编:《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解读》,高等教育出版社2018年版,第7页。
②王安国主编:《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解读》,第9页。
③周彩侠、杨晶:《乐学教学艺术探析》,《教育理论与实践》2008年第9期。
④王安国主编:《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解读》,第7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