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践及建议

2018-11-12 11:22:36丁一群
山东工业技术 2018年19期
关键词:环境污染建议

丁一群

摘 要:随着现代社会不断发展,社会上的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严重,加强环境污染治理也就越来越重要。在环境污染治理机制中,第三方治理属于十分重要的内容,对于整体环境污染治理效果具有直接影响,因而合理开展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也就成为必须任务及要求。本文主要针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践及建议进行分析,以确保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能够取得理想效果。

关键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建议

DOI:10.16640/j.cnki.37-1222/t.2018.19.184

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一项社会性问题,也是影响社会更好稳定良好发展的重要因素,因而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势在必行。在环境污染治理整体工作中,为能够取得理想效果,需要合理实施各个方面工作,而第三方治理就是较重要的内容。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对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相关问题加强重视认识,从而加强工作实践,提出合理建议,保证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能够取得比较理想的效果。

1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概述

所谓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其所指的就是排污防通过直接支付费用或者间接支付费用方式,将所产生污染向第三方专业环保企业进行有偿委托,由第三方实行治理,并且与环保监督部门对污染治理结果进行共同监督。在当前市场机制下,引入第三方治理的主要目前就是将排污企业自主进行污染处理转变成为由第三方机构实行污染治理任务,从而使社会化、专业化有偿服务得以实现。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中,其关键就是实行专业化分工,使产污及治污实现主体分离,使环境污染治理由以往“谁污染,谁治理”转变成为“谁污染,谁付费”,这在当前仍属于一种新型污染治理模式[1]。

2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2.1 相关法律责任未清楚界定

在现代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实际开展中,相关指导思想正逐渐产生变化,传统治理中的“谁污染,谁治理”理念已经发生改变,成为“谁污染,谁付费”理念,而在该指导思想实际转变方面,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属于具体表现及实践形式。在目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实际应用过程中,所存在的较明显问题及缺陷就是有关法律政策支持比较缺乏,具体而言就是并未能够明确规定排污企业以及第三方治理企业所需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在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排污企业认为第三方治理企业已经接受污染治理,若达不到相关标准,第三方治理企业也就需要负担相关法律责任。然而,地方环保局认为,对于排污企业则仍需依法追究,同时对第三方治理企业也应当进行监管,从而有效防止发生环境污染情况。

2.2 未构建市场准入机制及退出机制

就目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而言,其仍处于不断探索发展阶段,在市场管理方面仍旧缺乏完善。首先,在环境服务方面缺乏相关收费标准,并且对于治理效果的评估也比较困难。依据国家政策及规定情况而言,对于社会上相关环境服务企业,取消对其进行审批,因而在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治理市场中,任何企业均可进入,这种情况的存在必然会导致政府或者排污企业在对第三方治理企业进行选择时存在一定困难。在环境污染治理评估以及治理效果评价方面,由于缺乏相关标准,在项目招投标执行过程中地方政府面临较大困境,缺乏相关依据标准。其次,对于第三方污染治理企业,缺乏相关约束机制。对于排污企业而言,选择第三方治理企业对环境污染进行处理,第三方治理企业一旦未能够依据合同履行相关义务,则排污企业必然会面临较大风险。由于当前约束机制仍旧比较缺乏,导致很多排污企业并不积極选择第三方治理企业[1-2]。

3 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有效措施及策略

3.1 明确排污企业及第三方治理企业相关法律责任

对于排污企业委托第三方治理企业进行污染治理这一模式,政府应当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于环境污染第三方处理,应当尽快明确其合法性,对于相关主体之间所存在相关权责关系应当明确界定。对于排污企业而言,其属于污染物产生根源,不可由于委托第三方进行治理而将相关环境责任转嫁。同时,由于第三方治理企业也属于污染物排放主体,依据环境保护法律中相关要求,若第三方企业存在违法排污情况,也需要承担有关法律责任。所以,排污企业及第三方治理企业均属于环境责任中的主体,应当依据双方合作方式及环境违法具体行为,对其责任进行具体界定,从而使各个方面责任能够更加明确,也就能够为更好进行第三方污染治理提供较好基础与保障。

3.2 构建第三方治理相关市场准入机制及退出机制

在实际开展第三方治理过程中,针对第三方治理企业,应当注意构建有关信用评价制度。在工作实践及治理实施过程中,应当尽可能使行政审批得以减少,并且需要简政放权,有效激发市场活力,对于第三方治理企业而言,在市场准入方面尽可能不设置强制性标准,对并且可对进行信用评级,对于技术水平比较高且信誉比较良好的一些企业,政府可对其颁发相关证明,在对环境服务进行购买过程中,政府可对优秀企业进行优先选择,并且政府在进行环境服务购买时也可依据这一依据进行识别。在市场退出机制方面,对于有环境违法行为存在且服务质量较差的一些相关企业,有关部分需降低信用评级,并且所产生情节比较严重的企业,应当坚决禁止其进入市场中[2-3]。

4 结语

在当前环境污染治疗过程中,第三方治理属于十分重要的一种模式,也是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一种新型模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当前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过程中,相关人员应当对实践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认识,并且应当采取有效对策加强第三方治理,使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能够取得更加理想的效果。

参考文献:

[1]俞洁,姚宇平.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可行性和必要性[J].环境与发展,2018,30(03):51+53.

[2]禹龙国.关于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模式的选择[J].纳税,2017(24)

:166-167.

[3]荣燕燕.我国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发展及相关建议[J].上海节能,2017(06):360-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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