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賭場禁足令”修訂案將交立會審議
三萬博彩僱員工餘禁入賭場
經去年諮詢後,政府已完成俗稱“賭場禁足令”的《規範進入娛樂場和在場內工作及博彩的條件》修訂案,將交立法會審議。6月中旬,行政會發言人梁慶庭介紹修訂案時提到,博彩從業員是澳門勞動人口的一個重要部分,他們職業特殊性增加了其受到負面影響的風險,近年社會各界均建議禁止有關人士進行博彩活動。政府去年就此進行了公開諮詢,約七成意見贊成修法。
現行的“賭場禁足令”禁止未滿21歲人士、公務員、明顯精神失常者進入娛樂場。至於博彩從業員,現僅規定他們不得於其僱主所經營的娛樂場進行幸運博彩。修訂案建議將上述禁止範圍擴大,在娛樂場內提供工作的承批公司及獲轉批給人的工作人員(尤其是在博彩桌、博彩機、出納櫃臺、公關領域、餐飲領域、清潔領域、娛樂場保安領域擔任職務以及負責娛樂場監察的人員),在工餘時間不得進入娛樂場,但春節首三日及基於學習和參與社團活動而具正當理由進入娛樂場的情況除外。此新規於法律公佈後一年方生效,以便社會消化。
博監局長陳達夫表示,考慮到娛樂場前線人員的平均工資約兩萬元,建議違反“禁足令”者罰款為一千至一萬元,因應初犯、屢犯等不同情節考慮,當中沒設職業喪失處罰,當局不會干預博企的內部管理自主性。由於“禁足令”有先例,不認為新規違反基本法律。
至於所述人數,陳達夫指,本澳現有超過五萬人從事博彩業,估計約有三萬名前線人員屬上述禁足範圍。在諮詢過程中,有團體提出娛樂場的保安、監控、場內餐飲及清潔人員均有可能是遭受賭博失調影響的高危人士,故政府接納意見,將他們亦列入禁足範圍。日後會於博監局網頁公佈禁足的職位名單,以便博彩業從業員工知悉自身是否受限。博監局將以舉報、娛樂場通知等方式監管,亦會成立舉報熱線,長遠會考慮科技化的監管措施。今年將有26名新督察入職,8月開始培訓,期望新血可紓緩現時的監管壓力。
法案並設立保全性扣押籌碼或其他博彩收益的措施,以確保違反“禁足令”者的相關投注金額和所贏取的彩金或其他收益,能有效歸特區所有。
另外,修訂案亦建議對違法進入娛樂場的未滿21歲人士,設立更便捷的處罰程序,訂定即時票控及自願繳付罰款機制。陳達夫表示,現時大部分違反者均為內地居民,根據現存制度,他們要先回內地接收博監局通知,再提出申駁。若以便捷程序處理且有關人士不申駁,在離澳前便可繳付罰金。博監局會後補充資料指,去年共有165宗立案涉未滿21歲人士進入娛樂場,今年1至3月則有22宗。
何鴻燊退休 何超鳳接任澳博主席
6月12日,澳博控股舉行2018周年董事會成員大會後,“賭王”何鴻燊正式退休,由何超鳳接任主席。霍震霆及梁安琪除現任執行董事,各自獲委任為聯席主席。何鴻燊退任澳博控股主席、執行董事及董事會執行委員會委員職務,委任為公司“榮譽主席”。蘇樹輝除現任執行董事兼行政總裁,已獲委任為副主席,以及陳婉珍獲選為公司執行董事。蘇樹輝稱,“上葡京”年底完工,料需六個月向政府申請營運,最快明年下半年開幕。
内地男偷室友五千籌碼法辦
6月13日凌晨3時,治安警接報倫斯泰特大馬路某單位疑發生盜竊案件,到場接觸兩女一男。20多歲女事主報稱,當日凌晨將手袋放在客廳小睡片刻,至凌晨二時半醒來入房與女友人聊天,至案發時兩人決定到附近娛樂場賭博,檢查客廳的手袋期間發現五個一千港元籌碼不知所終,懷疑是20餘歲内地男室友所為。
經警員查問,男子聲稱一直在客廳休息,對籌碼失竊並不知情。治安警將涉案人士帶返警區調查,隨後在該名男子襪內發現五個籌碼,其辯稱籌碼是自己所有,恰巧與事主遺失的數量和面額相同,為免誤會故意將籌碼藏入襪中。經警員再三查問,發現有人前後口供矛盾,疑點重重。男子被控以加重盜竊移送檢察院偵辦。
賭敗搶女子手袋 再來澳賭博就逮
去年12月6日晚,案中女事主途經沙格斯大馬路近壹號廣場附近,被人從後搶去手袋,事主嘗試追截不果,報警處理,報稱損失現金等財物共一萬一千元。司警調查鎖定目標,發現有人作案後已離境。至今年6月22日,30歲內地嫌犯呂某經關閘入境被治安警截獲,交由司警跟進調查。司警調查發現呂某在內地因搶劫曾判刑10年,至2014年刑滿出獄。經查問,男子呂某承認當日因賭敗作案,所得贓款四千元旋即到賭場輸光,報稱是次與友人來澳賭博。但司警發現呂某身上只有數十元現金及一部電話,呂某被控搶劫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內地青年涉騙500萬被捕
4月27及28日,40餘歲內地女子在其新口岸和中區兩個貴賓廳戶口提取五百萬港元,將款項交予在賭場認識的兩名內地男子,託他們將錢匯返內地銀行帳戶
男莊荷伙女友騙籌碼被捕
內地無業女涉嫌聯同任職莊荷男友,利用工作之便騙取任職賭場的籌碼。被捕30歲梁姓男子三年多前開始於新口岸某娛樂場任職莊荷;另一名37歲內地女嫌犯姓周,二人為情侶關係。6月14日,周女在梁某任職的娛樂場內賭百家樂,期間二人合謀,以五個一千港元現金籌碼兌換三個五千港元籌碼(即一萬五千元),有關過程被賭場監控部人員發現,即場報警。
經查後發現上述兩名嫌犯於當日有五次以上利用相同的手法兌換籌碼,合共兌換了六萬七千港元。司警將二人帶返局調查,周姓女嫌犯否認指控,但梁某則承認由本年五月至今,已夥同周姓嫌犯及另一名在逃男子以同樣手法作案至少六次,且經已獲得不少於22萬港元的不法利益。由於監控片段能清晰見到二人交收過程,警方亦在周某身上搜出懷疑涉案十二萬港元籌碼,終以公務上之侵佔控告二人,並移交檢察院處理。警方仍在追捕該名在逃人士。
假賭廳騙局18内地男女判罪
18名內地男女涉用酒店套房“克隆”賭場貴賓廳,分別扮演莊荷、賭客以至賭廳廳主等不同角色,並佈下“天仙局”詐騙賭客金錢。6月中旬, “貴賓廳”主腦於初級法院應訊時基本認罪,供稱招兵買馬開“地下賭場”。而其他“員工”大部分拒認指控,辯稱以日薪一千元來澳“打工”。
18名內地人以男性為主,年齡由32至54歲,當中15名被告由獄警押解出庭應訊,3名被告則缺席。15名應訊被告中,大部分在內地有正職,包括保安員、電工、農民、售貨員、跟車工及送貨員等,大部分來自廣東台山某鄉村。他們分別被控以詐騙、欺詐性賭博、在許可地方外不法經營賭博等罪名。
案情顯示,36歲被告鄭男則專門在內地尋找賭客,並以“幫朋友在澳門開設貴賓廳撐場”為藉口,遊說他們來澳賭博。惟他們早已在百家樂賭檯的發牌靴“做手腳”,在預知發牌情況下,控制百家樂賭局結果,先後兩次有內地賭客到“貴賓廳”對賭,合共輸掉過百萬元。
內地男借貴利賭敗遭逼債墮樓亡
去年4月27日清晨六時,30歲內地男子陳某被人發現倒斃在新口岸城市日大馬路某大廈正門位置的行人道,懷疑由高處墮下。司警經調查,在有關大廈九樓某單位一廁所內發現陳某的DNA,懷疑他由該處墮樓。
經深入調查,更發現案件涉及禁錮和賭博高利貸案。經調查,陳某去年4月23日上午入境本澳。兩日後晚上10時,陳某被犯罪集團其中一名成員帶到中區某賭場,再向他放貸五萬元賭博,條件是每局落注若贏便抽取10%利息。賭博過程中,有五名男子陪賭、抽利息、換碼及監察四周情況。
至4月26日清晨7時,陳某輸光所有款項,即被四名男子包括岑某帶到新口岸城市日大馬路一非法旅館單位禁錮。禁錮期間,更曾遭人毆打並攝錄整個過程,並將片段傳給陳某妻子,脅逼盡快還債,否則對他不利。陳某生前曾傳送信息予妻子,若無法代為還債便會自殺。不久,陳某從高處墮樓身亡,司警不排除陳某在案發單位廁所逃跑時,不慎失足墮樓,須繼續調查確定。
案發後,涉案疑人迅即逃離本澳。直至今年6月13日深夜11時,其中一名29歲內地嫌疑人岑某經關閘入境時,被截獲拘捕。經查問,其供認只是負責禁錮和看守陳某,每次禁錮和看守“債仔”,可獲五百元報酬。司警落案起訴禁錮致死、犯罪集團和賭博高利貸罪,將岑某移送檢察院偵辦。此案至少有四名疑人在逃,司警加緊追緝歸案。
內地男輸光報假案被捕
6月15日凌晨2時,23歲廣西男子黃某報案指途經路氹城某賭場時,突然被兩名聲稱“輸光”的陌生男子截停,兩人要求給錢吃飯,遂從褲袋拿取一疊鈔票,但被兩名男子搶去八萬港元現金,更遭對方用腳踢。
司警接報調查後,發現黃某口供與事實不符。經再三查問,黃某供認6月12日來澳賭博,但帶來的八萬港元全部輸光,因不知如何向家人交代款項去向,遂虛構遭賊人搶劫。司警落案起訴虛構犯罪,移送檢察院偵辦。
兩內地男劫換錢黨7萬就逮
6月8日,一名專門來澳從事非法兌換的換錢黨收到韓某來電,聲稱欲將五萬元人民幣兌換成港元,相約其到新口岸皇朝區某酒店房間內交收。
事主與韓某見面後,發現房間內有另一名男子。交談間,其中一名嫌犯突然發難,從後箍著被害人頸部,兩人合力用膠紙及鞋帶,將被害人制服捆綁於椅上,劫走六萬五千港元現金及其價值四千六百元的手機,共約值七萬元。被害人數分鐘後自行鬆綁,報警求助。
司警經調查發現,除上述兩名嫌犯外,還有一名負責把風的同黨仍然在逃。6月13日晚,兩名內地嫌犯再度入境時被警方截獲,其中一人拒絕合作。一名嫌犯承認犯案,並聲稱三人上月在珠海認識,當時已密謀來澳專門打劫換錢黨,而有關款項經已均分花光。警方檢控兩人搶劫罪,移送檢察院偵辦,繼續追捕在逃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