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新政的减税大利好10月即将惠及每位市民,尤其低收入者减税幅度远大于中高收入者。不过,近来网上热议,明年起企业必须据实全额缴社保,部分企业员工反而可能被“减薪”,不少中小企业的员工担心明年起实际到手的工资会因此大受影响。
新个税法在提高个税起征点的同时,对低收入人群的边界税率进行了低向优化,稳定了高收入人群的边际税率,并且增加了税前的专项抵扣项目,传递出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的政策取向。这意味着,不少工薪階层将因此减少纳税支出,月实际收入也将有所增加。但与此同时,也有一些误读、误判传出,比如上述个税调整后到手工资少了的说法。
一些人之所以被传言影响,与社保费征缴方式改革对社保缴费基数造成的影响和缴费刚性化有关。
长期以来,我国的社保缴费基数与地方社会平均工资挂钩,在社保机构每年确定缴费基数后,由企业自行选择缴存基数、自行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和缴存。现实中,一些企业为了少承担社保费用,一方面选择最低或较低的缴费基数,另一方面减少缴费人数,由此导致劳动者的实际收入与社保缴存基数不符。社保费改由税务机构全额征收后,个人承担的社保费将与工资收入严格保持一致,如此,原来少缴或不缴社保费的劳动者在刚性征缴的影响下,实际收入可能确实会减少一些。但这不是个税改革造成的,而恰恰是对此前一些企业错误做法的纠偏。
即使因为税务机关全额征缴社保费造成一些劳动者月收入的减少,也不意味着劳动者被“减薪”了。因为在社会保险多缴多得的制度背景下,劳动者按照实际收入多缴了社保费,其享受的社会保障会更多、更实惠。
当然,个税法的政策利好与社保费的缴存被人为“挂钩”,也与一些中小企业认为社保费率较高有一定关系。费率越高,企业承担的实际缴存额就越大,因此有些中小企业往往倾向于“能省则省”“偷工减料”。而社保费全额税务征收实际上堵住了这些企业可操作的通道,客观上确实可能增加其用人成本,但这不是否定个税改革政策利好的理由。将社保费征缴与个税改革不恰当“搭桥”,模糊边界、混淆视听,此风不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