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控探析

2018-05-28 08:29:24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会计财务处联合课题组浦发银行内江分行营业部
西南金融 2018年1期
关键词:商业银行银行监管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会计财务处 联合课题组 浦发银行内江分行营业部

(四川成都 610041 四川内江 641199)

金融业务证券化和表外化一直是国际金融市场的发展趋势。表外业务是银行重要的利润点,发展表外业务也是增强银行综合竞争力的有效途径。国外商业银行于20世纪80年代起就将表外业务作为重点发展,经过多年经营大多数银行都实现了表内外业务收入持平,部分银行表外业务收入已经超过了表内业务收入。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起步晚,但发展迅速,这对我国的银行业监管带来了新的挑战。根据巴塞尔委员会的界定,表外业务分为狭义表外业务和广义表外业务。狭义的表外业务是指不计入银行资产负债表但却构成或有资产(负债)的业务,包括金融衍生品、担保承诺等;广义的表外业务还包括金融服务类业务,本文的分析立足于广义的表外业务。

一、国外银行业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回顾

表外业务始于20世纪60年代,发展到80年代进入黄金期,不但业务种类繁多,而且无论发展速度还是规模都取得了前所未有的突破。部分银行的表外业务已成功超越其传统的表内业务成为了至关重要的盈利点。随着国际金融业的日新月盛,表外业务也不断推陈出新,各种金融衍生品,如ABS、MBS、CDS及相关组合衍生品等,已成为业界的亮点。据各银行年报数据,2009~2015年,全球市值排前五位的银行,其表外业务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均超过40%,而花旗银行的这一比例更曾高达70%。从表外资产规模来看,2015年全球市值排前五位的银行中除美国银行以外,其余四家银行表外资产规模均超过了表内资产规模(见表1)。

但是,国外银行业发展表外业务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也出现过影响重大的风险事件,如巴林银行倒闭案、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等。正是这些风险事件促使了巴塞尔协议等监管标准的推陈出新。

(一)巴塞尔协议III对表外业务的监管

表1 2015年市值前五大银行的表外资产情况(单位:亿美元)

巴塞尔协议是国际通用的监管标准。2010年,在对金融危机进行深入总结的基础上,巴塞尔委员会颁布了巴塞尔协议Ⅲ,对巴塞尔协议Ⅱ在逆周期效应、风险度量模型缺陷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修正和完善,以期强化监管,加强对表外业务的约束力,提升银行内控水平,提高其抗险能力,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

巴塞尔协议Ⅲ提高了对表外资产的资本充足率和风险管理要求。进一步明确表外业务管理的重要性,要求银行将其全面纳入风险管理,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对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管理,引入新增风险资本要求,提高了风险权重;对计量市场风险的VaR模型进行了更新、修正,增加压力状态下的在风险价值;明确对于证券融资业务和场外衍生品业务的信用风险计提资本;通过增加流动性监管指标加强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流动性风险的管理,避免因市场剧变而导致商业银行流动性枯竭的情况;引入杠杆率并将其纳入第一支柱,以充分披露表内外资产的扩张情况,弥补资本充足率管理的漏洞。

(二)金融危机后国外表外业务监管措施

在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后,各国对自身金融制度、监管制度进行了反思,并以巴塞尔协议Ⅲ为蓝本对本国监管体制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具体措施如表2所示。

从表2可以看出,各国改革的重点在于以下几个方面:一是重视宏观审慎监管,设立专职机构以强化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二是细化微观审慎监管,成立专业性监管机构;三是赋予央行更大的权力,建立跨行业、跨机构协同监管机制;四是加强对表外风险源头的控制,严格约束衍生品交易行为;五是注重维护金融消费者利益。

各国大力推进金融监管改革是事出有因的。一方面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各国金融业遭受了沉重的打击,也使其看到作为风险源的表外业务被各大商业银行大力推崇,连续多年大幅增长,但是却缺乏与之对应的监管,存在监管套利的空间。另一方面,商业银行内控的缺失也给银行埋下了重大隐患。同时,会计准则中公允价值计量的使用存在明显的缺陷,尚没有一个更科学的会计制度来取代盯市询价制度,只能依靠监管政策和措施的调整来弥补公允价值会计制度中的缺陷。

二、我国银行业表外业务发展情况与风险分析

(一)表外业务发展现状

从1979年起,我国银行业陆续推出信托、租赁、票据承兑贴现、外汇远期、货币期权、债券期货及期权、利率和货币互换、证券回购协议等业务。由于发展基础缺失、功能定位扭曲以及风险管理不到位等原因,我国表外业务整体发展缓慢,部分表外业务甚至经历了多次整顿、发展停滞,但近年来,随着金融证券化的潮流正逐渐壮大。为规范表外业务管理,银监会于2016年底发布了《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修订征求意见稿)》,并将表外业务定义为:依据当前会计准则不纳入资产负债表内,但能够引起当期损益变动的业务。按此定义我国的表外业务分为四大类:担保承诺类(如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贷款承诺等)、代理投融资服务类(如委托贷款、委托投资、非保本理财、代客交易、代销债券等)、中介服务类(如代理收付、财务顾问、资产托管、各类保管业务等)和其他类。

表外业务收入占银行营业收入的比重不断提高,而由传统信贷业务所产生的利息净收入在营收中的权重则不停下滑,表外业务已经成为银行利润的重要增长点(见图1)。

图 1 我国银行业净利润状况及非利息收入占比趋势

表2 美国、英国及欧洲监管改革措施

从表3可以看出,尽管2014~2016年各家银行营业收入基本保持稳定,但是非利息收入增速却高于营业收入增速。据央行《中国金融稳定报告(2017)》与银监会的综合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综合占比达24.1%,较2014年增长3.7个百分点,同期利息净收入在营业净收入中的占比为56.96%,较2014年减少4.88个百分点;2016年非利息收入综合占比整体保持平稳,略有下降;而截至2017年一季度我国银行业非利息收入占比已达26.84%,较2016年末增长12.77%,较2016年同期微增1.02%。

从近年的状况而言,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总体呈迅速成长态势。如表4所示,2011~2016年,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每年均保持20%左右的增速,其中,只有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在2016年出现大幅下降;银行业表外业务占表内总资产比例与日俱增。以工商银行为例,工商银行2016年的表外资产已超过15万亿元,相当于工商银行表内总资产的2/3。

然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种类仍然比较单一,存在不均衡发展的问题,其中委托投资类理财业务是表外业务增长的重要生力军。从表4可以看出,2015年以来商业银行理财产品已经全面超越委托贷款业务和银行承兑汇票业务,并且理财产品资金余额增速较高。从表5、表6可以看出,近年来各金融机构的理财业务发展迅速,其中国有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是表外理财业务的主力。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全国银行业理财信息登记系统(以下简称中债登)发布的《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年度报告(2016年)》显示,截至2016年末,我国理财资金账面余额突破29.05万亿元,产品数目达7.42万只,存续有理财产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497家;银行业理财市场发行的产品数目累计达20.21万只,累计募得167.94万亿元资金,并为客户实现9772.7亿元收益。据中债登统计,2014年全年、2015年全年和2016年上半年银行机构分别实现理财业务收益908.2亿元、1169.9 亿元和950.3亿元,按照当期银行理财账面余额折算后,年化收益率分别约为0.604%、0.5%和0.72%。

(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增长的原因

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主要受金融环境、市场需求和银行自身要求等因素影响,具体包括以下四点:

表3 部分银行金融机构非利息收入和营业收入状况(单位:亿元)

表4 2011~2016年表外业务余额及增速业务概况

表5 近年末部分银行理财存续余额(单位:百万元)

表6 近年末各类金融机构理财余额(单位:万亿元)

一是受信贷总量与资本充足率等监管影响,商业银行往往通过“资产出表”来释放有限的表内信贷额度;同时,银行更倾向于发展对资本占用较少的表外业务,以扩大业务规模,提高盈利能力。

二是金融脱媒,存款资金转向表外业务。随着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增加,居民对资产保值增值需求增强,对高于存款收益的金融产品需求更为强烈,投资方向逐渐向银行理财产品等转移。

三是伴随金融市场的成熟和利率市场化的加速推进,以往银行业赖以生存的存贷款利差呈现明显的缩小趋势,传统业务盈利压力较大。如图2所示,2011~2016年,银行业的净息差最高为2.77%,且呈现逐步下滑之态;而在2005~2010年间上市银行的净息差最高为3.01%①由于银监会是从2011年开始公布银行业的净息差,因此不能取得2011年之前整体银行业净息差官方数据,只能采用上市银行的净息差数据来代替。。据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数据,2017年我国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以及城市商业银行的净息差进一步缩小,均低于2%。这在无形中促进了商业银行业务转型,使其更青睐于经营盈利水平更高的表外业务。

图2 2011~2016年银行业净息差变动趋势

四是部分以风险对冲、套期保值为目的开展的表外业务有利于商业银行转移风险,加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对于完善商业银行风险管理有积极作用。

(三)我国银行表外业务风险分析

表外业务的迅速发展在为商业银行带来远超过传统存贷款利差的可观收益的同时,也使银行面临了更大的风险。无论是担保承诺类业务;还是金融衍生品业务,都是风险相对较高的业务。尽管表外业务涉及的是商业银行的或有资产和负债,但这只是通过创新变相拓展了资金的来源和使用方式,并不能消除风险。当风险事件发生时,这些业务也就自然而然地成为商业银行的真实资产或负债。金融风险并不是独立存在的,金融业务的复杂性使得一项表外业务往往融合了多种风险因素,且各种风险之间有一定的相关性。表外业务的风险类别如表7所示。以金融衍生品为代表的金融工具创新性高、可塑性强,可以通过基础产品的创新组合来产生种类繁多的新产品。这些新的金融产品复杂程度高、自由度大、计量难、具有明显高杠杆特征,大幅增加了银行对表外业务作出准确决策的难度,如若过度投机则可能带来难以估量的损失。

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规模尽管难以与以美、欧为代表的西方银行业相提并论,但其带来的风险却应引起重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还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分业经营名存实亡,风险传递性提高。1992~2003年,我国完成了金融业改革,期间相继设立了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基本确立了我国金融业分业经营机制,严格区分银行金融和非银行金融,并延续至今。对于尚未完全成熟的金融市场而言,分业经营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金融风险的扩散,降低了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可能性,对维护经济稳定有积极作用。然而近年来,由于监管真空和金融业务的创新,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通过投资、并购等组建金融控股公司的方式,通过子公司实质性地开展银行、保险、证券、信托、实业的多元化经营,其中以平安集团、招商局集团、光大集团涉及面最广(见表8);也有部分银行机构以控股子公司的渠道涉足其他行业领域的经营,如中国工商银行收购西敏证券、建行控股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设立中国建设财务(香港)有限公司和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等。虽然集团公司的模式能分散一部分内部风险,但这种模式占用的经济资源较大,产业间的风险传递性较高,一旦遭受冲击,就可能导致风险从金融集团传递至整个经济体。这种实质性的混业经营必然带来更高难度的新监管挑战。

表7 表外业务风险类型

二是虽然业务品种简单,但产品的违规风险、高杠杆风险、期限错配风险不容忽视。目前,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广度和深度都难以与国际性大型商业银行相提并论,远未达到“金融百货超市”的程度。然而,这并不说明我国表外业务所面临的风险是可以忽略的。近年来,商业银行存在着利用表外业务规避监管、进行监管套利的现象,部分银行甚至存在着违法、违规的行为,其中理财以及“通道业务”是重灾区之一。

表外业务产品存在违规风险和高杠杆风险。一方面,很多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没有真实贸易背景,成为银行和企业规避监管的重要途径;利用理财产品和“通道业务”将资金违规投向禁止领域(“僵尸企业”、产能过剩企业、房地产企业、地方城投公司等),带来操作风险,严重扰乱金融秩序。比如,2017年8月农业银行重庆分行就因将贷款资金挪用于购买理财、违规以贷款资金缴存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无真实贸易背景的情况下办理承兑汇票业务等违法违规事实被监管部门处以罚款。另一方面,金融机构通过“银行理财资金(优先)+保险资金(劣后)”的杠杆配资模式,设立起各类基金和资管产品;非标资产和委外投资等快速增长,以及利用场内、场外加杠杆,吸收大量资金到股市、债市,这些表外业务操作都极大提升了杠杆系数,带来高杠杆风险。

表外业务的资金来源与运用还存在严重的期限错配风险。金融机构利用表外业务将获取的低价短期资金投放到长期项目,在经济繁荣时,期限错配的风险被掩盖;一旦经济下行,期限错配就会放大银行流动性风险。尤其是中小银行,一旦资金不足就只能依靠银行间市场从流动性较好的大型银行拆借资金,可能导致成本骤升,在“钱荒”情况下,即使付出巨大成本也难以融得资金。由于表外业务不反映在资产负债表中,这些风险会被隐藏。错配风险最为典型的例子就是银行发行短期理财产品,将取得的理财资金配置长期资产,理财产品到期后又滚动发行新的短期理财产品来维持投资,这虽然降低了银行的资金成本,却带来了严重的潜在风险。

表8 部分混业经营金融机构架构

三是信息披露不足,风险隐蔽性强。目前我国商业银行的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程度不高,并不能完整、立体地展现表外业务经营状况。由于缺乏市场约束力,表外业务发展未严格按照“简单、透明、可控”的原则。对部分上市银行的年度报告进行查阅发现关于表外业务的披露情况如下:在“讨论与分析——综合财务回顾”“讨论与分析——业务综述”部分对表外业务进行了简要概述;在“讨论与分析——风险分析/风险管理”以及“资本管理”部分简略提及表外业务的风险并对部分表外业务的风险敞口进行测算和披露;在“财务报表附注”中对承诺、委托资金及贷款、衍生工具、或有事项等进行单项披露。总体来说各家机构信息披露详细程度不一,有的银行相对详尽,有的银行比较简略;信息不集中,散落于年度报告中,不利于查阅;披露的信息以文字描述为主,对于产品投向、期限、利率等因素则披露不足。由于部分表外业务涉及的流程多、部门广、模式较复杂,而且表外业务不在资产负债表反映,各类报告均难以全面反映表外业务的规模、结构与质量,信息披露不充分,导致表外业务的风险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外界不能了解银行表外业务的真实风险情况。

四是市场环境较差,经营压力凸显。目前世界经济复苏进程缓慢,我国经济下行压力也尚未完全化解,尽管系统性风险可控,但是企业普遍负债率较高,容易造成违约。况且我国企业整体信誉度较差,对于企业信用不够重视,法律意识淡薄,加大了银行经营的风险。此外,我国企业征信发展比较滞后,企业信用数据收集困难;征信行业技术标准不规范、不统一,资信报告难以准确完整地反映企业真实信用状况,征信运用程度不高。不良的征信市场环境导致表外业务的信用风险较大,担保类业务的风险尤为突出,在债务人出现违约的情况下,银行须承担相关债务责任,因此在实际操作当中,对企业资质的筛选以及对合约的审核是至关重要的,否则银行将可能处于不利的法律地位并承担相应损失。另外,近期金融市场的大幅波动,也使得银行理财资金的投资运作难度骤增。虽然商业银行并不对非保本理财承担支付义务,但从实践结果看,无论是当前的法律环境,还是社会公众的普遍预期,银行与这些业务之间都难以形成有效的“防火墙”,一旦这些业务出现了风险,银行很可能要承担较大的风险。

三、我国表外业务风险管理建议

(一)加强功能与行为监管,减少混业经营风险

金融业正在向混业经营过渡,混业经营风险已经越来越凸显。在分业监管下,规则不一、监管竞次,既存在监管真空又存在监管过度问题,为控制混业经营所带来的风险,必须实现宏观审慎监管与微观审慎监管的协调、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的有机融合。从国外监管经验来看,在金融危机后,各国对监管体制都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革,重构了监管架构,扩大了央行的监管权限,利用央行实现监管协调。比如:英国在英格兰银行下设立金融政策委员会专门负责识别、评估、监测系统性风险,全面维护英国金融系统整体稳定;欧盟建立单一银行业单一监管机制,由欧央行对SSM成员国具有系统重要性的信贷机构、金融控股公司、混合型金融控股公司、信贷机构在非SSM成员国设立的分支机构进行直接监管,同时指导各国监管当局对本国非系统重要性的中小银行实施监管。在我国第五次全国金融工作会议后,国务院设立了金融发展稳定委员会,并将办公室设立在人民银行,人民银行的监管权限得到强化。由于表外业务呈现混业经营特征,单一监管部门不能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因此人民银行应该充分发挥监管协调作用,在统一监管规制、直接监控金融控股集团母公司、监管问责方面更进一步,强化功能监管与行为监管,从而达到控制表外业务风险混业传递的目的。

(二)强化表外业务约束,推进金融去杠杆

对表外业务违规行为加强约束,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强化专业领域的穿透式监管,追溯资金流动方向,严防利用表外业务将资金投入禁止行业和领域。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和同业存单取得资金后与信托、券商、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合作开展通道业务和委外业务,一方面使得金融业杠杆显著抬升,另一方面也导致资金来源与投放的期限错配。因此需要强化对通道业务、委外业务的约束和清理,推进金融去杠杆,降低期限错配风险。通过监管引导表外业务“脱虚就实”回归本源,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发展,落实国家产业政策,拓展多元化的盈利模式,防止资金只在金融业“体内循环、空转套利”,保证金融业健康、有序、稳定地成长。

(三)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充分揭示业务风险

由于表外业务信息披露质量不高,造成风险隐蔽性强,因此亟待完善表外业务信息披露制度。金融危机后,发达经济体对信息披露做出了更高的要求。比如美国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要求场外衍生品交易各方向监管机构提供有关交易的情况,从而提高衍生品的透明度。我国的监管当局可以出台更为详细、有效的表外业务信息披露相关制度,并对信息披露不合格的银行追责。通过制度约束使表外业务总体情况以及单项表外业务的规模、结构、风险状况等信息得到充分披露,真实地反映表外业务的发生过程,展现经营全貌。一方面让市场主体更为详尽地了解银行表外业务的真实情况,另一方面高质量的信息披露也为表外业务的穿透式监管与金融综合统计提供可靠信息,有利于监管当局及时掌握我国金融业表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和风险状况,提前做好相关准备。

(四)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应对外部环境压力

规范表外业务不仅要从监管等外部环境的建设入手,商业银行也应该有所作为。为控制风险,应对外部环境压力,商业银行需要做好全面风险管理,建立完备的风险管理制度。表外业务的创新和发展一定要满足合规、合法的前提,以“控险增效”为原则,建立与之匹配的业务规则、风险监测系统、核算系统、信息交互系统等,严防投机行为,并按规定向管理者、投资者和监管机构充分披露相关业务运行情况;严控业务人员风险敞口头寸,加强业务部门内部相互制约,落实后台监督;强化中后台风险管理评估,建立完善的金融风险计量模型,如可以推广各银行、基金和其他金融机构广泛采用的VaR(在险价值)方法,向管理层直观地展示目前业务总体风险状况,并且完成回测以检验计算的精确性。

四、结论

尽管商业银行表外业务可能带来较大风险,但是这并不能否认它仍有得天独厚的优势。表外业务不是洪流猛兽,如果加以审慎地监管、正确地引导和严密地管理,则会大幅增强商业银行综合竞争力。自2008年的金融危机以来,各国普遍通过制度改革来强化监管,引导表外业务合法、合规、合理发展,避免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继续游离于监管之外。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世界上并不存在最佳的金融监管体系,应当结合国情,探索出适合我国的监管实践路径。监管层需要不断地更新监管理念、完善监管制度、丰富监管手段,防患于未然,避免像美国的监管改革一样走“危机——改革——危机——改革”的路。从银行自身的角度而言,也必须重视表外业务相关管理制度的建设,审慎经营,否则这些游离于资产负债表外的业务可能会给商业银行带来致命的打击。

参考文献:

[1]Basel Committee on Bcmking Supenision.Basel Ⅲ:A global regulatory framework for more resilient banks and banking systems[Z],2010.

[2]姜纬.金融衍生市场投资:理论与实务[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1996.

[3]黄志凌.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属性、风险与监管研究[J].金融监管研究,2016(12).

[4]田颖.我国商业银行金融产品创新的现状、问题及对策研究[D].开封:河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4.

[5]缪春霞,李林.表外业务是商业银行新的效益增长点[J]. 金融理论与实践,1997(6).

[6]虞旦.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发展及风险控制探析[D].上海:复旦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3.

[7]吴艳艳.美国金融危机后金融监管改革及其启示[J].生产力研究,2011(2).

[8]侯志茹,陈俊杰,王子良.国外商业银行表外业务风险管理的经验[J].银行家,2017(1).

[9]廖凡,张怡.英国金融监管体制改革的最新发展及其启示[J].金融监管研究,2012(2).

[10]黄志强.英国金融监管改革新架构及其启示[J].国际金融研究,2012(5).

[11]卡思伯森,张陶伟,彭永江.金融工程——衍生品和风险管理[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12]冷丽君.我国商业银行表外业务的风险计量与管控[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13]张俊清,王佃凯.银行表外业务监管的国际经验[J].银行家,2017(2).

[14]杨松,王勇.金融危机以来欧盟银行监管体系的发展[J].金融法学家,2010.

[15]王胜邦.后巴塞尔Ⅲ时期资本监管改革:重构风险加权资产计量框架[J].金融监管研究,2015(2).

[16]刘凤元.金融衍生品表外业务对银行风险影响的国际经验与借鉴[J].金融与经济,2008(2).

[17]赵岩.美国银行表外业务风险财务分析模式[J].金融会计,1999(4).

[18]李芳.国内外商业银行表外业务比较分析[D].成都:西南财经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19]孙冰.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D].哈尔滨:哈尔滨商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3.

[20]许敏,贺磊,杨龙.国际大型银行表外业务发展及启示[J].国际金融,2016(9).

[21]European Central Bank.Opinion of the European central Bank on New Measures Strengthen Financial Supervision[EB/OL].www.ecb.europa.eu,2009.

[22]Clifford Chance.A brief overview of the Financial Services Act 2012 and the new UK financial regulation framework[EB/OL].http://www.cliffordchance.com/publicationviews/publications/2013/03/a_brief_overv iewofthefinancialservicesac.html,2013.

[23]Alistair McConnachie.A History of Banking Regulation in the UK[EB/OL].http://prosperityuk.com/2009/07/a-history-of-banking-regulation-in-the-uk/,2009.

猜你喜欢
商业银行银行监管
商业银行资金管理的探索与思考
关于加强控制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探讨
消费导刊(2017年20期)2018-01-03 06:27:21
10Gb/s transmit equalizer using duobinary signaling over FR4 backplane①
保康接地气的“土银行”
“存梦银行”破产记
监管
我国商业银行海外并购绩效的实证研究
银行激进求变
上海国资(2015年8期)2015-12-23 01:47:31
监管和扶持并行
中国卫生(2015年7期)2015-11-08 11:09:52
我国商业银行风险管理研究
当代经济(2015年4期)2015-04-16 05:5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