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骏
(江苏开放大学,江苏 南京 210017)
教育活动是一种价值活动,从教育发展的历史来看,对教育价值有着不同的要求,如政治价值、经济价值和宗教价值等。近年来,人们对教育重要性的认识,一改过去那种教育与政治紧密结合的倾向,侧重从经济效益、科技进步等功利价值上探讨教育的功能。因此,在教育政策制定、经费投入、专业设置、人才选拔等方面,无不凸现出这种以经济效益来衡量一切的特点。诚然,教育的经济价值是巨大的,但教育还有一些更为基本和重要的功能,那就是教育的伦理价值,它是社会稳定的重要基石,重视和提升教育的伦理价值,对于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从教育与人的发展来看,古今中外的教育家历来都有论述。虽然在不同历史阶段和不同阶级的教育中,具体要求和内容有所不同,但“为了社会的发展”、“为了个人的发展”是教育自产生以来的两个根本价值取向。
对于教育的价值而言,无论是“为了社会的发展”,还是“为了个人的发展”,教育价值的实施要体现在人的培养上。教育为生产服务、为经济服务、为政治服务、为文化服务等等,主要是通过培养人这一职能来实现的,人是实现教育价值的载体。教育的过程,也就是体现、提高人的价值的过程。人不仅是自然的人,而且是社会的人,人是自然实体,更是社会实体。从价值形成上看,人的价值是在社会劳动中形成的,只有获得了劳动创造能力,为社会尽职尽责做贡献,才能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才能得以实现人生的价值。达到这一切离不开教育,只有依靠教育,每个人的德、智、体和知、情、意才能得到和谐发展。
随着社会的发展,教育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越来越突出。这主要表现为,当今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教育,有的希望借助教育的力量来提升本国的实力,有的国家则想借助教育,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走上繁荣富裕之路;而每个社会成员则需要通过教育这条途径,完善自己、发展自己、改变自己乃至整个家族的命运。
科学地规定教育的培养目标,并在教育过程中贯彻执行,是办好教育的首要问题。一切教育政策的制定,一切教育活动的安排都要服从培养目标的需要。确定培养目标,要依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人自身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随着社会经济政治制度的变化而变化,随着时代的发展和人的发展而变化。
现代人对教育的基本观念之一是每个人、每个阶级都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这一理念既是在人人平等的民主社会政治理想导引下形成的,也是现代社会内在要求的必然结果。教育公平已经成为社会公平的重要组成部分,因为它最有可能从根本上改善弱势群体的处境。
现代社会随着科技和经济的发展,就业门槛日益提高,越来越多的人需要接受更多的正规的学校教育。学校教育不仅对于每个谋求社会晋升的人来说是必经之途,而且也成为任何步入社会的人必需过的一关。多年来形成的传统观念认为,只有学校中传授的知识才会被社会视为“法定知识”,学校之外的任何社会群体及个人在知识传授的权威性与力量上均无法同学校相抗衡。另一方面,由于学校系统的扩展,二十年来的连续“扩招”,受教育者的人数不断增多,因此,就业的教育条件越来越高。随着雇主的招聘,晋升职员条件的层层加码,因争夺优质教育资源而引起的冲突也愈演愈烈,公众对公平教育需求的呼声也愈来愈高。
我国的教育发展由于多种因素的制约,教育中的不公平现象还很突出,短时间里要完全改变这种状况还很困难,但它作为教育目标的重要内容,必须受到全社会的重视,努力创造条件,确立教育公平作为国家教育政策的基本价值取向,并以此为指导,发挥导向功能,调整、改革我国的教育制度。
教育是实现人类平等的“精选”工具,它的作用比任何其他人类的发明都要大得多。因此,教育活动始终以人的发展为向度,具有深厚的伦理内涵。
影响人的发展因素,通常认为有遗传、环境与教育三因素,也就是先天与后天两个方面。遗传素质通常是指人们与生俱来的一些生物性的特征,如有机体的内部及外部构造、体态、感官和神经系统的特点等等,这些先天素质,提供了人的发展可能性,这种可能性是人的发展的前提条件,要使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还需要通过后天的环境和教育的影响。环境因素,从其最广泛的意义上讲,就是环绕着人们周围的一切生存条件,它包括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在影响人类发展的三大因素中,遗传、环境因素往往是个人能力难以改变的;人的生理素质,智力状况天生是有区别的,客观环境也不因个人的主观意志而变化,仅凭个人的力量是无法把握的;唯有教育,是可以凭借个人努力而能走得通的一条路径。不论家庭背景怎样,天赋条件如何,都将在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中,通过自身的努力,弥补缺陷,发展自我,获得人生的发展机遇。
教育对于个体来说是一种特殊的影响形式,它不同于一般环境的自发影响。它是通过学校这一最有组织的形式对人们进行有计划、有组织地施加影响的活动。这种活动由受过专门训练和有经验的教师进行,能够依据科学的方法,把遗传素质和环境的影响,导向积极的有利于受教育者健康成长的方向,因此教育平等问题就成了人们关注的焦点。
教育公平之所以越来越受到关注,其根本原因是我国当前教育中伦理精神缺失现象突出,其焦点问题表现在教育投入不足,教育资源配置失衡,阶层差异加剧教育公平的表现等方面。这一切要在较短的时间里解决是比较困难的,但有效的发展开放教育,可以较好的弥补当下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教育资源配置失衡是教育公平恶化趋势的主要表现。20 年来,各级地方政府直接负责基础教育经费筹措工作。鉴于各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各地区教育投入存在较大差距。在设备投入上东部地区明显高于中西部地区,就是在同一个地区,由于学校的品牌不同,各校筹措经费的渠道不一样,重点与非重点之间的差异也很大。
由于经费投入的不同,教育质量也随之变化。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教育资源要素会自发地转移到优质学校,而丰厚的待遇也很容易吸引高水平的教师,而一些贫困地区教师流失严重,难以引进优秀的人才,这些很容易形成了基础教育的马太效应。农村不发达地区的教育质量远远低于城市和发达地区,面对统一的高考分数线,欠发达地区的学生不可避免地处于劣势,这种不在一个起跑线上的所谓机会均等,结果只能形成事实上的不平等。据国家相关课题组调查显示,近年随着学历的提高,城乡差距逐渐拉大。
教育是准公共产品。根据《教育法》的规定,公民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不受财产条件的限制,当然更不应因地区、户籍、出生地而使“平等受教育机会”被剥夺。中国是大国,地区间、城乡间的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着巨大的不平衡,在执行相关政策时,实行一定的照顾、倾斜,这是可以理解的,但这种政策性的照顾应该偏向弱势群体,而不能公然偏向身处大城市的考生。这样做的结果,就使得教育失去了传统价值系统赋予其的伦理道德色彩,而人为的拉大了贫富差距。
开放教育的优势,可以让更多的考生享有教育这种准公共产品,财产状况的限制,当然更不会因地区、户籍、出生地而被剥夺“平等受教育的机会。开放教育这种形式更多的是照顾弱势群体,而不是身处大城市的考生。
不同社会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对教育公平的实现具有强烈的影响,加剧了教育公平的恶化。一方面,非义务教育费用的增加使得许多城乡贫困儿童因学费高而被排斥在外;另一方面,由于经济利益,各种教育资源自发地转移到优质学校,经济欠发达地区的高素质教师流向发达地区。显然阶层收入差异使低收入阶层无法平等地获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而中高收入阶层借助于自身的经济实力,通过缴纳择校费、赞助、迁移户口等形式进入优质教育体系。在现实生活中,尽管机会对所有人都是平等的,但阶层收入差距导致机会的不均等。
诚然,阶层差异是一种客观存在,由于它的存在,社会就必然客观存在着经济、社会地位等方面的巨大不平等,而教育就是为改变这种不平等而“精选的工具”。教育可以给人提供公平竞争、向上流动的机会,帮助弱势者摆脱他出身的那个群体的局限,能够改善生存状态,减少社会性的不公平。开放教育制度的设计,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维护社会公平,将教育资源向弱势群体倾斜,而不是任其自然,人为地制造差距与不公。
多少年来,教育公平一直是人类梦寐以求的方向和目标,但决定教育变革历史走向的根本原因不在教育,而在社会。中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低,特别是地区间、城乡间发展不平衡,这种不平衡短时间难以解决,教育机会不均等的状况也会长期存在,因此解决教育不公平的问题将是一个长期过程。然而社会主义的性质,社会主义现代化目标又要求我们必须认真对待这个问题,必须化大力气发展开放教育,逐步解决不公平问题,否则不利于经济发展,更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