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焕新+覃琳方
摘要:《茵尼斯弗利岛》是叶芝早期的著名诗歌,吸引了众多译者的青睐。本文选取了裘小龙和施蛰存两位譯者的译本,以系统功能语言学及物性理论对这两个译文进行对比分析,研究译文对原诗的忠实性,同时证明系统功能语言学对翻译的指导作用。
关键词:及物性;《茵尼斯弗利岛》;对比研究;诗歌翻译
《茵尼斯弗利岛》是爱尔兰诗人W.B.叶芝创作的一首著名的诗歌,独具浪漫主义的华丽风格,营造梦幻般的氛围。本文从系统功能语言学及物性的角度探究叶芝的《茵尼斯弗利岛》,并从众多汉译本中选取了裘小龙先生和施蛰存先生两位名家的译本进行对比分析,找到与原文的贴切和不足之处,证明系统功能语言学对翻译的指导作用。
一、系统功能语言学的及物性理论
在系统功能语法中,经验功能由多个语义系统构成,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及物性(transitivity)系统,其作用是把人们对现实世界和内心世界的经验通过若干个过程(process)表达出来,并指出过程中所涉及的参与者(participant)和环境成分(circumstantial element)。M.K.Halliday把这些过程分为6类:物质过程(material process)、心理过程(mental process)、关系过程(relational process)、言语过程(verbal process)、行为过程(behavior process)和存在过程(existential process)[1]。环境成分主要是提供有关过程事件的时间、空间、方式、伴随等对过程进行补充。合理、丰富的环境成分可以丰富过程意义,起到渲染氛围、感染观众的作用。[2]
二、《茵尼斯弗利岛》的及物性分析
《茵尼斯弗利岛》是叶芝用浪漫绮丽的自然风光、宁静祥和的生活氛围营造出的理想中和谐国度。着重抒发了自己的理想,虚构了一个自己的理想世界与现实世界形成鲜明的对比,从而达到对现实进行批判的目的。表现了“回到大自然”的思想,追求完美的理想,赞美大自然,把茵尼斯弗利岛作为精神的寄托。
本诗中,物质过程、关系过程和环境成分出现的次数最多,这是形成诗歌语篇画面感、影像感突出的原因之一。
物质过程表现叙述功能,运用目标(goal)来表现行为的对象,与行为者(actor)、动作共同完成了叙述的整个过程[3]。(1)物质过程中以人为行为者。第一节中,“I”是所有动作者的执行者,诗人运用了arise,go,build,make,lived这些表现物质过程的动词,表现了诗人要离开世俗,去建立自己想象的美轮美奂的世外桃源--“Innisfree”。第三段,“stand”执行地点为“roadway”和“pavements”,这些出现在文明社会上的事物,一瞬间把诗人从想象中拉回现实,幻想破灭,体现了诗人的无可奈何的心情,与首段形成了强烈对比。(2)以抽象事物为行为者。第二节中,“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中“peace”是行为者,把抽象词与动态词“come”联系起来,具体化、形象化地表达了诗人对美好生活的期待之情。(3)以客观事物作为行为者。“cricket”和“the water”都是大自然里最常见的事物,诗人赋予其动作拟人化,生动形象地表现自然事物的美,反衬出诗人陶醉于这超脱的自然仙境中。
原诗运用了2个“I hear…”形成了心理过程。这两句中,“I”是感知者(senser),感知的现象(phenomenon)是“the water lapping with low sounds by the shore”和“it”,均表达湖水轻拍湖滨的声音。湖水给人一种平静安详、超然物外、远离喧嚣的感觉,即使身处于冰冷的人行道上,也能渐渐消散由喧闹生活产生的紧张、疲惫感,并久久留在心底。
在关系过程中,主要是反映事物间的关系。在第一节中,“I”是“have”的载体,属性则是“nine bean rows”和“a hive”。第二节中,“I shall have some peace”,“There midnight's all a-glimmer,and noon a purple glow,And evening full of the linnet's wings.”有三处过程是省略is,其载体为“there”,关系动词“have”的属性在第一节中是具体事物,说明诗人已经想好该如何度过日子,做自己想做的事,没有约束;而第二节中则为抽象事物“peace”,代表一种静谧的意境,告诉读者每个人心中都会有一方净土,都能在这找到归属感。第二节3、4句的属性是“glimmer”“purple glow”和“linnet's wings”,在此说明湖岛的景象千变万化,不同时段给人不同的视觉冲击,侧面烘托自然的真实,与现实的“丑陋”形成对比。
环境成分在全诗中比例最高,提供有关过程事件的时间、空间、方式、程度、伴随等对过程进行补充,使读者越发深入情境之中,渲染氛围、引起共鸣[4]。第一节中,只有“now”是表示时间的环境成分,其余都是表空间含义,如“there”“a hive for the honeybee”和“in the bee-loud glade”。交代了诗人进入想象的时间地点,给读者画面感,让读者也跟随诗人的脚步深入情景之中,体验这宁静美。第二节中,“for peace comes dropping slow”表示方式,表明“peace”一定会到来,只不过是慢慢到来;而“from the veils of the morning to where the cricket sings”表明宁静是深入自然各处的。第三节中,“always night and day”和“deep hearts core”两处的叙写,把过程相联系,联系的中介是“low sounds by the shore”,这声响会一直留在诗人心底,无论他是在“roadway”还是“pavements”更加强烈的表现诗人对湖岛的欲罢不能、挥之不去的感情,也深深吸引了读者的眼球、引人遐想。
三、两个译本的对比研究
本文选取了裘小龙和施蛰存两位译者的译本,简称为裘译、施译,以系统功能语言學及物性理论对这两个译文进行对比分析,研究译文对原诗的忠实性。
第一节诗中,裘译和施译在及物性过程上与原文差异不大,主要以物质过程和环境成分为主,但各有偏重。第1、2句裘译为“我要起身走了,去茵尼斯弗利岛,用泥土和枝条,建造起一座小屋”去掉了所有的环境成分,保留了物质过程,能够使事件发展过程清晰的表达出来,把动词“用”和“建造”放于短句之首,使语气生动活跃,更有利于突出诗人的主动性,却忽略了环境的渲染作用,不利于读者加强画面感;而施译为“现在我要动身了,去到茵尼思弗梨,在那儿用泥土和茅茨盖一间小屋”既保留了物质过程又增加了环境成分,使句子富有色彩,把读者引入环境中。无论在西方文化还是东方文化中,泥土和小屋都带有一种隐居的意味。土,是构成自然的基本元素,代表着大自然;而小屋是用泥土和枝条筑造的,也象征着与自然的融合;在大自然的怀抱下,小屋成为一个安逸之处,虽然无比简约,但给诗人带来无限的静谧和安稳。转而到第3句,裘译为“我要有九排云豆架,一个蜜蜂果”与原文几乎一致,把关系过程的归属性加入译文中,与上下文相联系。“九排云豆架””一个蜜蜂果”中数量词的准确出现,暗含了诗人对这种世外生活的假想,这是由于叶芝从小深受梭罗《瓦尔登湖》的影响,有志于远离尘嚣,过自食其力的简单生活,在孤寂中更接近大自然,体验人生的意义。而施译为“我将在那里种九亩豆,又养一箱蜜蜂”把关系过程译为物质过程,与原文在很大程度上不相符,只注重强调诗人行动上的过程,不注重与上下文内容相联系,在及物性上与原文有所偏差。尾句,裘译为“在林间听群蜂高唱”增添了心理过程,反映诗人当时的内心活动,作用于群蜂高唱上。在画面表达上用拟人的手法把蜜蜂形象化,描绘出蜜蜂成群飞舞、自得其乐的嬉戏场面,增强画面感。但从及物性角度上却无中生有,加入个人主观意念,限制了读者的想象空间,没有忠实原文。而施译为“孤独地隐居在蜂鸣营营的林间”没有掺杂其他过程,符合原文,把“林间”和“蜂群”这一动一静的结合,让首节诗整体上有动有静、动静结合,达到一种平衡状态,表达诗人远离物欲横流的所谓的现代社会,回归自然与追求宁静的心理愿望。从第一节译文整体来看,除了与原文过程不相符的诗句外,裘译更倾向物质过程的使用,忽略环境成分的使用,不能形成丰富的画面环境;而施译在运用过程上相对贴合原文,既说明诗人的逻辑动作,又加入一定环境的渲染,更利于读者想象。
第二节诗中,第1、2句裘译基于原文,运用了关系过程、物质过程和环境成分来进行翻译。句首译文采用了重译法,起到了强调作用,强调“安宁”是诗人所追求的,原文把“peace”暗喻为水珠,水珠也是自然雨露滴落的现象,也象征着安宁也会慢慢到来。这一处译为关系过程,加强了两句诗的联系。环境成分“晨曦的面纱”其实是清晨的云雾,把抽象事物具体化,栩栩如生、生动形象。而施译第2句为“到那有蟋蟀歌唱的地方”增译了“有”这一关系过程,与原文有所差异,会使读者在理解诗句上有所偏差。到第3、4句时,施译又略比裘译好。施译为“那里夜半只是一缕微光,正午是一片紫色的闪耀,而暮色中充满了红雀的羽翼”增加环境成分,使关系过程与句子意思更加融合。把“a glimmer”译为“一缕微光”,“a purple glow”译为“一片紫色的闪耀”形成了对比,微光是由于月光较弱映射在湖水上,一片波光粼粼;然而正午阳光耀眼,把湖水映射成金灿灿一片,在视觉上维持平衡,达到一种和谐。裘译为“午夜一片闪光,中午有紫霞燃烧,暮色里,到处飞舞着红雀的翅膀”这里诗人用午夜、中午、暮色里三个时间(环境过程)来形成一种平行结构,巧妙的涵盖了一天的时间,在这宁静的生活不会受到外界打扰,田园般的生活与自然同在。然而末句却把关系过程译为物质过程,强调动作性,“歌唱”行为者是“蟋蟀”,“飞舞”是“红雀的翅膀”拍打的形象描写,画面感易被带动,加上环境成分“暮色”“到处”的渲染,表面上好像诗人在描写自然界中可爱的小生灵活泼的形象,实际上却暗含了一种急躁的心情:无论是蟋蟀发出的声音还是红雀扇动翅膀的频率,都是急促的,在仙境一样的茵尼斯弗利岛似乎也会使诗人感到阵阵不安。这一前一后、一上一下的对比,更能说明诗人心中对“丑陋”的现代社会的摒弃和对小岛的保护。但与原文只有关系过程不符,虽画面效果增强,却不突出与上文的联系,没有忠实原文。
第三节诗中,诗人从想象中回到现实,形成了强烈对比。总体上两个译文都只有心理过程、物质过程和环境成分,与原文几乎没有差异,但译者在选词上各不相同,往往产生不同的意义和效果。首句,裘译为“因为我总是听到”,其中“for always night and day”译为“总是”增译了心理过程动词“听到”,在及物性上与原诗不符。接着运用重译法,强调“我”听到那湖水拍打湖滨的声音将永远留在心底。施译虽在过程上符合原文,却在意思表述上过于繁琐,例如把“for always night and day/I hear the water lapping with low sounds by the shore”译为“因为整日整夜地,我常听得湖水拍岸的微声”使句子不够凝炼,让读者读起来别扭,不易吸引读者的兴趣。“arise”起身在诗中出现两次,首尾相呼应,传达了诗人被平庸、喧嚣的现实压得喘不过气来,急欲摆脱这种状态。“湖水”总能让人找到一种平静,而“lapping”译为“轻轻拍打”在表现声响的同时流露出一丝单调、焦躁的意味,表达了诗人希望自己能够远离喧嚣,回归宁静的思想感情。最后两句诗,两种译文与原文一一对应,是整首诗节中最贴合原文的及物性分析,更能体现诗人的中心思想。如“灰色的人行道”与“紫霞燃烧”在视觉上形成强烈冲击,现实的压抑与湖岛的梦幻,隐晦地强调了诗人在结束想象之后感受到现实的冷酷,表示对社会现实的憎恶。但湖水中的声音却留在了心灵深处,消除了那一丝的憎恶感,让心灵重新回归了平静,说明诗人即使站立在城市冰冷灰暗的人行道上,心绪却留在茵尼斯弗利岛那如诗如画的美丽仙境里。
四、结语
通过本文对两个译本的对比研究分析,由于译者处于不同的社会背景和理论背景下,他们的译本会存在一些差异,翻译特点也各有千秋。但从及物性分析角度,相对于施蛰存的译文而言,裘小龙的译文更遵循于原文及物性过程,忠于原文,使读者赏心悦目。通过本次研究也证明了系统功能语言学对翻译的指导作用。
参考文献:
[1]朱永生,严世清,苗兴伟.功能语言学导论[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4:138-144.
[2]纪燕.歌词《兰亭序》的及物性分析[J].沈阳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5):632.
[3]胡壮麟.语言学教程[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326.
[4]闫龙珠.从及物性过程理论角度分析《菊花台》歌词[J].英语广场,2015(1):63.
(作者单位:辽宁对外经贸学院外国语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