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近视眼散瞳检影验光方法的探讨

2018-01-19 11:36:46王宝石
健康大视野 2018年20期

王宝石

【摘 要】近些年来有关数据显示我国儿童近视眼的概率逐渐增加,而儿童近视之后需要尽快的到医院进行散瞳检影验光。文章介绍了某医院儿童近视患者的观察过程,介绍了观察对象和方法,并给出观察结果,对观察得到的结论进行讨论,希望能够给有关医师以启发。

【关键词】儿童近视;散瞳检影验光;验光方法

【中图分类号】R778.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0019(2018)20--01

1 前言

为了缓解儿童近视发病率越来越高的问题,同时提高儿童对于自己眼睛和视力保护的意识,一般医院会采用检影验光法来对儿童视力进行矫正。检影验光有着很多的具体实施方法,但是一般都是使用阿托品来对睫状肌进行麻痹,这种方法有着操作步骤多且作用时间长等一系列弊端,有一些儿童甚至出现了明显的副作用,不是所有年龄段的儿童都适合使用这种方法,因而文章对其进行探究。

2 散瞳验光

散瞳验光是指缓解眼部肌肉因长时间过度紧张而出现的疲劳问题来检查眼睛的屈光状态。散瞳验光一般使用药物来完全麻痹眼睛睫状肌,使其失去了调节作用之后进行验光。之所以使用这种方法是因为青少年的眼睛有着过强的调节能力,验光的时候如果不进行散瞳验光,就会导致睫状肌表现出强烈的调节作用来让晶状体变凸,就不能够剔除假性近视的成分,进而会影响到验光结果。

3 研究对象和方法

文章从门诊患者当中的近视眼患者当中随机抽取90位年龄在4到16周岁之间的患者,共180眼,检测报告显示145眼是没有伴随其他症状的近视,另外35眼伴随散光。将90位患者分为三组,第一组4-9周岁之间,第二组10-14周岁之间,第三组14-16周岁之间。先使用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来对每个患者进行滴药,每五分钟进行一次且连续进行四次,最后一次滴眼再过二十分钟之后对各组患者进行检影验光并记录下来得到的结果,等患者的瞳孔已经恢复至平时状态之后再进行阿托品滴眼,每天进行三次,连续三天后进行验光,将每次得到的结果进行记录。每次进行验光的时候,需是由同一个医生进行的,如果是每次验光都由不同医生进行,则可能会因为医生不了解情况而导致出现了误差进而影响了结果。结果以第一次验光或得到的屈光度作为基准,要求使用的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不超过用阿托品验光结果0.5D才能够满足要求,如果大于这个数值则不符合要求。试验当中如果有散光患者则将散光的屈光度加入到近视屈光度当中去。随后选择30位患者作为第四组,该组患者年龄在10-14周岁之间,使用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用相同的方法检查,但是验光时间在20分钟和60分钟之后,对比两次验光结果,患者如果两次屈光度之间差值小于0.5D则认为是合格的。

4 结果和讨论

結果显示第一组的结果符合要求的有31眼,符合率为 51.67%,第二组的结果符合要求的有54眼,符合率 90%,第三组的结果符合要求的有57眼,符合率 95%。统计学分析,第一组与第二组、第三组有非常显著差异,第二组与第三组之间差异不显著。第四组的结果符合要求的有57眼,符合率 95.00%。验光主要的目的在于对眼睛屈光度的具体状态和程度进行分析,进而制定出来符合患者实际情况的治疗方案来帮助患者更好的进行恢复,并更健康的保护眼睛。验光的具体方法包括很多,如果按照目的分类则可以分为大概的三个类型,诊断型验光、配镜型验光和普遍调查验光。其中诊断型验光是医院常用对患者进行恢复性治疗的方式,配镜型验光是青少年患者最常使用的验光,普遍调查型验光则是对近视进行防治时使用的验光方法。如果按照验光的方法进行分类则可以分为大概的四种。第一种是主观验光,是根据患者和医生的沟通,通过患者对视力表主观判断来查出患者的屈光度,这种验光方法适合成年人且患者眼睛没有眼病的情况,第二种是客观验光,不需要患者与医生沟通,由医生检查判断患者的屈光度,这种方法适合少年儿童,一般用散瞳验光来检查,第三种和第四种是动态验光和静态验光。文章中使用的方法属于客观验光,配镜验光法。人眼睛的调节能力发挥过程是有着一定的规律的,一般是年龄越大眼睛调节能力越弱,文章使用的散瞳验光原理在于使用药物对患者的睫状肌进行麻痹,然后进行检影,这一过程中使用的药物最多的是散瞳剂,而快速散瞳剂的主要构成一边是0.5%的托品酰胺,和0.5%的新福林。两种成分构成的散瞳剂已经应用了30多年,有着比较先进的配套技术和临床经验,一般使用这种药物进行实验会比较安全,这两种构成的成分功能有所不同。托品酰胺主要是抑制副交感神经,而新福林则是让交感神经处于兴奋状态,其作用到的副交感神经主要体现在肾上腺素当中,能够让睫状肌快速的进入到麻痹状态当中并在之后快速的恢复回正常状态,因而能够有着比较短的试验周期,在短时间内获得到想要的实验数据。另一种是慢速散瞳剂阿托品。通过实验我们可以看到第二组和第三组患者使用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的同时使用阿托品没有出现十分明显的差异,而第一组实验却有了十分明显的差异。这主要是因为人眼的调节力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降低,10岁之前的儿童用复方托品酰胺眼液不能充分放松睫状肌,仍然保留部分调节力,而使客观屈光度比真实屈光度大,影响检查结果。现在小学生的课业压力也比较大,有孩子家长不愿意采用阿托品验光,有些医生有时也会对10周岁以下的儿童使用复方托品酰胺眼液散瞳验光,这样就会导致验光结果和眼睛的真实结果有差别,进而配出不适合的眼镜度数。从第四组观察结果中可以看出,若使用复方托品酰胺散瞳剂,则5分钟进行一次滴续四次,20分钟之后进行验光是最佳选择。一小时进行验光则不仅屈光度不会改善,还会所有增强,这是因为药物的作用时间比较长,药物功能没有充分发挥的时候眼睛已经开始恢复了调节功能。第一组患者的年龄相对来说比较小因而具有更加强的眼睛调节能力,所以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没有起到理想的麻醉效果。所以配镜过程中应当按照患者的年龄来选择更加适用的散瞳剂,10周岁以上的患者使用复方托品酰胺滴眼液,10周岁以下的患者使用阿托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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