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静
(青海省海西州天峻县畜牧兽医工作站 817299)
动物检疫工作直接关乎肉类食品能否顺利的流入市场中,对食用者的健康保障方面有极大作用。不过我国当前动物检疫工作在实际开展过程中依旧存在很多问题,这些问题的存在严重影响肉类食品安全。因此,相关部门必须得加强重视,采用各种方法来有效提升动物检疫工作的水平。
动物检疫工作对于技术方面的要求很高,所以检疫部门一直都缺乏专业性的人才。然后就是动物检疫工作的法制性也是很强,不过我国当前有关于这方面的法律法规不够完善。这些问题的存在直接导致检疫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普遍偏低,不能及时发现动物检疫中存在的问题,导致出现大量检测问题。
我国在动物检疫方面虽然颁布了很多法令,不过针对性比较差,使得动物检疫工作不能很好地得到落实[1]。还有的地区只负责收费,而对检疫工作却不管不顾。同时我国动物检疫工作的监督机构不够规范,使得很多地方的动物疫情监督只是流于形式。这些都是因为动物检疫制度不够完善,并且责任也没能落实到个人,一旦发生问题,各个部门都是相互推卸责任。
很多地区的动物检疫工作都存在从业人员素质低及软硬件设置落后等问题,这些情况的存在会产生极为严重的隐性疫病。此外,执法监督机构的责任意识十分淡薄,导致很多疫病都没能及时检测出来。面对群众的举报也是只做表面功夫,或者是直接忽视,这也就给动物检疫工作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动物检疫部门必须得不断地引起专业性强及素质比较高的人才,然后对现有的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性培养,以此来有效的保证检疫工作流程的规范性。除此之外,还应加强对上岗人员的监督,必须得保证每一个技术人员都是带证上岗的,只有通过执法机构的严格审查才能做好动物检疫的相关工作[2]。然后就是在培养技术的同时,还应加强工作人员责任意识方面的培养,以此来有效的保障检疫人员更好地满足检疫工作的各种需求。
动物检疫工作顺利开展的最为基础的条件就是硬件设备,只有有效保证检疫设施的完善才能准确监测出动物存在的各种疾病。因此,检疫部门必须得积极地引进各种先进设备,定期安排相关员工进行专业化的学习,以此来有效地提升其检疫水平,进而更好的控制动物传染病的进一步传播。
首先,政府在进行法令颁布时必须要结合动物检疫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出针对性的法令,对于一些不法现象应严厉打击。然后就是需要完善我国现有的动物检疫监督制度,规范化相关的监督机构,使他们能认真履行好自己的职能。最后是需要加强各个部门之间的合作交流,以免在出现综合性比较强的动物检疫时间,各部门都是相互推诿,只有这样才能促使动物检疫制度更加完善。
在实际检疫过程中,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当某些疫病没能及时检测出来而引发严重后果时,执法监督机构必须得对其加强重视,然后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制定出有效的解决措施,绝对不能怕担责任而不去管[3]。此外,在遇见群众举报时,工作人员也应积极主动,而不是抱着消极的态度去敷衍。充分利用好法制建设,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人员的能力及责任意识培养,对于违法行为必须得严厉的进行打击。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动物检疫工作中依旧存在从业人员素质低、软硬件设施较为落后及相关制度不够完善等问题,进而导致很多地方的动物检疫工作不能正常开展,极大危害到食用者的身体健康。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就得积极引进检疫工作方面的人才,而政府则应加大政策方面的扶持力度,提升执法监督人员的能力及责任意识。只有这样才能将动物检疫工作切实的落实,有效保障肉类产品的质量安全,使人们能吃到放心的肉类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