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洋与渔业》记者 孔一颖 通讯员 粤海渔/文
茂名市海洋公园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和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规划》将广东省沿海划分为八大湾区,并提出,到2019年八大湾区率先建立“湾长制”,到2020年基本形成滨海生态公路,串联起14个沿海城市和各旅游景区。
《规划》提出,根据《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以海岸线自然属性为基础,结合开发利用现状与需求,将海岸线划分为严格保护岸线、限制开发岸线和优化利用岸线三种类型。规划将广东省岸线划分为484段,对海岸线及其两侧保护与利用实施网格化管理。
第一种类型是严格保护岸线。针对自然形态保持完好、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显著的自然岸线以及军事设施利用的海岸线划定,主要包括优质沙滩、典型地质地貌景观、重要滨海湿地、红树林、珊瑚礁等所在岸段。广东省大陆海岸线共划定严格保护岸线1583.6千米,占总长的38.5%,共202段。
第二种类型是限制开发岸线。针对自然形态保持基本完整、生态功能与资源价值较好、开发利用程度较低的海岸线划定。广东省大陆海岸线共划定限制开发岸线1131.9千米,占总长的27.5%,共129段。
第三种类型是优化利用岸线。针对人工化程度较高、海岸防护与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的海岸线划定。广东省大陆海岸线共划定优化利用岸线1398.8千米,占总长的34.0%,共153段。
根据自然地理特征以及海洋开发、功能定位的差异,《规划》提出,将广东省沿海划分为柘林湾区、汕头湾区、神泉湾区、红海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海陵湾区、水东湾区、湛江湾区等八个湾区;以湾区为单元,按照区位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统筹珠三角和粤东、粤西两翼的协调发展,提升湾区发展水平,明确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态保障要求,构建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新格局,做到“一张图”管控海岸带。
《规划》将选择汕尾品清湖和茂名水东湾等区域开展“湾长制”试点,加强“河长制”和“湾长制”的衔接,到2019年在《规划》所涉及的八大湾区率先建立“湾长制”,到2020年在广东省近岸海域全面建立“湾长制”。所谓“湾长制”,它的核心是构建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主要任务包括:建立明确工作机制和组织体系,分级设立“湾长”,列出各部门、各地区责任清单;制定管控陆海污染物排放、强化海洋空间资源管控和景观整治、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与修复、防范海洋灾害风险等领域的行动计划,列出目标任务清单;强化执法监督,建立考核问责机制,将“湾长制”的实施纳入党政领导干部考核体系。
根据《规划》,广东将整合海岸带陆域和海域自然资源,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形成“南海镶带,岭南丝路”,打造广东最有魅力的滨海休闲带。《规划》提出,建设东起饶平县大埕镇,与福建诏安铁炉岗接壤,衔接粤闽沿海大通道,西至廉江市高桥镇,与广西合浦山口镇交界处,与国道G228相交的广东滨海生态公路。
到2020年,基本形成自东向西1570千米滨海生态公路主线,串联起14个沿海城市和各旅游景区等各类节点182个,交通通道性功能基本实现。到2025年,全面实现广东滨海生态公路交通运输、生态保护、景观欣赏和休闲游憩的复合性功能,跨海湾、水道重大工程全面建成,特色小镇、滨海新城在数量和品质上实现跨域发展。
在广东滨海生态公路建设方面,《规划》指出,应顺应滨海地区自然肌理,使公路更好的融入周围环境,贴近自然;应注重快速交通、城市集散交通与人行交通的综合布置,尽量规避人口较集中和交通拥堵的区域;尽量不破坏原有地表和自然景观;尽量减少用海和占用岸线,确需使用的,应当进行充分论证;应设计科学的离岸距离,合理选择植被类型,布局停车场、加油站、滨海服务区;经过海洋限制开发区域、海洋禁止开发区域,应采取绕行的方式,无法绕行的,采取隧道方式;经过海洋限制开发区域相应陆域或海洋禁止开发区域相近陆域的,应减少污染,开展对海洋生物影响的分析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