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钩
政府膨胀,冗员众多,固然加重人民的负担,然而税率过低、政府过简,也不可能形成优良的治理。恰如其分、切合时代需要、契合社会发展的政府配置,才是可取的。
在我们的印象中,中国古代的地方政府机构非常简易,几乎没有什么职能部门,一个州县通常配置一名行政长官以及两三名佐贰官而已,以致有一些海外汉学家对此很惊奇,感叹道:“中华帝国有一个不可思议的地方,就是它能用一个很小的官员编制,来统治如此众多的人口。”事实是不是如此呢?
耳闻不如目见,何不随我重返历史现场,参观一回宋朝的地方衙门。
动身之前,我们先简单了解一下宋朝的地方政府层级。宋朝地方政府建制为虚三级制:路—州府—县。严格来说,路只是大监察区,并非一级政府,不设首长,只置转运使司辖一路民政与常赋,提点刑狱司辖一路司法,提举常平司辖一路财税(常赋之外),安抚司辖一路军政。四司互不统属,平行运转。
县是宋朝的基层政府,以知县为行政长官,县丞为副长官,又置主簿分掌一县民政与财税,县尉分掌一县之社会治安,此外又有若干管理场务的“监当官”。总的来说,由于县范围较小,事务较少,县一级政府部门的设置也相对简单。
宋朝的州郡一级政府,含府、州、军、监,既要统辖县政,又要临事亲民,公务繁杂,因此配置的政府部门最为发达。宋王朝的地方政治重心,也是放在州郡上。我们现在要参观的便是州郡一级的政府机构。
【南宋州府的政府部门】
让我们先到临安府(今浙江杭州)的府治转转。临安府为南宋都城,一城之内驻有中央、路、府、县四个层级的政府机构,为避免走马观花,我们只好将中央、路与县级机构放在一边,只参观州郡衙门及其附属机构。
杭州州治旧址原本在吴王宫,南宋时朝廷驻跸于此,升杭州为临安府,州治(府治)遂迁至清波门之北,以净因寺故基改建而成。
宋代的州郡衙门,尽管规模大小不一、内部结构有异,但配置的政府部门却是差不多的。穿过府治的大门、仪门,首先映入眼帘的便是一座五开间、九脊顶的雄伟建筑,那是临安府治的正堂、知府的办公大厅,叫“设厅”。知府(知州)乃一府之长,“掌总领郡务,宣布诏条……其户口、赋役、钱谷、狱讼听断之事,率举以法,凡兵民之政皆总焉”,所以其办公的设厅也位于府衙的中轴线上。
设厅西边,有一座略小一点的厅堂,这是临安府的佥厅,佥厅是知府与其副手、助理联合办公的地方。临安知府的副手叫通判,作为州郡的副行政长官,通判与知府共同管理郡政,凡知府签发的政令,须有通判副署同意,方能生效。所以,宋时通判又有“监州”之名,有权监察知州,“知州有不法者,得举奏之”,所以严格说,宋朝的州通判,既非知州的副手,又非知州的属官,他们敢与知州争权。打个不是很准确的比方,宋时通判有点像州检察长兼副州长,地位远高于明清时期的通判。临安府是大郡,配有通判两员,其办事机构都位于临安府治的南面。
知州、通判有若干助手佐治郡政,这些助理性质的官员叫做“幕职官”。宋朝州郡的幕职官继承自晚唐—五代时藩镇自辟的幕僚,包括判官、推官、节度掌书记与观察支使。判官为幕职官之长,“掌裨赞郡政,总理诸案文移,斟酌可否,以白于其长(长官)而罢行之”,类似于州政府的秘书长(判官如果由京朝官担任,又简称“签判”)。推官的职责跟判官差不多,不过排序在判官之后,相当于州政府的副秘书长。节度掌书记与观察支使一般不并置,因为他们的职权相同,均为掌管州郡的笺奏公文,有点像文字秘书。
一个州郡配备多少名幕职官,跟该州的政治地位有关。临安是政治地位很高的节度州,设有签判、观察判官各一员,节度推官、观察推官各一员,他们各有自己的办公厅,但需要每日赴佥厅联合办公,共同处理公务。
除了幕职官群体,宋朝的州郡还配置有若干曹官:录事参军、司理参军、司法参军、司户参军,他们负责具体行政与司法事务。录事参军是诸曹官之首,“掌州院庶务,纠诸曹稽违”,并管理州郡政府的大印,州郡的公文用章,都须经录事参军之手,其职类似于州政府办公室主任,但宋朝的录事参军还兼理讼狱,并辖有一个法院,叫做“州院”(或“府院”)。
司理参军是州郡的专职法官,“掌狱讼勘鞫之事,不兼他职”,“专于推鞫,研核情实”,即负责刑事案件的“事实审”部分。司法參军也是州郡专职法官,负责刑事案件的“法律审”部分,与负责“事实审”部分的司理参军相互制衡,形成宋朝特有的“鞫谳分司”制度。司户参军则“掌户籍赋税、仓库受纳”,兼理民商事诉讼。
至此我们可知,临安府衙的政府机构有设厅(州长办公厅),通判北厅、通判东厅(均为副州长办公厅),签判厅(州政府秘书长办公室),观察判官厅、节度推官厅、观察推官厅(均相当于州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府院(州政府办公室兼州法院),当直司、左司理院、右司理院、司法厅(均为州法院),司户厅(州民事法庭)。临安府还设置了大量的经济部门,散落在府衙内外,如常平仓、回易库、常平库、公使钱库、公使酒库、公使醋库、棚前醋库等。
此外,临安府还设立了四个具有公共救济功能的机构,分别是慈幼局,在府治东边的中和坊内;施药局,在慈幼局之北;养济院,共有六处,一处在西湖边的宝胜院,一处在杭城艮山门外,四处在善化坊;漏泽园,共有十二处,在附郭的钱塘县、仁和县辖区内。
如此齐全的政府部门配置,已经很难用“很小的官员编制”来描述了。
如果你以为临安府是南宋的都城,所以才配置了这么多的政府职能部门,那我们再走远一点,到福建路的福州州治参观一下。南宋时期的福州,行政与司法机关有设厅、都厅(相当于佥厅)、通判厅、签判厅、节度推官厅、府院、司法厅、左司理院、右司理院、司户厅等;经济部门有常平仓、公使库、作院、都税务、临河务、楼店务、修造场、抽木场、窑务、船场等;公共救济机构有居养院、安济坊等。
总的说来,宋朝的州郡一级政府,行政长官为知州(或知府),副长官为通判。州衙(或府衙)下辖的政府部门,可以分为三个系统:其一是行政司法机关,此外有主管教育的州学教授,主持公共卫生医疗的医学处,管理官方文书档案的架阁库,主管社会治安的巡检厅,管理邮驿系统的递铺厅等。其二是经济管理部门,其三是公共救济部门。endprint
下面将重点介绍后两个系统的机构设置。
【地方经济部门与公共福利机构】
我们在临安府看到的常平仓、合同场、修造场、抽解场、抵当库、常平库、回易库、公使钱库、公使酒库、公使醋库、楼店务、都税务、市舶务、平准务等,都属于经济部门。中国历史上,除了晚清时期之外,其它的王朝都找不出这么多的经济部门。
虽然历代都设有常平仓,用于粮食储备、备荒等,但它们的经济功能并不明显,相比之下,宋朝的常平仓更像是一个商业投资机构,地方政府多以常平钱为本钱,投资于放贷业,收取息钱,王安石变法中的“青苗法”,政府向农民放贷青苗钱的本钱,便主要来自常平钱。
宋朝的激赏库、公使钱库、公使酒库、公使醋库,不仅仅是储存政府物资的仓库,还是以国家物资为本钱的商业机构。如南宋初年,岳飞的军队利用鄂州的公使库、激赏库、备边库、回易库等14个库的本钱放贷,每年可收息钱116万多贯;淳熙年间,台州的公使酒库“每日货买生酒至一百八十余贯,煮酒亦及此数。一日且以三百贯为率,一月凡九千贯,一年凡收十万余贯”。
至于修造场、抽解场等以“场”命名的机构,多是地方政府经营的手工业作坊与商品交易市场。
宋朝还有一部分经济部门以“务”命名,如市舶务,是管理进出口贸易的机关,类似于现在的海关;平准务则相当于官营商品批发公司;都税务为收取商税的税务机关。宋朝政府还在京城及各州县设立公屋管理部门,负责政府公屋的租赁、管理与维修,这便是我们在临安府、福州等地看到的楼店务。
北宋时东京的楼店务,下辖公屋两万多间,设“勾当店宅务”一员,相当于总经理;“勾押官”各三四员,相当于副总经理;“掠房钱亲事官”各四五十名,相当于业务经理,负责招租、收租;另有“修造指挥”(维修工)各五百人。店宅务有执勤制度,每晚必须安排一名负责人值班。凡未租出去的空屋,每天都派专人看守,并由“掠房钱亲事官”贴出“赁贴子”(招租广告),召人承赁——分明就是一个超大规模的“物业公司”。
宋朝政府设立的仓场库务,都由朝廷委派专职的官员主管,这些官员叫做“监当官”。宋政府对监当官有一套严格的业绩考核制度,“凡课利所入,逐日具数申于州”,要求监当官每日将公司的账目申报州政府;“对比前界年月日收数,并立祖额,递年比增亏”,每年统计公司的效益,包括列出环比、同比数据。如果效益有明显的增长,则对监当官与“公司骨干”加以奖励;出现负增长,则给予行政处罚。
众多经济部门的设立、大量监当官的配置、经济业绩考核的出现,都显示了宋朝政府对商业利润的追求、介入市场的深切。为了从商品经济中获取更多的收益,宋朝政府致力于发展工商业,并成立了很多官营公司,跟商人争夺市场利润,表现出浓郁的“国家资本主义”色彩。在现代社会,政府热切逐利,深切介入市场,未必是好事;但在前现代社会,正是具有重商主义倾向的政府启动了资本主义的大门,促成了近代化转型。
再来看宋朝地方政府的第三类部门:公共救济机构。我们前面看到的慈幼局、慈幼庄、及幼局、居养院、实济院、养济院、施药局、惠民局、安乐庐、安济坊、漏泽园,就是公共救济机构。
具体说来,慈幼局、慈幼庄、及幼局是儿童福利机构,负责收养弃婴与孤儿,比如南宋末建康府的及幼局,为收养的弃婴雇佣奶妈,每名奶妈每月支付报酬6贯钱,5斗大米;居民如果愿意领养一名弃婴,及幼局将给予抱养钱4贯钱,大米5斗;然后每月资助钱2贯、米3斗,直至孩子七岁为止。居养院、实济院、养济院则是福利养老院,主要收养孤寡、贫困老人,如建康府的实济院,收养了100名“无告之民”,每人每月发放基本生活补贴:6斗米、15贯盐菜钱、5贯柴钱。
施药局、惠民局属于官营大药店,通常以低于市场价的价钱出售药品,或免费向贫病之人施药,如建康府的惠民药局,“四铺发药,应济军民,收本钱不取息”;临安府的施药局,“来者诊视,详其病源,给药医治”,施药局只收取药品的成本价,大约相当于市场价的2/3,为此,户部每年拨给施药局的财政补贴达数十万贯。
安乐庐与安济坊均为福利医院,前者收治“行旅在途”、不幸得病的客人,后者收治本地的“疾病之无归者”。
漏澤园则是福利公墓,主要收葬生前孤苦无依的逝者。临安府的每一处漏泽园,均置有图籍,登记所收葬之人的档案资料;设有祭奠之所,“听亲属祭飨”;聘请僧人二名管理漏泽园,每月给钱5贯,米一石,每收葬满200人,则向朝廷申请赐紫衣。
宋朝政府设立的这些福利机构,涵盖了对穷苦人口生老病死的救济。如果说,作为经济部门的仓场库务体现了宋朝政府的“国家资本主义”色彩,那么,这些为贫民提供国家救济的局院坊园,则体现了一种“社会主义”色彩。宋朝之后的元明清时期,尽管各地还保留了一部分宋人始创的福利机构,但规模已远不如宋代。
【政府简朴化未必是好事】
由于宋朝的各个州郡均配备了幕职官、诸曹官、监当官以及管理福利机构的官员,宋王朝需要更多的文官。南宋绍熙二年(1191年),内外文武官员数目为“三万三千一十六员”;庆元二年(1196年),增至“四万二千有奇”,其中以州郡幕职曹官、知县为主的选人有“一万三千六百八十员”。
不妨跟明清时期的官员数目对比一下。据黄仁宇的研究:“明代的文官很少,1371年(洪武四年)地方官员总数仅有5488名。1455年(景泰六年),京师在任的文官有1520名。即使在16世纪早期,各个部门的规模已经很明显地扩大了,但整个帝国文官也仅有20400名。”再据张仲礼的统计,晚清之时:“京师和地方文武官员的总人数可定为近2.7万人。其中近2万人是文官,7000人是武官……文官中大约一半是京官,一半是地方官。”换言之,南宋的官员数量差不多是明朝或清朝的两倍。
以前我们总是从“冗官冗员”的角度理解宋朝官制——这当然也没有错,因为宋王朝确实存在着相当严重的冗官现象。但现在,在参观了宋朝地方政府配置之后,我们不妨换一个视角:宋朝官员数目庞大,其实也是政府配置比较完备、政府职能比较发达的体现。endprint
到了元明清时期,地方政府的配置就简朴得多了。
修撰于元朝的《至顺镇江志》说:“宋自南渡,视京口(镇江)为重镇,会府剧司多寄治于此,郡县之職,自通判而下,至于筦库之微,莫不皆有厅事。”其中主管经济部门的监当官有七员。但入元之后,这些政府部门“自通判以下至此皆废”。重新设立的政府机构“混一崇朴汰奢,凡偃息游宴之所,壹皆撤去,漕所戎司,更治易局”。其实被裁撤的不仅是“偃息游宴之所”,还有诸多职能部门。宋时的经济部门与专职法官均不复设。
明代的地方政府设置延续了元朝的简朴,甚至演变得更为“简陋”,比如明朝苏州府的政府机构比宋朝时至少减少了一半,职能部门出现严重的萎缩。原则上,明朝的府一级政府,以知府为行政长官;同知为副长官,分管“清军伍、督粮税”,又称“清军同知”;通判为佐官,分掌巡捕、治安;推官亦为佐官,主理讼狱。佐贰官就算配备齐全,数目也远少于宋朝州郡。部门配置的简朴化,结果是府一级政府的职能被弱化。有鉴于此,明末清初的有识之士曾主张恢复府郡的权责:“厚其责于守令”,“并监司之权,以予太守”。
但吊诡的是,清政府却进一步压缩了府郡的职能,将掌治刑狱的推官裁撤掉,同知与通判也被视为闲曹,这一点清朝的君臣从不掩饰,如雍正朝田文镜的《请停分缉协缉疏》称:“同知通判,名系州县上司,实属佐贰闲曹。”《乾隆朝实录》载吏部议:“查同知系府佐闲曹,尚可黾勉供职。”
表面上看,简朴的政府部门设置,可以将官员数目控制在最小规模,并以很低的税率来维持政府运转。我们可能也习惯于认为,“精兵简政”“轻赋薄敛”是好事情。但实际上,税率过低、政府过简,不可能形成优良的治理。
为什么这么说呢?让我们先来听听孟子老人家的说法。
魏国的执政官白圭曾向孟子请教:“我计划二十税一(按5%的税率征收),您觉得如何?”孟子反问他:“人口万户的都城,只有一人制作陶器,可以吗?”白圭说:“不可以。这样的话,器皿将不够用。”孟子告诉他:对啊,二十税一的道理也是如此。只有在政体、社会经济形态落后的北方部落,才可以用二十税一的超低税率维持。中国是超大规模之国,需要提供“城郭、宫室、宗庙、祭祀之礼”等公共品,需要“百官有司”治理国家,二十税一怎么够?
孟子心仪的是“什一税”,即10%的税率。在孟子那个时代,政府的职能还比较简单,什一税是适当的,但到了宋朝、明朝的时候,社会的发展要求政府提供更多的公共品,什一税显然已经偏低了。朱元璋创立、明清相承的低税率、低配置政府,只能维持最低水平的运转,而无法提供稍多一点的公共品,以致明代嘉靖年间山东夏津县修志,引述时人之感叹:“今之守令,凡城池、学校、公署、铺舍、桥梁之属,以兴修为大禁,废不举,敝不葺,荒颓败落之甚,竟诿之不知。”直至晚清之时,但凡城市的消防、筑路、造桥、街道整修、路灯安装等公共事务,地方政府亦都无力主持,只能靠绅商办理。
别说向社会提供公共品,甚至连政府本身的运转,都需要依靠私人性的支持。清代有一句民谚说:“无幕不成衙。”这个“幕”便是指地方长官的私人助理幕友,俗称“师爷”。按明清官制,地方政府只配置极少佐贰官,对付刑狱、词讼、财税、文移等日常事务都成问题,所以地方官只好自掏腰包,聘请幕友佐治。明朝中后期,府、州、县的衙门已出现聘用幕宾的风气,至清代更为盛行,清人李伯元所著小说《文明小史》中便说:“什么叫做作幕?就是各省的那些衙门,无论大小,总有一位刑名老夫子,一位钱谷老夫子。”
清末改革官制,鉴于地方官“集中地方百务于一身,又无分曹为佐,遂致假手幕宾,寄胥吏,坏吏治,酿祸乱”之弊,提出“拟仿汉唐之制”,减少行政层级,裁撤幕友,增设幕职官。
众所周知,“冗官冗政”是一种弊政,但我们也不能因为冗官有弊,便以为政府越简越好,官员越少越好。恰如其分、切合时代需要、契合社会发展的政府配置,才是可取的。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