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迪庆州中心支行课题组
迪庆州是云南省唯一的藏族自治州,位于云南省西北部滇、藏、川三省区交界处,地处世界著名的“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腹心地带,是两江流域乃至西南地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与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生态屏障。近年来,在“生态立州”的战略指引下,迪庆州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协调发展,努力成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
一、迪庆州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发展现状
(一)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向生态环保靠拢
“十二五”期间迪庆州经济步入快速发展轨道,是建州以来经济跨越发展最快的五年。GDP从2011年的96.39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61.14亿元,绝对值增加64.75亿元,增长53.98%。按照“一产抓特色、二产抓水平、三产大发展”的要求,以重点项目引领产业转型升级。三次产业结构由2010年的9.3:38.5:52.2调整为2015年的6.7:34.9:58.4,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单位生产总值能耗累计下降9.62%,其中,2015年全州能耗总量累计为110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8%,规上工业能耗累计为18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28%,单位生产总值能耗下降1%。
(二)生态环境建设协同四大支柱产业发展
按照“生态立州、产业强州”的发展战略,以生态环境建设融合经济发展,培育壮大旅游、生物、水电、矿产四大支柱产业,产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一是开启乡村生态观光旅游新航线。金丝猴的故乡塔城镇围绕“突出特色,宜居宜游宜业”的定位,以加入“漫寻记乡村旅游合作社”的方式发展家庭接待服务业,自旅社建成以来,国内外游客爆满,年营业收入达20万,净利润达每年8万元左右。“十二五”期间,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州GDP比重达16.8%,带动第三产业迅猛发展,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保持在50%以上水平,增加值较“十一五”翻了近一番。二是水电产业向产业化、规模化挺进。“十二五”期间水电总装机容量从2010年78万千瓦发展到2015年的139.3万千瓦,增长了1.8倍。2015年全年发电量为29.1亿千瓦时,实现电力生产总值9.32亿元,占全州地区生产总值的6%。三是通过配置、收购、参股、兼并、合并、联营等方式,矿产业形成一个大企业带动一个大产业的发展局面。四是发展特色生物产业带动农民致富。依靠优势产业种植及规模化特色畜禽养殖,带动农民致富。2015年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6487元,同比增加622元,增长10.6%,增长速度快于城镇居民收入,城乡差距逐步缩小。
(三)工业园区集聚发展能力显现
依托迪庆州生物、矿产、水电资源分布特点,形成“一园七片区”的产业空间布局,园区规划总投资185.3亿元。入园工业企业47户,其中规模以上企业11户,生物企业32户。“十二五”期间园区工业总产值较“十一五”增长147.75%,主营业务收入增长197.98%,工业增加值增长113.5%。工业园区推进迪庆工业转型升级、实现优势产业的集聚发展。
(四)金融“撬动”经济发展作用明显
迪庆州金融系统不断改善金融服务,突出重点,较好地促进全州经济较快发展。截至2015年末,全州人民币各项存、贷款余额分别为298.39亿元、169.76亿元,较2010年末分别增加158.82亿元、82.76亿元。其中中小微企业贷款余额78.8亿元,较2010年末增加23.7亿元,增长30.08%;涉农贷款余额117.79亿元,较 2010年末增加53.09亿元,增长45.07%;迪庆州四大支柱产业贷款余额64.88亿元,占贷款余额的38.22%。
(五)生态环境保护成效明显
迪庆州相继实施了天然林保護工程、退耕还林工程、农村能源建设工程、林产业建设等项目,2015年,迪庆州被评为首批国家级生态保护与建设示范区。一是投入资金。迪庆州先后投入10亿元资金,通过加强高原原生植被培育和繁殖,实施金沙江、澜沧江防护工程和天然林保护等生态工程进行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二是推进“国家公园”管理模式。2015年,普达措国家公园通过5A景区评审,运用“以公园建公园、以公园养公园”的路子,普达措国家公园以4.6%面积的开发利用实现了对区域95.4%范围的有效保护。“国家公园”生态旅游管理模式已在虎跳峡、梅里雪山、香格里拉县大峡谷和塔城滇金丝猴等景区陆续推广。目前,已划分生态功能区20个,受保护区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23.05%。三是建立生态文明示范区。迪庆州先后建立了2个国家级和2个省级自然保护区,保护区总面积达437248公顷,占全州国土面积的18.32%。
二、存在问题
(一)开发与保护矛盾突出
一是支柱产业的开发与环保的矛盾。水电和矿产两大支柱产业是迪庆州两大优势资源,是迪庆州工业经济发展的基础。随着“两江”流域大型水电站、“三江片区”矿产业开发强度的逐步加大,生态环保压力日益加大。以白马雪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为例,为了满足保护区内以及周边地区居民用电需求,保护区内建有3个电站,为了降低214国道扩建成本,在保护区内开设3个沙厂,开发与保护的矛盾凸显。二是交通建设与环保的矛盾。“十二五”期间,完成香格里拉机场三期扩建,香德、德维(塔)二级公路,丽香铁路、香丽高速公路开工建设,滇川通道、香稻、德贡、羊拉公路的建设,全州路网总里程5707公里,较“十一五”末增长44.2%。虽然交通建设为迪庆州经济发展打通了脉络,但对草原、农作物、山脉等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的破坏。
(二)生态脆弱,修复难度大
由于高海拔的特殊地理位置,迪庆州60%的土地坡度均在25度以上,寒温带土地面积所占比率高,且在经历毁林炼钢、铁、铜、毁草开荒及木头财政以后,迪庆州生态环境遭受了较大的破坏。加之在恶劣的气候、干冷的气温以及稀薄的氧气的影响下,植物的生长速度较为缓慢,脆弱的生态环境修复难度较大,且短时间内成效难以显现。
(三)经济发展滞后,生态环保投入不足
一是环保投入偏小。迪庆州所辖一市两县均为国家级贫困县,贫困程度较高,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较云南省平均水平低1755元,较全国平均水平低4935元。经济发展相对滞后,GDP占云南省GDP的比重不足2%,而环保投入资金占GDP的比重不到0.5%。二是生态环保缺乏金融可支撑性。由于多数生态环保项目为非营利性的,没有还款来源,且资金投入后对生态环保的恢复为不可预知的,导致多数生态环保项目得不到金融的有效支持。
(四)生活习惯与生态环保的矛盾
迪庆州藏房较具民族特色,且具有冬暖夏凉的特点,多数农民建造的藏房多为土木结构,盖一座房子要200多立方米的木材;加之迪庆州一年有半年天气较为寒冷,多数居民习惯烧柴烤火取暖,按照每人每年烤火需要2立方米的柴火计算,全州一年用于烤火的木材就需要70万立方米。木材的大量消耗,对生态环境的破坏是不可估量的。
三、建议
(一)确立生态环保优先的发展观念
作为云南省乃至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屏障,迪庆州必须筑牢生态环保防线。将生态环保作为发展的首要条件,禁止一切对环境造成破坏的行为,加强宣传教育,形成“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文明新风尚。
(二)发展优势产业,促进经济发展与生态环保协调发展
一是加大特色农作物及畜牧业的种养殖规模,形成一区一品一特色的規模特点。二是依托“香格里拉”品牌,以香格里拉特色为基础,培育打造旅游新产品新业态。三是加大生态建设力度,强化生态循环系统,提高生态承载能力。
(三)加大绿色金融支持力度
一是加大对旅游、生物支柱产业的支持力度。通过应收账款质押、货款质押等方式加大信贷投入;二是持续加大对经济林木的信贷投入。结合不同的经济林木挂果的时间设置不同的信贷产品;三是加大对新型生态经济模式的支持力度。以“漫寻记乡村旅游合作社”为例,信用社可结合旅游旺季的特点,提供灵活还款方式的信用贷款。四是加大对示范区的支持力度。通过门票收费权质押的方式加大对生态文明示范区的信贷投入,发挥示范区的带头作用;五是尝试引入PPP模式拓宽环保投入渠道。鼓励私营企业、民营资本与政府合作,参与生态环保项目。
(四)引导藏区居民有效利用新型能源
引导藏区居民改变烧柴烤火、煮饭的习惯,加快暖气、天然气配套设施建设的同时降低使用成本;开发利用太阳能、风能,扩大清洁能源使用覆盖面。
(五)完善区域开发保护与环境准入机制
一是加快区域内的主体功能区规划,以四个生态文明示范区为中心加强不同区域环境保护的分类指导。将环境影响评价纳入重点开发区域发展规划,明确环境准入政策,加大生态建设力度,提高生态承载能力。二是提高环评门槛。结合“去产能”措施,对迪庆州矿产开发企业进行洗牌,叫停对生态环境造成威胁的项目,同时进一步提高环境保护准入门槛,推行行业限批和退出机制。三是健全信息公开机制。全面推进排污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结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违反《环保法》乱排放污染物的企业纳入迪庆州诚信企业黑名单,一定程度上给企业施加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