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笑
摘要: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指农村家庭将承包的土地保留承包权,依法将经营权转让给其他农户或者其他经济组织的行为。农村土地流转是新时代下农村经济发展进步的表现。在国家大力发展现代农业,重视农村经济发展的大趋势下。农村土地流转问题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为了使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更加规范,高效运转,必须针对其弊端和实践中的不足之处提出合理的法律建议,对其作出合理的法律规定。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法律思考土地承包经营权
中图分类号:D922.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02-0037-02
一、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的意义
1.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
我国人口基数庞大,这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情。而农民占据我国人口总数的大多数。因此农业的发展关乎我国大多数人民的生计与利益。其中,“三农”问题中最核心、最重要的关键问题就是农村土地制度及其相关问题。所以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有利于解决“三农问题”。完善土地流转制度是促进规模效益形成的重要条件。第一,我国农户经营属于分散细碎类型。一些拥有大量土地资源的农民可能无心经营或者无力管理这些土地。主要原因是这些散户小户农民缺乏相应的资金与人力。这主要体现为劳动资源利用率低下,生产规模的狭小和劳动力使用的分散,不利于专业分工。第二,农村劳动力就业不充分,导致劳动力闲置浪费或隐性失业,且单位农产品劳动成本偏高。另外生产经营的计划管理、自动化管理和信息管理等,都需要规模经营的支持。由此可见,土地流转起着促进农地集约化规范化的重要作用。
2.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有助于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发展
我国地域广阔,由于地理位置的复杂性和国家政策的不同,我国城乡差距较大,贫富差距明显。通过农村土地流转。一方面。承包土地的一些城镇工商阶级发挥了用工商资本带动农业向技术化、专业化的转型升级,提高了农业的科学技术含量。可以研发创新品质与效益更優的农产品,调整农业结构带来更大的社会效益,符合市场经济发展的趋势,紧随世界经济发展潮流。同时增加了农民的就业岗位与收入,改善我国农村大量农民无处就业的现状,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另一方面,留在农地上的专业农户通过妥善经营,科学管理,同样可以提高土地的利用效率,实现收入的持续稳定增长。加快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努力奔向小康,缩小城乡差距。这样,不仅实现了城乡之间人才与技术的互通与交流。还加快了我国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步伐,确保了国家农业的发展更有活力与生命力。
3.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是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条件
完善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有利于促进农民的分化和流动。农村地区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在就业、教育、社会技术设施服务方面不完善。第一,通过农村土地流转,农民可以摆脱土地的束缚。选择从事其他社会活动,进入其他社会阶层。而社会其他阶层也可以选择从事农业生产。各阶层之间良好的互动互容,是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标志。第二,从法律角度看。农村的犯罪率相比其他地区的犯罪率高。农民得到良好的社会认同与地位。有利于预防犯罪,降低犯罪率。同时也可为社会注入新鲜的活力,壮大社会主义建设的队伍。第三,增加社会中层收入人口的比重。中层收入者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多数。能缓和社会的阶级矛盾,社会也就更加稳定与和谐。
二、农村土地流转制度在实践中值得关注的问题
1.农村土地流转缺乏相关的法律保障
我国并没有制定统一的《农村土地流转法》,这就导致在土地权发生转移时没有明确的法律可依循。从而造成土地流转遇到重重困难,纠纷不断,难以达成农村土地集中有效的管理,增加土地收益和农民利益的目标。尽管我国2003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中对土地流转作出了流转方式的说明,但是在实践中,土地流转仍受到诸多限制。我国农村地区土地流转仍不规范。农民利益被侵害时得不到法律救济与保障。我国应制订详尽有效的专门法确认土地承包者拥有对土地的占有、使用、收益进行处置的权利,杜绝土地流转中的不合理乱象。并对土地流转的保护,最低期限,解决争制与法律责任作出明确规定。
2.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
目前,我国社会保障机制尚未覆盖全国,尤其是在农村地区,社会保障更是不完善。不健全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使农民不能摆脱土地的束缚。不能成功达到转移的制度依托。由于这种不完善加之农民长期留有的对土地的依赖心理,导致农民不轻易放弃让土地承包经营权。其次,农民利益没有得到充分的保障。有些地区利用土地流转,表面上是为增加农民集体收入。实则用权利干预土地流转中的自由与平等,压低流转价格,农民的大片土地被承租但收益甚少。因此,农民流转收益面临巨大风险与威胁。
3.改变了农村土地用途
对耕地的保护是我国法律中明文规定的一项最基本的国策。因为这涉及我国粮食、农作物的产量与供求的问题,影响国计民生。但是在实际调查中发现,有些地区土地流转后转变为非农建设用地,例如修建房屋,扩展居住宅基地,搭建其他养殖宿舍等。其次有的地区为了追求更高的利益,种植果树林、原木加工林等经济效益相对较高的经济作物。土地一旦经过改造后就很难恢复原貌,如在农地上设立化工厂,会使农资遭受极大的破坏。如果不对这种现象加以禁止与防范,我国的农地面积将会逐渐减少,导致我国粮食产量以及其他农作物产量下降。众所周知,我国是粮食出口大国也是粮食进口大国,粮食产量不稳定会影响与外国的进出口贸易关系。另外,政府对改变土地用途的行为未能有效监督,检查不严,也是导致这种现象的重要原因。
三、完善农村土地流转的对策与建议
1.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制。消除农民流转土地的后顾之忧
我国一直将农村作为社会保障与救济的重点地区。建国以来。经过漫长的改革与创新。基本上建立了适应我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但由于一些传统的小农思想以及现实因素决定了部分农户的思想观念仍然比较保守,思想落后。其次土地本身对农民就起着经济保障与生活保障的功能。要想建立健全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第一应完善农村社会救济制度。农民居住地区环境相对落后,政府要加强对遭受自然灾害的受灾群众的救济和农村贫困人口的生活救济。第二是农村社会福利,主要针对农村中较为特定的居民所采取的公益性事业,主要为农村中孤、老、病、弱、残提供基本的保障服务。第三是农村社会保险体制,主要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和计划生育等方面的社会保障。
2.完善农村土地流转中的中介服务。建立良好的市场机构
土地流转与农民的利益密不可分。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是确保农村土地高效流转和有效保护农民土地流转权益的最佳保障。农村土地流转中出现的复杂纠纷尤其需要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来调节和解决。例如土地流转管理不严格.流转程序不规范,市场化水平较低,土地流转程序繁琐,配套服务不完善等。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中介组织,有助于政府与农民、农民与农民之间的合作与沟通。使土地在流转机制的作用下形成新的重组。从而发挥其桥梁和纽带的作用。中介组织一方面将农民的意向与建议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另一方面将政府的相关政策向农民作出说明、解释、宣传、协助政府工作,起到指导和监督农民更规范的形式权利的作用。农民还可以从中介組织中及时高效地获取更多可靠的信息。从而密切了解市场供求状况和新政策的调整。
3.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流转的法律法规,保障农民土地流转权益
第一,应修改现行法律中的相关条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规定不够具体与全面,许多规定没有清晰地指出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性质。土地承包经营权从法律性质上讲应属于物权而非债权。所以土地承包经营权中承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应由法律直接规定,并给予双方当事人一定限度的自由,允许双方在合同不违反符合法定程序的基础上作进一步的约定。第二,尽早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度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法》,在《土地承包法》的基础上,对土地流转进行中央立法。这是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法律化的最核心步骤。第三,加大法制宣传,从政府做起,监督广大农民依法流转土地,促使土地流转制度更加公平高效运转。针对许多落后的农村地区而言,农民消息滞后闭塞,思想观念落后,法律意识淡薄。因此,政府相关部门应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同时,政府也应树立自身威信与公信力,才能让制度更加有保障。
四、结语
我国农村土地流转制度与广大农民利益血肉相连。是我国一项重要的基本制度。起着提高农村土地利用率,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扩大农村土地经营规模。促进工业化和城镇化健康发展的重要作用。目前土地流转制度仍有大量工作需要改善。需要制定完善的有体系的法律法规,真正做到土地流转有法可依,有法律保障。各地要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适当方式,各地可在中央立法的基础上,制定地方法规和地方规章,完善当地的社会保障制度,宣传法制思想。实现土地流转制度的高效运转,农业的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