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艳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企业地位、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与商业信用融资
李艳平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本文以上市制造企业2009~2014年数据为样本,研究了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各种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结果表明,供应商关系型交易比例高会降低企业对商业信用的需求,而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高会增加企业商业信用的供给。同时,供应链关系型交易比例高给企业带来挤压效应,降低了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进一步地,本文分别从企业市场地位和股权地位两方面验证了地位高企业可减弱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净商业信用融资的负向影响。本文结论有助于理解供应链管理及关系型交易的实质,丰富和补充了商业信用相关文献。
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商业信用融资;市场地位;股权地位
近些年来,社会经济竞争的模式发生了巨大变化。一方面,企业由纵向一体化向横向一体化发展的模式,使企业供应链上下游的供应商、客户关系变得非常重要;另一方面,企业对交易对象的选择从注重单一价格转变为重视少数核心交易对象进而建立稳定持久的伙伴关系[1]。这种竞争模式下,商业信用融资在上下游企业间的使用非常普遍。商业信用指的是正常的经营活动和商品交易中由于延期付款或推迟收款而形成的企业间信贷关系。其实质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一种短期融资行为。具体包括商业信用需求(从上游供应商获得的商业信用)和商业信用供给(给下游客户提供的商业信用)两种。商业信用的存在是供给与需求共同作用下的一种均衡[2]。
到目前为止,学术界对商业信用的研究主要包括两方面:一是形成了几种理论流派。具体包括交易动机理论[3]、融资动机理论[3][4]、竞争性假说[5][6]和买方市场理论[7][8]。从这些理论发展的大致脉络可看出,学者研究的重点主要集中在供应商视角,要么研究上游供应商给本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需求)[9][10][11];要么研究本企业作为供应商提供给下游客户的商业信用(供给)[12]。二是对商业信用影响因素的研究从企业内部扩展到了企业外部。比如:宏观经济增长[13]、货币政策[14]、金融发展[12]等对商业信用的影响。尤其近两年,有学者将供应商、客户等外部利益相关者因素也纳入了研究范围[11][14]。实际上,供应商和客户对商业信用的影响可能更直接、影响程度更大。
综上,现有研究存在一定的不足:一是未全面考虑企业商业信用的需求与供给;二是在研究供应链关系对商业信用影响时,仅考虑一方,供应商或客户对其的影响;三是少量文献从定性角度分析了供应商与客户的议价能力对商业信用的影响,但没有从定量角度分析。事实上,商业信用融资无论供给还是需求都与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密不可分,本文从供应链关系型交易角度出发,拟回答如下问题,第一,供应商关系型交易及客户关系型交易如何影响企业商业信用的需求与供给?第二,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可能对企业商业信用融资产生协同或是挤压效应,其如何影响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的规模?第三,当企业地位(市场地位和股权地位)不同时,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净商业信用融资的规模又会发生怎样的变化?本文以2009~2014年上市的制造企业为研究样本,为上述问题提供来自中国上市制造企业的证据。
(一)供应链关系型交易
在供应链管理实践中,上下游之间的关系成为企业一项重要的战略资源,这种关系可通过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实现。供应链关系型交易[15][16]主要指企业与上下游少数核心供应商、客户之间的业务往来。它会给企业带来“协同”与“挤压”两种效应。关系型交易如果稳定持久的进行,会给企业带来供应链协同效应,产生许多对企业有利的方面,比如:企业可通过信息共享程度的提高与关系专有投资的增加降低交易费用并整合企业间的互补性资源。最终,企业可获取竞争优势,并能创造更多的超额利润[17]。但不可否认,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也可能给企业带来挤压效应。当供应链关系型交易比例过高时,对企业产生的不利影响有:一是企业在与供应链伙伴谈判中失去主动权,议价权力有可能向关系型交易比例高的供应商、客户倾斜;二是企业对供应商、客户的依赖性增加,有可能面临核心供应商、客户临时中断交易而陷入危机的状况;三是由于关系型资产的投入,使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建立的关系伴随着高昂的转换成本,企业有可能面临转换成本过高而不易脱身的境地。
(二)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与商业信用融资
供应链成员相互提供商业信用时,它们之间的权力对比是其是否提供,以及提供多少商业信用的重要决定因素。这种权力可以用议价能力来衡量。议价能力最早由Schelling(1956)提出,是指谈判双方(或多方)通过不同的谈判策略与对方达成协议或者影响谈判结果的能力[18]。此概念在20世纪80年代被引入供应链研究中。Porter(1979)在其最经典的五力模型中论证到,如果行业内某一企业有少数的供应商或客户,那么供应商或客户的议价能力就会增强[19]。当企业的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过高时,意味着企业只与少数几个供应商、客户进行交易,议价能力自然向供应商、客户倾斜。
从供应商来看,如果企业只从少数供应商采购材料,并且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具有差异化时(比如:微软公司),企业就会依赖供应商。同时,在供应商和企业共同开发新产品的合作中,企业在早期有可能对供应商投入一定的专有性资产,这使企业不能以低成本转换供应商,反而会增强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供应商可能会利用这种优势提高材料价格,降低材料或服务的质量来挤压企业的利润。由此,议价能力强的供应商可能更多关注的是货款收回的可能性与及时性。其会利用议价能力优势要求企业尽早还款,或是提供较少的商业信用[11]。
从客户来看,当企业的产品只卖给少数几个客户时,一方面,企业降低了搜寻客户的交易成本;但另一方面,当企业的产品是标准化产品时(比如:快递公司提供的劳务),企业对客户的依赖性增加。同时,当客户更换供应商的成本也较低时,客户的议价能力就会增强。它会利用这种优势要求企业提供更多的商业信用。Hill and Kelly et al.(2012)认为,客户采购额占企业销售总额比例越大,其获得企业的商业信用就越多[20]。根据以上分析,提出第一个假设:
H1:供应商关系型交易比例越高,企业从供应商获得的商业信用越少;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越高,企业提供给客户的商业信用越多。
从供应链关系型交易整体看,在企业与供应商、客户同时发生业务往来过程中,企业可利用从供应商获得的延迟付款的商业信用提供给客户;或是利用提前收回客户的款项来偿还前欠供应商的货款,这就是商业信用的期限匹配假设[21]。实践中,商业信用的需求与供给很难实现完美匹配,但至少在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中,两者有可能实现一定的协调,比如:企业尽可能通过谈判延长应付账款的付款期,或者至少和应收账款回收期相等,即通过优化应付账款对冲应收账款的风险;或者缩短应收账款的信用期限进而偿还应付账款等等。当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协同发展时,其有可能增加企业净商业信用的融资规模。反之,当其给企业带来挤压效应时,有可能出现供应商提供给企业的商业信用较少,进而导致企业也无法给客户提供更多的商业信用;或是强势客户推迟偿还所欠的货款,致使企业也不得不推迟偿还供应商的款项,最终导致资金链中断,信誉受损。即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会降低企业净商业信用的融资规模。基于以上两种相反的分析,提出第二个假设:
H2a: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企业产生协同效应,其可增加企业净商业信用的融资规模;
H2b: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企业产生挤压效应,其可减少企业净商业信用的融资规模。
(三)企业地位对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与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
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对企业商业信用的需求或供给都会产生不利的影响。如果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给企业带来协同效应,企业的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就会增加,这可以抵消前述的不利影响。但是,如果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给企业带来挤压效应时,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就会减少,这不但降低了企业资金的流动性,而且有可能使企业陷入财务困境、甚至破产。不过,企业与供应商、客户之间的权力对比不是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的唯一决定因素,企业地位对其也有影响。接下来,本文进一步分析企业地位是否可以改善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给企业带来的挤压效应。拟从两方面分析:一是企业的市场地位;二是企业的股权地位。
1.市场地位。市场地位可用企业在行业中的市场份额或是占有率来衡量,不同的市场地位,会导致企业的融资及经营行为产生差别[10]。Fisman and Raturi[5]和Van Horen[6]认为竞争可使企业的市场地位不同,进而获得不同的净商业信用。如果某企业的市场地位高,其可通过施加威胁(比如:更换供应商)来获取更多的商业信用。此类企业不怕流失客户,因为客户的转换成本较高[22]。供应链上下游在与市场地位高的企业交易时,会顾及其市场地位,表现出更强的合作态度,这可以减弱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给企业带来的挤压效应。据此,提出第三个假设:
H3:相较市场地位低的企业,市场地位高的企业可减弱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产生的挤压效应。
2.股权地位。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相较非国有企业,首先,由于国有企业规模大、成立时间较长,这种先天优势使国有企业产品的质量、知名度和信誉已广泛的被大众认可;其次,国有企业肩负各种社会政策性职责,其向政府索要各种优惠和补偿就变得理所应当[23];最后国有企业一直处于政府信用的隐性担保之下,与其有交易关系的对象会形成一种预期,即便该企业没有能力还款,政府也会通过银行或证券市场上的再融资帮助其渡过难关。由此,国有企业较易获得更多的商业信用。在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给企业带来挤压效应时,国有企业的股权地位会减弱这种负向影响。据此,提出第四个假设:
H4:相较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可减弱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产生的挤压效应。
(一)样本与变量选取
本文选取2009~2014年我国上市的制造企业为原始样本,按照以下规则进行剔除:(1)剔除在研究区间被ST或*ST的公司;(2)剔除关键变量小于零的异常值;(3)剔除数据缺失的样本。为了消除异常值可能产生的影响,本文对所有连续变量做了1%的缩尾处理。基本数据来自CSMAR数据库,个别关键数据采取手工搜集方式。参考国内外主流研究[4][11][12],本文选用应付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TC)来衡量企业获得的商业信用(商业信用的需求)、以应收账款占总资产的比例(AR)来衡量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商业信用的供给),两者相减为企业从上下游获得的净商业信用(NTC)。具体变量解释参见表1。
表1 变量解释表
(二)模型设计
TC(AR)=α0+α1Sup(Cus)+α2Controls+∑year+∑ind+ε
(1)
NTC=β0+β1Sup+β2Cus+β3Sup*Cus+β4Controls+∑year+∑ind+ε
(2)
NTC=β0+β1Sup+β2Cus+β3Mp+β4Sup*Cus+β5MP*Sup*Cus+β6Controls+∑year+∑ind+ε
(3)
NTC=β0+β1Sup+β2Cus+β3State+β4Sup*Cus+β5State*Sup*Cus+β6Controls+∑year+∑ind+ε
(4)
本文采用固定效应方法对模型进行数据处理。用模型(1)检验假设1,如果假设1成立,系数显著为负或者显著为正,说明在供应商或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高时,企业获得的商业信用少,而提供的商业信用多,这种情况对企业来说很不利。模型(2)可检验假设2。预计模型(2)中β3系数的可能显著为正或显著为负,如果显著为正,即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给企业带来的是协同效应;显著为负,则为挤压效应。如果是挤压效应,在模型(2)基础上,构建模型(3)、(4)进一步验证企业地位对其的影响,预计模型(3)、(4)中β5系数显著为正,即企业地位可减弱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的负向影响。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表2为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可以看出,企业从供应商获得的商业信用(TC)均值为9.16%、中值是7.85%;而企业提供给客户的商业信用(AR)均值、中值是11.8%、10.1%,说明样本企业从供应商获得的商业信用普遍低于提供给客户的商业信用。企业的净商业信用(NTC)最小值、均值、中值都为负,只有最大值为19.7%,进一步验证样本企业中商业信用供给比商业信用需求多。从供应商关系型交易比例(Sup)看,无论均值、中值或是最大、最小值都比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Cus)相应值大,说明样本企业中供应商关系型交易比例高于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其他变量分析结果基本合理。
表2 主要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
表3是基于市场地位和股权地位分组的关键变量描述性统计结果。从表3看出,相较市场地位低的企业,市场地位高的企业,商业信用需求多、供给少,同时企业的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大。这一特征同样体现在国有企业(与非国有企业相比)样本中。这初步证明了企业地位在商业信用融资规模中发挥的作用。
表3 基于市场地位和股权地位分组的关键变量描述性统计
注:* 、** 、*** 分别表示在10%、5%、1%的水平上显著。下同。
(二)回归结果分析
1.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企业各种商业信用的影响分析
表4报告了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企业各种商业信用影响的回归结果。PanelA为假设1的回归结果。从回归(1)看出,供应商关系型交易Sup与应付账款TC在5%的水平上显著负相关,说明供应商关系型交易比例越高,企业获取的商业信用越少。回归(2)中,客户关系型交易Cus的系数是0.013,在10%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越高,企业提供的商业信用越多,假设1得到验证。这一结果表明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越高,意味着它们的议价能力越强,这对企业商业信用的需求与供给都不利。PanelB为假设2的回归结果。被解释变量是净商业信用(NTC),交乘项Sup*Cus的系数为-0.003,在5%的水平上显著为负,说明供应链关系型交易比例高降低了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的规模,也即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给企业带来的是挤压效应。假设H2b成立。
表4 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企业各种商业信用的影响分析
2.企业地位对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与净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分析
表5中的PanelA为假设3的回归结果。即企业市场地位对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与净商业信用融资调节作用的影响。同假设二回归结果相比,在模型中加入交乘项Mp*Sup*Cus后,发现其系数为0.009,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说明相较市场地位低的企业,市场地位高的企业可减弱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给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带来的挤压影响,表明市场地位高的企业,即使供应商、客户议价能力强,其也能增加企业净商业信用的融资规模,假设3得到验证。
表5中的PanelB为假设4的回归结果。即企业股权地位对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与净商业信用融资调节作用的影响。同理,同假设二回归结果比较,在模型中加入交乘项State*Sup*Cus后,其系数是0.008,在1%的水平上显著为正。表明相比非国有企业,国有企业可减弱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产生的挤压影响。也说明即使在供应链关系型交易比例高情况下,国有企业也能增加企业净商业信用的融资规模,假设4成立。其他变量回归结果基本和现有文献一致。
表5 企业地位对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与商业信用影响的影响分析(N=2682)
(三)稳健性检验
本文采用如下三种方法验证结果的稳健性:(1)本文采用第一大供应商采购占比和第一大客户销售占比替换文中的Sup、Cus重新回归,结论基本一致。(2)商业信用需求还可以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预付账款)/总资产”计算,商业信用供给可用“(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收账款)/总资产”计算,净商业信用为两者相减,用此替换文中相关变量回归,主要结论不变。(3)分别以营业成本和营业收入对应付账款及应收账款标准化后,对模型重新回归,结果保持不变。
商业信用融资是企业常见的一种自发融资模式,在世界各国企业的应用比较普遍。本文用2009~2014年上市制造企业为样本实证检验了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商业信用融资的影响。同时本文从市场地位和股权地位角度分别检验了其对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与净商业信用融资的调节作用。结果表明:(1)供应商关系型交易比例高会减少企业对商业信用的需求,而客户关系型交易比例高会增加企业商业信用的供给;(2)供应链关系型交易比例高,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的规模会减少,这说明供应链关系型交易给企业带来的是挤压效应;(3)当加入企业地位这一调节变量后发现,市场地位高的企业及国有企业可减弱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对企业净商业信用融资产生的挤压效应。这说明,企业地位对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与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具有重要的调节作用。
从供应链管理实践看,供应链节点企业在面临供应链管理或是关系型交易可能产生的风险时,往往以自身利益最大化行事,导致供应链企业关系型交易无法协同合作。而当企业地位较高时,这可以给供应链其他企业一种隐性承诺,有效保障供应链关系型交易在协同合作的状态下进行。最终导致在供应链关系型交易中,企业地位不同,其净商业信用融资规模会有差别。研究结论不仅丰富了商业信用方面的文献,而且对如何创新供应链管理模式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本文的现实意义在于,供应链节点企业在交易中除了看重企业地位外,还应积极加强合作,发挥供应链管理的有效性,努力实现供应链协同效应,这不仅可以确保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胜出,而且还可以创造核心竞争力。
[1]王勇, 刘志远.供应商关系与企业现金持有——来自中国制造业上市公司的经验证据[J].审计与经济研究, 2016, (1): 83-91.
[2]Ge, Y. and J. Qiu. Financial Development, Bank Discrimination and Trade Credit[J].Journal of Banking & Finance, 2007, 31(2):513-530.
[3]Schwartz, R. A. An Economic Model of Trade Credit[J].Journal of Financial & Quantitative Analysis, 1974, 9(4): 643-657.
[4]Petersen, M. A. and R. G. Rajan. Trade Credit: Theory and Evidence[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1997, 10(3): 661-91.
[5]Fisman, R. and M. Raturi. Does Competition Encourage Credit Provision? Evidence from African Trade Credit Relationships[J].Review of Economics & Statistics, 2004, 86(1): 345-352.
[6]VanHoren, N. Do Firms Use Trade Credit as a Competitiveness Tool? Evidence from Developing Countries[Z].World Bank Working Paper, 2005.
[7]Fabbri, D. and A. M. C. Menichini. Trade credit, Collateral Liquidation, and Borrowing Constraints[J].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 2010, 96(3): 413-432.
[8]Giannetti, M., M. Burkart and T. Ellingsen. What You Sell is What You Lend? Explaining Trade Credit Contracts[J].Review of Financial Studies, 2010, 24(4823): 1261-1298.
[9]陆正飞, 杨德明.商业信用:替代性融资, 还是买方市场? [J].管理世界, 2011, (4): 6-14, 45.
[10]应千伟, 蒋天骄. 市场竞争力、国有股权与商业信用融资[J].山西财经大学学报, 2012, (9): 58-64.
[11]马黎珺, 张敏, 伊志宏.供应商—客户关系会影响企业的商业信用吗——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实证检验[J].经济理论与经济管理, 2016, (2): 98-112.
[12]余明桂, 潘红波.金融发展、商业信用与产品市场竞争[J].管理世界, 2010, (8): 117-129.
[13]郑立东, 程小可.宏观经济增长、企业竞争地位与商业信用政策——兼与行业特征因素的综合考察[J].财贸研究, 2014, (6): 145-152.
[14]王雄元, 彭旋, 王鹏. 货币政策、稳定客户关系与强势买方商业信用[J].财务研究, 2015, (6): 31-40.
[15]鲍群, 赵秀云.供应链关系交易与财务柔性储备动机: “承诺”还是“预防”[J].财贸研究, 2015, (3):150-156.
[16]方红星, 张勇.供应商/客户关系型交易、盈余管理与审计师决策[J].会计研究, 2016, (1): 79-86, 96.
[17]Dyer, J. H. and H. Singh. The Relational View: Cooperative Strategy and Sources of Inter-organizational Competitive Advantage[J].Academy of Management Review, 1998, 23(4): 660-679.
[18]Schelling, T. C. An Essay on Bargaining[J].American Economic Review, 1956, 46(3): 281-306
[19]Porter, M. E. How Competitive Forces Shape Strategy[J].Havrard Business Review, 1979, 57: 137-145.
[20]Hill, M. D., G. W. Kelly and G. B. Lockhart. Shareholder Returns from Supplying Trade Credit[J].Financial Management, 2012, 41(1): 255-280.
[21]Fabbri, D. and L. F. Klapper.Trade Credit and the Supply Chain[J].Faculteit Economie En Bedrijfskunde, 2009.
[22]张新民, 王珏, 祝继高.市场地位、商业信用与企业经营性融资[J].会计研究, 2012, (8): 58-65, 97.
[23]Dong, X. Y. and L. Putterman. Soft Budget Constraints, Social Burdens, and Labor Redundancy in China’s State Industry [J].Journal of Comparative Economics, 2003, 31(1): 110-133.
(责任编辑:赵 婧)
Enterprises Position, Supply Chain Relationship Transaction and Trade Credit Financing
LI Yanping
(School of Accounting, Zhongnan University of Economics and Law, Wuhan 430073, China)
Based on the database of listed manufacturing enterprises in the years of 2009~2014, this paper studies the effect of supply chain relationship transaction on trade credit financing. The results show that the supplier relationship transaction can reduce the demand for trade credit, whereas the customer relationship transaction will increase the supply of trade credit. At the same time,the supply chain relationship transaction has a squeeze effect on enterprises, and can reduce the net trade credit. Furthermore, the paper verifies that high-position enterprises can decrease the negative impact of the supply chain relationship transaction on net trade credit. The conclusions are conducive to the understanding of th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 and the essence of supply chain relationship transaction, while enriching and supplementing the relevant literatures of the trade credit as well.
Supply Chain Relationship Transaction; Trade Credit Financing; Market Position; Equity Position
2016-08-08
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11&ZD145);黄鹤英才项目(hhyc20140346);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培育项目(2016Y1139)
李艳平(1979-),女,陕西澄城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会计学院博士生。
F275.5
A
1004-4892(2017)04-004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