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明 黄顺民 翁文祥 岳高东 杨攀(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0000)
汽车脚垫挥发性有机物研究
杭州明 黄顺民 翁文祥 岳高东 杨攀(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 310000)
汽车脚垫属于内部装饰品,保护车里车外的洁净,起到美观舒适点缀的作用。但脚垫的挥发性有机物(VOC)却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当一定空间内VOC浓度超过一定浓度时,会伤害人的肝脏、大脑和神经系统等。本文检测分析了浙江省42批次脚垫的VOC,并通过检测27批次原材料的苯系物和甲醛的含量,深入探究了四大类(塑胶、丝圈、皮革和地毯)脚垫VOC超标的主要原因。
汽车脚垫;挥发性有机物(VOC);树脂;化学助剂
汽车脚垫是集吸水、吸尘、去污、隔音、保护主机毯五大主要功能为一体的一种汽车内饰。它可以有效防止鞋底残留的水分、脏物造成与离合器、制动器和油门间的滑动,降低安全隐患,降低内饰被污染和损坏的可能性。
汽车脚垫种类繁多,按材质分类,有亚麻脚垫、化纤脚垫、塑料脚垫、橡胶脚垫、呢绒脚垫、丝圈脚垫、皮革脚垫等。
浙江省汽车脚垫生产企业有近90多家,年产值约8亿左右,占全国的三分之一,主要产地为温州、宁波及台州,生产企业普遍是小企业,工艺简单,但是由于无统一的产品标准,对整个行业缺乏基本的管理。目前国内生产的产品质量参差不齐,集中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表现在使用安全性和车内空气污染等方面。
脚垫的有机物挥发是造成车内空气污染的主要原因之一,ISO 12219-2-2012和德国VDA276也对汽车内饰材料提出安全和环境(VOC)要求。进入欧洲市场的汽车内饰材料要通过Emark认证。目前对于车内空气的VOC检测方法已趋于成熟,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也对车内空气中的苯等8种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限值做了相应的要求,但对于汽车脚垫,尚无相应的国家标准。
按照世界卫生组织的定义,挥发性有机化合物(VOC)是沸点在50℃-250℃,常温下以蒸汽形式存在于空气中的一类有机物。按其化学结构的不同,可以进一步分为八类:烷类、芳烃类、烯类、卤烃类、酯类、醛类、酮类和其他。
VOC的危害很明显,当一定空间内VOC浓度超过一定浓度时,在短时间内人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四肢乏力;严重时会抽搐、昏迷、记忆力减退。VOC还会伤害人的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
表1 检测项目及标准
根据GB/T 27630-2011《乘用车内空气质量评价指南》和车辆内饰材料本身的挥发特性,确定以苯、甲苯、二甲苯、苯乙烯、乙苯、甲醛、乙醛和丙烯醛作为汽车脚垫VOC的主要控制物质。参照ISO 12219-2-2012气袋法《汽车内饰件和材料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释放量的测试方法》的检测方法对浙江省内42批次脚垫进行了VOC项目研究,并参照TS-INT-001-2012《车用材料及零部件散发性能测试标准及要求》进行限值研究,参见表1。
由表2和3可见,所研究的浙江省丝圈、皮革、地毯和塑胶脚垫共42批次均存在VOC超标现象,其中丝圈脚垫不符合率前三位的分别是甲苯、二甲苯、甲醛项目,皮革脚垫不符合率前三位的分别是甲苯、甲醛、乙醛项目,地毯脚垫不符合率前三位的分别是甲苯、甲醛、二甲苯项目,塑胶脚垫不符合率前三位的分别是甲苯、二甲苯、甲醛(乙醛)项目。四种省内脚垫均在苯、乙苯和丙烯醛项目上不合格率较低,省内丝圈脚垫丙烯醛项目均合格,皮革脚垫苯、乙苯和丙烯醛项目均合格。
表2 汽车脚垫VOC数据
表3 汽车脚垫种类与VOC的关系
通过对原材料的分析研究表明,对于丝圈和塑胶脚垫,最基础的树脂粉原材料甲醛均合格,增塑甲苯超标,半成品粒子(树脂粉添加了化学助剂(增塑剂、热稳定剂、染料等)制成的粒状物质)和染料甲醛含量超标,这说明成品中甲醛项目超标可能是由于化学助剂中的染料引起的,而成品中不合格率非常高的甲苯可能是由于增塑剂引起的,增塑剂通常是一种“类溶剂”的物质,加入到塑料、树脂或弹性体等物质中时能改进它们的加工性,增加可塑性、柔韧性、拉伸性或膨胀性的物质,而增塑剂常用的溶剂就是甲苯。此外,有些企业在生产中使用了废旧原材料(回料),3个批次甲醛均超标,所以应制定相应法规禁止回料的使用。
(2)对于皮革脚垫,半成品甲醛均超标,胶黏剂甲苯、二甲苯和甲醛含量均超标,增塑剂甲苯超标,故成品中甲醛和甲苯超标可能是由于皮革生产过程中添加的染料、胶黏剂引起的,而以甲苯为溶剂的增塑剂,与树脂(PVC、PU)有良好的相容性,增塑效率高,光稳定性和热稳定性好,挥发性低,迁移性小,耐抽出性好,低温柔韧性好,无臭,无色,主要用于浸泡人造革来增塑。
(3)对于地毯脚垫,一般均有面料、XPE和底料复合而成,面料一般为化纤,而底料一般为PVC,经检测,化纤面料甲醛均未超标,胶黏剂甲苯、二甲苯和甲醛含量均超标,底料甲醛均超标,这说明成品中甲苯、二甲苯和甲醛项目超标与化纤原料本身可能无关,而与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胶黏剂和PVC粒子有关,而PVC粒子生产过程如前所述,可能会产生甲苯和甲醛的风险。
综上所述,VOC中苯系物超标可能来源于增塑剂和胶黏剂等,醛超标可能来源于染料和胶黏剂以及回料等。
1、所有42个批次省内汽车脚垫VOC(5苯3醛)项目整体不合格,安全风险较大,甲苯、二甲苯和甲醛超标的脚垫批次数列前三位,分别为92.9%、47.6%和45.2%。
2、27 批原材料样品中有15批甲醛超标,10批次甲苯超标,4批次二甲苯超标,来源主要是化学助剂,如增塑剂、染料和胶黏剂等。2批次树脂粉和4批次化纤面料未超标,这说明成品中VOC安全风险与基础原材料(树脂粉,化纤等)关系不大,主要与生产过程中的化学助剂有关。
3、VOC项目中的苯、乙苯、苯乙烯、丙烯醛虽然不合格率较低,但超标原因仍需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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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http://baike.baidu.com/link?url=2x5TP8qs-Uj2YThjHaN⁃qJM7cI1YUx31YGD4zfQDJCLeSiRd8DJMzK2ki5lE2m4zcmuXJ-rEGOKB-h8qMNGvEAv8gLQjDb42NnPfL4AYmnICG3OHMvip⁃kNLQ7sf94ths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