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阳:严把四个关口,提升办案质量
近年来,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数量呈现高发态势,案情趋于多样化、复杂化、疑难化。据统计,2016年全市共受理案件3414件,处理3368件。为了应对劳动人事争议新形势的挑战,全市仲裁机构凝心聚力,严把四个关口,不断提升办案质量,树立了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的法律权威和良好的社会形象。
制度是确保办案质量的后盾。德阳市坚持通过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实现对仲裁活动各流程和环节的有效监督控制。
一是行风评议制度,在结案后最大程度的收集案件当事人对案件办理质量的意见反馈,全面反映仲裁工作人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从而促进办案人员自觉提升办案质量;二是裁决书审签制度,确立了裁决疑难、集体案件的评审规则以及裁决文书“两审两签”的签发规则,全面保障争议案件裁决质量;三是限时结案考核办法,将案件的限时结案率纳入年度考核指标,有效解决了案件超期结案的问题;四是标准庭审流程,将法定的庭审程序全部归纳汇总,并加入仲裁员在庭审各个环节的宣告性用语和引导性用语,在全市统一适用,有效提升了全市仲裁庭审质量。
人员是确保办案质量的关键。德阳市一直高度重视仲裁员队伍建设,以专业为核心,通过多种途径,努力打造出一支高素质的仲裁员队伍。
在招录条件方面,要求新招录的仲裁工作人员需具备本科以上法学专业背景,保证新进人员能快速胜任仲裁工作。在培训提升方面,开展了市县两级“轮训讲课”活动,提高了全市仲裁员的专业水平;每年定期举办专题案例研讨会,对典型疑难案例及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进行讨论研究;举办劳动仲裁庭审现场观摩会,通过对比、查摆庭审中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方案;每年还编撰《德阳市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汇编》,为刚进入仲裁系统的工作人员提供实战讲练教材。在提升办案技能方面,指派仲裁院负责人及业务骨干对全市仲裁机构办案过程中开庭审理、裁决书撰写等重要环节进行一对一的专项督导,针对性查找问题并提出督导建议,收集各地先进做法在全市推广,显著提升县市区办案质量。
近3年来,德阳市每年受理案件数均在3000件以上,仲裁员人均办案数均在200件以上,各项培养措施成效显著,全市仲裁院工作人员以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确保每一起案件得到及时公正处理,息诉率逐年提高,法院改判率逐年降低。
设备是确保办案质量的助力。德阳市将信息化建设作为效能提升的重要抓手,在全省率先配置和完善各类信息化设施设备,在提升办案效能的同时,实现了阳光办案。
证据展示系统减少了庭审时双方当事人频繁来往的证据交换,节约了庭审时间,规范了庭审秩序;书记员记录系统实现了庭审全程的快速准确记录,为案件最终裁决提供了可靠依据;高清视频监控及同步录音系统有效规范了仲裁员行为,确保了庭审程序合法有序,为事后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
目前,全市三分之二的县区仲裁院已全面完成信息化建设,让仲裁员将更多精力投入到业务学习、案件调解和文书撰写工作中,对新形势下仲裁办案工作的顺利完成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合作是确保办案质量的推力。德阳市积极探索多方合作机制,提升办案效能。
首先是以“庭”代“驻”,做实“三方驻会”。2016年起,德阳市仲裁委加强了“三方机制”组庭力度,2017年起,“三方机制”组庭密度已达到“一周一庭”,成功摆脱了以往成员单位派驻人员闲置从而不愿派员的困境。截至今年6月,以“三方机制”组庭处理案件共计89件,有效提升了仲裁委的公信力。
其次是加强裁审衔接,统一裁审尺度。与中级人民法院定期召开裁审衔接工作会,最大限度地实现裁审无缝隙链接。近年来,双方就补缴社保争议、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认定等多个裁审不一致的热点问题达成统一意见,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然后是强化科室配合,严格法律适用。为了处理好每一件非典型的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市仲裁委聘用部分业务科室的科长作为兼职仲裁员参与案件处理,对案件处理提出准确的法律适用意见,保证案件办理质量的同时,也不断提升仲裁员的办案能力。
德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