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开伟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昆山 215332)
高校学生资助过程中的教育公平问题研究
魏开伟
(硅湖职业技术学院,江苏 昆山 215332)
实现教育公平是教育发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国家通过实施资助政策,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正常上学并完成学业。本文通过分析教育公平的内涵,探讨高校学生资助对教育公平的意义,指出高校学生资助中教育公平面临的问题,并提出优化和完善高校学生资助体系的建议。
高校;学生资助;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内容,实现教育公平是教育发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我国高等教育已经实现大众化,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上学问题成为影响教育公平的关键因素,确保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能够正常上学并保障其顺利完成学业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内容。针对贫困大学生所建立的资助体系,是保障困难大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然而,学生资助存在诸多问题,有必要研究高校学生资助过程中如何落实资助政策,以实现教育公平。
教育公平问题是人类社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核心问题。孔子提出的“有教无类”“爱无差等”的教育主张反映出教育机会公平的理念。美国教育学家詹姆斯·科尔曼指出教育公平包含教育的起点公平、教育过程公平和教育结果公平。教育是人类成长和发展的重要条件,教育公平涉及公民的切身利益。教育是每一位公民应有的基本权利,保障其享有教育的机会是实现教育公平的重要保障。
我国宪法规定了受教育权既是公民的一项权利,也是他们的一项义务。教育公平是国家在制定教育政策及相关政策时需要考虑的首要因素。从教育的过程来看,教育公平可分为教育起点公平、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起点上的公平是指每个人不受性别、种族、出身、经济地位、居住环境等条件的影响,均有开始其学习生涯的机会。过程公平是指教育在主、客观两个方面以平等为基础的方式对待每一个人。结果公平是指教育质量平等。从教育的结果来看,教育公平可分为原则的公平、操作的公平和结果的公平。教育公平原则是教育结果公平的前提条件,操作的公平需要把操作的步骤合理化,形成公平的程序,还需要各种形式的监督机制、监督机构及配套的技术手段,进而保障结果的公平。
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发展过程中,实现教育公平是教育追求的价值目标。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公共资源分布也不均衡,地区之间、城乡之间以及地区内部存在较大的差距,致使一些贫困地区和困难家庭的学生接受教育的机会面临不公。为了保障贫困家庭学生能公平接受各阶段的教育,2007年国家出台了全面的学生资助政策,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完成各阶段的学业。但在高校学生资助过程中,保障教育公平方面还面临着一些问题,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规则制度还不健全,影响对困难学生的认定。高校学生资助涉及对困难学生的认定,精准界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施高校学生资助的基础和前提。根据我国财政部、教育部等相关部门出台的规章制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大体为:将学生本人以及家庭所能够筹集到的资金与学生在学校期间的学费和生活费进行比较,如果不能够筹集到相关数目,就界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这一认定标准比较笼统宽泛,难以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精准界定。高校在实际认定过程中,除了借鉴这一认定标准之外,还参考了学生的家庭总收入以及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标准。然而,由于地区发展不平衡,不同地区之间的最低生活标准是有差别的,学生所在地的家庭总收入与学校所在地的最低生活标准难以进行对比。有些高校只是根据学生开来的贫困证明来界定困难学生,规则与制度不健全严重影响到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精准认定。
其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真实情况难以核实。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最终目的是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减轻学生家庭和求学过程中的身心负担。当前,高校主要采用学生开具贫困证明即三级(村或社区居委会、乡镇或街道以及县区民政部门)证明的方式,同时根据学业成绩、辅导员和同学对该生的评价,确定最终的资助对象。很少有高校到资助学生的家庭所在地了解真实情况,使资助对象认定的主观性比较强。
其三,部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能存在诚信问题。我国高校学生资助过程中,通常是首先由学生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根据自己的家庭实际情况来提出申请。有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由于受自尊心和认识的偏差的影响,没有向学校提出申请。还有些学生的家庭并不困难,由于经济利益的驱使,仍向学校提出申请,从而滋生了各种“假贫困”现象,严重影响到教育公平的落实。
其四,高校学生资助体系不健全。部分高校根据不同院系的学生数量来分配资助名额和资金,这种分配方式不能确保所有的贫困学生都能享受资助,浪费了大量的国家教育资源,不利于实现教育公平。
其一,健全学生资助的规章制度,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是实现资助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因而要明确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政府作为教育资助的配置主体,要完善学生资助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资助的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高校学生资助做到公平公正。高校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应当根据学生的在校表现以及每月的消费水平等,分析学生的实际家庭情况,严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这一关卡。
其二,完善高校的资助政策,发挥学校的主体作用。高校要根据学生的实际表现、日常消费水平、学生的评价等多方面的因素来综合评估学生的实际情况,可以派遣辅导员深入申请学生的家庭所在地来了解学生家庭的情况。在资助名额和资金分配上,高校应当在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根据不同院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数量有针对性地分配名额和资助资金,真正保障资助的针对性和时效性。
其三,加强诚信教育,提升学生的诚信意识。在日常教学过程中,高校应当重视诚信教育,通过开展诚信征文比赛、诚信辩论等方式引导大学生树立起诚信意识,使学生根据自己家庭的实际情况提出资助申请。
其四,强化对受助学生的后续教育。高校应当加强对学生的励志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多加关心和爱护,培养他们坚强的意志和性格,引导他们明礼诚信、励志成才。
综上所述,实现教育公平是教育发展的基本理念和价值追求,也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障。国家学生资助政策是保障教育公平的条件之一。高校公平、合理地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是保障学生资助公平的重要条件。高校在落实学生资助政策时,要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精准界定,做到精准资助、资助育人,进而达到学生资助政策的根本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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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647
A
2095-7602(2017)11-0151-02
2017-06-12
魏开伟(1978- ),男,副教授,硕士,从事国防教育及学生资助管理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