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田抵债”使不得

2017-02-16 13:11:18
农村百事通 2017年1期
关键词:抵债用途使用权

编辑同志:

我们村在修建村委会办公室和村文化活动室时,所使用的砖瓦等建筑材料都是从邻村的一家砖瓦厂赊来的,两年多了也没有将欠款还清。最近,这家砖瓦厂清理债务,索要甚紧,但村里却无钱偿还,村委会便研究将紧靠砖瓦厂的一块旱田转让给砖瓦厂,以此抵消欠款,并与砖瓦厂达成了协议。当这个协议提交给村民大会讨论时,却遭到村民们的强烈反对,而村委会的领导却反复解释说,转让土地抵消债务这是万全之策,只能这么做,这不会损害村民的利益,并执意要以田抵债。请问:村委会可以将这块旱田转让给砖瓦厂,用来抵消债务吗?

读者:刘放

刘放读者:

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村委会用土地抵消债务是决不允许的,这主要涉及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使用权变更和用途变更等问题。

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土地的所有权形式有国家所有和农民集体所有两种。我国于2004年8月28日起实施的《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第十二条规定:“依法改变土地权属和用途的,應当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这也就是说,对于土地使用权和土地用途的变更,必须要经过法定手续,并非一纸协议所能确定的。第六十三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显然,村委会与砖瓦厂之间达成的以田抵债的协议,既没有履行法定的手续,又违反了土地用途管理的制度,属违法的、无效的。

北京 程文华

猜你喜欢
抵债用途使用权
以房抵债和让与担保的识别及重塑
上海建材(2022年2期)2022-07-28 03:15:44
以物抵债在司法实践中的效力问题研究*
法制博览(2020年27期)2020-11-30 15:47:37
江苏省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交换设计与实现
试论以物抵债协议的法律效力
DNA的奇妙用途
学生天地(2019年33期)2019-08-25 08:56:02
用途
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实务探析
水的用途
自然资源使用权转让开征营业税
中国农资(2012年3期)2012-08-15 00:46:38
关于银行抵债资产会计核算的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