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桂芳 王 岩 金 鑫 刘义广
(1.衡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衡水053000;2.冀州区畜牧水产局,河北衡水053200;3.桃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衡水053000;4.安平县农林局,河北衡水053600)
浅谈电子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的相关注意事项
侯桂芳1王 岩2金 鑫3刘义广4
(1.衡水市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衡水053000;2.冀州区畜牧水产局,河北衡水053200;3.桃城区动物卫生监督所,河北衡水053000;4.安平县农林局,河北衡水053600)
电子出证具有检疫信息快速查询、方便动物及动物产品追溯管理等特点,是提高动物检疫工作效率、提升动物产品安全监管水平的重要措施。在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工作不断推进的过程中,我们也不断发现问题,总结经验。为进一步规范电子出证工作,笔者就电子出证系统使用过程中的部分注意事项进行了简要梳理归纳,以方便广大官方兽医在出证过程中参考借鉴。
(1)适用范围。动物、动物产品的产地和屠宰检疫申报使用的是一种检疫申报单,即农业部统一制式的检疫申报单。屠宰检疫申报中注意,“货主”为屠宰企业名称,“货主签字(盖章)”为屠宰企业法人代表。
(2)申报时限。申报时限是指“申报处理结果”中受理实施检疫时间和申报时间的时间差。《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中明确规定出售、运输动物产品和供屠宰、继续饲养的动物,提前3d;出售、运输乳用、种用动物及其精液、卵、胚胎、种蛋,以及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提前15d;屠宰动物的,提前6h;急宰的,随时申报。
(3)受理与不受理。官方兽医接到报检后,决定受理的检疫申报,在“申报处理结果”一项勾选“受理”,并派官方兽医到场或指定地点实施检疫。不予受理的,应说明理由,笔者认为不受理的理由可以是动物不在管辖区域、超出规定检疫范围、发生疫情或处于封锁区等。
(4)保存及打印。检疫申报信息填写完毕,保存后可进入打印预览页面再次核对,确认无误后点击打印,即可打印检疫申报单。若需修改,可在保存前点击重置,重新填写。一旦保存则不可更改。保存后在相应模块的维护项下打印。
(1)适用范围。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适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适用于省境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适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适用于省境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产品。
(2)“编号” 项填写:填写待使用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上印刷的10位阿拉伯数字编号。若系统录入编号与打印的纸质证明编号不一致,将直接导致两份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作废或成为“死票”。
(3)“货主”项填写:货主为个人的,填写个人姓名;货主为单位的,填写单位全称。使用“小明”“石头”等小名、外号;使用错别字;单位名称使用不一致等都是不规范的填写方法。
(4)“动物种类(产品名称)”和“数量”项填写: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中“动物种类(产品名称)”的填写可以在选择项中选择,选择项中没有的也可以手工输入,但所填写内容必须是农业部14部检疫规程中有明确规定的。运输动物或动物产品“数量”项原则上一车一证,超大数量运输,如运输工具为拖挂车或其他情况的,要在“备注”栏说明。
(5)“运载工具”和“运载工具牌号”项填写:根据不同的运载方式,勾选“公路”“铁路”“水路”“航空”四种运载方式之一。公路运输的,填写具体车辆牌照号;铁路运输的填写铁路车次;水路运输的填写船舶编号;航空运输的填写航班号。若勾选“铁路”运载工具,而相应铁路车次为空白,是不规范的填写方式。
(6)“牲畜耳标号”项:耳标号前1位表示动物种类(猪、牛、羊的畜禽种类代码分别为1、2、3),中6位表示行政区划。建议使用“耳标号格式化录入”,以避免出错。若耳标号码数量过多,可另附纸张填写,但应注明相关检疫证明编号,加盖动物卫生监督所检疫专用章。
检疫申报单打印完成后,可在“检疫申报维护”中点击检疫记录单,也可在“检疫记录表”项下,手工输入,或输入检疫申报单编号,提取信息可快速完成。电子出证系统中涵盖了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动物检疫工作记录规范》(疫控(督)[2013]135号)涉及的所有检疫记录表。建议使用电子版检疫记录表,便于保存、查阅,同时减少工作量。
(1)有效期和保存期限。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到达时效:最长不得超过5d。如果是蜜蜂检疫,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到达时效:最长不得超过7d;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产品B)到达时效为当日(按24h计)。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保存期限为12个月。
(2)顺序用票问题。在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使用过程中,不建议随机抽取检疫合格证明,按照一定顺序使用票证,便于统计、汇总,以及时发现问题。
(3)无法打印的原因。遇到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打印不了的情况,首先检查硬件(计算机、打印机)连接情况,其次查看浏览器情况,核对出票权限,非法用户是无法打印的。
(4)客户端的使用。建议务必安装客户端,并保证在需要使用的时候能正常使用,目的是防止由于系统或者网络出现故障,影响官方兽医的正常出证工作。及时上传出证数据,若存在无法上传的情况,及时联系相关人员并做好记录。
(5)及时作废。在整个电子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系统中,无论是申报检疫还是出证,或者是检疫记录表部分,存在错误的记录条目都要及时作废或删除记录,也是为了便于统计、查询。
总之,电子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需要注意的细节繁杂,在“互联网+”时代,熟练使用电子出证系统是每一名官方兽医的必备技能。网络的公开性,使得以前存在的“内部数据”成了“公开的秘密”,这就要求官方兽医不仅要从出证的规范性上严格要求自己,而且要提高对整个系统的使用熟练程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强溯源管理,最大限度地减少失误,树立动物卫生监督系统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