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新军,徐明飞,张 棋,孙彩霞*
(1.嵊州市黄泽镇林业工作站,浙江嵊州 302451;2.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浙江杭州 310021)
常见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管理
叶新军1,徐明飞2,张 棋2,孙彩霞2*
(1.嵊州市黄泽镇林业工作站,浙江嵊州 302451;2.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究所,浙江杭州 310021)
植物生长调节剂是我国蔬菜水果生产中常用的农用化学品,也是目前备受关注的一类农药。文章以我国登记使用较多的10种植物生长调节剂为例,分析了国内外安全管理和限量标准情况,以期为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管理提供参考借鉴。
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最大残留限量
受“膨大剂”西瓜、“避孕药”黄瓜等食品安全事件的影响,人们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类农用化学品变得敏感。实际上,随着农产品远距离运输的需要和流通量的增加,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水果、蔬菜、农作物、花卉、林木等产品上的应用越来越普遍,对于提高农产品品质和产量、满足人们对多类型农产品的需要、促进农产品出口贸易等起到积极作用。同时,作为一类农业投入品,为保证食品安全,各国对于植物生长调节剂也有严格的管理。本文分析了我国常用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管理和国内外安全限量标准,以期为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参考借鉴。
根据农业部农药信息网统计,我国常用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数据有800余项。其中,登记数量比较多的原药有10余种,包括赤霉素、多效唑、萘乙酸、氯吡脲、芸苔素内酯、乙烯利、噻苯隆、苄氨基嘌呤、复硝酚钠、单氰胺等[1]。从登记作物来看,水果中葡萄、柑橘、苹果、香蕉和菠萝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最多;农作物上主要登记的有棉花、水稻、小麦、玉米、油菜、花生;蔬菜上登记的主要有番茄、芹菜、菠菜、黄瓜、马铃薯和白菜;其他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登记的农产品有花卉、绿肥、人参、茶叶、杨树等。
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种类可分为生长素类、细胞分裂素类、乙烯利类、生长抑制剂类和赤霉素类。适当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对提高产量、改善品质、提高抗性、延长贮存期等有明显作用。近年来,植物生长调节剂在农业上使用日趋广泛,施用量逐年增加,使用技术日趋完善,对我国新型农业生产贡献了巨大力量。相对于其他农业投入品,由于不同的药剂对植物的营养生长和生殖生长的作用不尽相同,我国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应用和使用技术研究还处于发展初期。如乙烯利通常作为催熟剂用于水果催熟,但用于观赏花卉高山羊齿则可抑制孢子的出现,延长高山羊齿的观赏期,提高其商品价值[2]。由于使用后可能引起的药物残留及膳食摄入的健康影响,人们对植物生长调节剂在食用农产品中的应用比较关注。
虽然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毒性相对较低,但各国大多采用与农药一致的管理措施。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的管理规定,植物生长调节剂属于农药的1种,必须登记后才能使用。欧盟、美国、印度等国家也是采取登记授权的管理措施。印度2011年颁布的食品安全标准法规规定,禁止在水果催熟中使用有机碳气体;考虑到乙烯在水果催熟中的普遍应用和可控制的安全性,印度食品安全标准局2016年4月发布通报G/SPS/ N/IND/148,补充“水果可以使用乙烯气体进行人工催熟,浓度不超过100 mg·kg-1(0.01%),根据作物、种类和成熟度而定”[3]。虽然我国豆芽菜生产中广泛使用植物生长调节剂促进生长和提高商品性,但目前在豆芽中还未有任何登记的农药,所以豆芽生产中不允许使用任何化学品。
植物生长调节剂同时采用最大残留限量管理的措施。欧盟作为世界上食品安全管理最为严格的地区,对残留限量统一采用2005年颁布的396/2005(EC)法规进行管理,并逐步根据各国提交的意见进行补充完善。欧盟设立农药最大残留限量也是以农药的授权为基础。因此,对于同一种农药,获得授权登记并进行过风险评估的产品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会比较宽泛,而对于未授权或评估的产品,则会比较严格或采用最低检出限[4]。日本“肯定列表”制度中,对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的管理参考了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欧盟、日本、美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地区的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因此受到欧盟的影响,同一种农药的残留限量也可能存在过于严格或过于宽松的情况[5]。作为国际贸易准绳作用的CAC,农药残留限量标准是其关注的焦点[6]。目前CAC制定限量标准的植物生长调节剂有6种,分别是抗倒酯、马来酰肼、乙烯利、噻节因、氯苯胺灵和矮壮素[7]。
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是欧盟专门从事食品安全管理与评估的机构,作为独立于管理机构之外的科学机构,为食品安全的风险管理提供科学依据。在农药管理领域,EFSA开展了卓有成效的风险评估工作,确定了农药的每日允许摄入量(ADI)、急性参考剂量(ArfD)、操作者允许接触水平(AOEL)等农药风险管理数据。根据欧洲食品安全局信息,我国常见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已经完成风险评估的有4种,几种常见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风险评估数据见表1[8]。
表1 常见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风险评估数据 mg·kg-1
为了解国内外对植物生长调节剂的限量情况,选择浙江省种植和消费量比较大的农产品中的西兰花、黄瓜、西瓜、香蕉、葡萄、水稻等进行常见植物生长调节剂的残留限量对比,对比赤霉素、多效唑、抗倒酯、氯吡脲、抑芽丹、乙烯利、噻节因、矮壮素、单氰胺,最大残留限量数据均来自国外官方网站信息[7-11],结果见表2。
表2 常用植物生长调节剂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对比mg·kg-1
从表2的对比结果分析,由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作用机制具有单一性和针对性,因此与杀虫剂和杀菌剂不同的是,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使用范围比较狭窄,残留限量标准也有很大差异。如抑芽丹,日本规定其在葡萄上的最大残留限量标准为25 mg· kg-1,但在西兰花、黄瓜、西瓜、香蕉、水稻上的限量标准仅为0.2 mg·kg-1。我国登记了抑芽丹在大蒜、洋葱、葱中的使用和限量标准,为15 mg· kg-1,在马铃薯中的限量标准为50 mg·kg-1。
欧盟是世界上农药残留限量管理最为严格的地区,对于经过授权登记并开展风险评估的农药品种,欧盟会制定比较合理的残留限量标准,而对于其他的农药,则一律采取以最低检出限(LOD)作为限量标准的管理措施。该做法有利于保护欧盟各国农产品进口为主的现状,也反映了欧盟对农产品质量安全严格管理的思想。表2中欧盟的残留数据多为采用最低检出限为标准。
随着设施农业和规模农业的发展,植物生长调节剂在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提高农产品的品质、丰富人们的食物来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植物生长调节剂的不合理使用也可能会对食品安全带来不利影响,并因此造成消费者的恐慌和影响社会安全。
国内外将植物生长调节剂纳入农药进行管理,对比国内外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管理和最大残留限量标准,欧盟和日本采取严格管理的措施,对于有授权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和相应作物,采用风险评估程序制定相关的限量标准,而对于其他产品,则采取严格管理的思想,残留限量的制定也非常严格,多采取LOD作为限量标准。作为国际贸易准绳的CAC,已经制定限量标准的6种植物生长调节剂相关的作物比较少,在浙江省常见的水果、蔬菜和作物上均没有CAC的标准。
我国近年来登记的植物生长调节剂种类逐渐增多,如黄瓜上已有赤霉素、氯吡脲登记,西瓜上有氯吡脲登记,香蕉上有乙烯利登记,葡萄上有赤霉素、氯吡脲、单氰胺登记,水稻上有赤霉素、多效唑、乙烯利登记,但从残留限量标准来看,仅有黄瓜、西瓜和葡萄中的氯吡脲,水稻中的多效唑,香蕉中的乙烯利制定了限量标准。标准的制定落后于植物生长调节剂的登记和使用情况,可能会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带来不利影响。因此,建议我国今后应加快植物生长调节剂类农药的监管和风险评估,为最大残留限量标准的制定和实施提供科学依据。
[1] 官庆涛,武海斌,张坤鹏,等.10种常用植物生长调节剂在我国的登记情况[J].河南农业科学,2015,45(2):92-97.
[2] 何雪娇,余智城,郑少缘,等.乙烯利和赤霉素对高山羊齿孢子生长的影响[J].福建热作科技,2015(4):32-34.
[3] 中国WTO/TBT-SPS通报咨询网[EB/OL].(2016-05-24)[2016-06-16].http://www.tbt-sps.gov.cn/tbtTbcx/getList. action?pageType=&tbtsps=2.
[4] 孙彩霞,董国堃,章强华.欧盟食品农药残留限量的整合与发展[J].农药,2009(1):7-9,16.
[5] 章强华.日本“肯定列表制度”研究和实用指南[M].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08.
[6] 徐学万,崔野韩,孙彩霞,等.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标准发展及对我国的借鉴[J].农产品质量与安全,2010(1):57-59.
[7] CODEX ALIMENTARIUS PESTICIDE DATABASE SEARCH[EB/OL].(2016-05-24)[2016-06-16].http://www. fao.org/fao-who-codexalimentarius/standards/pestres/search/ en/.
[8] EUROPEAN COMMISSION[EB/OL].(2016-02-24)[2016-06-16].Approval of active substances.http//ec.europa.eu/food/plant/pesticides/approval-active-substances/index-en.htm.
[9] JAPANESE POSITIVE LIST SYSTEM FOR AGRICULTURAL CHEMICAL RESIDUES IN FOODS[EB/OL].(2016-06-04)[2016-06-16].http://www.m5.ws001.squarestart.ne. jp/foundation/search.htm l.
[11]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14[S].北京:中国标准出版社,2014.
(责任编辑:张瑞麟)
S 482.2+92
:B
:0528-9017(2016)12-2086-03
文献著录格式:叶新军,徐明飞,张棋,等.常见植物生长调节剂的安全管理[J].浙江农业科学,2016,57(12):2086-2088.
10.16178/j.issn.0528-9017.20161251
2016-06-22
浙江省科技厅公益技术研究农业项目(2015C32006)
叶新军,男,浙江嵊州人,工程师,从事农林科技研究工作。
孙彩霞,E-mail:suncaixia0571@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