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事故调查工作问题探究

2016-12-31 00:00:00王德威
科技创新与应用 2016年26期

摘 要:社会的发展与进步,是人类劳动的成果,不论付出多少,在火灾面前都显得那么渺小,现代社会,由于各种新材料的应用、高层建筑的建设,使火灾救援难度进一步加大。文章主要结合作者多年火灾事故调查经验,重点阐述了火灾事故调查程序和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应注意的相关问题,以此,进一步提升防火意识与救援能力,保证社会稳定与人们生命财产安全。

关键词:火灾调查;程序;问题

在当今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们物质生活条件越来越好,科技创新能力得到快速推进,人们装修装饰使用过多的化学材料,新能源、新材料的创新与运用,使高楼大厦越来越美观舒适,但是在五彩缤纷休闲生活的场所中,带来了较多的不安定因素,火灾隐患随之提升,社会上火灾发生概率越来越大,给人们带来的损失不断增加,火灾问题成为人们议论的焦点。火灾发生后,通过科技做现场调查、事故发生地点咨询查看,进一步明确了各类火灾发生的主要原因,对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有着重要的指导性意义。

1 火灾事故调查程序

根据多年的经验,对火灾需要进行调查,只有充分的调查,才能了解火灾成因,对今后的预防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在进行火灾事故调查时,需要通过如下几个方面重点开展。

1.1 充分建立火灾调查组织

火灾调查是专业机构进行的工作,需要成立专门的机构负责火灾现场调查与取证,一般情况下,火灾发生主要是由所在地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相关问题,通过程序做好调查取证工作,对一些疑难火灾案件和重特大火灾事故,就需要相关上级单位联合成立火灾调查专项小组。专项小组可以是消防机构和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的人员构成,也可以同时邀请劳动、监察、检察、法院、工会、科研单位以及有关技术专家共同参与,形成权威的调查结论。调查组负责人需要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通常由消防机构领导或火灾调查业务部门负责人进行担任,这样就能够快速形成一级专业组织,通过统一领导、科学分工,有条不紊地开展火灾调查相关工作取证。

1.2 做好火场记录并保护现场

如果火灾发生后,相关部门人员需要快速进入现场,特别是火灾调查人员一定要通过对现场的第一手材料把握,形成观察、记录,一般需要对燃烧部位、物质、火焰的颜色、气味,火势变化情况、风向、风力、气温等气候状况、灭火战斗进展及现场人员表现进行记录,便于事后进行分析与研讨,明确火灾成因与破坏力。当救援人员组织灭火以后,要由专业人员对现场做好良好的保护,对相关可疑地点、物品进行保护,不允许任何人随意进入保护区,保留火灾痕迹和物证。

1.3 实施现场勘查和访问

当进入火灾现场后,就需要对起火点明显、原因较清楚的一般火灾,进行记录,可以不需要过于复杂的功课进行正确快速处理,保证勘查步骤简化明了,对相关人员可以放宽条件,可直接与有关人员进入火灾现场,笔录、拍照、绘图、简捷地达到验证现场情况和提取物证。对那些复杂,破坏性强,重点不突出的火场,需要严格进行环境勘查、初步勘查、细项勘查、专项勘查等,通过程序勘验,确保调查取证的真实性与可靠性。对已经认定属于放火嫌疑的相应案件,需要立即移交公安刑事侦查部门,同时消防机构要进行调查的配合。

1.4 核定火灾损失

火灾中,会有一些损失,那么就需要按公安部、劳动部、国家统计局颁布的《火灾统计管理规定》进行认定,火灾损失的内容较为广泛,可以概括为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财产损失等几大块,按公安部规定进行核算。对单位或个人隐瞒、虚报的情况,需要提交司法程序处理。

1.5 科学进行技术鉴定

对火灾现场发现收集到的各种物证材料,一定要通过科学的方式,做好技术鉴别和判断,必要时,也可以运用模拟试验进行复制,对现场情况进行综合模拟与分析。综合现场勘查、调查访问、取证材料、物证鉴定等各方面资料,形成全面分析研究报告,找到火灾原因并分清火灾责任。

1.6 火灾原因调查报告的档案保存

通过综合分析后,一定要通过书面报告的形式,向上级主管机关进行汇报,同时整理存档,作为火灾档案长期保管。制作火灾档案需要有如下内容,这样才能保证档案的真实有效性,为今后预防类似事故,提供借鉴与参考。火灾档案的内容由火灾报告表、火灾扑救表、现场勘查笔录、调查报告、证明佐证、技术鉴定、责任认定、成因认定、火灾现场图、火灾现场照片、火灾扑救总结和火灾处理报告等内容构成。

2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

2.1 调查、访问工作应做到迅速、及时

通过作者的工作经验发现,有一些火调人员没有按照程序进行工作,调查意识不强,总认为火灾事故调查只是阶段工作,火灾被彻底扑灭前没有必要出警,还有一些认为火还没扑灭无法进入现场不能进行勘查、现场人员忙于灭火没有人回答问题等借口,耽误调查访问,形成不了现场一手材料。但恰恰相反,当火灾发生后,参与灭火或抢救物资的群众处在兴奋阶段,灭火、救人、抢救物资过程所见所闻记忆犹新,保持了一个最初的思维与认知,思维意识没有受到外面的干扰与影响,而火灾肇事者或违法行为人还未来得及建立掩饰违法行为的攻守同盟,火灾现场的破坏相对也较轻,这时如果开展调查,能够最多的获取真实口供,行动迟缓则会失去有利时机,好找条件稍纵即逝,证据往往就会破坏导致不足,火灾原因就会难以界定。

2.2 火灾现场保护不容轻视

对火灾事故调查过程中,一个最主要的环节是对火灾现场进行良好保护,因为没有受到破坏的现场,能够展示真实情况,现场保护关系到能否迅速及时地查清火灾原因。但是在实际操作时,有一些调查人员对火灾现场保护重要性认识不足,对现场不能按程序进行操作,火场警戒线设置不到位,没有专门人员看守保护现场,同时也不带任何火灾录像、照相和现场绘图设备,无法记录现场第一手材料,反映不出现场真实景象,在进行勘查时也随意挖掘、翻动,破坏了现场的与物品位置,非火调人员也随意出入火灾现场,导致调查重重。

2.3 调查访问与现场勘查应做到有机结合

火灾调查时,火调人员不能有效进行工作,把调查访问和现场勘查分开进行,这样就导致了火灾事故调查工作效率降低。一些火调人员没有责任心,工作中怕麻烦、图省事,只是走走程序,简单地调查询问没有进行现场痕迹、物证等的收集与鉴定,仅靠证人证言就形成逻辑推测,证据在法律面前站不住脚跟,如果证人证言是假的,就无法真实的反映出现场情况,会导致火调工作陷入僵局。举例说明,一百货商店仓库深夜大火,损失几十万元,现场只有一名仓库值班员。火调人员排除外来纵火情况,同时也一一排除掉了电气、自燃、雷击、吸烟等原因,那么就通过对仓库值班员访问入手,但仓库值班员拒不交代原因,调查进入僵局状态,最后,火调人员又重回现场进行了深入取证,找到了起火点是仓库值班员休息床的附近,这个位置没有电器线路和自燃物品,在大量的事实面前,值班员只好交代照明蜡烛忘熄引起在大火。

2.4 火灾调查技术鉴定需要重视

火灾调查技术鉴定、审查、分析、检验,有一定的法律效力,是鉴定部门实施火灾原因认定的重要依据,火灾现场提取检材较多,最多的可达十多份。火调人员凭经验、凭主观进行的调查比比皆是,对火灾原因妄下结论,容易引发行政诉讼的不真实性。

3 结束语

火灾事故调查工作要从实际出发,只有这样,才能进一步提高火灾事故案件办案质量,有力打击火灾事故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公民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法规严肃性。

参考文献

[1]岳海梅,元江瑜.建筑火灾隐患与火灾风险的关系[J].安防科技,2010(8).

[2]张炜,李建伟.高校火灾常见原因及防范措施分析[J].安防科技,2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