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有的城市对二手车限制迁入,黑龙江不存在限制政策。近日出台的《关于加强汽车和电动车市场监管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积极促进二手车流通,不得违反规定增加限制二手车办理交易的条件;不得制定实施限制二手车迁入政策,已经实施的要一律取消。
《通知》明确,符合国家在用机动车排放和安全标准,在环保定期检验有效期和年检有效期内的二手车,均可办理迁入手续;国家鼓励淘汰和要求淘汰的相关车辆及国家明确的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通知》要求,将严查经营者主体资格,取缔无照经营行为;依法查处销售拼装车辆、非法改装车辆和将报废车辆出售、私自拆解等行为;查处非法收购、拆解黄标车及配件等行为。依法采集二手车交易市场、经销企业、拍卖企业、鉴定评估机构、维修服务企业以及其他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建立二手车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黑龙江)公示,方便社会查询和应用。
(消息来源:《黑龙江日报》;如欲了解详情,请进入本刊微信公众号,在对话栏输入关键词“二手车”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