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良瑚(四川省邻水县畜牧食品局,四川邻水638500)
邻水县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初探
蒋良瑚
(四川省邻水县畜牧食品局,四川邻水638500)
自2007年以来,邻水县实施了以生猪为主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项目,取得显著成效。
1.1 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的主要成效如期达标完成现代畜牧业试点县建设内容,于2012年实现了现代畜牧业试点县建设升级,被四川省人民政府列为“四川省现代畜牧业重点县”。涌现出大批的畜禽标准化规模场(小区)和适度规模养殖场(小区),助推了规模化养殖区域布局的构建。畜禽品质提高,畜禽良种面提高。畜牧业逐渐由传统的农户副业性分散养殖走向规模化生产、标准化养殖、产业化经营。
1.2 畜禽规模养殖场建设的主要措施
1.2.1 统一规划区域县政府发出统一规模养殖区域专门文件,明确了畜禽禁养区、限养区、非禁养区,在非禁养区域和限养区域内进行统一规
划布局。1.2.2以宣传发动业主加大对畜牧业发展趋势、前景和扶持政策等方面的宣传,调动全民参与畜牧业发展,由此涌现出大批积极参加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业主。通过业主申报、乡镇竞选审查、部门核实、县政府审批的程序确定业主。
1.2.3 广辟门路投资以“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等项目补助资金,引导业主投资畜禽标准化圈舍及配套设施建设。灵活使用相关政策和资金,与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将招商引资贯穿其中,集中使用新农村建设、农能建设、污染治理等项目资金,并不断改进完善补助扶持政策。
1.2.4 统一实施模式项目建设在“统一规划区域,统一设计方案,统一技术指导,统一验收标准”模式下,由业主自主施工、专业部门指导、管理部门监督实施。
1.2.5 加强项目管理成立县乡领导和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参与项目建设领导小组,明确各自职责,并将项目建设工作纳入目标(绩效)考核。遵循四制(法人、合同、招标、审计)四专(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专账记载、专档收存)的项目建设操作规定。
1.2.6 重点突破推进突出圈舍和沼气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在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示范带动下,以圈舍沼气配套为突破口进行重点建设,结合新农村建设项目,建成大批适度规模养殖场(小区)。突出本县畜牧业重点,先上生猪规模养殖项目,后上鸡羊牛规模养殖项目。
1.2.7 注重生态环保推行生态养殖技术,种养结合,循环利用,保持生态平衡,避免环境污染。加强环保和污染治理工作,结合环保评审和“洁净水工程”建设,对涉及废弃物直排沟渠、河流或在禁养区内实施养殖的行为进行严厉惩治。
2.1 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与新规划区域出现冲突随着我国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推进,原规划布局的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与基本农田保护、城乡规划建设、人畜安全饮水等生态环境治理工程出现冲突,关闭或搬迁面临困难,影响了工作进程。
2.2 功能区布局不合理废弃物和无害化处理区未设下风口,且区域大小与正常生产不匹配。生产和辅助区内部各功能区间隔距离小,不利健康畜禽与患病畜禽的隔离。
2.3 基础设施及技术落后部分畜禽规模养殖场的净道污道未截然分开,各类人员和原材料、畜禽产品、污物运载工具皆由一个大门进出,且消毒设施落后;部分生猪规模养殖场圈舍内降温、取暖及自动饮水设施落后;小型牛羊规模养殖场和林下养殖场基础设施简单,直接影响生产效益。
2.4 环保处理设施落后
2.4.1 粪污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落后部分生猪规模养殖场沼化处理设施简单,未将预处理池、沉淀池、贮存池、沼液池分开。
2.4.2 直接排放污水极个别生猪规模养殖场和肉牛规模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落后,造成一部分污水经地沟、山沟排放至农田、河渠,污染了水源。
2.4.3 场外处理粪便部分牛、羊、鸡规模养殖场和个别生猪规模养殖场干粪堆肥处理场所小而简单,造成部分干粪露天堆积,未经发酵处理便直接施用,污染了田地。
2.4.4 畜禽尸体无害化处理设施落后业主对病害畜禽尸体处理一般是挖坑埋藏和沼气池发酵化尸处理,但由于坑的深度不够或沼气池密封性差,污染了空气,收不到无害化处理的真正效果。
3.1 严格执行区域规定按照基本农田保护和生态环境治理规定进行规划建设。禁养区除不再规划修建养殖场外,还要限期完成对违规养殖场的关闭或搬迁。限养区必须围绕“环境保护容量饱和度”这一环评标准严格加强规划建设管理。非禁养区、限养区建设必须经科学认证,要符合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
3.2 严格执行建设标准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和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的规划设计方案,必须严格遵循畜禽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标准,科学布局排污区、生产管理区、生活区和各功能区域内部结构。采取招投标方式竞选业主,主管部门加强监管,在选址、布局、设施、管理、防疫、环保等环节进行严格把关。
3.3 严格执行治污法规
3.3.1 严守环保规定凡新(改、扩)建的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从可行性论证研究到建设实施、竣工验收、投产使用,各环节必须符合环保要求。
3.3.2 加大治污查处力度加强规模养殖环评工作和规模养殖场污染治理查处工作,对违反畜禽养殖区域规划、未参加环评、环保设施建设未达标且不整改的养殖企业(业主),要根据相关法规进行处罚。
3.4 改造落后基建设施
3.4.1 场内区域布局技改对建设较早的小规模养殖场,要改造生产区内各功能区布局不科学与防疫间隔距离不达标的结构。
3.4.2 粪污处理基础设施技改对部分畜禽规模养猪场“干稀分离,雨污分离”设施落后和地面高低不平不便清除粪便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减除排污量及用水量。对部分生猪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环节不配套或不科学的基础设施进行改造,力求实现粪污“零排放”目标。
3.4.3 消毒灭源基础设施技改对部分规模养殖场净污不分、场内消毒设施不健全的布局进行改造,使净道污道截然分开,配备齐全的浸泡消毒、喷雾或照射消毒的设备设施,筑牢畜禽规模养殖场生物安全防线。
3.4.4 畜禽圈舍设备设施技改改造规模养猪场、养鸡场落后的降温保暖和自动饮水设施。
3.4.5 无害化处理基础设施技改改造或新建畜禽规模养猪场无害化处理病害畜禽尸体的化尸池。
3.5 推行生态养殖模式推行农牧(种养)结合、林牧结合生态养殖模式,利用种植的粮食、蔬菜、果树、花草、牧草等消纳养殖粪污,实现生态循环利用。
3.6 强化行业服务工作畜牧部门应加强对业主及养殖场管理人员进行知识技能培训,促进畜禽规模养殖场的精细化管理,使他们注重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强化他们的法律意识,推进依法治牧工作。
3.7 加大科技支撑力度与科研院校联姻,推行科研成果。多措并举,提升科技含量,助推邻水畜牧业的可持续发展。■
S81文献标识码:C
1001-8964(2016)08-0012-02
2016-0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