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2016年第13期“跨境电商新税账本”)
自4月8日跨境电商税改实施至今已满一个月,据了解,在实际操作中,因为部分跨境电商无法提供通关单所需的资质、单据证明,导致一些商品无法进口,或将面临无货可卖的尴尬状况。
近日,业界有消息流传,包括国务院办公厅、商务部在内的多个部门在对新政的效果及影响进行了新一轮调研后,决定延长一年新政过渡期,除保留税率调整外,其他按照试点原有方式执行,正式消息有望于近期发布。
确实有必要通过缓冲期让市场逐步适应新政。另外,在现有条件下,跨境电商企业应该转换思路和经营品类,培养新的竞争优势。
江苏 徐佳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