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爱国
人是社会的群居动物,人与人之间是否应当平等,一直是历史未解的难题。古代社会,人与人之间的等级关系是人类生活的正常状态,而现代社会,人人平等成为至高的价值。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人们又遭遇着种种的不平等,由此呼吁法律的平等保护。法律是维系社会稳定的一种纽带,在古代,法律可以维持和强化人类之间不平等的关系;在现代社会,法律又可以矫正社会中的不平等。
古代社会中不平等的法律
法律平等的概念是现代社会的产物。在古代社会,人类之间不平等被视为当然。学者们比喻说,一群蜂蜜只有一个蜂王,躯体四肢只有一个脑袋,因此,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合乎自然规律。柏拉图说,就一个人而言,有欲望、志气、节制和理性,理性遏制了欲望,这个人称之为正义。就一个城邦而言,有金质的国王、银质的军人和铜铁的劳动者,不同质料决定了不同的社会地位,因此,哲学王的统治乃是正义统治。不同等级的人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能,一个理想国由此诞生。中国古代也有相似的说法,无极生太极、太极分两仪、两仪化天地,阴阳五行演绎人事万物。董仲舒由此演变为三纲五常,君臣、父子、夫妻之间的差等有序是构建儒家伦理社会的基本原则,而这样的一个社会,就是一个等级有序却和谐相处的不平等社会。
不平等的社会必定有不平等的法律来确认和强化。法律源自政治权力执掌者,将不平等的社会秩序正当化和合法化,制定法律就是首选方式。不平等的法律将不平等的社会地位固定化,由此强化人类之间天生的不平等。这是古代社会通行法则。中国古代法律的式样是儒内法外,法自君出、刑无等级是法律外在的表现,法合乎礼、德主刑辅是法律的内在规定,因此,中国古法律是不平等的。家庭伦理方面,妻殴夫是重罪,夫殴妻达到折伤时才负刑事责任。夫殴妻与夫殴妾,法律责任也各不相同。更为今人熟悉的习俗是“父欠债子当还,子欠债父不知”。20世纪20年代,安徽一黄姓男子生性浪费,借债赌博,欠外债大洋400余元。债主诉诸衙门,黄父申请宣布他为准禁治产人,官府应允,此为“子债父不知”。庭审中,大理院判定,浪荡子所欠外债,由其子代偿还。因为债主明知黄某借赌却还放贷,分明有错,因此判定其子偿还借贷款七折本金、利息免计。此为“父债子还”。一家之中,三代人之间的法律地位迥然不同。贵贱之间,法律不平等更为突出,《唐律疏议》的指导思想便是“德礼为政教之本,刑罚为政教之用,犹昏晓阳秋相须而成者也”。在此原则之下,“十恶”“八议”“官当”和“赎”列入了刑律的总则“名例”篇。礼制中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经由刑律上升到了国法。衣食住行,各有定制,僭越者会受到法律的惩罚。
平等思想的起源与法律平等的兴起
与平等相对的是社会阶级阶层之间不可逾越的鸿沟。鸿沟消除了,平等就开始了。从不平等到平等的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一般规律,是古代社会过渡到现代社会的标志。在被后人颂扬的古希腊罗马,阶层之间的隔阂也同样存在。在亚里士多德时代的雅典,奴隶、妇女和儿童都不是雅典公民,并不享受平等的政治权利。古罗马时代直到帝国前期,居住在罗马境内的外邦人并不受罗马市民法的保护。不过,在通常情形下,统治者也不会完全置被统治者于死地,同样也要照顾到被统治者的利益。如同柏拉图所说,一个船长不会完全不顾水手的利益,因为船在大海航行,需要船长和水手共同合作。古希腊罗马的哲学家们从人性中揭示了人人平等的思想,人是特殊的动物、是“万物的尺度”。不同于简单动物,人有思考能力,是一个理性存在,可以分享神的智慧。人具有相同的理性因此相互平等,否则“人”这个概念就不能存在。理性是一条自然法则,顺乎自然而生活,是人类的幸福之源。共同的理性构成共同的法律和理性之法下的生活,人类就构成一个共同体,这就是世界国家。在这个世界国家,每个理性的人都是它的共同公民。古希腊思想家提出人类理性概念,古罗马斯多葛学派的哲学家发展出自然法概念。于是在西方思想史上有了国家制定法与理性自然法的区分,制定法可以是不平等的,但是理性的自然法则宣称人人平等。当制定法与自然法相互冲突的时候,理性的自然法应该优先,人类普遍平等的思想由此产生。
历史上看,古代社会的贵贱之分固然存在,法律还在强化这种不平等。但是,当一个社会平等加剧、贫富差异加大时,这个社会的平衡就会被打乱、处于危险境地,暴力和革命因此不可避免。中国古代的说法是“王侯将相宁有种乎”,西方的说法是“贫富悬殊导致城邦的不稳定,政体变更不可避免”。典型例证是雅典的梭伦改革,改革的目的之一就是要消除雅典里的贫富不均,废除债务奴役。在自由民层面,政治不平等还可以通过经济发展来破除,发财致富了的平民可以上升成为新贵,最后参与城邦政治生活。在古罗马,平等的实现在于罗马帝国境内的外邦人取得罗马公民权。新型的万民法取代狭隘的市民法,万民法则是西方现代法律的起源。历史发展固然缓慢,但在平等问题上永远向前。与公共政治权利不同,私人之间法律交往中的平等却一直都存在。现代私法制度,包括财产占有、契约、损害赔偿等,都起源于古罗马法的私法,私法的一个基本与共同的准则就是平等:一份契约要求双方当事人地位平等、等价交换,一项侵权之诉强调以眼还眼、以牙还牙。西方正义女神一手持天平、一手握利剑,天平意味着平等。中国古“灋”字,其中“水”就是“平之于水”,意指平等与公平。
在法律世界确立平等,思想上是启蒙学者们的贡献,制度上有赖于现代宪法及其基本法律。人与动物的不同,在于人不是被动的受制者,他能够思考、推演、判断和计划,也就是说具有理性。从笛卡尔“我思故我在”到康德的“人是目的,而非他人的手段”,西方哲学家们确立了人的主体地位。每个人都有体力和智力的差异,但是人与人之间的差别不会大到一个人可以奴役另外一个人。一个胖子可以欺负瘦子,但是胖子也有睡着的时候。卢梭的平等理论在启蒙学者中最为突出,在文明社会之间,人与人之间是平等的。当私有制产生之后,平等被打破了,人类有了贫富差异。当政治与法律产生之后,不平等加剧了,人类有了政治上的不平等。当暴君出现之后,人类不平等达到顶点。暴力支持暴君,暴力也摧毁暴君,通过暴力革命推翻暴君,人类重新回到平等状态。西方各国资产阶级革命之后,平等成为现代政治和法律的基石,平等原则被各国宪法所确认。美国《独立宣言》称,“人生而平等,天生享有生命、自由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规定,“各州不得拒绝给予其下任何人的同等法律保护”。法国《人权宣言》第一条宣称,“在权利方面,人们生来是而且始终是自由平等的”,现行宪法中的“法律平等”字样则更为频繁:“所有公民不分籍贯、种族、宗教、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共和国之信条为“自由、平等、博爱”。
通过法律矫正达成人人平等
宪法只是平等的法律宣言,法律平等的一般性并不能保证法律个体在现实生活中平等享有权利。每个个体情况不同,他实际享受的权利也各不相同。人既有体力和智力天生的不平等,又有家庭、出身、种族、宗教的后天不平等,个体的差异,都会实际地影响到他平等权利的实现。再者,现代社会是一个自由、多元、鼓励创造力的时代,自由竞争和个性追求会加剧个体之间不平等。当这种不平等达到不可容忍程度、当一个特定群体在社会中处于被欺凌和被压制状态的时候,社会就会出现动荡,法律平等运动就拉开了序幕。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法律平等运动一直伴随着黑人运动、学生运动、女性运动,以及新近的同性恋运动。
黑人与白人在经济和文化上的差异,催生了种族隔离政策。一个黑人小女孩不能就近去白人学校上学,只能穿过城市到偏僻的黑人校区,小女孩的父亲状告当地的教育委员会,称种族隔离是一种法律歧视,加剧了黑人与白人的不平等。教育机会和教育环境的区分,还会导致更深刻的种族不平等。他以种族隔离违背美国宪法第14条修正案“法律平等保护”条款为由,要求取消黑人与白人分校教育的制度。此案开美国黑人法律平等运动的先河,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的看法各异,种族隔离究竟是在保护黑人,还是在歧视黑人?支持隔离者称,黑人与白人本来就有差异,因差异而受到不同教育,实际上是在保护黑人,“虽隔离但并非不平等”。反对隔离者则称,把黑人与白人区分开来,“隔离”本身就是一种歧视。最后,最高法院大法官们以5∶4的票数支持了黑人父亲。
丈夫和孩子发生车祸,妻子得到消息后赶到医院。丈夫躺在病床上,女儿低声哭泣、儿子默默无语,另外一子车祸时当场身亡。此情此景,妻子晕倒、身心受到严重创伤,她状告对方肇事司机,诉请司机赔偿自己受到的精神损害。此案一直打到英国贵族院,大法官们意见也不一致。不支持妻子的法官称,车祸发生时,妻子并不在现场,她只是交通事故的“旁观者”。肇事司机应该对丈夫和孩子的损害承担责任,而对于女子的精神创伤则不承担责任,因为被告司机的行为与原告妻子的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他“不可预料”她这样的后果。支持妻子者则称,即使女子时空上不在车祸现场,但她对至亲所受的伤害也感同身受,“妈妈永远与未成年的孩子在一起”。英国贵族院一改从前先例,简单多数支持了该妻子。后来,女性法学教授们在分析这个案件时候,称,一个女子是否受到伤害,不能够由几个男人法官说了算,而应该按照女人的感受来评判。女人与男人是两个星球上不同的动物,男人永远不知道女人在想什么。以男人的眼光和标准来评判女人的案件,就是一种法律歧视,就是在强化男女之间性别的不平等。
四对同性恋夫妇向州政府申请结婚证,其中,有同居几个月的,有同居几十年并收养了孩子的。他们要求得到婚姻法保护,因为没有合法婚姻,他们财产继承、社会保障、税收优惠、子女福利都不能得到像异性恋家庭那样的法律保护。州法院驳回他们的诉讼请求,因为州婚姻法明文规定,婚姻是男女两性的合意同居、生育和抚养子女的单元。同性恋只合意同居但非两性结合,只抚养子女但非生育后代。不符合州婚姻法,就不能发放结婚证,除非立法机关制定修改婚姻法。同性恋原告提起宪法诉讼,认为州政府不颁发他们结婚证,就是对同性恋歧视,违反法律平等保护的宪法条款。案件发生时候,同性恋运动如火如荼,但是传统保守的州政府和法院尚未达到宣布同性恋合法的境界。法官在舆论高压下做了妥协,允许原告们享受与异性恋家庭同等的婚姻与民事权利,但不能发给他们结婚证。法官声称,一旦立法机关作出立法规定,法官再决定是否颁发给他们结婚证。去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5:4支持了同性恋婚姻,但是在立法层面上尚未有同性恋婚姻合法的国会立法。同性恋发起的法律平等保护运动正在进行,结果尚未见分晓。
法律平等贯穿人类的历史。古代社会,常态是人与人之间的不平等,主奴与贵贱的不平等被认为合乎自然。在此前提下,法律确认和强化了人与人之间不平等的关系,不同的社会地位决定了不同的法律权利和义务。现代社会,人人平等成为普遍接受的观念。文明国家在宪法和法律的层面确立了法律平等的原则。法律的规定只是一般的原则,法律平等要在现实生活中贯彻实现,则需要在法律上处于不利地位的当事人通过司法诉讼的途径换得实质意义上的平等。
(作者为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