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日明
在税收法定、财政支出民生化等议题未决之前,任何一项增税政策都会招致非议。消费者转向跨境电商等境外商品采购渠道的行为应该得到鼓励而不是禁止或限制,相关行业的税负、行业准入应该是以“促进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健康发展”为目标,而不是为了保护境内消费而对其限制。此外,降低跨境电商的税负还可以倒逼国内市场自身的变革。一直以来,因为监管缺乏,境内食品等厂商陷入“比烂”循环,假冒伪劣的行为不断刷新公众的认知,将境内消费市场对境外开放,通过一般贸易进口、跨境电商引入境外高品质商品,打破“比烂”循环,可以有效淘汰国内的劣质厂商,对食品、生活消费品等行业的健康发展是极为有益的促进。
事件:4月中旬,《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发布,行邮税不再适用,代之以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70%的比例征收。
来源:《新京报》